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凤康酒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酒厂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88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报批稿)项 目 名 称 :云南凤康酒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酒厂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云南凤康酒业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3 年 5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现场照片项目区现状1(航拍)项目区现状2项目区西侧傣族寨项目区北侧傣族寨完小项目区南侧入口项目区西侧道路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9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3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67六、结论 70附表 71附件附件1 委托书附件2 营业执照附件3 投资备案证附件4 不动产权证附件5 检测报告附件6 修改意见及修改清单附件7 内部审核记录表附件8 进度管理表附件9 技术审查意见及专家签到表附件10 环评合同附图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区水系图附图3 项目区平面布置图附图4 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5 项目分区防渗图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云南凤康酒业有限公司年产500吨酒厂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8-530924-04-01-75538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凤尾镇凤尾傣族寨自然村地理坐标(东经:99°1′40.184″北纬:23°53′35.070″)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白酒制造(C1512)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二、酒、饮料制造业25酒的制造151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8-530924-04-01-755381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78环保投资占比(%)1.56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17314.0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情况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不涉及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风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本项目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本项目已取得镇康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为2208-530924-04-01-755381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 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类别《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结论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产业集聚区,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项目使用生物质燃料锅炉,设置旋风除尘+水浴除尘器处理锅炉烟气,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外排符合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3、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 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3 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情况《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结论二、(五)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5年起,各地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和鼓励类,属于允许类,符合要求。
符合三、(三)加大落后产能淘汰,优化工业布局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步伐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淘汰类、限制类和鼓励类,属于允许类,符合要求符合4、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4 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分析《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结论排放重点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时,要增加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内容,并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拟建项目不排放重点污染物符合5、与《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的选址要求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临沧市镇康县凤尾镇凤尾傣族寨自然村,根据《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中的选址要求,项目与规范要求对比如下表:表1-5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选址要求对比一览表序号GB14881-2013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厂区不应选择对食品有明显污染的区域项目位于临沧市镇康县凤尾镇凤尾傣族寨自然村,上风向无高污染企业分布,同时周边也没有相应明显污染源。
符合2厂区不应选择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地址项目产生的废气均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排放量较小;项目区及周边没有害废弃物以及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不能有效清除的区域符合3厂区周围不宜有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项目位于临沧市镇康县凤尾镇凤尾傣族寨自然村,周边无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符合6、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凤尾镇北侧,项目厂址原为机械厂(机械厂现已倒闭),厂址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等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区西侧紧邻村道,南侧距离219国道仅400米左右,交通便利,运输方便项目距离凤尾镇最近距离为290m,项目建设生产噪声不会对凤尾镇造成影响,项目位于凤尾镇下风向,废气对凤尾镇影响较小,项目废水不外排,同时凤尾镇能够为项目的生产生活提供便利项目区废气、废水、噪声通过落实环评要求的环保措施后,通过预测,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固废处置率100%,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且周边基础设施建设良好,环境容量满足项目建设要求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红线、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
因此,项目选址合理7、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项目南侧为入口大门,项目白酒生产线位于中间部分,办公及生活区位于白酒生产线西北侧;粮食仓储区位于白酒生产线东南侧项目污水池离学校厂界约20m,同时学校厂界至学校建筑物约10m设有绿化隔离区,项目建成后会在厂界及污水池周边设置绿化带,同时喷洒生物除臭剂,项目恶臭气体对学校学生影响较小项目距离学校较近的区域为办公生活区,生产区远离学校,项目办公生活区主要噪声为人为噪声,项目在办公生活区粘贴安静标识,同时加强管理,防治人为噪声,项目噪声对学校影响较小项目平面布置充分考虑各建筑之间相互关系,分区明确,避免人流与物流的交叉,同时满足生产工艺流程顺序项目四周布置的绿化带对项目产生的噪声、废气等都起到了一定的阻隔作用,办公生活区位于生产区侧风向,生产区废气对办公生活区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平面布置合理8、“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2020年11月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云政发〔2020〕29号)和2021年11月1日临沧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发〔2021〕24号)可知,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如表1-6所示。
表1-6 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情况一览表内容临政发〔2021〕24号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云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云政发〔2018〕32号)执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获批后,按照批准成果执行将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基本草原、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划为一般生态空间本项目位于镇康县凤尾镇凤尾村傣族寨自然村,项目用地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及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地表水体水质优良率保持稳定,重点区域、流域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怒江、澜沧江流域水生态系统功能持续恢复到2035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恢复取得明显成效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网站于2022年6月5日发布的《2021年临沧市环境状况公报》可知,2021年南捧河断面水质符合Ⅱ类水标准,水质状况为优,满足水环境功能类别Ⅲ类水质的要求。
本项目洗瓶水和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蒸煮锅底水和蒸馏锅底水收集桶收集后与农户合作用于牲畜养殖,洗粮、泡粮废水、锅炉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优良,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到203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提升,各县(区)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低于25μg/m',优良率进一步提升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网站于2022年6月5日发布的《2021年临沧市环境状况公报》可知:镇康县空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