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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平台自查报告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工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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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档编号:253900649
  • 上传时间: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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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媒体平台自查报告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工作]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新媒体自查自纠工作 为实行国办通知精神,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排查,狠抓整改落实,有效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运行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自查内容包括政务公开透亮度、政务公开参加度、政务公开实力、保障措施等,重点检查栏目是否能正常访问,是否刚好更新(政务动态、执法动态2周内更新,法规、规范性文件、其他文件、政策解读、公告公示6个月内更新,领导重要活动及讲话3个月内更新,政府选购与招投标、招商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及分工、发展规划、人事信息、信息公开指南及书目1年内更新),办事服务栏目指向XX政务服务网的链接是否有效,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名称、权责清单等是否刚好更新,政府网站的域名是否符合规范,内容更新是否刚好,互动沟通渠道是否畅通,网民留言是否及 时有效回复特殊要留意“出现严峻表述错误、泄露国家隐私、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伪造发稿日期等弄虚作假行为”等单项推翻事项,出现上述随意一种情形则判定为不合格即60分以下。

        (二)政务新媒体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看法》(X府厅发〔2022〕XX号)及《关于推动全县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开设并运行好政务新媒体,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单位内部开设有多个账号的,要尽可能将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功能集成到一个账号着重自查:1.平安、泄密等严峻问题即“出现严峻表述错误; 泄露国家隐私、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因发布不当引发严峻负面舆情”2.内容不更新即“两周内无更新;移动客户端(APP)无法下载或运用,发生“僵尸”、“睡眠”状况”3.互动回应差即“未供应有效互动功能,存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行为” 二、工作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支配专人负责,严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附件2)及《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附件3)考核指标逐项开展全面自查,对本乡(镇)、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仔细排查梳理,发觉的各种问题要在3月2日之前整改到位。

      (二)刚好报送材料各乡(镇)、各部门整改完成后,要将自查整改状况形成书面汇报,并仔细填写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整改状况表》(附件1)以上两个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盖章后于2022年3月2日前报送至县政府办XX室,电子版发送至XX,联系人:XX,联系:XX (三)强化结果运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新媒体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媒介,其运行管理是否良好干脆影响到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与政府的公信力,省市已纳入对县级高质量发展考核中我县也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五型”政府建设工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在此次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完成后,如被上级抽查仍存在问题的乡(镇)或部门(单位)将视状况在年终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整改状况表     2.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3.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新媒体检査整改状况表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序号   栏目名称 主办单位 发觉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二、政务新媒体(各类政务App、工作群)  序号 新媒体名称 主办单位 发觉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附注:此次检查整改仅限于全县政府系统开设的网站和新媒体平台。

          附件2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     指标说明   本指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单项推翻指标,适用于全部政府网站、政府系统的政务新媒体; 其次部分为扣分指标,第三部分为加分指标,适用于政府门户网站扣分指标分值为101分,加分指标分值为30分   对政府网站检查时,如网站出现单项推翻指标中的随意一种情形,即判定为不合格网站,不再对其他指标进行评分如网站不存在单项推翻问题,则对扣分指标进行评分,如评分结果低于60分,判定为不合格网站; 高于80分,则进入加分指标评分环节,最终得分为其次、三部分得分之和其中,采纳扣分方式评分的,单项指标扣分之和不超过本项指标总分值对于没有对外服务职能的国务院部门,不检查其门户网站涉及办事服务的指标,对扣分指标评分时以75分为满分,结果乘以4/3为其次部分得分   对政务新媒体检查时,如政务新媒体出现单项推翻指标中的随意一种情形,则判定为不合格   一、单项推翻      检查对象  指标  评分细则 政府网站 平安、泄密事故等严峻问题 1.出现严峻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隐私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对平安攻击(如页面被挂马、内容被篡改等)没有刚好有效处置造成严峻平安事故 5.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伪造发稿日期等) 6.因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不当引发严峻负面舆情 上述状况出现随意一种,即单项推翻   站点无法访问  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超过(含)15秒网站仍打不开的次数累计占比超过(含)5%,即单项推翻   首页不更新  监测2周,首页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推翻 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全部二级页面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推翻 (注:稿件发布页未注明发布时间的视为不更新,下同   目不更新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的动态、要闻类栏目,以及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的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累计超过(含)5个未更新 2.应更新但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超过(含)10个 3.空白栏目数量超过(含)5个 上述状况出现随意一种,即单项推翻   互动回应差 1.未供应网上有效询问建言渠道(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特地渠道除外) 2.监测时间点前1年内,对网民留言应刚好答复处理的政务询问类栏目(访谈、调查征集、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类栏目除外)存在超过3个月未回应有效留言的现象。

