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5-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docx
5页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 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法制化进程,加强安全监督检查,根据《安全 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 罚办法》、《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及其他有关行政法规 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监督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安全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强化各级领导和员工的 安全意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第三条 安全监督检查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坚持安全监督检查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原则,坚持 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第四条 安全监督检查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作用员工对事故隐患或影响安全的行为有 权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或举报第五条 中心所属各车间及管辖的其他单位适用本办法第二章监督检查职责及组织方式第六条 安全监督质量检验部是中心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中心厂区及施工现场开展经常性安全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监督检 查日常管理工作,在中心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组织协 调各业务职能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第七条 生产、机电、工程、党群(工会)、人力、综合等 业务部门,按照业务安全职责范围行使安全监督检查职能,负责 各自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以业务保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 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
第八条中心根据安全生产需要适时组织安全大检查,由主 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安检部和各业务部门派人参加每月组 织大检查不少于2次,检查必须覆盖所有车间、临建院、施工现 场、食堂、探亲楼、公寓等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要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的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格执法第九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 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需要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 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需要由其他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 时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责任部门不得推诿第十条安全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分为全面检查、重点检 查、专项检查等组织形式,以“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定地点" 的动态检查方式为主第十一条 各车间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检查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拒绝、阻挠第三章监督检查内容与问题处理III第十二条 安全大检查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合理组织,检查要细致,全、不留死角,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 安全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 实情况;(二) 安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三) 以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四) 工作现场和工作过程安全管理情况;(五) 安全培训、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需要检查的各项内 容。
六) 零部件的存放是否有条理,各种机器设备的排列和防 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是否完好,是否有带病运转现象七) 乙块发生器、各种气瓶和压力容器、化学用品的使用 管理是否严守制度八)工作现场照明设施、有毒有害物质的防护设施、相应的安全标志设置是否完备九)检查个人防护用品是否按标准使用,严抓“三违"现 象十)检查各车间特种作业、吊装、大型拆卸、气焊作业等 是否按安全技术措施使用十一)检查特种车辆、机电设备、安全用电、工器具是否 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使用十二)检查工地施工、矿区公路、地面零星维修工程是否 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十三)检查各矿项目部井下安装工程是否严格按照安全技 术措施进行作业十四)检查生产现场及周围环境是否达到环保要求十五)中心各车间配电室、换热站等危险源是否达到安全 管理要求十六)检查各种机械设备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 填写是否规范,符合要求十七)按照不同时期的特点开展专项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十八)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第十三条被检单位要根据《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 按照“定责任、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间、定预案”的五落实原 则进行整改事故隐患排除后,将整改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中 心监督检查人员或其所在部门。
第四章责任追究与处罚第十四条安全隐患通知书下发后,经检查人员复查仍未整改的,按照隐患等级进行处罚II类隐患一条未及时整改或整改 不彻底处罚单位1000元,并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III类隐患未 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处罚单位500元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陕西陕煤彬长矿业有限公司生产服务 中心安全监督质量检验部负责解释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