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本”观念彰显.doc
27页民本民本””观念彰显观念彰显民本观念彰显【内容摘要】鉴于民神杂糅带来的弊端,帝颛顼通过绝地天通将天地交通的权力垄断集中,一方面固然消除了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的弊端,但王权的膨胀却易导致对民生的忽略周公的天命观对于颛顼绝地天通观念乃是一个修正,一方面延续了对天地交通权力集中的观念,另外一方面又将民意视为天命对王权加以限制这一修正对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关 键 词】周公;天命观;绝地天通;民本 【作者简介】龚传星,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古籍所 2008 级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儒家思想 一、权力集中颛顼绝地天通观念的实质 回顾整个中国观念史,绝地天通无疑是中国观念史上的大事[1]当然面对这个判断,我们不会很安然地接受它而是首先要问的是它到底是一件什么样的大事?又何以成为大事?这样的问题无疑会把我们带回到这个时期,去关注这个事情 但当我们回顾此大事时,很遗憾地发现作为中国观念史上的一件大事之大不相对应的却是有关此事资料非常有限最早记载这个事情的是《尚书吕刑》[2]: 苗民弗用灵,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爰始淫为劓、刵、椓、黥越兹丽刑并制,罔差有辞民兴胥渐,泯泯棼棼,罔中于信,以覆诅盟。
虐威庶戮,方告无辜于上上帝监民,罔有馨香德,刑发闻惟腥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报虐以威,遏绝苗民,无世在下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3] 对于绝地天通, 《尚书孔氏传》解释为: 帝命羲、和,世掌天、地、四时之官,使人、神不扰,各得其序,是谓绝地天通[4] 而详细进行阐释的则是《国语》: 昭王问于观射父曰:《周书》所谓重、黎寔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乎? 对曰:非此之谓也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其智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牲器时服,而后使先圣之后之有光烈;而能知山川之号、高祖之主、宗庙之事、昭穆之世、齐敬之勤、礼节之宜、威仪之则、容貌之崇、忠信之质、禋絜之服,而敬恭明神者,以为之祝使名姓之后,能知四时之生、牺牲之物、玉帛之类、采服之仪、彝器之量、次主之度、屏摄之位、坛场之所、上下之神、氏姓之出;而心率旧典者,为之宗于是乎有天地神民类物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祸灾不至,求用不匮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
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烝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其后,三苗复九黎之德尧复育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以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叙天地而别其分主者也其在周,程伯休父,其后也;当宣王时,失其官守,而为司马氏宠神其祖,以取威于民,曰:重寔上天,黎寔下地遭世之乱,而莫之能御也不然,夫天地成而不变,何比之有?[5] 远古之世,民神不杂,即神、民是判分的这种判分的表现是于是乎有天地神民类物之官,是谓五官,各司其序,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此乃是一种秩序的判分,天、地、神、民不相淆乱,各司其职而结果则是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祸灾不至,求用不匮 考虑到此事件乃是帝颛顼时期发生的,且帝颛顼的主要事迹就是主导了此事的发生,那么考察帝颛顼命重黎绝地天通的原因则是必要的改变某一规则的唯一的理由,是这一规则不能做到与世偕行(《周易乾文言》 ) 《周易益彖》:凡益之道,与时偕行反之,则为不益,即是弊。
