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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政治关系一.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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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章 闽台政治关系,一、早期政府对台湾的治理 1、三国时期:建安郡 孙权为“求取国家的利益,开疆拓土”,“觅取海外之发展,谋求贸易之利于黄龙二年(公元230年)春,“遣将军卫温、诸葛直,将甲士万人浮海求夷洲、亶洲”,“但得夷洲数千人还” 这是史料明文记载的大陆汉人大规模到达台湾活动的第一次2、隋唐时期,隋朝:台湾被称为“流求” (或同音异写为“留仇”,“流虬”) 隋代大陆与台湾之间的接触与贸易往来非常频繁,《隋书-流求传》载,隋王朝在短短的三十多年间,曾三次派使者到台湾 607年,隋炀帝派朱宽和何蛮入海求访异俗,抵流求后因语言不通,仅掠一人而返次年又遣朱宽再去“抚慰” ,“流求不从”,仅取回布甲一件 610年,派陈棱和张镇周率兵万余人, “慰谕”,当地人“初见船舰,以为商旅,往往诣军中贸易” 陈棱等人 “慰谕”,遭拒,便动用武力经过数场战斗,“虏其男女数千人,载军实而还”,2、隋唐时期,唐朝:称台湾为“流求”,唐时澎湖、台湾属岭南节度使管辖 《岭南节度飨军堂记》说:“唐制岭南为五府,府部州以十数,其大小之戎,号令之用,则听于节度使焉,其外大海多蛮夷,由流求诃陵,西抵大厦康居,环水而国以百数,则统于押蕃舶使焉” 唐代时一些大陆人士相继到台湾与澎湖去开发。

      向台湾移民与开发史书无载,而关于向澎湖岛的移民开发史书却多有所记 唐元和年间(806-820年),大进士施肩吾,不愿在宦海中浮沉,无心作官,“施肩吾始率其族适居澎湖”,从事开发澎湖的生产劳动《全唐诗》中选有施肩吾《题澎湖屿》诗一首:腥臊海边多鬼市,岛夷居处无乡里;黑皮少年学采珠,手把生犀照咸水“ 施肩吾另一诗《赠友人归武林》:“去去程何远,悠悠思不穷钱塘江上水,直与海潮通”说明当时由大陆去澎湖的人相当多的二、宋元时期台湾的设治,1、宋代: 在福建和台湾中间,有一群岛屿统称澎湖列岛澎湖列岛由大小64个岛屿组成历史上澎湖曾称为“平湖”南宋宝庆元年(1225年),赵汝适撰写的《诸蕃志》指出,“泉有海岛,曰澎湖,隶晋江县始将“平湖”改称为“澎湖”此后,史书多以“澎湖”称呼澎湖列岛 宋淳熙间成书的《皇朝郡县志》载:“澎湖屿在巨浸中,环岛三十六,人多侨寓其上,……有争讼者取决于晋江县,府外贸易,岁数十艘,为泉外府《舆地纪胜》一书中引宣和二年(1120年)知泉州事陆藻《修城记》云:“泉距京师五十有四驿,连海外之国三十有六岛 由此可见,北宋时,澎湖已隶属泉州二、宋元时期台湾的设治 1、宋代:,上述史载只言澎湖而不说台湾,这又是为何呢?可以说,这是由于台、澎“密迩,烟火相望”,故自隋至元,人们常常把台湾、澎湖笼统地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或称之为“流求”,以台湾本岛为主而包括澎湖;或称“澎湖”而兼含台湾。

      台湾、澎湖地区在宋代即为福建行政区域的一部分,由晋江县管辖,并正式实行了中国政府历来实行的户籍管理制度二、宋元时期台湾的设治 1、宋代:,民众迁居澎湖:楼钥的《汪太猷行状》和周必大的《汪大猷神道碑》两文同样记载了汉族人民已移居台湾,并且从事种植业乾道七年(1171)……四月起(汪太猷)知泉州,海中大洲号平湖(即今天台湾),邦人就植粟、麦、麻……” 政府驻军澎湖:为了加强海防,公元1171年(南宋),泉州知州汪大猷在那里建造了房屋200间,派水军长期驻守,以保证航道的畅通 泉州市舶司管理:1087年,设立泉州市舶司管理海外贸易,自然也管辖到澎湖列岛此时澎湖逐渐成为泉州与南洋贸易之中转站及两岸互市之枢纽宋志云:“澎湖屿,在巨浸中,环岛三十六,人多侨寓其上,苫茅为舍……有争讼者,取决于晋江县府外贸易岁数十艘,为泉外府 从澎湖出土的大量宋代瓷片和宋代铜钱来看,说明闽台两地已开始有贸易往来关系由此可见,宋代大陆汉族人民已经移居台湾了二、宋元时期台湾的设治,2、元政府两次经营琉求 元代称台湾为“琉球” 澎湖巡检司: 1281年,元政府在澎湖设立澎湖巡检司,征收赋税,行使统治权,隶属于泉州路同安县,这是我国政府在台澎地区设置行政机构的开始。

