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ppt
30页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介绍,主要内容:,一.纳税申报资料内容,二.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的变化,三.附列资料及填表说明(新增),四.案例讲解,一、纳税申报资料内容,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注意:,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填报附列资料,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得填报二、纳税申报表及填表说明的变化,总体来说,增加了有关“应税服务”的相关内容,1、列:“本期数”及“本年累计”分别增加“应税服务”列,2、行:删除各栏次名称中涉及“货物”“货物及劳务”字样,小规模纳税申报表填表说明的变化,栏次,变化内容,第1栏,增加“不包含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的填表说明对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本栏数据为减除应税服务扣除额后,计算的不含税销售额,其数据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第8栏对应第2、3栏,对发生“应税服务扣除项目”,,全额,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额,开具普通发票的,本栏应填写,全额,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合计/,全额,开具的应税服务的普通发票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第4、5栏,增加了“填写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的填表说明第6、7、8、9栏,对发生“应税服务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本栏应填写销售额,全额,数据续上表,三、附列资料及填表说明(新增),主要适用于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填写附列资料各栏次申报项目均不包含免税服务数据差额征税:,指试点地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的征税方法此概念仅供参考),差额征税的应税服务项目包括:,1.有形动产融资租赁,2.交通运输业服务,3.试点物流承揽的仓储业务,4.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5.代理,差额征税的具体规定:,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1111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款):,1.,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3.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差额征税计税销售额计算表,类型,提供的应税服务,销售额,(,含税,),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价款,(,含税,)是否允许扣除,计税销售额,支付给试点纳税人,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1,2,3,4,一般规定,除交通运输业和国际货运代理服务以外的其他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允许,允许,(1-3)/(100%+征收率,),交通运输业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允许,允许,(1-2-3)/(100%+,征收率),特殊规定,国际货运代理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允许,允许,(1-2-3)/(100%+征收,率),差额征税的允许扣除价款的项目及其规定:,1.允许扣除价款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规定2.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
否则,不得扣除3.增值税差额征税属于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应按规定办理税收优惠手续,否则不得享受该优惠政策三、附列资料及填表说明(新增),附列资料各栏次申报项目均不包含免税服务数据,1、第1栏:为从本附列资料上期第4项“期末余额”栏转入本期的数额注意:,2012年11月所属期,该栏为02、第2栏:本期发生的允许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数额3、第3栏:本期实际扣除的价款数额,必须小于应税服务收入(含税)4、第4栏:按表中公式计算5、第5栏:填写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数额(含税)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案例讲解,1.案例一,A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假设该企业从事建材批发零售,自有运输车辆,也对外单独承揽运输业务2012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2012年12月11日,取得运输服务收入(含税)5万元,其中3万元属于支付给联运企业的收入,取得凭据,应税服务扣除额“期初余额”4万元1.案例一,应税服务计税销售额的计算,1、应税服务本期可扣除额=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40000+30000=70000,2、应税服务本期扣除额=应税服务本期可扣除额与全部含税收入比较,取小值=50000,3、应税服务含税销售额=全部含税收入-应税服务本期扣除额=50000-50000=0,4、应税服务计税销售额=应税服务含税销售额(1+3%)=0,2.案例二,B企业,小规模纳税人。
假设该企业从事塑料制品批发零售,自有小型仓库,也对外出租2012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业务一:2012年12月11日,取得塑料制品销售收入10万元(不含税)业务二:取得仓储费收入(含税)10万元,其中3万元属于支付给其他仓储企业的收入,应税服务扣除额“期初余额”4万元2.案例二,应纳税额的计算,1、货物的应纳税额=货物的销售额征收率=1000003%=3000,2、应税服务本期可扣除额=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40000+30000=70000,3、应税服务本期扣除额=应税服务本期可扣除额与全部含税收入比较,取小值=70000,4、应税服务含税销售额=全部含税收入-应税服务本期扣除额=100000-70000=30000,5、应税服务计税销售额=应税服务含税销售额(1+3%)=30000(1+3%)=29126.21,6、应税服务的应纳税额=应税服务计税销售额征收率=29126.213%=873.79,温馨提示:,1.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内税所以在计算增值税时应当先将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即计算增值税的收入应当为不含税的收入而营业税则是直接用收入乘以税率即可2.试点实施前,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若认定一般纳税人,则计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时,要注意:,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
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3.销售额的确定时间(纳税义务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说明,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跨年度租赁:,试点纳税人在,2012年10月31日(含)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3.销售额的确定时间(纳税义务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说明,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视同提供应税服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第十一条链接:,(一)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