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业务手册.doc
31页YWSC-1100346000-2018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核发业务手册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农业局2018年9月30日发布 《动物诊疗许可证》业务手册芒市农业局2018年9月30日发布目 录1 范围 12 审批要素 12.1 事项名称和代码 12.2 受理范围 12.3 办理依据 12.4 实施机关 22.5 审批条件 22.6 申请材料 22.7 审批证件 32.8 审批时限 32.9 审批收费 3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32.10 审批咨询 33 审批人员 44 审批流程图 45 通用审批流程 55.2 受理 75.3 审查 95.4 决定 105.5 证件制作与送达 105.6 决定公开 116 审批服务 116.1 审批进程查询 117 表单及文书(附件) 12(一)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申请表,见附件1……………………………………………………………………………….13(二)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21(三)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收件凭证,见附件3……………………………………………………………………………22(四)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申请材料通知书,见附件4……………………………………………………………………..23(五)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受理通知书,见附件5…………………………………………………………………………24(六)生鲜乳收购许可证不受理通知书,见附件6………………………………………………………………………25(七) 不准予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决定书,见附件7……………………………………………………………………….26I生鲜乳收购许可证业务手册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审批的受理范围、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实施机关、办件类型、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审批收费、咨询、办理流程、法律救济。
本标准适用于在芒市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审批事项的申办2 审批要素2.1 事项名称和代码生鲜乳收购许可证2.2 受理范围在芒市已办理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2.3 办理依据1、《乳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2008年10月9日修订)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环节和乳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乳制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乳制品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照职权负责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其他工作2、《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2008年11月7日修订)第十七条: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奶源分布情况,按照方便奶畜养殖者、促进规模化养殖的原则,制定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对生鲜乳收购站进行科学合理布局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省的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结合本地区奶畜存栏量、日产奶量、运输半径等因素,确定生鲜乳收购站的建设数量和规模,并报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批准。
2.4 实施机关芒市农业局2.5 审批条件生鲜乳收购站应当由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开办,并具备下列条件,取得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1.符合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布局; 2.有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的收购场所; 3.有与收奶量相适应的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 4.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5.有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 6.有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2.6 申请材料1.如实填写《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表》;2.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3.开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收购站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6.与被收购养殖场的合作协议复印件;7.卫生管理制度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8.申请换证的,还需附上原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申请人将申请书和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上报办证窗口一份,自留存档一份 以上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查验2.7 审批证件《生鲜乳收购许可证》,证件有效期2年被审批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
2.8 审批时限申请时限:原生鲜乳收购站有效期满30日前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法定办理时限:14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2.9 审批收费本审批事项不收费2.10 审批咨询(一)咨询内容:主要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申请程序、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等二)咨询责任人: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三)岗位职责:申请人通过来访、来电、网络等方式,要求给予服务或咨询有关办理事宜,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将其要办理时限的依据、申请范围、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时限、程序告知申请人四)咨询途径:1.窗口咨询地址:芒市风情街1号动物卫生监督所办公室2.咨询号码: 0692-2137326, 3.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通讯地址:芒市风情街1号动物卫生监督所办公室;邮政编码:678400(五)处理程序:1.申请人通过或窗口向窗口工作人员咨询,窗口工作人员对于申请人所咨询的问题能做出明确回答的,直接给予答复2.窗口工作人员对于申请人所咨询的问题不能做出明确回答的,通过由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给予答复3.窗口工作人员、芒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对于申请人所咨询的问题都不能做出明确回答的,窗口工作人员应留下申请人的联系方式,经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后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或向申请人提供相关的咨询途径。
3 审批人员 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接受法律和相应业务的培训考核。
4 审批流程图5 通用审批流程5.1.1 申请接收1.提交方式(1)预约0692-2137326(2)现场提交 接收地址:芒市风情街1号动物卫生监督所办公室(3)网上提交 2.提交时间(1)现场提交: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不受理2) 网上提交:时间不限5.1.2 登记(1)申请人登陆 申请编号(1)申请人登陆 收件凭证(1)接收申请人现场提交行政审批申请后,应向申请人出具收件凭证《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申请材料收件清单》2)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行政审批申请的,受理人应告知申请人收件凭证《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申请材料收件清单》获取方式3)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申请收件凭证: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申请材料收件凭证收件时间: 年 月 日申请编号:办理期限:查询方式:序号应提交材料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文件收件情况123...5.2 受理5.2.1 受理审核受理人员应当审查核对以下材料:1.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表;2.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3.开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收购站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5.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6.与被收购养殖场的合作协议复印件;7.卫生管理制度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