规则不适应时代发展,我们认为规则有弊端 少皞时期民神杂糅带来的弊端,具体表现则是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烝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神狎民则,不蠲其为从这些表现来看,这个时期完全是一个淆乱的时期,天、地、神、民都不在其位观射父使用的不可方物一词极为到位地呈现出了这个时期的观念状况方,分也不可方物,即是没有分别相民渎齐盟,无有严威,尤其引人注目不可否认在人类之初,对于自然界是无奈的正是这种无奈,人类极容易的认定自然界中具体事物背后有着一超自然的力量存在,对于超自然力量的崇拜也就产生最初的宗教信仰,这就是原始宗教而当时的社会条件,宗教信仰并没有由少数人主导,即没有专业化这必然导致夫人作享,家为巫史的局面发生但随着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部落、部落联盟的发展,社会秩序的问题就出来了:民则社会组织的发展,必然要求社会权力的集中,但民神杂糅并不利于权力的集中,所谓神狎民则即是言此徐旭生先生有一个很到位的说明: 人数一多,就有人杂言庞,使社会有无所适从的危险所以,当这个时候,技术人才的巫不妨多,而传达或翻译大神意思的巫最好之后一个[6] 一方面是社会秩序的需要,另一方面也的确造成了经济上的匮乏,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
《韩非子扬权》云:道者,下周于事,因稽用而命,与时生死王先慎集解曰:时可废则废,时可兴则兴这样帝颛顼命重黎绝地天通亦属必然了而此事对于政治秩序的影响尤大杨向奎在谈到绝地天通的时候认为:那就是说,人向天有什么请求向黎去说, 黎再通过重向天请求, 这样是巫的职责专业化, 此后平民再不能直接和上帝交通, 王也不兼神的职务了[7] #p#分页标题#e#在人神杂糅时期,人们的观念架构是:天=民(包括王) ,即人人作亨,人人皆可通天而绝地天通之后则变为:天=王=民表面上的专业化,实际则体现了政治权力的集中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无论是黎还是重,都是王(颛顼)任命的正如张光直所说:古代,任何人都可以借助巫的帮助与天相通自天地交通断绝之后,只有控制着沟通手段的人才握有统治的知识,即权力[8] 这样优异处是显然的,在少数人的主导下可以集中优势资源处置部落内部事务以及部落之间事务,避免了民神杂糅之下的无所适从 从人人皆可通天,只有王才可通天,而其他人是没有这个权力的,尽管也有很多巫存在,但这些巫是技术人才,真正传递上天意思的只有王,这实际上指向的是王权的合法性[9]太史公云:自古受命而王,王者之兴何尝不以卜筮决于天命哉。
(《史记日者列传》 )又云:自古圣王建国受命,兴动事业,何尝不宝卜筮以助善 (《史记龟策列传》 )这个王权合法性设置显然赋予了王处置地上所有事物的权力,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 ) 不可否认,在绝地天通之后王权并没有过多的被滥用,但这并不是乐观的理由,事实上王权的绝对膨胀必然会导致罔顾民生的事情发生有鉴于此,在这种适当时候必须切断天与地之间最后的直接联系:王与天直接沟通的权力而周灭商恰恰为此事情的发生提供了时机,在理论上完成此事情的正是周公 由于绝地天通既是一宗教事件又是一政治事件,两者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关系,在论述周公进一步绝地天通之前需对此有一说明 徐旭生先生说:帝颛顼特别重要,是因为他在宗教进化方面有特别重大的作用[10]而帝颛顼的主要事迹是命重黎绝地天通[11],他认为,绝地天通乃是一宗教事件而杨向奎先生则更倾向是一政治事件,即标示着政治权力的集中张荣明先生在论及此的时候则认定为政治宗教事件:我认为,绝地天通标示着中国上古政治宗教的创立,其主要意义在于创立政治宗教新秩序这一政治宗教秩序反映在政治信仰体现、权力体系、祭祀制度、组织制度等诸多方面,只不过受早期文明水平的制约,留给我们可资研究的文献资料不足以全面地反映出这一政治宗教变革的细节罢了[12]。
