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土地流转改革研究(论文).doc
22页民族地区土地流转改革研究摘要:我国是一个山区占国土面积三分之二的多民族农业大国,民族 地区农村的稳定和发展直接关系到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整体推进,但由 于民族地区受地理位置、自然环境、经济基础、产业结构、少数民族 人口流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作用,在土地流转改革中具有特殊性, 其土地流转改革的顺利推进,不仅关系民族地区经济的持续稳定的发 展,而且还关系到我国各民族的和谐共处和共同繁荣,深入分析我国 民族地区土地流转的现状和问题并探讨其相关解决对策,对于促进民 族地区农村改革、现代农业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现实意 义关键字:民族地区 土地流转改革第一章绪论1.1问题的研究背景、意义、内容及研究方法1.1.1问题的研究背景作为一个土地资源十分紧缺的国家,截止2006年底,我国耕地 面积为18.27亿亩,比上年度末净减少460.2万亩人均不足1.4 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o然而,就在土地资源十分紧缺的情 况下,全国各地抛荒或半抛荒的现象却随处可见我国改革开放的起 点是农村实行的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的生产经营责任制,在改革近30 年中起了重大的作用,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土地”瓶颈也逐 渐凹显出来,一是大量的农民已经开始脱离土地,由于联产承包固定 了他们的土地承包权,既不可能通过耕种这一小块土地来致富,也不 可能将土地承包权转让,于是出现土地扌畧荒或者租给其他人种植的情 况。
二是一些以农产品为主要经营对象的资金、人才纷纷涌入这一前 景光明的所谓农业工厂,通过规模经营、农业技术推广,大幅度地提 高了农产品的收益,但是在土地规模利用上,明显迈不开步子,土地 利用效率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差距这些问题的出现表明:必须 探索出一条土地流转制度的新路,虽然各种流转制度的方案很多,但 目前还没有一个兼顾各方利益并能有效促进土地生产效率的方案为 了解决我国土地流转方面的各类矛盾我国政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 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鼓励在家庭承包经营制的基础上进行土 地使用权的流转,坚持对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先征为国有再进行流转, 在农村土地向城市土地的转换上,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等上述政 策法律措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从总体上看,执行的效果很不 理想,离实现制定政策的目标有相当大的差距,与此同时,不平衡成 为中国发展的现实情况和重大难题,这种不平衡主要体现在东、西地 区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汉族聚居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发 展不平衡,以及平原、山区等不同地形的地区发展不平衡如此多的 发展不平衡,如果得不到很好的改善,长此以往可能带来严重的后果 当务之急,中国的发展建设必须直面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少数民族 聚居区、山区的发展问题,如何提高这些地区的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 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重大课题。
1.1.2研究的意义作为山区占国土面积三分之二的国家,山区的发展成为我国整体 发展的关键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我国的少数民族分布极为广泛, 加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对于促进各民族团结稳定,共同繁 荣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促进民族地区农村土地改革、现代农业 发展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1.1.3研究的方法及内容本文主要的研究思路是,在分析、梳理国内外农村土地流转的实 践动态的理论研究动态的基础,借鉴相关理论对我国民族地区农村土 地流转进行理论分析,重点分析其土地流转存在问题及原因,最后提 出相关建议研究方法主要有文献资料法、经验总结法、理论分析法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部分主要是绪论,主要是对研 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等进行说明,是全文的基本框架和基础 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主要包括国外文献综述和国内文献综述第三 部分是民族地区土地流转的现状第四部分是民族地区土地流转存在 的问题分析第五部分是民族地区土地流转原因分析第六部分是民 族地区土地流转制度的对策研究第二章文献综述2.1国外文献综述2.1.1 土地流转制度的概述在国外,土地流转被称作“买卖、租赁、抵押”等土地交易。
日本在 1952年制定以《农地法》为基础的、以管制为中心的土地制度1961 年制定《农业基本法》之后,走上了放宽管制和促进土地流转的道路 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日本的土地流转在广度、深度、规模和效益等 方面都处于低水平状态,土地流转实施效果并不理想美国农业是当 今世界上最发达、最具有代表性的现代农业,在世界农业中占有十分 重要的地位家庭农场是美国土地生产经营的基本单位,它构成了美 国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主要运行基础与发展前提美国政府采用借贷 支持、政策引导、利息调节、价格补贴等经济手段,通过各种优惠政 策,鼓励家庭农场规模适度扩大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一般不涉及土 地的所有权,而大多是土地使用权和经营权的有偿转移土地转让的 主体一般由政府与家庭农场主通过签订经济契约来实现土地流转的 主要目标在于扩大农场规模、优化组合生产要素,以及运用先进的科 技与管理经验英国的农业一直是以地主-佃农制为基础1945年之 后,农场主的地位得到提高,地主面临较高的修理成本和对新建筑的 要求,但地租受到控制农场主取得越来越大的安全租佃权,最终导 致实际意义上的终身租佃圈地运动之后,英国政府为扩大农场经营 规模,促进土地流转,在政策上支持大农场,排挤小农场。
