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注册会计师-税法-(打印版)第十一章-印花税和契税法.doc
7页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十一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考情分析] 次重点章,印花税可以出计算题,分值在2-6分间;契税以选择题为主,分值在2分左右第一节 印花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 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税法所列举凭证应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印花税的纳税人按征税对象又分为五类: 1.立合同人:是指合同(包括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的当事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他与纳税人负有同能的税收法律义务和责任 2.立据人:是指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 3.立账簿人:是指开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4.领受人:是指领取并持有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注意:对于应税凭证,凡由两方或两方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纳税人 二、税目与税率 (一)税目: 1.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具体税目有10个 (1)购销合同 ①包括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不包括订阅单位和个人)之间订立的图书、报刊、音像征订凭证。
②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的购售电合同属于购销合同,电网与用户之间的供用电合同不征印花税 (2)加工承揽合同:注意修理、修缮、印刷、广告、测试、测绘合同属于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签订的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也属于借款合同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咨询、转让、服务合同 其中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不包括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花 2.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数据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 3.营业账簿:包括资金账簿(“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和其他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典型例题1]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应该缴纳印花税的合同有( )。
A.银行同业拆借合同 B.产品加工合同 C.法律咨询合同 D.“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正确答案』BD『答案解析』银行同业拆借合同和法律咨询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 [典型例题2]下列各项中,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征收印花税的有( ) A.商品房销售合同 B.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C.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D.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选项C是技术合同的范围 (二)税率: ①比例税率; ②定额税率; ③股权转让书据包括A股和B股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1.购销合同:计税金额为购销金额,即不作任何扣减的购销金额,特别是调剂合同和易货合同,应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也就是各自提供货物额之和 2.加工承揽合同:计税金额为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原材料金额和加工费金额的,应分别“加工承揽”和“购销”合同计税;若合同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税金额为承包金额 注意:施工单位若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也必须缴纳印花税,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 [典型例题]某建筑公司与甲企业签订一份建筑承包合同,合同金额6000万元(含相关费用50万元)施工期间,该建筑公司又将其中价值800万元的安装工程转包给乙企业,并签订转包合同该建筑公司此项业务应缴纳印花税( ) A.1.785万元 B.1.8万元 C.2.025万元 D.2.04万元『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该建筑公司此项业务应缴纳印花税=(6000+800)×0.3‰=2.04(万元) 4.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5.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 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6.仓储保管合同:计税依据为收取的仓储保管费用不包括仓储物的价值) 7.借款合同: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 A.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贴一次 B.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以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外贴花。
C.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D.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 E.在贷款业务中,如果贷方系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团各方共同书立,各执一份合同正本对这类合同借款方与贷款银团各方应分别在所执的合同正本上,按各自的借款金额计税贴花 F.在基本建设贷款中,如果按年度用款计划分年签订借款合同,在最后一年按总概算签订借款总合同,且总合同的借款金额包括各个分合同的借款金额的,对这类基建借款合同,应按分合同分别贴花,最后签订的总合同,只就借款总额扣除分合同借款金额后的余额计税贴花 [典型例题]某汽车修配厂与机械进出口公司签订购买价值为2000万元的测试设备合同,为购买此设备与工商银行签订借款20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后因故购销合同作废,改签融资租赁合同,租赁费1000万元根据上述情况,该厂一共应缴纳印花税为多少?『正确答案』①购销合同为:2000×0.3‰=0.6(万元) ②借款合同为:2000×0.05‰=0.1(万元) ③融资租赁合同为:1000×0.05‰=0.05(万元) ④一共应缴纳印花税=0.6+0.1+0.05=0.75(万元) 8.财产保险合同:计税依据为保险费,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9.技术合同: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10.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薄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其他账薄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同一凭证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济事项,应分别按不同事项记载的金额和适用的不同税率计税,并将各项税额相加,其合计税额为该项凭证应纳印花税的贴花税额若未分别记载金额,则按所载事项适用税率中最高的一种税率计税贴花 2.对于只载有数量,未标明金额的应税凭证,需先计算出计税金额(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再计税;计税金额为外币的,要先折算成人民币再计税贴花 3.有些合同,计税金额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要等结算时才可知其实际金额,有些财产租赁合同只有单位时间租金标准,而无租赁期限在签订合同时,先按每份合同定额贴花5元;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和适用税率计税,补贴印花 4.未能按期兑现、完全兑现甚至根本没有兑现的已税合同,已贴印花不能揭下重用,已缴纳的印花税额不得退税,也不得作任何抵扣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所载金额与合同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的,只要双方未修改合同金额,一般不再办理完税手续。
5.事业单位 实行差额预算管理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按其他账簿定额贴花,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花 经费来源自收自支,对其营业账簿,应就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分别按规定贴花 6.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 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 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只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 7.国内货物联合运输,在起运地统一结算全程运费的,以全程运费为依据,由起运地运费结算双方缴纳; 分程结算运费的,以分程运费为依据,由办理运费结算的各方缴纳;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有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免交印花税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1.适用比例税率的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计税金额×比例税率 2.适用定额税率的应税凭证:应纳税额=凭证件数×固定税额 四、税收优惠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要贴)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5.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的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 6.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7.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8.特殊货运凭证免税军事物资运输、抢险救灾物资运输、新建铁路的工程临管线运输) 9.企业改制中有关印花税的规定 (1)改制新成立的企业记载资金的账簿原已贴花的可不再贴花 (2)合并、分立成立的新企业,记载资金的账簿原已贴花的可不再贴花 (3)企业债权转股权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4)企业改制中经评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5)企业其他会计科目记载的资金转为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的资金按规定贴花 (6)尚未履行的合同仅改变合同主体的不再贴花 (7)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于贴花 10.(新增)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2011年1月1日至文到之日已征的应予免征的印花税税款,分别从纳税人以后应纳的印花税税额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 11.(新增)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业务发展,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12.(新增)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因电信重组改革转让CDMA网及其用户资产、企业合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 (1)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过程中,新增加的资本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不再贴花 (2)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过程中,所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3)对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联通兴业科贸有限公司向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转让CDMA资产、股权,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联通国际通信有限公司向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CDMA业务、股权过程中所签订的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4)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向中国联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相关电信业务、资产及股权,中国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