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电厂发电有限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docx
8页某电厂发电有限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落实******发电有限企业 以下简称“企业” 《各级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职员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依据《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2021年版 》 中国华电安制〔2021〕264号 、《中国华电集团企业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措施》 2021年版 等,结合常德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工作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渎职追责”要求,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和“以责论处、奖惩分明”标准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员给予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要求了企业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和方法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合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企业各部门、各承包单位必需严格遵照实施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以上”包含本数或本级,“以下”不包含本数或本级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企业绩效考评委员会负责每个月安全生产奖惩考评工作 第八条?安监保卫部、生产技术部分别行使企业安全监督、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生产管理职能,负责下发多种安全生产《处罚通知单》,并将考评提议汇总报企业考评委员会。
第九条?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负责对本部门及相关外委工程的安全、质量及进度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情况上报企业相关职能部门 第三章?管理内容和方法 第十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外委单位、班组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事故、事件责任部门、外委单位和责任人员给予处罚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根据《中国华电集团企业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2021年版 》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查认定;对发生的一类障碍、二类障碍、异常、未遂,根据本细则附件《障碍异常认定要求》进行调查认定 第十二条?对隐瞒、谎报、迟报事故、事件的责任部门和外委单位,根据对应考评等级加倍处罚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为隐瞒事故 事件 : 一 不按要求将事故 事件 上报 二 破坏事故现场、隐瞒事故 事件 主要情节 三 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实或提供伪证 四 躲避、阻碍事故 事件 调查,或未在事故 事件 分析会上说明事故 事件 真实经过 第十四条?外委、外包单位工作责任范围内发生异常 未遂 及以上等级的不安全事件和人身事故,按事故、事件相同性质追究对口实施部门 项目直接管理部门 及相关管理部门人员责任,并纳入实施部门事故、事件统计。
第十五条企业实施“说清楚”和“事故检讨”制度发生通常及以上人身和设备事故、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事件 如责任一类障碍、严重未遂等 ,责任部门 单位 关键责任人要在事故发生后进行专题汇报、作出书面检验,并在安全生产会议上作检讨 第十六条表彰和奖励 一 企业每十二个月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 二 安全生产优秀部门评选条件:完成年度安全目标 必备条件条款 ,年度安全绩效综合考评成绩居前三名 三 安全生产优秀班组评选条件: 1 年度内被授予并保持《安全标准化班组》; 2 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3 班组无企业通报的违章事件; 4 “五型班组”年度考评成绩居前30% 四 安全生产优秀个人评选条件 优秀个人评选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基层生产一线的职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 1 个人安全意识和技能突出,所在岗位和率领本团体安全业绩突出 2 关键负责 负担 的安全生产创新、创效方面成效突出,在本企业以上层面推广,并取得良好效果 3 立即发觉 消除 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或数次发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4 所在部门、外委单位、班组当年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时,取消其优秀个人的评选资格。
五 长周期安全专题奖励奖励细则依据《******发电有限企业管理专题奖励管理措施 A版 》要求实施 六 季度专兼职安全员评选每三个月对企业三级安全网组员按不超出20%的百分比进行优异安全员评选,给人均500元的奖励 七 “安全卫士”称号取得条件及奖励从事 企业级或部门级 专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超出15年,且未发生不安全事件、无违章或事故责任纪录,在期满年度,经个人申请、企业审核和湖南分企业复核,报集团企业授予其“安全卫士”称号该称号为一次性荣誉取得集团企业“安全卫士”称号,一次性奖励2021元 八 企业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生产优秀个人和取得市厅级、分企业及以上荣誉称号、优秀集体荣誉的,按《******发电有限企业“评先创优”工作管理措施 试行 》实施 九 对弄虚作假的部门、班组和个人收回奖励证书和奖金,并对关键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七条?事故处罚 一 发生事故,依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汇报结论,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给处罚对于由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组织调查的事故,若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的处理意见严于本标准,按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组织调查所做出的事故调查汇报意见给处罚 二 处罚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包含: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免职、留用察看、开除等七种。
三 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组成犯罪的,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 四 企业相关领导按《中国华电集团企业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措施》 2021年版 等对应考评条款实施 五 发生通常人身重伤事故,按以下要求处理: 1 按300元/人考评责任部门 2 关键责任人给记大过至留用察看1年处分 3 次要责任者给记过至记大过处分 4 关键责任者所在部门责任人给记大过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1500~2021元 5 相关部门责任人给通报批评至警告处分,负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1000元 六 发生通常人身死亡事故,按以下要求处理: 1 按400元/人考评责任部门 2 关键责任者给留厂察看1年至解除劳动协议处分 3 次要责任者给记大过至留厂察看1年处分 4 关键责任者所在部门责任人给记大过至免职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2021~3000元 5 相关部门责任人给警告至记大过处分,负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1000~2021元 七 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按以下要求处理: 1 按500元/人考评责任部门 2 关键责任者解除劳动协议 3 次要责任者给留用察看1年处分至解除劳动协议。
4 关键责任者所在部门责任人给免职至留用察看1年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3000~4000元 5 相关部门责任人给记过至免职处分,负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2021~3000元 八 发生统计事故,按以下要求处理: 1 按150元/人考评责任部门 2 关键责任者给警告至记过处分 3 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至警告处分 4 责任部门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至予警告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1000~2021元 5 相关部门责任人给通报批评处分,负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500~1000元 九 发生通常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供热事故、环境污染事故 环境突发事件 、涉网事故等电力生产事故 供热事故除外 ,按以下要求处理: 1 按200元/人考评责任部门 2 关键责任者给记过处分 3 次要责任者给警告处分 4 责任部门责任人给警告至记过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2021~3000元 5 相关部门责任人给警告处分,负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1000元 十 发生较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电力生产事故,按以下要求处理: 1 按300元/人考评责任部门 2 关键责任者给记大过至留用察看2年处分。
3 次要责任者给记过至记大过处分 4 责任部门责任人给记过至免职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3000~4000元 5 相关部门责任人给警告至免职处分,负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1000~2021元 十一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电力生产事故,按以下要求处理: 1 按400元/人考评责任部门 2 关键责任者给留用察看2年处分至解除劳动协议处分 3 次要责任者给记大过处分至解除劳动协议处分 4 责任部门责任人给免职至留用察看1年处分,负有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4000~5000元 5 相关部门责任人给记大过至免职处分,负相关管理责任的人员处罚2021~3000元 6 企业相关领导按《中国华电集团企业电力安全生产奖惩管理措施》 2021年版 对应考评条款实施分 十二 发生重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和特大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电力生产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事故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对责任部门 单位 和人员进行处理 十三 发生负相同及以上责任的各类交通事故,依据交通事故调查结论,对事故责任者,负有管理或领导责任的各级责任人,根据不高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的对应等级,视责任酌情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