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确老年人照顾服务20项重点任务.pdf
1页A72017年6月20日 星期二责编:邓征宇编辑:杨德欣美编:刘颖E-mail:993424149@.com北京劳动就业报A7解 读政策国办印发 《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 明确老年人照顾服务20项重点任务本报记者 杨德欣《意见》 强调, 要从加强组织 领导、 健全保障机制、 营造浓厚 氛围、 强化督促检查四个方面保 障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组织 实施 《意见》 要求, 各级党委和政 府要充分认识做好老年人照顾 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将其列入 议事日程和民心工程, 纳入目标 管理绩效考核内容, 及时研究解 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做 到认识到位、 部署到位、 措施到 位、 检查到位、 落实到位县级以上政府要把老年人 照顾服务工作所需资金和工作 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多渠 道资金筹措机制, 积极引导社 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以结对帮 扶、 设立公益基金、 开展公益捐 赠等多种形式参与和支持老年 人照顾服务工作创新和优化 照顾服务提供方式, 加大政府 购买服务力度, 依据相关规定, 通过市场化方式, 把适合的老 年人照顾服务项目交由具备条 件的社会组织和企业承担督促指导照顾服务提供方制定服 务清单和办事指南, 简化流程, 提高效率。
《意见》 要求, 各地区、 各部 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 推动 公共服务行业履行社会责任, 为 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照顾服 务各级各类媒体要广泛宣传 老年人照顾服务政策, 积极开展 敬老养老助老教育活动, 大力宣 传在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中涌 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按有关 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 支持、 参与老年人照 顾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同时, 要加大对老年人照顾 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 健全 综合督查、 专项督查、 第三方评 估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会 监督的作用, 建立健全信息反馈 机制, 妥善解决照顾服务过程中 老年人反映的问题强化问责 机制, 对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政 策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 究责任 Z00-3255近日, 国务院 办公厅印发 《关于 制定和实施老年人 照顾服务项目的意 见》 指出, 大力弘扬 敬老养老助老社会 风尚, 做好老年人 照顾服务工作, 提 升老年人的获得感 和幸福感, 是社会 主义制度优越性的 具体体现, 是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内在要求, 是实现 脱贫攻坚、 全面建 成小康社会的重要 任务, 是积极应对 人口老龄化, 推动 民生改善、 促进社 会和谐的实际举 措。
为此, 《意见》 从我国国情出发, 立足老年人服务需 求, 整合服务资源, 拓展服务内容, 创 新服务方式, 提升 服务质量, 明确了 老年人照顾服务工 作的指导思想、 基 本原则和重点任 务让老年人享受 到更多看得见、 摸 得着的实惠, 使老 年人共享改革发展 成果, 推动实现老 有所养、 老有所医、 老有所为、 老有所 学、 老有所乐关注五项基本原则: 突出重点, 因地制宜为更好地落实照顾服务重 点任务,《意见》 提出了五项基本 原则: 党政主导, 社会参与坚持 党委领导、 政府主导, 发挥党委 和政府在统筹规划、 示范引领、 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坚持 社会参与、 全民行动, 注重发挥 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 鼓励和引 导社会力量开展专业化、 多元化照顾服务 突出重点, 适度普惠根据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细化照顾服 务项目, 合理确定照顾服务的对 象、 内容和标准, 兼顾不同年龄 特点, 重点关注高龄、 失能、 贫 困、 伤残、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 困难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因地制宜, 循序渐进引导 和推动各地结合实际, 积极稳妥地开展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 坚 持量力而行、 稳步推进鼓励有 条件的地方探索创新、 先行先 试, 为逐步扩大照顾服务范围积 累经验。
政策衔接, 强化服务注重 与社会保险、 社会救助、 社会福 利、 慈善事业等政策制度有效衔 接, 统筹各类服务资源, 形成保 障合力, 让老年人享受更多优质、 便捷、 公平、 安全的优先优惠 服务 城乡统筹, 和谐共融加大 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 配置力度, 提高农村老年人照顾 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强化 照顾服务过程中的代际支持, 营 造互尊互爱互助的良好氛围, 增 进社会和谐聚焦20项重点任务: 涵盖老年人医、 食、 住、 用、 行、 娱等民生的各个方面(一) 老有所养: 《意见》 明确, 全面建立针对 经济困难高龄、 失能老年人的补 贴制度, 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 的衔接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 条件的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全 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实现 应保尽保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为居家 养老服务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 持鼓励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 切相关的各类服务行业为老年 人提供优先、 便利、 优惠服务 大力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并鼓励 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老年人 提供生活照料、 医疗护理、 精神 慰藉等服务鼓励和支持城乡 社区社会组织和相关机构为失 能老年人提供临时或短期托养 照顾服务。
