
申请企业研发创新资助办事指南.docx
8页申请企业研发创新资助办事指南一、政策依据1.《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穗埔字〔2018〕12号)2.《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穗埔科规字〔2020〕1号)二、申请条件工商注册地(机构核准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民营及中小企业,且在《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穗埔字〔2018〕12号)实施之后获得国家科技部门或省科技部门单独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民营企业是指除国有及国有控股以外的内资企业具体包括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其他联营企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剔除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剔除国有控股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内资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的企业三、申请时间“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
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四、资助标准获得国家科技部门或省科技部门单独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民营及中小企业,按认定年度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的1%给予一次性额外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万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数据是取自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行次51五、申请材料以下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2.《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企业研发创新资助申请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获得国家科技部门或省科技部门单独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上述研发机构认定当年度的纳税申报表的首页、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表)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其中申报表首页须加盖税局业务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现场核验);7.统计关系证明材料:(1)规上企业进入“广东省企业一套表平台”(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上年度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规下企业或达到规上但未入统的企业联系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所在街道)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8.认定年度12月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表(须加盖社保中心业务章,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供现场核验)。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办理资金拨付申请: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若单位名称与上级科技部门下发的相关通知文件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则无需提供)六、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82114062 邮箱:zcdx@七、业务主管部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联系:82119179 邮箱:huangly@八、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九、办理时限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7 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一)申请人访问(二)对材料齐备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通过后, 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办理资金拨付申请五)业务主管部门收到区政策研究室转交的资金拨付资料后统一办理资金核拨手续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9 -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企业研发创新资助申请书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地址民营企业□是 □否中小企业□是 □否认定年度营业收入人民币 万元认定年度期末从业人数 人研发机构名称研发机构认定部门认定时间当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人民币 元申请金额人民币 元(精确到元,小数点后略去)申请人承诺申报单位意见: 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意退回已资助款项负责人(签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章: 单位公章:年 月 日填写日期: 收 款 确 认 函今收到 (业务局名称) 拨付我单位 (具体填写内容以业务局通知为准) 财政补助资金***.**元(人民币大写: 元)。
我单位确保该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使用收款单位全称: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备注提示:需填写银行全称具体到支行) 经办人签名: 号码: 座机号码: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该确认函原件由申请人留存、备查承 诺 书本企业将按《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穗埔科规字〔2020〕1号)自愿申请相关补助,因该《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申请实施细则奖励资金的企业须提交承诺书,承诺对相关奖励政策及约定已知悉,并承诺从获得奖励的本年起10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区、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不变更统计关系若被扶持企业违反承诺,将追回已经发放的扶持金故此,本企业做以下承诺:1. 本企业是(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自愿遵守《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及其相关的规定;2. 本企业承诺10年内(从获得奖励的本年起):1) 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本区;2) 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3) 不减少注册资本;4) 不变更统计关系;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或申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后来被税务部门核减的,本企业将在一个月内书面报告区科技主管部门,并按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求退回政府发放的全部扶持金或按核减金额计算多得的资助差额。
如申请逾期未归还的,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自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地方性规章制度等承担共同连带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