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宅设计规范(卫生间 ).doc
2页住宅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DesignDesign codecode forfor residentialresidential buildingsbuildingsGBGB 50096-199950096-1999((20032003 年版)年版)3.4 卫卫 生生 间间3.4.1 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二个或二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 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1、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 、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 3m²;2、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 2.50m²;3、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 2m²;4、单设便器的为 1.10m²3.4.2 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3.4.3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 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3.4.4 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住宅建筑规范住宅建筑规范5 5 建建 筑筑 5 5..1 1 套内空间套内空间5.1.1 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5.1.2 厨房应设置炉灶、洗涤池、案台、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5.1.3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 卫生间地面和局部墙面应有防水构造5.1.4 卫生间应设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等设施或预留位置;布置便器的卫生间 的门不应直接开在厨房内5.1.5 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 0.90m 时,应有防护设施六层及六层以 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10m阳台栏杆应有防护措施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 O.11m5.1.6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 2.10m,局 部净高的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 1/3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 时,其 1/2 使用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 2.10m5.1.7 阳台地面构造应有排水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