推进老年宜居社区、 老年友 好城市建设提倡在推进与老 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 设施改造中, 适当配备老年人出 行辅助器具加强社区、 家庭的 适老化设施改造, 优先支持老年 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 等 鼓励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 策, 引导公民自觉履行赡养义务 和承担照料老年人责任倡导 制定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支持 政策, 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除极少数超大城市需按政 策落户外, 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 依法依 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二) 老有所便: 《意见》 明确, 深化敬老月活 动, 各级党委和政府坚持每年组 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老年人活 动发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和 工会、 共青团、 妇联等群团组织 以及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的优势, 开展经常性为老志愿服务活动 在法律援助方面, 贫困老年 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 讼的, 依法依规给予其法律援助 和司法救助鼓励律师事务所、 公证处、 司法鉴定机构、 基层法 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经 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 服务进一步推动扩大法律援 助覆盖面,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度放宽老年 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 准和受案范围。
在出行方面, 支持城市公共 交通为老年人提供优惠和便利, 鼓励公路、 铁路、 民航等公共交 通工具为老年人提供便利服 务综合考虑老、 幼、 病、 残、 孕 等重点旅客出行需求, 有条件的 公共交通场所、 站点和公共交通 工具要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要 求, 加快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 在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等重 点人群服务标志, 开辟候乘专区 或专座, 为无人陪同、 行动不便 等有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便 利服务 此外,《意见》 鼓励相关职业 院校和培训机构每年面向老年 人及其亲属开设一定学时的老 年人护理、 保健课程或开展专项 技能培训 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 益事业的筹劳义务 (三) 老有所医: 《意见》 明确, 鼓励通过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为老年人免 费建立电子健康档案, 每年为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包 括体检在内的健康管理服务 加大推进医养结合力度, 鼓励医 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 展, 逐步建立完善医疗卫生机构 与养老机构的业务合作机制, 倡 导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 鼓励有条件的医院为社区失能 老年人设立家庭病床, 建立巡诊 制度 在医保方面, 《意见》 指出, 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老年 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所需个人缴费部分, 由政府给予 适当补贴。
加快推进基本医疗 保险异地就医结算工作, 2017年 底前基本实现符合转诊规定的老年人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 结算此外, 《意见》 明确, 积极 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探索建 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切实保障 失能人员特别是失能老年人的 基本生活权益 (四) 老有所学: 为推动老年人老有所学、 老 有所为, 《意见》 提出, 推动具有 相关学科的院校开发老年教育 课程, 为社区、 老年教育机构及 养老服务机构等提供教学资源 及教育服务支持兴办老年电 视 (互联网) 大学, 完善老年人社 区学习网络鼓励社会教育机 构为老年人开展学习活动提供 便利和优惠服务 老年教育资源向老年人公 平有序开放, 减免贫困老年人进 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学 费提倡乡镇 (街道) 、 城乡社区 落实老年人学习场所, 提供适合 老年人的学习资源 (五) 老有所乐: 《意见》 明确, 支持老年人开 展文体娱乐、 精神慰藉、 互帮互 助等活动, 鼓励和支持为乡镇 (街道) 、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 施、 为老服务机构和组织因地制 宜配备适合老年人的文体器 材引导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 开设老年阅览区域, 提供大字阅 读设备、 触屏读报系统等。
四个方面强化保障: 将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民心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