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大义对宋代纪传史体的影响.docx
12页《春秋》大义对宋代纪传史体的影响 邓锐?袁林Summary:《春秋》大义不仅是宋代经学的重要议题,也是宋代史家修史的思想指导宋儒所言的“正名”、“尊王”、“攘夷”及“正统”等《春秋》大义在体例和体裁两方面对宋代纪传史体产生了重要影响Key:《春秋》大义;纪传史体;体例;体裁:K092 :A :CN61-1487-(2017)01-0010-04《春秋》是中国传统史学的一大源头,其所蕴含的思想旨趣被称为“《春秋》大义”宋代是《春秋》学与史学并为显学的时代宋儒相率极言《春秋》大义,宋代史家以《春秋》大义为修史的思想指导也蔚为风气因此,宋代纪传史体在体例和体裁两个方面都深受《春秋》大义影响一、宋人对《春秋》大义的认识《春秋》大义即是《春秋》历史叙事中所体现的儒家等级礼法观念作为一种政治理想和社会伦理标准,儒家等级礼法观念以“尊尊”、“亲亲”为至高原则从这种原则出发,《春秋》笔法主要表现出四方面的“大义”,即“正名”、“尊王”、“攘夷”、“正统”四个方面宋儒对这四个方面的内容都极为重视,进行了大量阐发第一,“正名”思想孔子是儒家等级礼法思想的奠基者他把“正名”看成是礼乐秩序的基础。
具体来说,就是认为“正名”与刑罚之政密切相关:“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①孔子之所以著《春秋》,就是希望通过历史记述对礼乐崩坏之事正名,揭示违反礼法等级秩序的事件中的应有名分举例言之,周代的爵位分公、侯、伯、子、男五等,春秋时的吴、楚都未臣服于周的统治,其国君自称为王,但《春秋》从周代礼法等级秩序出发,认为吴、楚是蛮夷之国而称其国君为“子”;齐国国君自称为“公”而僭越了周王给予的封号,《春秋》于是称之为“侯”;宋国虽弱,但因为是殷商之后、中原正统,故《春秋》以“公”称宋这些记述虽与史实相去甚远,却正是《春秋》矫正礼乐崩坏的正名之举欧阳修是宋代推崇《春秋》“正名”之旨的代表人物他认为“正名”是为政之始,是达到政治完备的必要前提,说:“正名立制,言顺事成,然后因名迹以考实,而其文章事物粲然无不备矣,……孔子言‘为政必也正名,孟子言‘为政必始经界,岂虚言哉?”[1]欧阳修还进一步认为孔子著《春秋》就是要通过为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正名来达到明辨善恶是非的目的,他说:“孔子何为而修《春秋》?正名以定分,求情而责实,别是非,明善恶,此《春秋》之所以作也。
[1]第二,“尊王”之旨春秋时,周天子的权威已名存实亡,但《春秋》仍根据礼法等级秩序推崇其至尊地位《春秋》鲁僖公二十八年记曰:“天王狩于河阳”,而实际的情形是晋文公于这一年举行践土之盟,并在盟会上传见了周天子《谷梁传》释《春秋》曰:“全天王之行也为若将守(狩)而遇诸侯之朝也为天王讳也《史记·晋世家》也称:“孔子读史记至文公,曰:‘诸侯无召王‘王狩河阳者,《春秋》讳之也从礼法角度而言,诸侯召见天子是对天子尊严的极大践踏,所以《春秋》才以“狩于河阳”来掩盖天子受诸侯之召赴会的耻辱宋代《春秋》学特重“尊王”之义北宋初年,泰山先生孙复大力提倡《春秋》尊王之义孙复身居国子监直讲之职,关心现实政治,对北宋政权完成天下一统抱有期望和激励之心,因此作《春秋尊王发微》,专门阐述《春秋》之尊王大义宋儒普遍认同孙复所言《春秋》尊王之义北宋经史大家欧阳修曾作《春秋论》和《春秋或问》,同样把尊王看成是《春秋》大旨,并且自立新说,从尊王角度重新解釋《春秋》所记史事胡安国是南宋《春秋》学的代表人物,也特重阐发《春秋》尊王之义,既从礼法思想角度倡言尊王,又从政治角度鼓吹王者独尊与君主专制第三,“攘夷”之义《公羊传》较早指出《春秋》“攘夷”之义。
