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卡”你不商量 消费需谨慎.doc
5页小小消费卡 “卡”你不商量 消费需谨慎“原价 398 元的卡,现在只售 148 元”、 “掏 1888 元现金,就可以享受 3888 元的项目”、 “买面膜卡送颈膜、手膜、香熏浴”洗车可、美容卡、健身卡、游泳卡、购药卡等五花八门的消费卡,着实给消费者带来许多优惠和方便,可方便的同时,也容易出现一些纠纷,消费者不但高兴不起来,而且增添不少麻烦和烦恼名目繁多的消费卡犹如温柔的陷阱,卡你不商量店家消失地址“卡”你“俺花 4 万元买的美容卡才用半年店就消失了,剩下的钱找谁?”像市民曲女士这样持卡投诉者,崂山消保委、崂山区工商局 12315 先后接到 20 多个这是去年 3 月因某美容店“消失”而引发的消费纠纷案,这起投诉涉及人数多、投诉案值大该美容店由厂家提供产品搞特惠活动,向消费者推销年卡,称包年比单次消费优惠很多,不少爱美的女性动了心,不惜万元、数万、甚至十多万元花在美容上,纷纷在该美容购买了包年卡、半年卡可好景不长,正当她们享受着“美”的感觉时,该美容店因经营管理等原因,突然“消失”了众多手持价值不菲优惠卡的消费者霎时一头雾水,忐忑不安,纷纷到工商部门举报投诉,执法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调查,美容店已是铁将军把门,人去楼空。
后经上网查询到该美容店总部的信息,经多次与总部负责人沟通,店方说明经营上存在问题,不得不停止经营,至于消费者所持优惠卡可继续使用,不过要到市内另一家美容店,因该店距离原美容店乘车需一个多小时,而且还需搭上半天时间,因此消费者不同意继续消费,要求退卡在工商人员的多次调解下,店方最终同意退卡模糊概念时间上“卡”你市民杨女士今年 3 月份也遇到了类似的事:杨女士去年1 月在崂山某健身会所办了一张健身卡,当时商家告知她可享受八折优惠,健身卡价值为 3000 元,可连续健身 100 次杨女士觉得比较划算就毫不犹豫的掏 3000 元购买一张卡但当时购卡时由于卡上没有规定具体消费时间,郭女士断断续续仅使用 60 余次今年 3 月当她再去健身时,该店却以变更经营者、健身卡过期为由,拒绝郭女士继身郭女士据理力争提出继续消费或退卡均遭拒绝,便向 12315 投诉,执法人员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该会所老板解释,健身馆已于去年 11 月变更法人,会所是加盟经营形式,按总部规定,会员卡只允许本人使用,不能转让或带其他人消费,且有效期限只有一年所以这样带来的后果让消费者很无奈无独有偶,消费者赵先生因公司业务需要,于去年 2 月在某酒店办理了一张 3 万元的包年卡,该店规定一年内消费超过 2 万元时,可享受打折优惠。
可今年 2 月底突然接到酒店通知,因其酒店要装修等原因,要求其在 2 个月内把酒店消费卡内的所有余额在该酒店经营场所内消费完毕,否则消费卡以后可能会遇到许多麻烦因卡内剩余现金尚有 10000多元,不可能在 2 个月内消费完赵先生要求退卡同样遭到拒绝,在调查交涉未果的情况下,赵先生便投诉到工商部门后在执法人员的多次调解下,该酒店同意给赵先生 8 折优惠消费其它服务项目,问题才得到圆满解决单方约定霸王条款“卡”你自幼爱好游泳的市民马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烦心事:2012 年 6 月,经朋友介绍,她曾在一家刚开业不久的健身会馆花 5000 元办了游泳卡,一年过后,卡上尚有 2800 元左右的消费余额,当她准备再次消费时,商家却以预存消费卡卡面有效期过期为由,拒绝为马女士更换新卡或退还卡内余额就职于某贸易公司的马女士因平时工作较忙,加之频繁出差,所以 10 个月内去该会馆游泳不足 20 次,花 5000 元办理的游泳卡,在一年内消费不到 20 次跨入 2011 后,当马女士再次持卡去游泳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该游泳卡已过期,不能再使用了如需健身要换卡并重新交款听了工作人员的这番话,马女士一头雾水游泳卡里面的钱明明是自己预存的,里面还有 13 次游泳,算起来还剩余两千多元没有消费,公司单方面说作废就作废了,实在令人费解。
此事让马女士疑惑的是,当初她购卡时,商家光说包年如何优惠、划算,并未交代“过期作废”等相关事宜,商家擅自规定过期作废,这种条款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再说有效期过后,卡上的余额到底应该归谁?马女士很郁闷 “3.15”来临前,马女士为讨个说法,将规定“遗失不补、过期作废”的某游泳健身会馆“告”上了工商部门诸如马女士遭遇的消费纠纷,可说是一种典型的“霸王条款”这种侵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胜枚举市民孔小姐通过街头宣传单选了一家离住宅不远的健身会所准备练健美刚到会所,几个工作人员热情接待,并不失时机地向她推荐会员卡从工作人员的口中得知,按单次和月消费来计算的话,会员卡的价钱要相对便宜受到诱惑的孔小姐交上 999 元办了年卡后,由于进修学习等原因,一年下来只消费了几次只因个人原因未能坚持健身,眼看健身卡一年期到了,孔小姐找到该会所咨询是否可退卡时却吃了闭门羹,被告知卡上余额不能退现金,要想继续使用,还需再交一年的费用否则超过一年时间健身卡就过期作废据工商执法人员讲,从孔小姐投诉的消费卡纠纷来看,这些办卡公司都是从自身利益出发,单方约定某种条款,消费者如稍不留神就会掉进消费卡陷阱,消费卡有效期一到,消费者要么考虑重新续卡,要么就选择放弃卡内未用完的余额,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现如今,持卡消费已成为一种时尚,优惠卡、会员卡等先付款后服务的“会员制年卡”名目繁多,在各个消费领域颇为流行大部分消费者持卡消费时都感到满意,但也有部分消费者被消费场所搬迁、办卡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困扰近年来,消费卡投诉逐年曾上升趋势,就说明消费卡的风险性为了防止风险,崂山区工商局提醒消费者:一是在选择卡制消费时要认准商家,从工商等部门了解该商家是否有不良诚信记录或消费投诉二是消费者和经营者最好以书面的合同形式,来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的法律责任,便于产生纠纷后维权三是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出现侵权,及时到消保委或工商等部门投诉,依法维权四是要保留发票、收据等证据,以备维权时备用五是面对名目繁多的消费卡,一定要谨慎选择,理性消费,以免小小消费卡“卡”住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