徐先生和杨先生的研究似乎给人以这样的印象:在上古时期,宗教与政治是有分界的,而张先生的研究亦是谈宗教,只不过谈的是政治宗教 然而,帝颛顼并非言明这次事件是政治事件还是宗教事件事实上,如果回到帝颛顼的时代,就会发现很难说是宗教事件抑或是政治事件,因为那个时代是政教为一的时代 杨阳先生在谈及绝地天通的时候认为:在颛顼时,联合体以政治权力的强制性整合了分散的巫教权力,让南正重负责与天沟通,火正黎负责民事政务,从而巫教权力与政治权力开始由最高首领所掌握[13] 这个时候的颛顼就垄断了沟通天地的权力,在他那里无所谓宗教亦无所谓政治,两者是一回事正如陈梦家先生说的那样:王者自己虽为政治领袖,同时仍为群巫之长[14] 这种王者对宗教、政治权力的垄断自然会使社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得以在一秩序保证,且天对于王者的庇护是无条件的,但随着人们对自然的改造逐步展开,人的个体自身的价值也逐渐被发现,这就会迫使王者不仅要考虑到天(在殷商时期被称为帝)的意思表示,也要照顾到人数众多的民对自身价值的关注 《汤誓》:我后不恤我众,舍我墙事而割正夏蔡沈对于此句的解释是:亳邑之民安于汤之德政,桀之虐焰所不及,故不知夏氏之罪,而惮伐桀之劳,反谓汤不恤亳邑之众。
[15]这是商汤灭夏桀时众人对商汤的谈话,即众人以为商汤灭夏桀会荒废农事,是不体恤民众的行为,商汤对此做出了解释与商汤解释的内容与解释本身而言,解释本身很值得玩味面对疑问,商汤感觉有必要做出解释,这就表明商汤照顾到了亳邑之民的担心并且商汤认为,夏王率遏众力,率割夏邑,即夏桀盘剥人民,虚耗民力,这恰恰是夏桀的罪责之所在 《盘庚中》言:罔不惟民之承蔡沈对此句的解释是:无不惟民之敬[16]盘庚认为以往商之诸王都要承安其民,而不是只对上天负责,还要对民有所敬敬,即意味着民之地位开始凸显民之地位提升是缓慢的,且没有为理论上的说明真正使得民之地位在理论上得以说明的是周公他修正了原来的天=王=民的观念架构,构建了新的天命观的架构,彻底断绝天地之间的沟通,把民纳入了新的架构中 二、民意彰显周公天命观对于颛顼绝地天通观念修正 李广友先生曾对天命观念和天命观做出了区分:天命观念多以零散、含混的方式附着于其他载体(如原始人遗迹、历史传说等) ,而天命观则是天命观念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天命观念的系统形式[17]依据这个区分,周公的天命观乃是周公对周初人们的天命观念进行了重新思考之后系统化、理论化的结果 首先周公并没有脱离殷末周初人们的天命观影响,即周公的天命观中亦有人格神的信仰。
《金縢》记载: 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弗豫二公曰:我其为王穆卜周公曰:未可以戚我先王?公乃自以为功,为三坛同墠为坛于南方,北面,周公立焉植璧秉珪,乃告太王、王季、文王 史乃册,祝曰:惟尔元孙某,遘厉虐疾若尔三王是有丕子之责于天,以旦代某之身予仁若考能,多材多艺,能事鬼神乃元孙不若旦多材多艺,不能事鬼神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定尔子孙于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祗畏呜呼!无坠天之降宝命,我先王亦永有依归今我即命于元龟,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珪归俟尔命;尔不许我,我乃屏璧与珪 #p#分页标题#e#从这则材料可知,周公有着明确的人格神的信仰,而且周公本身在这里就是一个巫的角色那么什么是巫呢?我们现在谈论的巫是否就是巫的原意?《说文》解释:巫,祝也,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两袖舞形,与工同义古者巫咸初作巫凡巫之属皆从巫 ,古文巫从许慎的记载来看,巫就是用歌舞来事神的人这样的解释的确符合我们日常关于巫婆神汉的想法,他们个个都宣称自己能够通神,而且有一整套的仪式来通神但是这就能说明巫的本来面目如此么? 在李零的《中国方术考续》[18]里有一篇《先秦两汉文字史料中的巫》的文章,通过对巫的甲骨文考察,认为中国古文中的巫字早期是很像十字交叉而以横竖加四方,表示方向。
他以殷墟卜辞中的巫字为例,指出西周文字中的巫字和筮字就是这样写的,这种写法与《说文》里的小篆略有不同甲骨文是我们目前所能见到的最早的古汉字,因此从卜辞里出现的巫或许我们能够得出巫的本来意义李零指出,唐兰先生首先从甲骨文中认出巫字,这已经得到公认,因此卜辞里有巫字也没有问题在文中关于卜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