成公十五年”论称:“《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孔子注重礼乐制度,故据此认为诸夏优于夷狄攘夷”成为《春秋》笔法的一个重要特征例如,从中原礼乐文化角度而言,吴、楚处在文化边缘地带,因此《春秋》无视吴、楚国君以王自称的史实,而称其为“子”或“人”孙复的《春秋尊王发微》在集中阐发尊王之义的同时也不忘攘夷之义,强调《春秋》贬斥夷狄、反对少数民族侵扰中原的宗旨一方面,二程认同《春秋》经传“进于夷狄则夷狄之”的观点程颐解释《春秋》桓公二年“滕子来朝”之语,称:“滕本侯爵,后服属于楚,故降称子,夷狄之也[2]另一方面,二程言理,斥责礼法沦丧、混乱失序,而将“夷狄”作为这种状态的代称和表征所谓“后世人理全废,小失则入于夷狄,大失则入于禽兽”②之类的说法不仅把礼法等级秩序视为“人理”,也把夷狄看成是人理荒废的状态宋室南渡之后,来自少数民族政权的威胁更加强烈,胡安国等人治《春秋》,将攘夷之义提升到了更为显著的位置上胡安国在《春秋传序》中阐发《春秋》要旨,明确提出“用夏变夷”即是《春秋》的一大要旨,还认为攘夷是孔子的“治中国御四夷之道”,使攘夷与尊王并列成为《春秋》学阐发的重点第四,“正统”论萌芽。
《春秋》大义暗含有正统观念《春秋》之尊王攘夷,尊周天子为天下共主,否定作为夷狄的吴、越之王,已经自觉不自觉地在“三王”之中立周为正统,实际上含有正统观念宋代《春秋》学特重“正统论”北宋时,欧阳修首先明确提出正统论源自《春秋》欧阳修称:“正统之说肇于谁乎?始于《春秋》之作也当东周之迁,王室微弱,吴、徐并僭,天下三王……仲尼以为周平虽始衰之王,而正统在周也[1]在多民族政权并立的政治格局中,欧阳修敏锐地觉察到《春秋》尊周而贬斥吴、楚有正统论意味,因而指出历史事实上的三王并立状态在《春秋》记述中变为周天王独尊就是一种正统之说到南宋时,偏据的政治现实促使学者更加重视辨明正统,以此说明南宋政权的合法性朱熹将正统论上升为《春秋》的基本思想,认为《春秋》所体现的大义不外乎明尊王、辨夷夏的正统思想,称:“《春秋》大旨,其可见者:诛乱臣,讨贼子,内中国,外夷狄,贵王贱伯而已③朱熹因此不满意《资治通鉴》不合正统之义,“病其于正闰之际”,④着意编纂《资治通鉴纲目》,为其手订突显正统之义的《凡例》 二、《春秋》大义对纪传体体例的影响体例是史书的内部结构,宋代大量史著的体例安排都反映出《春秋》大义的影响首先,《春秋》的“正名”思想影响了一些纪传体史书的体例安排。
最典型的例子,即是欧阳修作《新五代史》创立“家人传”司马迁著《史记》,用“本纪”记述诸侯和贵族班固著《汉书》,将诸侯、宗室和后妃放入“列传”欧阳修之前的正史,沿用班固的做法欧阳修著《新五代史》设“本纪”记载割据政权,又在“列传”中专门立“家人传”记录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的宗室和后妃《新五代史》的做法较之前代正史分类更为细致《新五代史》的这种体例即源于欧元修的《春秋》“正名”思想欧阳修推崇《春秋》的正名思想,在撰述《新五代史》的过程中,根据五代政权更迭频繁、割据政权迭出的时代特点,别出心裁,将正名思想贯穿于该书体例的设计纪传史体祖述马、班按照《史记》体例,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的宗室与后妃和其他割据政权应列入“本纪”,如果按照《汉书》体例,则应当为之作传但《新五代史》一改前人传统,立“家人传”记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的宗室与后妃,而为其他割据政权立“世家”,创造性地将《史记》和《汉书》记述诸侯、宗室和后妃的体例融为一体从编纂思想角度来说,欧阳修将“五代”纳入正统统序,而把“十国”排除于正统,因此通过“家人传”和“世家”来区分正统与非正统政权的名分,以此正名可以说,《新五代史》设立家人传和世家,是因为欧阳修对五代和十国政权的历史定位不同。
