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相关问题.docx
2页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相关问题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相关问题1.1.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办理条件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办理条件1、已经注册的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宾馆饭店、酒吧、娱乐场所等2、酒类范畴:酒类是指——酒精度(即乙醇含量)大于 0.5%的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食品酒类除外3、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4、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齐全2.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办理材料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办理材料1、《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批发代理商持生产厂家授权批发经营证书(限批发企业),酒类生产企业持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厂家5、进口酒类经营商应提供《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副本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3.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办理流程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核4、批准5、发放《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
4.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常见问题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常见问题1、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厂家)、税务登记证、身份证等“五证”必须如实提供复印件,并填写,缺一不得办理2、备案登记表、必须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除和电子邮件没有的可以不填写外,其他栏目缺一不行;承诺书必须由法人签章、签字,单位必须盖章3、备案登记证是酒类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是行政许可,也不是市场准入不办理备案登记按《办法》第 27 条严肃处理4、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不能作为其他部门办证(企业开办)的前置条件,但可以作为其他部门年检的前置条件5、备案登记证编号与备案登记表的编号要完全一致具体编码规则必须按照鄂酒专[2006]1 号文件执行12 位号码中:第 1、2 位为“42”;第 3、 4 位为市州编号;第5、6 位为县(市、区)编号;第 7 位为经营类型编号,批发(含生产企业、批零兼营企业)为“1”,商业零售业为“2”,餐饮业为 “3”,酒吧等娱乐业为“4”,其他为“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