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培训材料.pptx
42页《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培训资料刘华 CPA CTA CMA CIA CRMA2017年元月前 言l 自5月1日全面营改增试点推行以来,业内对增值税的核 算处理可谓是各行其是,统一性与可比性无从谈起l 为了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财政部12月3日印发《增值 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件),解决了增 值税核算“无规可依”的困境CONTENTS目录2账务要点讲解1变化要点梳理3新旧制度衔接规定一、变化要点梳理l 会计科目结构变化l 会计科目名称变化l 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化会计科目结构重要变化财会[2016]22号文件根据纳税人的不同,设置不同的会计科目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科目 设置结构图二级科目增加为10个,与36号文件之前比较,增加7个;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税额为原来3个二级科目,本次增加为10 个新增“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 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7个二级科 目仅”应交增值税”,保留三级明细核算,其他均不设置三级明细好处:核算内容,逻辑清晰,便于理解操作和列报反映22号文作废的两个文件分别是财会[2012]13 号和财会[2013]24 号,而国税发[ 1998]044 号《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这个文并没有废除,因此“增值税检查调整 ”这个二级科目依然有效进项税额应 交 税 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增值税留抵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预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转出未交增值税已交税金销项税抵减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退税销项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科目结构待转销项 税额二级明细三级明细10+10会计科目结构重要变化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科目 结构图 二级科目为3个应交增值税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代扣代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无三级明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会计科目结构应 交 税 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会计科目名称变化改名字【营业税金及附加】改名为【税金及附加】,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 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相比较而言,“税金及附加”科目比调整前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范围有所增加。
土地增值税”也在该科目核算,包含在“等相关税费” 变名称科目及专栏名称与缴纳有关的术语由【交】替代【缴】,如预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 税,以保证会计科目设置的统一性l2016年5月及以后月份,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均在“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化l不再统一列报在“应交税费”项目“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变化CONTENTS目录2账务要点讲解1变化要点梳理3新旧制度衔接规定二、账务要点讲解l 应交增值税 l 预交增值税 l 未交增值税 l 待抵扣进项税额 l 待认证进项税额 l 待转销项税额 l 增值税留抵税额 l 简易计税 l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l 代扣代交增值税 l 差额纳税l 一般计税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核算科目 维持了“应交增值税”下辖10个三级明细科目的处理,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办法发生 的当期计提、扣减、缴纳、结转业务都在“应交增值税”科目下按10个三级明细科目详细核算 ,会计科目核算的税款信息更清晰明了 借方: 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内销产 品应纳税额贷方: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 l 小规模计税办法的小规模纳税人核算科目 “应交增值税”不设三级明细,核算应交税额账务要点讲解—应交增值税l 预交增值税 该二级明细为增设科目,科目核算根据财税[2016] 36号文件规定需预交 增值税的几种特殊情形,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 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考虑到建筑房、地产等企业开发周期长,预交税款与实际纳税义务时间跨 度大的情况,单独设置二级科目核算,贴合税法规定,更便于期末对增值 税相关金额分项目列报的要求账务要点讲解—预交增值税(1/3)l 预交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 ,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交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 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月份终了,将当月预缴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 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账务要点讲解—预交增值税(2/3)l 财会[2016]22号文文专门规定,一般企业月末将“预交增值税”结转 入“未交增值税”借方,但是,它同时细致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在预缴增值税后,应直至纳税义务发生时方可从“预交增值税 ”科目结转至“未交增值税”科目建筑/租赁的预征,与房地产预征,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前者是异地预征,只影响 纳税地点,所以,当月预征,当月可以扣除后者是一项专门的预征规定,只能在对应 的销售实现后再扣除账务要点讲解—预交增值税(3/3)期需要预缴的增值税要在“预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吗?l 未交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转入的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账务要点讲解—未交增值税(1/3)l 月份终了,将当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l 月份终了,将当月多交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 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账务要点讲解—未交增值税(2/3)l 月份终了,将当月预缴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预 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l 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账务要点讲解—未交增值税(3/3)l 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1/13 60%/40%);l 实行纳税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的进项税额 账务要点讲解—待抵扣进项税额 (1/3)l 购入不动产或购进物资用于在建工程,取得发票并经税务认证,会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发票注明的不含税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发票注明税款的60%入账)——待抵扣进项税额 (按发票注明税款的40%入账)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l 购入物资改变用途,用在建工程(自建)情况。
通常这种物资材料在分批购入 ,取得发票并经税务认证,会计处理为:借:在途材料/材料采购等 (发票注明的不含税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按发票注明税款的100%入账)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账务要点讲解—待抵扣进项税额 (2/3)l 在转变用途的当期,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按原发票注明税款的40%入账)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按原发票注明税款的40%入账) l 从改变用途的当月算起,第13个月时,从“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 “进项税额” ,进入当期实际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6号文规定: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 ,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 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账务要点讲解—待抵扣进项税额 (3/3)l待认证进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 扣的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账务要点讲解—待认证进项税额 (1/3)l讨论:采购货物一批,含税价117万元,货已入库,未付款、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项税金怎么办呢?是否可设一个“待取得进项税金”呢? 22号文对此的规定竟然是:“不需要将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暂估入账”问题是你 说不需要就不需要?发生了经济业务可以不核算?另外,22号文也没有说“不得暂 估进项”我们看看如果不对进项进行暂估,有什么问题?主要问题是,如何与供应商对账 ?上例来说,可以作如下分录吗?借: 库存商品 100万贷: 应付账款-暂估 100万账务要点讲解—待认证进项税额 (2/3)l讨论:暂估进项是有这个需求的按《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的 规定:“企业在不违反会计准则中确认、计量和报告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单位 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同时,22号文也没有规定:诸如“不能设立除此之外的会计科目”所以,可 以自己考虑设一个:“应交税费---待取得进项税金”科目,对进项进行暂估我认为 不违反22号文,因为它并没有禁止借 :库存商品 100万借: 应交税费-待取得进项税金 17万贷: 应付账款-暂估 117万账务要点讲解—待认证进项税额 (3/3)l待转销税额会计与增值税确认收入的时点不一致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 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方面的税会差异,以前都没有好的科目进行核算,22号文发明了“待转销项税额” ,来进行税会差异核算,对提高会计信息的准确性是有一个帮助的账务要点讲解—待转销项税额 (1/3)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 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 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汇总/属地 纳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 确认收入时借:应收账款贷:经营收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