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pdf

12页
  • 卖家[上传人]:xzh****18
  • 文档编号:46617623
  • 上传时间:2018-06-27
  • 文档格式:PDF
  • 文档大小:139.60KB
  • / 12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 2 — 广铁(集团)公司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要求,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岗位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专业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坚持因事设岗、事职相符、精简高效、群体优化的原则,严格控制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范围,科学合理地确定结构比例 第三条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人才观,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目标,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龙头,以创新能力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培养、选拔和管理制度,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合理使用和优化配置人才,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为集团公司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人才保证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权限 第四条 集团公司人事处是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职能机构,负责全集团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有关政策的制定,对专业技术— 3 — 人才队伍建设进行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各单位干部人事部门是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职能机构,根据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具体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集团公司直接聘任以下专业技术人员: (一)全集团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含提高工资待遇高级工程师,下同); (二)直管单位、直属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三) 集团公司机关及附属机构、 铁路办事处及其托管机构、集团公司派出机构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 股份公司、合资铁路公司、广铁车辆厂、机械化线路中心、多元中心、项目中心和羊城、广深、三茂实业公司,负责本单位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管理 公安局、检察分院、中级法院负责本系统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管理 集团公司各直管单位、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管理 领导干部兼任专业技术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第七条 下列情况应上报集团公司人事处,办理审批手续 (一)集团级及以上各类专家、铁路青年科技拔尖人才的任免、调整; (二)接收录用大中专毕业生; — 4 — (三)集团公司直管单位、直属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定职定级; (四)从工人中聘用专业技术人员; (五)从集团公司外(含参股公司)调入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调出集团公司; (六)穗外专业技术人员调入; (七)集团公司管内跨单位调转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章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下列途径,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经所在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及备案,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国家颁发的《资格证书》者; (二)经铁道部、集团公司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或经集团公司授权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或经铁道部、集团公司委托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取得有效《资格证书》者; (三)经集团公司职改部门同意,参加所在省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取得有效《资格证书》者; (四)经集团公司职改部门批准,工程技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通过“以聘代评”方式取得有效《资格证书》者 第九条 参加国家组织的执业(职业)资格考试,并获得国— 5 — 家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书》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可视为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条 通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或研究生考试,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非在职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见习或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依据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可直接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通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获得国家承认的高等院校授予的大专毕业证书的非在职毕业生,及通过国家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注册备案的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获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的非在职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见习或工作期满,单位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均未超编并同意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经考核合格,可依据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直接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十一条 从路外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部(省)颁发的有效任职资格证书,经集团公司职改部门审核确认后,其资格可予承认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跨系列调整或变更工作专业,须由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或参加国家组织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后,方可视为具有新进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受聘资格 第十三条 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跨系列调整或变更工作专业— 6 — 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使用相应级别的代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职名试用期满后,如学历、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符合要求的,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年试用期满后,应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未通过的,可延长一年试用期第二年试用期满后,仍未取得相应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者,其代专业技术职务职名要降一个档次,再延长一年试用期。

      第三年试用期满后,按降低的档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若仍未取得降低档次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解聘所代的专业技术职务 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专业),参照本条办理 第四章 聘任与解聘 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按任免权限、程序和条件,在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进行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应符合集团公司下达的岗位编制限额 对直管站段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编制限额,由集团公司调剂使用;领导班子成员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其编数由集团公司调剂解决 对无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选的高职名专业技术岗位,同专业低资格人选可暂占用该岗位编制 — 7 — 第十六条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各单位应创造必要的条件,采取多种形式,鼓励竞争上岗 第十七条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程序,一般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干部人事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和考核,提出聘任意见,按集团公司《干部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和任免权限进行呈报或聘任 第十八条 参加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按以下条件掌握: 1.取得员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可聘任员级职务 2.取得助理级和初级(不含分员级和助理级考试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中专毕业任员级职务满 4 年,或大专毕业任员级职务满 2 年,或大学本科毕业,可聘任助理级职务。

