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安药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ppt
6页关于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12]第 2-0148 号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一、管理层的责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专项报告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了解、询问、检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三、鉴证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1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说明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中 国 · 北 京- 2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2号核准,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5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3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72,8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665.1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2010]第2-0005号《验资报告》根据《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公司计入到发行费用中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439.16万元应计入当期损益,增加募集资金净额439.16万元2011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251,272,400.19元,均系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1年度募集资金专户收到银行存款利息8,845,766.93元,支出银行手续费21,088.55元。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12,026,705.21元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0年3月15日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以保证专款专用2010年3月,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城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潜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城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2011年3月,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雅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药业”)增资10,000.00 万元,全部用于“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的投入。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雅安药业与国信证券、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雅安药业在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上述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 3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二)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潜江支行中国银行黄冈支行民生银行武汉支行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合计账号57945754040155735755580256385753996405110141600033120511014270000905051101421000773905110142100010120511014210001425募集资金金额373.6913,561.000.0020.19147.21120.585,000.002,000.0021,202.67存储方式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活期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定期存款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本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雅安药业增资10,000.00 万元,全部用于“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的投入。
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雅安药业进行增资,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不影响募集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4 -附表:5--00--超募资金投向0--0--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9,104.3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127.2448,825.00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2) (3)=(2)/(1) 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年产 10,000 吨球形颗粒牛磺酸项目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牛磺酸配套原料)项目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否否是15,000.0018,000.0010,000.0015,000.0018,000.0010,000.00172.076,812.622,518.2511,772.6018,000.002,990.5078.4810029.912010-12-312012-9-302012-12-312,820.92否不适用不适用否否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3,000.0043,000.009,502.9432,763.102,820.92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结合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加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计划使用 20,854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扩大“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牛磺酸配套原料)项目”建设规模及新增“年产 2 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线项目”的建设。
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牛磺酸配套原料)项目否20,100.0020,100.0015,521.1215,521.1277.222012-12-31不适用否年产 2 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项目否754.00754.00103.18540.7871.722011-6-300否否超募资金投向小计20,854.0020,854.0015,624.3016,061.90合 计63,854.0063,854.0025,127.2448,825.002,820.921、“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是因为前期用地及其它各项手续办理时间较长所致目前该项目已经开工建设2、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是因为为了优化技术方案,项目设计变更较多,电力部门专用供电线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路建设迟缓所致,根据潜江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整改落实环保部挂牌督办环境违法事项的通知》(潜环发【2012】2 号)要求,本项目目前正在补办环评手续,考虑到环保手续的办理需要一定时间,预计补办手续对项目工程进度造成一定影响3、年产 2 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是因为该项目在生产调试,尚未正式投产。
4、“年产 10,000 吨球形颗粒牛磺酸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产品价格低于预期导致项目毛利率降低,6从而影响本项目的效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使用 20,854 万元超额募集资金扩大“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牛磺酸配套原料)项目”建设规模及新增“年产 2 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线项目”的建设用酒精法生产环氧乙烷(牛磺酸配套原料项目)本年度已支付 22,333.74 万元,累计支付 33,521.13 万元,目前已根据政府环保部门要求停止建设补办手续 年产 2 万吨焦亚硫酸钠生产线项目本年度已支付 103.18 万元,累计支付 540.78 万元,报告期内已完工根据 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牛磺酸下游系列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雅安药业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湖北省武汉市。
不适用2010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3,522.06 万元不适用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不适用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