1967年 修订的《农业法》规定:合并小农场政府可提供所需费用的50%, 对愿意许诺经营的小农场主可以发放2000英镑以下的补助金,或者 每年发给不超过275英镑的终身年金在政府鼓励、市场竞争和农 业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英国的土地流转顺利进行,农场数 量减少很快法国目前只有土地所有者自己直接经营和租佃这两种 土地经营制度法国大革命以后形成的小农占优势的状况持续了 100 多年但是农场规模偏小、土地切割零碎分散阻碍了土地的规模经营, 因此,法国政府在20世纪20年代制定了促进土地流转的土地改组 政策,将小农场合并,促进并支持中等农场的发展法国还规定私有 土地一定用于农业,不准弃耕、劣耕和在耕地上搞建筑对于弃耕或 劣耕者,政府有权征购、提高土地税或让其出让规定土地转让不可 分割,只准整体继承或出让法国设有土地转让市场管理机构——土 地事务所,并建有土地银行土地转让或租契必须经过管理机构,不 获其批准,转让无效土地事务所对小块土地有优先购买权,整治合 并后卖给有经营前途的农民土地银行购买土地后再租赁给农民并订 立长期租约,以刺激投资对西方发达国家土地流转的横向比较可以 看出,土地流转的发生具有如下共同特点:一是土地流转的目的和结 果是扩大土地规模经营,而且这种扩大都是基于经济发展、农业技术 进步、农村劳动力转入非农业的城市化推动作用的;二是以小农户经 营为主的土地私有制国家,仅仅靠市场的力量并不能完全实现土地的 合理流动,土地私有权在一定条件下会成为土地流转的障碍,必须有 政府立法及其他措施使土地得以合理地流动。
2.1.2地租理论“政治经济学之父”威廉•配第是较早对地租理论进行开拓性研究 的人他认为,地租包括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两种地租,作为全部农 业剩余的价值的表现,不是从土地,而是从劳动中引出来的,并且被说 成劳动创造的、超过劳动者维持生活所必需的东西的余额配第还指 出,由于土壤肥沃程度、耕作技术高低、产地距离市区的远近等不同 因素的影响,地租和地价也有所不同,并且可以根据该土地所获地租额 的资本化算出地价古典经济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亚当•斯密是最早系 统考察资本主义地租的人他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收入有三种 形式:工资、利润和地租斯密认为,地租是伴随着土地私有制的出现 而出现的,“作为使用代价的地租,自然是租地者根据土地实际情况所支给的更高价格只要拥有土地,地主就可以 要求支付地租,这是土地所有权所规定的,它可以是地主不劳而获的收 入,因而它是一种“垄断价格”大卫•李嘉图的贡献是对安德森等人的 地租理论进行了综合分析,运用劳动时间决定价值量的原理,创立了差 额地租学说,得出了差额地租量取决于不同等级土地的劳动生产率的 差别的结论,从而奠定了级差地租的基本理论体系马克思通过对英 国古典经济学家的地租理论进行批判和继承,创立了马克思主义的地 租理论。
马克思认为,土地产权本质上是一种法权关系,土地所有权在 经济上的实现形式就是地租因此,地租的产生和存在是以土地所有 权为基础和前提条件,其实质是土地所有者凭借其所有权获取的一切 土地相关收益换句话说,地租的本质是土地产权人凭借其权利分享 的一份生产成果,地租是对当年利润的扣除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地 租的本质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之一,是超过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主 要存在级差地租、绝对地租和垄断地租三种形式日总之,在一定的 社会生产方式下,由于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因而土地的使用必 须是有偿的,这是由土地的有限性和稀缺性两大基本特性决定的土 地的这些特性为土地的所有或垄断提供了必要条件,也使得土地经营 中产生的超额利润的归属或分配与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形成了密 不可分的关系地租理论在土地流转的实施中具有重要意义,是土地 得以合理、有序流转的重要理论前提2.2国内文献综述2.2.1完善和健全土地流转机制方面在完善和健全土地流转机制方面,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主张 构建市场化的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市场化的土地流转机制,赋予农民 长期而充分的土地自主经营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有偿性和竞争性 优势,促进土地的合理流动和适当集中,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另 一种观点是主张建立计划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土地流转机制根 据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特殊国情,在顺应市场经济发展客观 要求,建立土地流转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和 计划干预的作用保障现有耕地资源存量,保障国家的粮食安全,引导 土地流转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2.2.2 土地流转的制约因素方面 在土地流转的制约因素方面,主要有以下观点:土地产权制度的缺失, 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一的界定不清晰导致土地流转管理错 位,效率低下;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土地拥有的社会保障功能、 就业功能制约了土地流转;严格的户籍制度和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阻 碍了农村劳动力一的转移,从而制约了土地流转;安土重迁的传统观念, 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性导致农民的观念没有完全转变过来,制约了 土地 流转第三章民族地区土地流转的现状由于东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经济结构、自然地理环 境和收入结构等的不平衡,民族地区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已 经成为普遍现象,因此,民族地区农村承包土地资源具有流转的巨大 供给市场同时,随着国家各种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强,农产品消费 结构也在发生巨大变化,现代农业发展获得了良好的机遇,为土地流 转需求奠定客观的市场基础。
在政府的积极推动和改革倡导,我国农 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初步的经验,同时也存在诸多不足 我国民族地区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普遍具有多样性、地域性和民间性 的特征:3.1 土地流出方与土地流入方协议出租这种方式主要出现在农户之间以及农户与专业合作社或种植大 户之间,通常情况都没有在乡镇备案,一般脱离政府的直接管理农 户之间比较多的采取口头协议方式约定土地流转的基本内容,多为短 期为主种植粮食作物,农户与专业合作社或种植大户之间主要采用双 方自拟的书面协议方式,主要以种植经济作物为主,这种方式的租金 主要以实物计量,以当年实物市场价格为基准核算租金,同时专业合 作社或种植大户都是当地人,土地流转具有良好的社会基础,土地流 转具有较好的稳定性,但由于农作物轮作特征,时间普遍不长,不利 于现代农业的发展3.2农户与小型公司签订出租协议这种方式在村委会的协调下,由农户与公司直接签订土地流转出 租协议,公司流转土地后改造农业基础设施,主要以发展蔬菜、茶园、 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