      元政府曾多次对台湾进行招谕闽台关系更进一步密切, 1291年,派海船付万户杨祥为宣慰使,率军前往招谕王留求杨祥等所率元军,于1292年3月到达一座“低而长的岛屿”,“上有很多居民”元军上岸后,由于语言不通,与居民发生冲突,元军3人被杀,旋即退走,这次招谕半途而废,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二、宋元时期台湾的设治,2、元政府两次经营琉求 1297年,福建省平章政事高兴派省都镇抚张浩、福州新军万户张进率兵抵王留求,了解当地居民对元政府的态度,带土人130余人回来元政府为了招抚王留求,次年,又将这些人全部遣送回去,以“归谕其国,使之效顺”,但仍无结果 两次招谕失败,也说明了要使大陆与台湾建立起最起码的政治关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是大陆沿海已经充分开发,又一是岛内居民至少已经进化到愿意同外部世界发生接触的水平;而就元代初期的情况看,似乎只具备前一条件而缺少后一条件二、宋元时期台湾的设治,2、元政府两次经营琉求 元朝时,汪大渊的《岛夷志略》是又一部关于台湾的历史文献该书对台湾的经济地理以及元代对台湾的经营情况有较详细的介绍,并对原居民作了生动的描述从他的记载可以看出,原住居民在农业生产上已经有所发展,已通纺织、制盐和酿酒之术。

      澎湖有汉人建屋定居,“有草无木,土瘠不宜禾稻泉人结茅为屋居之男女穿长布衫,系以土布煮海为盐,酿秫为酒,采鱼、虾、螺、蛤以佐食过着渔牧耕兼营的生活,风俗“朴野”,人多长寿,他们过着半耕、半渔、半牧的生活,政府除了征收少量的盐税外,“别无科差”,所以出现了“工商兴贩,以乐其利”的盛况,三、明代对台湾的经营,1、明初的海禁政策 明政府于洪武二十年(1387年)以“岛民叛服难信”为理由,下令栽撤设立已有一百多年的澎湖巡检司,强迫所有居民迁入内地尽徙屿民,废巡司而墟其地” 2、日本倭寇窜入澎湖、台湾 在16世纪中叶大陆倭患严重,其中已经有一部分倭寇窜入澎湖、台湾,在附近海面上截劫商舶,把抢来的丝绸、磁器、胡椒、香料等运往日本、琉球,冒充商品出卖他们流劫范围所及,最南到达过菲律宾群岛,最西到达马六甲海峡那时候,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早期殖民国家,也在南亚海面上同样干着名为贸易,实即抢掠的半商半盗勾当三、明代对台湾的经营,2、日本倭寇窜入澎湖、台湾 16世纪60年代,侵掠浙江、福建的倭寇因为不断遭到抗倭名将戚继光、俞大猷等部的歼灭性打击,在大陆不能立足,其中有一部分逃至澎湖台湾,乘澎湖巡检司撤废、无兵防守的机会,据为继续进犯闽粤沿海的巢穴。

      台湾平埔人对倭寇的侵掠进行了猛烈的反抗,在弱不敌强,无法固守的情况下,他们举族退入深山,继续抵抗 明政府认识到台湾、澎湖的重要性,1563年又恢复了澎湖巡检司机构,派兵驻守澎湖列岛,以加强沿海的防御三、明代对台湾的经营,2、日本倭寇窜入澎湖、台湾 1601年,倭船七艘又在闽浙粤海面流劫,被明朝官军打败,入台湾福建都司沈有容于1602年春节前夕亲率战船14艘冒风渡海追击,进迫台湾西南海岸倭冠陷入明军和当地人民的包围之中,全歼倭船6艘斩首15级,救回被掳男妇370余人1603年1月,将倭寇赶出台湾这是中国军队在御倭战争中第一次主动出击,也是中国军队第一次从侵略者手中收复中国神圣领土台湾中国军队在大员登陆,平埔人扶老携幼欢迎三、明代对台湾的经营,3、海商武装集团的活动 明朝中后期,东南地区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随着商业资本的繁荣,海上贸易日益兴盛但是,由于倭寇和西方殖民者横行海上,又加上明朝政府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严重阻碍了海上贸易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东南地区相继出现了许多强大的海上武装集团,史称“海寇” 或“海盗”这些武装集团开始以劫掠商船起家,但当他们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和力量时,就逐渐放弃单纯的劫掠行为,而改为向过往的船只抽税,一些走私贩混迹其中,借其武装以自保。

