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doc
7页医院消毒供给中心第3局部: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给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的要求与方法和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可追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效劳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暂未实行消毒供给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给工作应执行本标准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2 标准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但凡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期限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8278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工业湿热灭菌 第1篇 压力蒸汽灭菌效果评价方法与标准〕 WS310.1 医院消毒供给中心 第1局部:管理标准WS310.2 医院消毒供给中心 第2局部: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标准消毒技术标准 卫生部3 术语和定义WS310.1和310.2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可追溯 traceability 对影响灭菌过程和结果的关键要素进行记录,保存备查,实现可追踪3.2 灭菌过程验证装置 process challenge device,PCD对灭菌过程有预定抗力的模拟装置,用于评价灭菌过程的有效性其内部放置化学指示物时称化学PCD,放置生物指示物时称生物PCD3.3 A0值 A0 value评价湿热消毒效果的指标,指当以Z值表示的微生物杀灭效果为10K时,温度相当于80℃的时间〔秒〕3.4 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 table-top sterilizer体积小于60升的压力蒸汽灭菌器3.5 快速压力蒸汽灭菌 flash sterilization专门用于处理立即使用物品的压力蒸汽灭菌过程3.6 管腔器械 hollow device含有管腔内直径≥2mm,且其腔体中的任何一点距其与外界相通的开口处的距离≤其内径直径的1500倍的器械3.7 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 test soil 用于测试清洗消毒机效果的指示物4 监测要求及方法4.1 通用要求 4.1.1 应专人负责质量监测工作4.1.2 应定期对清洁剂、消毒剂、洗涤用水、润滑剂、包装材料等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应符合WS310.1的要求。
4.1.3 应定期进行监测材料的质量检查,包括抽查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及有效期等,检查结果应符合要求自制测试标准包应符合?消毒技术标准?的有关要求4.1.4 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对清洗消毒器、灭菌器进行日常清洁和检查4.1.5 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设备的检测与验证:a〕清洗消毒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验证;b〕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年对压力和平安阀进行检测校验c〕干热灭菌器应每年用多点温度检测仪对灭菌器各层内、中、外各点的温度进行物理监测;d)低温灭菌器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验证4.2 清洗质量的监测4.2.1 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质量的监测4.2.1.1 日常监测 在检查包装时进行,应目测和/或借助带光源放大镜检查清洗后的器械外表及其关节、齿牙应光洁、无血渍、污渍、水垢等残留物质和锈斑4.2.1.2 定期抽查 每月应至少随机抽查3个~5个待灭菌包内全部物品的清洗质量,检查的内容同日常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4.2.2 清洗消毒器及其质量的监测4.2.2.1 日常监测 应每批次监测清洗消毒器的物理参数及运转情况,并记录。
4.2.2.2 定期监测4.2.2.2.1 对清洗消毒器的清洗效果可每年采用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进行监测当清洗物品或清洗程序发生改变时,也可采用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进行清洗效果的监测4.2.2.2.2 监测方法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监测结果不符合要求,清洗消毒器应停止使用清洗效果测试指示物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4.2.2.3 清洗消毒器新安装、更新、大修、更换清洗剂、消毒方法、改变装载方法等时,应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进行检测,清洗消毒质量检测合格后,清洗消毒器方可使用4.3 消毒质量的监测4.3.1 湿热消毒4.3.1.1 应监测、记录每次消毒的温度与时间或A0值监测结果应符合WS310.2的要求4.3.1.2 应每年检测清洗消毒器的主要性能参数检测结果应符合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的要求4.3.2 化学消毒 应根据消毒剂的种类特点,定期监测消毒剂的浓度、消毒时间和消毒时的温度,并记录,结果应符合该消毒剂的规定 4.3.3 消毒效果监测 消毒后直接使用物品应每季度进行监测,监测方法及监测结果符合GB 15982的要求每次检测3件~5件有代表性的物品。
4.4 灭菌质量的监测4.4.1通用要求4.4.1.1 对灭菌质量采用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生物监测法进行,监测结果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4.4.1.2 物理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良,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4.4.1.3 包外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发放,包内化学监测不合格的灭菌物品不得使用并应分析原因进行改良,直至监测结果符合要求 4.4.1.4 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尽快召回上次生物监测合格以来所有尚未使用的灭菌物品,重新处理;并应分析不合格的原因,改良后,生物监测连续三次合格前方可使用4.4.1.5 灭菌植入型器械应每批次进行生物监测生物监测合格后,方可发放4.4.1.6 按照灭菌装载物品的种类,可选择具有代表性的PCD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4.4.2 压力蒸汽灭菌的监测 4.4.2.1 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温度波动范围在+3℃以内,时间满足最低灭菌时间的要求,同时应记录所有临界点的时间、温度与压力值,结果应符合灭菌的要求4.4.2.2 化学监测法4.4.2.2.1 应进行包外、包内化学指示物监测。