      3.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中专毕业任助理级职务满 5 年,或大专毕业任助理级职务满 4 年,或大学本科毕业任助理级职务满 3 年, 或取得硕士学位任助理级职务满 1 年, 或取得博士学位,可聘任中级职务 4.申请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应符合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细则》 规定的职称外语、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继续教育等条件 5. 参加国家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 《资格证书》 者,聘任时必须与受聘岗位的系列(专业)相一致但对取得铁路运输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者,可受聘于铁路各个经济专业岗位 — 8 — 6.跨系列(专业)调整的,应先聘任与原专业技术职务相同级别的新进系列(专业)职务满一年后,方可按规定的资历条件申请晋升新进系列(专业)高一级职务 7.对国家规定要求具备执业资格上岗的专业,必须持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九条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应明确享受相应的工资及有关待遇,解聘专业技术职务应同时明确不再享受该职务的工资及有关待遇,实行易岗易薪 第五章 考核奖惩 第二十条 为正确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业绩与贡献,实行年度、任职期满考核制度 第二十一条 考核的内容、 标准要结合岗位职责、 工作标准、工作任务进行制定,对不同专业、不同层次、不同档次的考核内容和标准要有所侧重。

      第二十二条 考核的范围、内容、标准、程序、组织和监督以及考核结果的应用按集团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另行制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考绩档案考绩档案的内容应包括: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复印件),培训和继续教育登记,历次考核登记表,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论文、著作发表情况,以及其他可— 9 — 供参考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 要大力宣传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的先进事迹,树立先进典型,对在本职岗位上忠于职守、兢兢业业作出优异成绩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给予表彰奖励,对贡献突出的要给予重奖 第二十五条 要维护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为企业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时,应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得到合理的报酬 第二十六条 对玩忽职守、 泄露或出卖企业技术、 商业机密,或利用企业设备、技术为个人谋取利益的专业技术人员,要根据其性质与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低聘或解聘专业技术职务: 1.经考核不胜任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2.严重失职、渎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和主要责任者; 3.违反作业纪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 4.受留用察看、开除处分的; 5.调离现职专业技术岗位的; 6.自动离职或外出劳务的。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解聘专业技术职务,并— 10 — 取消任职资格自解聘之日起,三年内(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参加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伪造学历、资历,骗取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资格者; 2.剽窃他人成果,骗取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资格者; 3.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请人代考骗取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资格者 第六章 专家队伍 第二十九条 集团公司专家队伍由国家、铁道部、集团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铁道部、集团公司专业技术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及国家、铁道部授予其他专家称号的人员组成专家队伍由集团公司掌握管理,日常管理委托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条 专业技术带头人推荐、选拔与管理按照《专业技术带头人选拔及管理暂行办法》(另行制定)进行,每三年组织一次评选对专业技术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一般聘期为 3 年,任期内享受规定数额的奖励津贴 第三十一条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文件每年推选一次被批准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享受国家、铁道部、集团公司和当地政府的有关待遇 第三十二条 集团公司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不定期组织,一般在召开人才会议、科技大会等重要会议年度评选。

      — 11 — 第三十三条 青年科技拔尖人才是专家队伍的后备力量,其推荐、选拔与管理按照《青年科技拔尖人才选拔管理暂行办法》(另行制定)进行,每两年选拔一次对青年科技拔尖人才实行动态管理, 每五年为一个周期, 任期内享受规定数额的奖励津贴 第三十四条 集团公司每年对各类专家和青年科技拔尖人才进行一次业务追踪考核,考核结果存入本人考绩档案 第七章 继续教育(培训)与出国留学(进修) 第三十五条 为使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不断得到更新,熟悉和了解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的特点及发展趋势,提高技术创新能力,适应铁路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应组织和鼓励他们脱产或不脱产接受继续教育、培训、进修,参加本专业的研讨会议和学术会议脱产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已聘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 40 学时;已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累计不少于 32 学时 第三十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有接受继续教育 (培训) 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支持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的义务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的权利受到侵犯,可向上一级干部人事部门提出申述 第三十七条 继续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是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先进适用技术、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的使用及消化吸收,以及科技成果— 12 — 的推广和应用等。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