      上述状况出现随意一种,即单项推翻   服务不好用 1.未供应办事服务 2.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办理流程)缺失4类及以上的事项数量超过(含)5个 3.事项总数不足5个的,每个事项办事指南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办理流程)均缺失4类及以上 上述状况出现随意一种,即单项推翻 (注:对没有对外服务职能的部门,不检查其网站该项指标 政务新媒体 平安、泄密事故等严峻问题 1.出现严峻表述错误 2.泄露国家隐私 3.发布或链接反动、暴力、色情等内容 4.因发布内容不当引发严峻负面舆情 上述状况出现随意一种,即单项推翻   内容不更新 1.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无更新 2.移动客户端(APP)无法下载或运用,发生“僵尸”、“睡眠”状况   互动回应差 1.未供应有效互动功能 2.存在购买“粉丝”、强制要求群众点赞等弄虚作假行为 上述状况出现随意一种,即单项推翻。

         二、扣分指标(101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分细则  分值 发布解读 (31分) 概况信息 1.未开设概况信息类栏目的,扣2分 2.概况信息更新不刚好或不精确的,每发觉一处,扣1分 (注:对国务院部门门户网站不检查该项指标  2   机构职能 1.未开设机构职能类栏目的,扣2分 2.机构职能信息不精确的,每发觉一处,扣1分 (注:国务院部门门户网站未开设机构职能类栏目扣4分,信息不精确的,每发觉一处扣1分,最多扣4分  2   领导信息 1.未开设领导信息类栏目的,扣2分 2.领导姓名、简历等信息缺失或不精确的,每发觉一处,扣1分  2   动态要闻 1.未开设动态要闻类栏目的,扣5分 2.监测时间点前2周内未更新的,扣5分  5   政策文件 1.未开设政策文件类栏目的,扣5分 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文件类一级栏目未更新的,扣5分  5   政策解读 1.未开设政策解读类栏目的,扣5分 2.监测时间点前6个月内政策解读类一级栏目未更新的,扣5分。

       5   解读比例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3个以本地区本部门或本地区本部门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被解读的文件数量每少一个,扣1分 (注:不足3个的则检查全部文件  3   解读关联 随机抽查网站已发布的3个解读稿:未与被解读的政策文件相关联的,每发觉一处,扣0.5分; 该政策文件未与被抽查解读稿相关联的,每发觉一处,扣0.5分 (注:不足3个的则检查全部解读稿  3   其他栏目 1.其他栏目存在空白的,每发觉一个,扣2分 2.其他栏目存在应更新未更新的,每发觉一个,扣1分  4 (注:因空白、应更新未更新等缘由已按其他指标扣分的,本指标项下不重复扣分 办事服务 (25分) 事项 公开  未对办事服务事项集中分类展示的,扣3分  3   申请 1.未供应注册功能或供应注册功能但用户(含异地用户)无法注册的,扣5分 2.注册用户无法办事的,扣5分  5   办事 统计 1.未公开办事统计数据的,扣2分 2.监测时间点前1个月内未更新的,扣1分; 3个月内未更新的,扣2分。

       2   办事 指南 随机抽查5个办事服务事项: 1.事项无办事指南的,每发觉一个,扣4分; 2.供应办事指南,但重点要素类别(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办理流程)缺失的,每发觉一处,扣0.5分;  8 3.办理材料格式要求不明确的(如未说明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每发觉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1分; 4.存在表述模糊不清的情形(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表述),每发觉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2分; 5.办事指南中提到的政策文件仅出名称、未说明详细内容的,每发觉一个存在该问题的事项,扣0.5分 (注:不足5个的则检查全部事项   内容 精确 随机抽查5个办事指南,信息(如询问、投诉等)存在错误,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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