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的大学_湖南下放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权 岗位空缺可跨校评聘.docx
2页湖南的大学_湖南下放一级教师职称评审权 岗位空缺可跨校评聘湖南省政府网站日前公布《湖南省深化中小学老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一级老师职称评审权下放至省直管县(市),其他县市区待条件成熟后再稳步下放此外,为激励优秀老师向农村流淌,各县市区辖区内农村中小学校、薄弱学校出现空岗、空编时,可申请运用跨校评聘职数 记者了解到,此次方案中,湖南全省一般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别教化学校、工读学校、教研室及校外教化机构中实行中小学老师职称(职务)系列的现有在岗人员均列入改革范围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老师参照本方案参与职称评审 方案明确,中小学老师职称(职务)评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和实施其中,正高级老师职称由省里组织评审;高级老师职称由市州组织评审;一级老师职称评审权下放至省直管县(市),其他县市区待条件成熟后再稳步下放,暂未获得一级老师职称评审权的县市区,其一级老师职称由市州统一组织评审;二、三级老师职称由县市区组织评审 此外,为激励优秀老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促进城乡老师的合理流淌和教化资源的均衡配置,方案提出建立健全中小学老师跨校评聘长效机制。
什么样的老师可以进行跨校评聘?方案明确,全省一般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别教化学校中具有中小学老师系列一级老师及以上职称(职务)的现有在编在岗人员均可实行跨校评聘 各县市区辖区内农村中小学校、薄弱学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出现空岗、空编时,可依据学校发展须要自愿申请运用跨校评聘职数同时,辖区内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满意相应职务评审条件的城镇学校优秀老师,由本人自愿申请,经所在学校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即可参与跨校聘任(用)或评聘 方案还要求,城区学校老师通过跨校评聘流淌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后,必需在聘用学校服务3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请流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