欧阳修将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政权列入正统统序,为其君主立本纪,而为其宗室、后妃立家人传,紧接本纪之后,显示出五代宗室与后妃在礼法上的地位高于他人欧阳修认为十国不是正统政权,但是五代之君也没有足够的地位将十国视为夷狄,因此秉承“《春秋》因乱世而立治法,本纪以治法而正乱君世乱则疑难之事多,正疑处难,敢不慎也”[3]的态度,将十国置于高于夷狄而低于五代政权的地位欧阳修效仿“《春秋》因乱世而立治法”,通过本纪“以治法而正乱君”,也就是通过世家的撰述来对乱世非正统之君拨乱反正其具体的做法是,在世家中,除对东汉(北汉)有“异辞”外,不书十国封爵、朝贡也正是因为欧阳修给予了十国特殊的地位,因此为其立世家,使得其在历史编纂中的位置高于夷狄的附录,而低于五代的本纪其次,宋代纪传体史书继承了《春秋》为尊王而讳书的叙述规则为尊者、亲者隐去不光彩事迹的讳书在中国古代史学中较为普遍,宋代盛行《春秋》尊王之义,讳书风气尤重欧阳修作史即多用讳书钱大昕曾论《新五代史》对周世宗的讳书,称:“周世宗之才略,可以混一海内而享国短促,坟土未干,遂易他姓,洪容斋认为失于好杀,历举薛史所载甚备”,但欧阳修则对其好杀行迹“多芟之”。
[4]欧阳修并没有为后周隐讳的必要,但因为其将后周列入正统,所以叙事时多有讳书,这种做法无疑与《春秋》讳书的示范和《春秋》大义的影响有关宋儒多著当代史,因为与现实政治的密切关系,此类史著讳书更多王称在《东都事略》中记载“靖康之变”时,隐讳徽、钦二宗遭金人俘虏之事,而记为二帝“北狩”:“靖康二年二月丁卯,道君皇帝出郊三月丁巳,道君皇帝北狩丁巳,道君皇帝北狩夏四月庚申朔,皇帝北狩所谓“皇帝北狩”的说法,正是对《春秋》“天王狩于河阳”的模仿再次,宋代纪传体史书以附录之体记载少数民族,是受《春秋》“攘夷”观念影响欧阳修在《新五代史》中创立“四夷附录”之体,专门记载契丹等少数民族司马迁著《史记》,将对少数民族的记述归入“列传”,《新五代史》之前的正史一般沿用这一做法,只有《晋书》设立“载记”记录非正统政权,少数民族政权也被归入其中欧阳修改变以往正史将少数民族归入列传的做法,另创“四夷附录”欧阳修认为春秋时期夷狄与诸夏并立而孔子贬斥夷狄,他说:“昔者戎狄蛮夷杂居九州岛之间,所谓徐戎、白狄、荆蛮淮夷之类是也三代既衰,若此之类并侵于中国,故秦以西戎据宗周,吴、楚之国皆僭称王《春秋》书用鄫子,《传》记被发于伊川,而仲尼亦以不左衽为幸。
[1]在宋代民族矛盾激化的背景下,欧阳修将《春秋》的攘夷思想发挥得更为激烈,甚至视夷狄为掠夺成性的禽兽,称:“夷狄资悍贪,人外而兽内,惟剽夺是视⑤因此,欧阳修坚决反对少数民族威胁中原汉族政权,在《新五代史》的体例上贬斥少数民族,将对契丹、回鹘等少数民族的记载放入卷末的三卷“四夷附录”王称著《东都事略》,沿用了《新五代史》的这一体例,在全书卷末设附录八卷,记载辽、金、西夏、西蕃、交趾另外,宋代的《春秋》正统观对一些纪传体史书有重要影响萧常著《续后汉书》,正统思想成为其体例设计的重要原则萧作帝蜀汉而伪魏、吴,所以该书只为蜀汉君主立帝纪,为蜀汉之臣立列传,以显示蜀汉的正统地位其记载魏、吴人物的体例,则示其为僭伪:其一,萧作将魏、吴君臣全部列入“载纪”,表明其为僭伪其二,魏、吴“载纪”一律以人物姓名标目,即使君主也不例外,通过否定其地位来否定其政权的正统性马令作《南唐书》三十卷,采用纪传体,“其书首《先主书》一卷,《嗣主书》三卷,《后主书》一卷,盖用《蜀志》称主之例[5]又立有《诛死传》一卷、《归明传》一卷及《叛臣传》一卷可以看出,马令模仿《三国志》称吴、蜀君王为“吴主”、“蜀主”的做法,将南唐君王称为“先主昪”、“嗣主璟”和“后主煜”,以辨明其僭伪性质。
马令设《诛死传》,记录南唐被君主冤杀的贤臣,意在指斥南唐君主滥杀,他说:“南唐享国日浅,可名之士无几,而诛死太半……南唐之亡非人亡之,亦自亡也为国而自去其股肱,譬诸排空之鸟而自折其羽翮,孰有不困者哉?”⑥马令通过立《诛死传》记录南唐君主的无道之举,从而体现出对非正统政权的贬斥马令的正统观也影响到《南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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