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贸企业集团加强银行授信管理的探讨(2).docx
6页外贸企业集团加强银行授信管理的探讨(2) 三、 外贸集团加强银行授信管理的方法与措施 1. 对全集团银行授信实行总额控制和集中统筹管理集团在年初可通过集团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确定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本年度的银行授信总额为降低使用银行授信风险程度,在确定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年度银行授信总额的同时,应分别确定各子公司由集团提供担保的额度和非集团担保额度,并按银行授信类别的风险高低程度不同,在银行授信总额中分别确定各单项授信额度应要求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上述确定的银行授信总额、集团担保额度及各单项授信额度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得突破额度使用 确定年度银行授信总额的原则为:坚持适度筹资的原则,避免银行授信的过紧或过松应按照政府与金融部门的管理要求,根据集团各经营单位年度经营业务的实际资金需求,结合集团公司现实的担保能力,并分析外部单位担保的可能性与风险度及各经营单位免担保的自有信用情况后,确定各经营单位的银行授信总额,银行授信可向对集团投资回报率高和有发展潜力的经营单位适当倾斜在安排各个银行授信时,充分考虑集团与各银行的整体合作关系和合作前景,合理进行融资布局。
应将确定的各经营单位银行授信总额按各银行按授信类别结构及按目前已经存在的授信、已与银行商定即将办理的授信和可能将要办理的授信等进行分类,以便控制 2.认真做好对集团各经营单位年度银行授信需求的测算为保证所确定的集团各经营单位年度银行授信总额更加合理和切实,集团应专门组织对各经营单位的经营与财务情况调研,明确支持和限制的具体业务类别,指导经营单位制定进口、出口与内贸等各类业务的年度经营计划和利润目标,分析各经营单位申报的年度银行授信需求的合理性,在此基础上,可按以下计算公式测算各经营单位年度银行授信总额:各经营单位年度银行授信总额=Σ[各类业务的年度经营额(1-各类业务平均利润率)/预计各类业务的年度周转次数]-各经营单位的净资产数+(其固定资产、长期投资、不良流动资产等资产占用数)±其他各种调整因素,其中各类业务的年度周转次数可按各经营单位往年该类业务的实际周转次数及集团设定的周转次数预计,其他各种调整因素可视各经营单位年度各类业务因时间分布不均衡影响授信占用的波动程度及各类业务的实际收付款方式等情况而定 上述年度银行授信总额为经营单位年中银行授信占用的最高额,因某些特殊业务的银行授信占用存在时间上的不均衡性,为避免年度银行授信总额过大,对一些大宗特殊业务的银行授信,可与一般业务的授信相分离,而采取专项授信方式另报集团授信批准部门审批。
3. 加强经营单位银行授信中不同类担保的管理在银行授信中,由集团提供担保的总额原则上应按集团净资产水平进行控制,集团对每个经营单位提供的担保额可按该经营单位的银行授信总额乘以集团出资比例进行掌握,但由于作为子公司经营管理者的个人股东的担保能力有限和银行不一定接受其担保,严格按股东出资比例担保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具体困难,如集团超出资比例担保,除集团向子公司收取一定的集团担保费用外,可由子公司个人股东以其在子公司的股权、个人其他的现金与实物资产为集团提供反担保,和由个人股东在分红中对集团让利等,这些均取决于集团与个人股东之间能否达成协议、形成共识 由外部单位提供的担保往往是具体业务项下的,集团应与银行一起共同评价外部单位的担保实力、资信情况,集团要分析该业务存在的各风险点并采取控制措施,不能对外部担保一概接受各子公司在同一银行的授信中,如既有集团担保又有非集团担保的情况,应在集团出具给银行的担保合同中,明确划分集团担保的责任范围 4. 实施银行授信办理与使用的过程控制集团对银行授信的管理不能止于仅确定各经营单位的银行授信总额而已,如对银行授信的办理程序不进行管理与控制,将可能突破确定的授信总总额,同时在确定的总额内使用银行授信依然存在很大的风险,集团及其子公司必须加强银行授信办理与使用的过程控制与跟踪管理。
在办理银行授信手续时,需由集团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应分别按各银行按担保用途提交书面的担保申请,集团财务部门审核其是否在集团批准的年度担保总额内,而后报集团管理层审签,并做好集团担保的台帐登记;对不需由集团提供担保的银行授信,各经营单位应在与银行办理授信手续后,及时向集团财务部门备案登记各经营单位应保证既在集团批准的年度银行授信总额内,也应在批准的单项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办理授信手续,不得在经批准的不同授信结构类别间随意调整使用,确有调整事由的,原则上只可将高风险授信类别向低风险授信类别调整,并须报集团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在银行授信使用时,各经营单位财务部门应按日及时登记、汇总各银行授信及集团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集团可通过ERP管理程序或内部联网随时掌握各经营单位银行授信使用的明细情况,每月末集团可要求各银行提供各经营单位使用银行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并与内部登记情况相互对照为严防银行授信的使用风险,应要求各经营单位在开展大宗的或新的业务前,须报集团贸易管理人员备案审批,各经营单位贸易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对业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管理同时应建立责任制度,要求子公司负责人、财务总监及集团财务部门及时跟踪监督银行授信及集团担保额度的使用。
应以银行授信的使用为着眼点,重点分析子公司应收帐款与存货占用、流动资金贷款、进口开证未付汇、押汇、出口打包等资产、负债项目及或有事项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集团管理层报告 总之,外贸企业集团应重视加强全集团银行授信的管理,严格防范银行授信的使用风险,采取有效的银行授信管理方法和措施,优化配置这一重要的经营资源,更大程度地发挥集团对银行授信使用的整体效益 Reference: 1.王立军.商业银行授信管理实务.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2.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03年10月. 3.卢信有.商业银行授信风险管理系统的量化模式初探.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2,(2). 4.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积极推进现代商业银行建设.中国金融,2003,(17). 5.焦瑾璞.激发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必须进行制度创新.中国金融,2003,(7). 6.王文.我国商业银行风险防范中存在的问题.财会月刊,2004,(4). 7.杨毓.银行风险防范再认识.经济经纬,2004,(4).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