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基基础工程实体质量控制要求.docx
10页地基基础工程实体质量控制要求1、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基槽验收1)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建设等各方相关技术人员应共同参加验槽2)验槽时,现场应具备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轻型动力触探记录(可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的情况除外)、地基基础设计文件、地基处理或深基础施工质量检测报告等3)当设计文件对基坑坑底检验有专门要求时,应按设计文件要求进行4)验槽应在基坑或基槽开挖至设计标高后进行,对留置保护土层时其厚度不应超过1mm ;槽底应为无扰动的原状土5)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尚应进行专门的施工勘察①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出现详勘阶段难以查清的问题时;② 开挖基槽发现土质、地层结构与勘察资料不符时;③ 施工中地基土受严重扰动,天然承载力减弱,需进一步查明其性状及工程性质时;④ 开挖后发现需要增加地基处理或改变基础型式,已有勘察资料不能满足需求时;⑤ 施工中出现新的岩土工程或工程地质问题,已有勘察资料不能充分判别新情况时6)进行过施工勘察时,验槽时要结合详勘和施工勘察成果进行7)验槽完毕填写验槽记录或检验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或异常情况提出处理意见8)天然地基验槽应检验下列内容:① 根据勘察、设计文件核对基坑的位置、平面尺寸、坑底标高;② 根据勘察报告核对基坑底、坑边岩土体和地下水情况;③ 检查空穴、古墓、古井、暗沟、防空掩体及地下埋设物的情况,并应查明其位置、深度和性状;④ 检查基坑底土质的扰动情况以及扰动的范围和程度;⑤ 检查基坑底土质受到冰冻、干裂、受水冲刷或浸泡等扰动情况,并应查明影响范围和深度。
9)在进行直接观察时,可用袖珍式贯入仪或其他手段作为验槽辅助10)设计文件有明确地基处理要求的,在地基处理完成、开挖至基底设计标高后进行验槽11)对于换填地基、强夯地基,应现场检查处理后的地基均匀性、密实度等检测报告和承载力检测资料12)对于增强体复合地基,应现场检查桩位、桩头、桩间土情况和复合地基施工质量检测报告13)对于特殊土地基,应现场检查处理后地基的湿陷性、地震液化、冻土保温、膨胀土隔水、盐渍土改良等方面的处理效果检测资料14)经过地基处理的地基承载力和沉降特性,应以处理后的检测报告为准15)设计计算中考虑桩筏基础、低桩承台等桩间土共同作用时,应在开挖清理至设计标高后对桩间土进行检验16 )对人工挖孔桩,应在桩孔清理完毕后,对桩端持力层进行检验对大直径挖孔桩,应逐孔检验孔底的岩土情况17 )在试桩或桩基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对出现的异常情况、桩端岩土层的起伏变化及桩周岩土层的分布进行判别2、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轻型动力触探1 )天然地基验槽前应在基坑或基槽底普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检验,检验数据作为验槽依据轻型动力触探应检查下列内容:① 地基持力层的强度和均匀性;② 浅埋软弱下卧层或浅埋突出硬层;③ 浅埋的会影响地基承载力或基础稳定性的古井、墓穴和空洞等。
轻型动力触探宜采用机械自动化实施,检验完毕后,触探孔位处应灌砂填实2) 采用轻型动力触探进行基槽检验时,检验深度及间距应按下表执行排列方式基坑或基槽宽度楂验深度检验间距中心一排一般L Dm〜1. 5m +出璘明显昇常时'需加密至足够掌握异常边界\两雅希并而〜2.0L5福花型>2. 021注:对于设置有抗拔桩或抗拔锚杆的天然地基,轻型动力触探布点间距可根据抗拔桩或抗拔锚杆的布置进行适当调整:在土层分布均匀部位可只在抗拔桩或抗拔锚杆间距中心布点,对土层不太均匀部位以掌握土层不均匀情况为目的,参照上表间距布点3)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不进行轻型动力触探:① 承压水头可能高于基坑底面标高,触探可造成冒水涌砂时;② 基础持力层为砾石层或卵石层,且基底以下砾石层或卵石层厚度大于1m时;③ 基础持力层为均匀、密实砂层,且基底以下厚度大于1. 5m时3、地基强度或承载力检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1) 地基工程的质量验收宜在施工完成并在间歇期后进行,间歇期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2) 地基承载力检验时,静载试验最大加载量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3) 素土和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的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
地基承载力的检验数量每3 m2不应少于1点,超过30 m2部分每5 m2不应少于1点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4) 施工结束后,素土、灰土地基,应进行地基承载力检验5) 施工结束后,砂和砂石地基应进行地基承载力检验6) 施工结束后,土工合成材料地基应进行地基承载力检验7) 施工结束后,粉煤灰地基应进行承载力检验8) 施工结束后,强夯地基应进行地基承载力、地基土的强度、变形指标及其他设计要求指标检验9) 施工结束后,注浆地基应进行地基承载力、地基土强度和变形指标检验10) 施工结束后,预压地基应进行地基承载力与地基土强度和变形指标检验11 )施工结束后,砂石桩复合地基应进行复合地基承载力、桩体密实度等检验12)施工结束后,高压喷射注浆复合地基应检验桩体的强度和平均直径,以及单桩与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等13)施工结束后,应检验桩体的强度和直径,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以及单桩与复合地基的承载力14)施工结束后,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应检验成桩的质量及复合地基承载力15)施工结束后,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应对桩体质量、单桩及复合地基承载力进行检验16)施工结束后,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应对桩体质量、复合地基承载力及褥垫层夯填度进行检验。