      他们成为海上商业活动的保护者,既反抗明朝政府的海禁政策,也奋起反击倭寇和西方殖民者的侵袭,逐渐成为介于明朝政府和外国殖民者之间的第三种力量,这些“海盗”集团中,以林道乾、颜思齐、郑芝龙为代表三、明代对台湾的经营,3、海商武装集团的活动 林道乾,广东惠来人,县吏出身 1561年前后,其武装集团被俞大猷率领的明军击败后,退居台湾俞大猷率军追至澎湖,不敢进,留偏师驻守当时林道乾以台南、高雄为活动中心,林道乾在台湾停留了几个月,后远航至马来半岛北境的北大年三、明代对台湾的经营,3、海商武装集团的活动 颜思齐,漳州海澄县人,因受富豪的欺辱,愤杀其仆,逃亡日本,以裁缝为生 郑芝龙,福建南安人,少年时流居日本经商后娶日人田川氏(其父亲翁翌皇为泉州人)为妻 在日期间,郑芝龙与颜思齐等28人结党举事,推举颜思齐为盟主,准备推翻当地的日人政府,夺权为王事情败露后逃往台湾,以罗山(今天嘉义县)一带为基地,成为海盗集团并开始对台湾西南部地区进行有组织的开发,而且掌握了台湾海峡的控制权,对来台之商船课以税金凡海舶无郑氏令旗者,不得来往,海舶例入二千金,岁入千万计三、明代对台湾的经营,3、海商武装集团的活动 颜、郑集团进入台湾后,队伍迅速壮大起来。

      加入他们队伍的主要是来自漳、泉一带的贫苦农民和城市失业者 1625-1627年间,福建闽南发生大旱,饿殍遍野,死亡枕藉,郑芝龙招饥民到台湾,每“人给银三两,三人给牛一头,用海舶载至台湾,令其芟舍开垦荒土为田” 在台湾历史上,郑芝龙可称是组织大规模移民台湾的第一人,而且也是把大陆封建生产关系推行到台湾的第一人三、明代对台湾的经营,3、海商武装集团的活动 1628年,郑芝龙受福建巡抚熊文灿招抚他不但控制了北港为中心的一带地区,而且控制着整个台湾海峡,成为“威权振七闽”的一个显赫人物三、明代对台湾的经营,3、海商武装集团的活动 他们集海商与海寇、海盗于一身,其在政治上的所作所为固不足称道,但在客观上推动了台湾的开发和闽台之间的经济交流 尽管所采用的是“海寇”方式,郑芝龙的海上活动,就其全过程来看,具有如下的政治特征: 第一,郑芝龙的海上贸易活动的目的,并非完全只为经济利益所驱使,它包含有某种政治目的,因而在大陆沿海聚众骚扰,劫掠财物,采取了不烧杀、不扰民政策,而且还救济贫民;尤其对明王朝的被俘官兵,更是以不杀宽容对待三、明代对台湾的经营,3、海商武装集团的活动 第二,郑芝龙占据台湾期间,曾“招饥民数万人”到台湾从事开发事业,第一次有组织地向台湾移民。

      郑芝龙还移植了大陆的行政管理方式,在台湾率先设立“佐谋、督造、主饷、监守” 及先锋等官职应当说,郑芝龙是第一位将大陆封建生产关系推广至台湾的人 第三,郑芝龙于崇祯元年(1628年)就抚于明政府,并于其后削平群盗,对于稳定东南沿海的社会秩序有积极意义郑芝龙先后(1640~1644年)任过福建参将、三省总戎大将军大都督事南澳总兵、福建副总兵,后以总兵镇守福建郑芝龙的这些活动,在客观上对连接台湾与大陆的关系起了加强作用 第四,许多海上武装集团内部是”有福同享,有祸同当”的结盟关系,郑芝龙除兄弟结拜外,还有出钱(资方)与出力(劳方)的合伙关系三、明代对台湾的经营,3、海商武装集团的活动 郑芝龙就抚于明政府,但仍保留有自己的海上军事力量,而明政府在海禁情况下仍允许郑氏海上军事集团的存在这其中的关系表明,郑氏海上军事集团欲借助明政府的力量,以消灭海上竞争对手,达到垄断海上商业贸易的目的,而明政府也欲利用郑氏,以便加强对沿海社会秩序的控制四、荷兰对台湾的殖民统治,1、荷兰殖民者两次侵入澎湖 荷兰是“十七世纪的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 ,同时又是当时亚洲最强大的殖民国家在十七世纪中叶,荷兰的军力和经济力在世界上是首屈一指的,它在贸易上的投资比英国多十五倍,商船吨数占世界总吨数的百分之五十,舰队实力超过了英法两国舰队的联合力量,荷兰的船队航行于五大洲的海洋,被称为“全世界的海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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