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字稿酬支付及激励暂行制度.docx
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 共1页印府办字〔2010〕 号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字稿酬支付及激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本办各科室,法制办、信访局、国教办、应急办、外事办、信息中心:现将《文字稿酬支付及激励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文字稿酬支付及激励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文字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形成爱动笔、勤动笔、能动笔的良好氛围,提高文字工作者写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涉及对象为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第三条 本办法涉及文种为政务信息、新闻报道、调研报告、时政评论、文学作品等第四条 本办法中所提到的县级媒体是指《印江通讯》、印江电视台、县人民政府网;地级媒体是指《铜仁日报》、《今日铜仁》、地区人民广播电台、铜仁行署网;省级媒体是指《贵州日报》、《当代贵州》、贵州电视台、贵州人民广播电台、贵州省人民政府网;国家级媒体是指《人民日报》、《求是》、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政府门户网文学作品类所提到的县级、地级、省级、国家级不在此列。
第五条 政务信息是指政务活动中反映政务工作及其相关事物的情报、情况、资料、数据、图表、文字及音像材料等以篇(条)为单位,在县级媒体公开发表的,原则上每篇奖励20元(其中,在印江门户网站“今日视点”及“焦点新闻”栏目发表的,按30元/千字予以奖励,不足千字按千字计算);在地级媒体公开发表的,每篇奖励50元;在省级媒体公开发表的,每篇奖励100元第六条 新闻报道指新近发生的事情,含政务要闻、突发事件、工作动态等凡公开发表的新闻作品,按文章字数、所发版面给予奖励县、地、省、国家级媒体头版头条,分别按100元/千字、500元/千字、2000元/千字、5000元/千字予以奖励;县、地、省、国家级媒体其它版头条,分别按50元/千字、200元/千字、500元/千字、1000元/千字予以奖励以上所有媒体头版非头条,参照其它版头条予以奖励;其他版面非头条,按照稿酬2倍进行奖励第七条 调研报告是对某一情况、某一事件、某一经验或问题,经过在实践中对其客观实际情况的调查了解,将调查了解到的全部情况和材料进行总结提炼,并以书面形式陈述出来的一种文种原则上县政府办文字工作者每人每季度需完成一篇调研报告,分公开发表和单位内部评奖两种方式进行奖励。
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其稿酬奖励标准参照公开发表的新闻报道执行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每季度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照500元、300元、200元进行奖励第八条 时政评论是指针对新近发生的政务要闻,发表正面、有影响力、有感染力的言论凡在县、地、省、国家级媒体及刊物公开发表的,分别按照50元、200元、500元、1000元予以奖励未公开发表的,参与办公室内部评比后进行奖励第九条 文学作品是指散文、诗歌、小说、戏剧等作品文学作品以公开发表纳入奖励范畴,按字数及刊物级别予以奖励凡在《印江文学》和《印江通讯》等县级刊物发表的,按50元/千字予以奖励,不足千字按千字计算;凡在《梵净山》和《铜仁日报》等地级刊物发表的,按100元/千字予以奖励,不足千字按千字计算;凡在《花溪》、《贵州作家》、《贵州日报》等省级刊物发表的,按300元/千字予以奖励,不足千字按千字计算;凡在《人民文学》、《求是》、《人民日报》等国家级刊物发表的,按500元/千字予以奖励,不足千字按千字计算第十条 同一稿件,公开发表在县级、地级、省级、国家级刊物的,其奖励以最高一级计算,不在进行累加第十一条 凡公开发表的作品由作者每半年(6月30日、12月31日)将作品的电子版本、发表刊物的复印件交自治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进行核实统计。
第十二条 办公室文字工作者(常务科、秘书科、文书科、信息中心),每月必须完成1篇文章,并于当月进行评议,设一、二、三等奖,分别按照300元、200元、100元予以奖励;同时,办公室文字工作者每个季度必须完成1篇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可以冲抵当月文章任务),其奖励标准按照第六条执行按月或按季度未完成工作任务2次的,年终不得参加评先选优本办其他科室或部门的同志也可以参加,并按同等标准予以奖励第十三条 凡是本单位文字工作者拟写的外宣稿件,主要包括新闻稿件、政务信息、调研报告、时政评论等,必须严格实行稿件审签制度其审核程序为,先经本部门或科室负责人审查,并报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对外投递第十四条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内部组织的评奖主要针对未发表的作品凡公开发表的作品,按照上述规定兑现奖励稿酬,不再参与内部评奖第十五条 原则上每半年(6月30日、12月31日)兑现一次奖励第十六条 本办法从2010年7月1日正式试行本办法由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主题词:文秘 奖励 办法 通知 抄送:县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办公室 2010年7月26日印发 第 1 页 共 1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