具体要求为灭菌包包外应有化学指示 物,高度危险性物品包内应旋转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如果透过包装材料可直接观察包内化学指示物的颜色变化,那么不必放置包外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化学指示物颜色的变化,判定是否到达灭菌合格要求4.4.2.2.2 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片包内化学指示物置于待灭菌物品旁边进行化学监测4.4.2.3 生物监测法4.4.2.3.1 应每周监测一次,监测方法见附录A4.4.2.3.2 紧急情况灭菌植入型器械时,可在生物PCD中加用5类化学指示物5类化学指示物合格可作为提前放行的标志,生物监测的结果应及时通报使用部门4.4.2.3.3 采用新的包装材料和方法进行灭菌时应进行生物监测4.4.2.3.4 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因一般无标准生物监测包,应选择灭菌器常用的、有代表性的灭菌包制作生物测试包或生物PCD,置于灭菌器最难灭菌的部位,且灭菌器应处于满载状态生物测试包或生物PCD应侧放,体积大时可平放4.4.2.3.5 采用快速压力蒸汽灭菌程序灭菌时,应直接将一支生物指示物,置于空载的灭菌器内,经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规定条件下培养,观察结果。
4.4.2.3.6 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遵循4.4.1.4的规定 4.4.2.4 B-D试验 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进行B-D试验,B-D试验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B-D测试失败,应及时查找原因进行改良,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4.4.2.5 灭菌器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的监测 应进行物理监测、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物理监测、化学监测通过后,生物监测应空载连续监测三次,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监测方法应符合GB 18278 的有关要求对于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生物监测应满载连续监测三次,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预真空〔包括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应进行B-D测试并重复三次,连续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4.4.3 干热灭菌的监测4.4.3.1 物理监测法:每灭菌批次应进行物理监测监测方法为将多点温度检测仪的多个探头分别放于灭菌器各层内、中、外各点,关好柜门,引出导线,由记录仪中观察温度上升与持续时间温度在设定时间内均到达预置温度,那么物理监测合格4.4.3.2 化学监测法:每一灭菌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每一灭菌包内应使用包内化学指示物,并置于最难灭菌的部位。
对于未打包的物品,应使用一个或者多个包内化学 指示物,放在待灭菌物品附近进行监测经过一个灭菌周期后取出,据其颜色的改变判断是否到达灭菌要求4.4.3.3 生物监测法:应每周监测一次,监测方法见附录B4.4.3.4 新安装、移位和大修后,应进行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生物监测法监测〔重复三次〕,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4.4.4 低温灭菌的监测低温灭菌方法包括环氧乙烷灭菌法、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法和低温甲醛蒸汽灭菌法等4.4.4.1 通用要求 新安装、移位、大修、灭菌失败、馐材料或被灭菌物品改变,应对灭菌效果进行重新评价,包括采用物理监测法、化学监测法和生物监测法进行监测〔重复三次〕,监测合格后,灭菌器方可使用4.4.4.2 环氧乙烷的监测4.4.4.2.1 物理监测法: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和时间等灭菌参数灭菌参数符合灭菌器的使用说明或操作手册的要求4.4.4.2.2 化学监测法:每个灭菌物品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作为灭菌过程的标志;每包内最难灭菌位置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其颜色变化,判定其是否到达灭菌合格要求4.4.4.2.3 生物监测法:每灭菌批次应进行生物监测,监测方法见附录C。
4.4.4.3 过氧化氢等离子灭菌的监测4.4.4.3.1 物理监测法 每次灭菌应连续监测并记录每个灭菌周期的临界参数如舱 内压、温度、过氧化氢的浓度、电源输入和灭菌时间等灭菌参数灭菌参数符合灭菌器的使用说明或操作手册的要求4.4.4.3.2 化学监测法 每个灭菌物品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作为灭菌过程的标志;每包内最难灭菌位置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其颜色变化,判定其是否到达灭菌合格要求4.4.4.3.3 生物监测法 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灭菌循环的生物监测,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4.4.4.4 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的监测4.4.4.4.1 物理监测法 每灭菌批次应进行物理监测详细记录灭菌过程的参数,包括灭菌温度、湿度、压力与时间灭菌参数符合灭菌器的使用说明或操作手册的要求4.4.4.4.2 化学监测法 每个灭菌物品包外应使用包外化学指示物,作为灭菌过程的标志;每包内最难灭菌位置放置包内化学指示物,通过观察其颜色变化,判定其是否到达灭菌合格要求4.4.4.4.3 生物监测法 应每周监测一次,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4.4.4.5 其它低温灭菌方法的监测要求及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5 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可追溯要求 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