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乡县凯盛国际农业物流园招标代理委托合同201367.doc
8页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 托 合 同工程名称:金乡县凯盛国际农业物流园招标单位:金乡县凯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 二 O 一三年六月 1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金乡县凯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山东金润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人)就金乡县凯盛国际农业物流园建设工程的相关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编制的委托代理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代理人必须是甲级工程招标代理单位,且按规定到当地备案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工程(以下简称“ 本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金乡县凯盛国际农业物流园 1 住宅:高层 2 栋,小高层 10 栋,多层 15 栋;2 市场交易区:土建 31 栋,钢结构 27 栋;3 仓储、物流:冷库 5 栋(含附属用房),钢结构 1 栋,制冰房 1 栋、汽车维修 1 栋;4 商业配套:绿色农产品交易大厅 1 栋,电子交易中心 1 栋、科研开发区 3 栋、农业科技研究中心(24 层)1 栋;2. 工程地点:南外环路以南,金凯路以北,金司路以东,金盛路以西3. 工程规模:40.7 万平米 4. 总投资额:约 48929 万元 三、委托代理范围1. 委托代理招标内容、范围、步骤:1 代理招标内容包括施工招标、监理招标,其中:施工招标含编制工程2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钢筋预埋件的计算、与施工单位核价(含此前所有图纸变更增减的核价)、编制各阶段工程形象进度预算,招标工程内容包括图纸设计的土建(钢结构)、安装、装饰。
2 招标范围、步骤根据国家、省、市、地方政府规定及委托方的建设进度要求分段确定3 每阶段均先进行内部招标,再进行法定招标程序2.委托代理事项内容:先后顺序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调整1 代拟发包方案;2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3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4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投标人;5 编制招标文件;6 编制工程量清单;7 编制(标底)工程控制价、钢筋预埋件的计算;8 招标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各部门备案;9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10 组织开标、评标(包括专家评审);11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12 与施工单位核价(含此前所有图纸变更增减的核价);13 协助委托人签订合同; 14 根据施工合同有关约定,编制相关工程形象进度的分阶段预算15 与发包有关的其它事宜: 双方另行协商 四、委托人的权利31. 委托人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2.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及时提供代理工作阶段性的进展情况3. 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4. 委托人有权确定代理人的具体工作内容5. 如委托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违反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委托人有权要求代理人纠正,直至终止合同。
五、委托人的义务和责任1. 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及时、无偿、真实、详细地提供招投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图纸、文件、资料及招标所需的有关手续2. 对代理人提出的书面要求,委托人应当在 7 日内做出书面答复3. 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派 作为委托人代表,直接参与整个项目的招投标过程4. 委托人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5. 委托人应当完成的其它工作;六、代理人的权利1. 有权拒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人为干预2.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七、代理人的义务和责任1.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招投标代理活动2. 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为委托方提供招标代理服务3. 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标底)、钢筋预埋件的计算、与施工单位核价(含此前含此前所有图纸变更增减的核价)、编制工程工程形象进度预算,保证准确度,复核误差不能超过±3%44. 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代理人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5. 在代理活动中不得泄露依法应当保密的任何信息6. 代理人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并任命 为项目组组长,负责该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见附件一八、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1. 招标代理费包括内部招标、按法定程序招标、专家评标、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标底)、钢筋预埋件的计算、与施工单位核价(含此前所有图纸变更增减的核价)、编制段结算等费用结算时招标代理费按所招标工程的实际施工图及《GB/T50353-2005 国家建设工程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标底)的编制费用及与施工单位核价费用(含此前所有图纸变更增减的核价)按不套图的工程的实际施工图及《GB/T 50353-2005国家建设工程面积计算规范》计算,综合单价一次性包干此前所有图纸变更增减的核价不再另行计费合同暂定价如下: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预算工程量(m2)综合单价(元/m2)合价(元)备注1 招标代理费(含施工、监理、专家费) M2 407745.44 0.55 224259.99 中标单位支付2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标底)的编制、钢筋预埋件计算及与施工 单位核价(含此前所有图纸变更增减的核价M2 238447.64 0.7 166913.35 中标单位支付小计 391173.34大写:叁拾玖万壹仟壹佰柒拾叁圆叁角肆分5注:如需额外内部招标,每发生一次,委托人承担 4000 元/次。
2.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计算1 招标代理费在中标通知书办理完毕后由中标人支付2 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编制费、与施工单位核价费用在与施工单位核价完毕后由中标人支付九、委托人对代理人完成本合同委托内容的时间要求:每次招标代理时间 48 日历天,其中每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钢筋预埋件计算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 20 日历天1. 代理工作开始时间:2013 年 6 月 7 日 2. 代理工作完成时间: 2016 年 6 月 7 日 非代理人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结束时间相应延长;以完成时间为准 十、违约和争议的解决1. 代理人如果在委托人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或未有能力完成招标代理范围内的工作内容或完成工作内容的质量未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委托人有权终止与代理人的合同并将此业务另行委托他人完成,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由代理人自行承担2. 代理人须保证编制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标底)、钢筋预埋件计算,复核误差率不得超过±3% ,如果超 过±3% ,复核费由代理人承担并应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标底)编制部分的合同费用的 10%,如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 损失,直至终止合同;如触犯法律的,代理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3. 由代理人违约或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由代理人承担委托人的损失,如果委托人要求代理人继续履行合同时,代理人须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再继续6履行合同4. 由于代理人原因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代理人在赔偿委托方损失的基础上再赔偿第三方损失5. 因代理人原因造成工作逾期,代理人须向委托人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逾期天数6. 因委托人原因造成付款逾期,委托人须向代理人承担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支付金额*千分之一*逾期天数7. 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除去税金)8. 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行签订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 委托人与代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 调解不成的,双方可约定向济宁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有一方对仲裁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项目发生地的(金乡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一式 2 份,双方各执 1 份 十二、补充条款:另行协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公章): 代理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地址: 地址: : :7附件一:工程代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表工程项目名 称招标内容 见代理合同人 员 情 况姓 名 职 务 职 称 注册资格 上岗证号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