4、复合地基的承载力检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1)砂石桩、高压喷射注浆桩、水泥土搅拌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夯实水泥土桩等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复合地基承载力的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0. 5%,且不应少于3点有单桩承载力或桩身强度检验要求时,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0. 5%,且不应少于3根5、桩基础承载力检验结果符合设计要求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进行承载力验收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桩基分项工程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小于50根时,检测数量不应少于2根① 设计等级为甲级的桩基;② 施工前未按规范规定进行单桩静载试验的工程;③ 施工前进行了单桩静载试验,但施工过程中变更了工艺参数或施工质量出现了异常;④ 地基条件复杂、桩施工质量可靠性低;⑤ 本地区采用的新桩型或新工艺;⑥ 施工过程中产生挤土上浮或偏位的群桩2) 除上一条规定外的工程桩,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可按下列方式进行验收检测:① 当采用单桩静载试验时,检测数量宜符合上一条的规定;② 预制桩和满足高应变法适用范围的灌注桩,可采用高应变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且不得少于5根。
3) 当有本地区相近条件的对比验证资料时,高应变法可作为第(1 )条规定条件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收检测的补充,其检测数量宜符合第(2)条第②款的规定3)对于端承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持力层核验:①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②采用深层平板载荷试验或岩基平板载荷试验,检测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7和《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的有关规定,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4)对设计有抗拔或水平力要求的桩基工程,单桩承载力验收检测应采用单桩竖向抗拔或单桩水平静载试验,检测数量应符合第(1)条的规定5)当采用自平衡法检测承载力必须预先选定受检桩,或采用静载法检测承载力但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如建筑物有地下室且在地下室开挖后无法进行检测等情况)导致必须预先选定受检桩的,预先选定的受检桩数量不得少于检测数量的3倍,且应在桩基施工结束后随机选择不少于3根(且每种同一条件的基桩不得少于1根)预先选定桩以外的基桩,采用高应变法检测其承载力;或随机选择不少于5根(且每种同一条件的基桩不得少于1根)预先选定桩以外的基桩,采用钻芯法测定其沉渣厚度并检验桩端持力层。
6)符合JGJ106-2014第条的桩基工程应采用静载法,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拟改用非静载法的,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不少于5个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静载检测岗位证书的桩基检测专家论证其确实无法采用静载法,方可采用其它检测方法,并书面告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论证结果7)当桩基检测发现不合格(缺陷)桩后,应先扩大检测查清情况后再确定处理方案,具体如下:① 承载力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应对与不合格桩属于同一条件的基桩扩大检测,扩大检测的数量不得少于不合格桩数量的3倍;② 钻芯法检测桩底沉渣厚度或桩端持力层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应对与不合格桩属于同一验收批的基桩扩大检测,扩大检测的数量不得少于不合格桩数量的3倍;6、对于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地基,应有经设计单位确认的地基处理方案,并有处理记录地基处理方法的确定宜按下列步骤进行:(1)根据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及使用要求,结合地形地貌、地层结构、土质条件、地下水特征、环境情况和对邻近建筑的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初步选出几种可供考虑的地基处理方案,包括选择两种或多种地基处理措施组成的综合处理方案;(2)对初步选出的各种地基处理方案,分别从加固原理、适用范围、预期处理效果、耗用材料、施工机械、工期要求和对环境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对比,选择最佳的地基处理方法;(3)对已选定的地基处理方法,应按建筑物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和场地复杂程度以及该种地基处理方法在本地区使用的成熟程度,在场地有代表性的区域进行相应的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并进行必要的测试,以检验设计参数和处理效果。
如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查明原因,修改设计参数或调整地基处理方案7、填方工程的施工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1)施工前应检查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清除情况,测量基底标高、边坡坡率,检查验收基础外墙防水层和保护层等回填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确定回填料含水量控制范围、铺土厚度、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2) 施工中应检查排水系统,每层填筑厚度、辗迹重叠程度、含水量控制、回填土有机质含量、压实系数等回填施工的压实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当采用分层回填时,应在下层的压实系数经试验合格后进行上层施工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压实机具确定无试验依据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压实机具分层厚度(mm)每层压实遍数平根250—36-8振制压实机253〜生柴油打音2—2503〜4人工打夯<2,〜4(3) 施工结束后,应进行标高及压实系数检验4) 填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柱基、基坑、基槽、管沟、地(路)面基础层填方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项序项 S允许值或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单位数值主控项目1标高mm0—5水准勇量2分层压实系数不小于设计值环刀法、谨水法、疆砂法骰项目1回填土料设计要求取样检查或直接黑别2分层厚度设计值水准剥nt及抽样检查3含水房魅优含水量士 3稣烘干法4表面平整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