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色彩(建筑、风景)》课程标准.docx
3页《色彩(建筑、风景)》课程标准开设学期:第一学期总学时:48课时(3学分)编制人:审核人:一、课程定位(一)课程性质专业选修课、理实一体课二)课程作用通过色彩教学,使学生基本掌握色彩的审美原理、规律及表现方法,培养学生正确的观察方法,使学生具有较完整和独立的创造能力,提高艺术修养并为专业课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二、课程理念与设计思路(一)课程理念设计理念上始终坚持以审美教育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本着以面向全体、注重个性为原则的基本理念二)设计思路以通过“讲授、临摹、写生”一体化教学模式,把理论知识应用化、实践化,将色彩学原理在临摹和写生中紧密结合,达到“学以致用”的教学目的三、课程目标(一)素质目标培养学生在生活中发现真、善、美,提高审美情趣,逐步形成积极向上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知识目标了解色彩的艺术特点以及形象与色彩的相互关系的专业知识掌握水粉、水彩画的特点和写生步骤与方法,熟练工具及材料的性能等相关知识三)能力目标具有正确地运用色彩观察方法,从整体出发,通过对比区别色彩倾向,表现出他们之间的色彩关系,在写生过程中逐步掌握色彩调配,色彩对比和谐等规律的能力;具有掌握用色彩塑造形体,表现立体空间的能力;通过写生了解水粉画、水彩画的各种表现技法,掌握构图的基本原理,提高组织画面的能力;认识画面整体关系的重要性,提高驾御画面的能力。
具有对色彩的记忆、想象与在创作中运用的能力四、课程内容课程内容教学目标学时分配色彩理论知识讲授水粉画、水彩画概述;色彩的基本原理及规律;水粉画、水彩画的工具、材料及其特性;色彩的调配8色彩临摹使学生了解和掌握水粉、水彩画的表现技法10色彩建筑写生通过写生掌握基本的表现技法发现容易出现的弊病并及时纠正15色彩风景写生通过实践熟练掌握基本表现技法寻找富有个性的色彩语言15五、课程实施建议(一)师资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教师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和实践能力,能够较好地组织课堂,引导学生完成课堂教学任务二)教学方法建议以专业理论讲述开始,引导学生了解本课程的相关理论基础知识;以临摹为第一阶段专业教学实践的主要手段;以写生作为整个教学实践过程的主要教学手段三)教材要求本课程所选用的教材,应符合国家高等职业院校教材的选用规定,正规出版,其内容能够满足本专业标准和本课程标准的要求语言应精炼、准确、科学,体现先进性、通用性、实用性教材应图文并茂,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与积极性四)教学环境与设备要求符合课程需要,光线充足的实训教室,环境优美、安全、交通便捷的室外实训场地六、课程考核与评价(一)任课教师根据学生课程前后的认识总结、上课考勤及学习态度,作出评价,占单元成绩的30%。
二)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作业完成的过程、数量和质量,作出评价,占单元成绩的70%三)任课教师在课程结束后两周内向教研组上报学生成绩、课程总结、优秀作业教研组组织系教学督导组对课程完成情况作出综合评价七、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一)开发利用校内资源(图书、影像、网络资源、现存资料等)开发利用学院现有多媒体教室,图书、影像资料室,创建良好的学习氛围,开放系部电子资料库开展专业讲座,技能竞赛活动,画廊展示、微平台作品展示等活动,建立班级学习群,推荐课程网站,提供网络自学平台二)开发利用社会资源(艺术院、团、所成果资料)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引入实训项目,参观学习,增加与校企合作单位的交流以及实际项目的引入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