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代知府上任前,要经过那些考核.docx
2页清代知府上任前,要经过那些考核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 ,这句话出自《儒林外史》第八回这里的 “清知府 ”可不是指清代的知府,而是指 “清廉 ”的官员本意是讽刺那些标榜清明廉洁的官员,实际上也在大肆榨取民脂民膏由此便点开今天的话题,在清代,如何成为一名知府知府一职,最早出现在宋代,叫做 “知府某事” ,是府一级行政机构的长官,与之同级的还有 “知军 ”、 “知监 ”、 “知州 ” 真正的确立知府制度则是明朝,明代除两京(北京,南京)的长官叫做府尹外,其余诸府的长官则一律称为 “知府 ”,明代府的设立最多时有159 个,明代依据钱粮多寡而定府县的级别,将其分为上中下三等, “粮二十万石以上为上府,知府秩从三品;粮二十万石以下为中府,知府秩正四品;粮十万石以下为下府,知府秩从四品 ”后来则一律改为正四品, 清人入关建立政权后,依旧沿袭了明代的制度唯有品级一事,明代定制知府一律为正四品, 清初依旧采用正四品的定制, 而到了乾隆十八年, 则改为从四品,遂成定制清代府为两种, 一种就是顺天府和奉天府, 这种我称之为特别府, 两府的长官叫做府尹,比如顺天府的府尹, 则是由特派大臣担任,从六部尚书和侍郎中选择, 而奉天府的府尹,则由盛京将军担任。
而这第二种则称之为普通府,清代府的设置,比明代略多,根据《光绪会典》记载,全国有知府188人, 《清史稿 .职官志》记载则有215人而这普通府也有标准划分,有四种,一:首府知府,凡省所在地的府的长官叫做首府知府,例如直隶省的首府在保定, 保定为首府, 知府则叫做首府知府, 这种划定则是根据省会为依据的 二: 最(要、 中、简)要府知府这就不得不提到清代著名的 “冲、繁、疲、难 ”制度我在知县一文提到过此类制度, 将这四项作为划定标准 冲就是指地理位置重要与否, 繁就是指经济繁荣, 人口疏密,赋役多少, 疲就是指民情疲玩, 难就是指民风彪悍与否 比如合乎四项标准,则称之为最要府知府,三项标准,称为要府知府,以此类推三:烟瘴府知府,就是指设立在西南边远地区的知府,比如“广西太平府知府”四:苗疆府知府,设立在广西,云南,贵州等苗民聚居区的知府,例如“云南元江府知府”按照不同标准对知府进行分类,其目地就是依据重要程度对地方加强控制和管理, 这便是为了集权服务而进行行政机构的设计, 而这种分类, 也是清代选用知府的依据清代若想成为一名知府,则有以下几种途径一:出身正途清代出任知府之人,正途出身为多,正途就是指参考科举制,考取功名。
而在正途中,犹以进士居多数,其次才是举人, 所以说, 想成为一名知府, 必须参加科举制, 而且, 要取得不错的成绩, 最好在三甲内,最低为举人,清代对首府知府的担任人员,比起普通府,更加严格,必须是进士出身,如果不是进士出身,则就不能担任二:随时举荐清初之时,顺治帝曾说过 “知府乃吏治之本,若尽得其人,天下何患不治! ” 于是下令京城满汉衙门堂上官,以及各省督抚各举才行兼优堪任知府一人 然后查明其事迹, 写成奏折, 再交给吏部审查讨论, 然后在交给皇帝定夺这就开清代举荐知府的先河乾隆时代又发展成为 “明荐 ”和 “密保 ”两种方式,相互使用目地就是将那些德才兼备, 却碍于非正途出身的有才之士, 提供一条入仕途径 需要注意的是,若举荐之人要担任首府知府, 则对其道德礼仪和人品, 有严格规定, 一旦发现有不良劣迹行为,要将原举荐之人的上司贬降三级(调用) 三:京察一等京察就是对京官的考察,清代官吏考察制度, 分为两种, 对京官的考察, 称之为京察 对地方官员的考察, 称之为大计每三年举行一次而考察则有两大方面,一曰 “四格” ,一曰“八法” ,具体就不论述了,因为较为繁琐何为京察一等,就是指 “守廉、才长、政勤、年富力强、并称职者” 。
一旦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外放,担任知府而其对象就是部院司官(郎中、员外郎、主事) 、翰林官(遍修、检讨、庶吉士) 、科道官(给事中、御史) 将其人员带领皇帝引见,然后圈出可用人员,再引见一次,即可外放担任知府,例如 “光绪二十一年编修冯煦以京察一等,外放安徽凤阳府 ” 如果京察三等,则不允许保送外放知府,何为三等,就是说勤于政事,操守廉洁,但才能平庸,由此可以知道,清代对知府的人选综合素质要求比较高,不可肆意妄为 四:论俸截取或推升为知府论俸截取就是说吏部根据官员领取俸禄的年限和参加科举时的 功名资格为标准,然后核定截止日期然后选用,外放外地担任知府,例如给事中,御史要俸满三年,郎中两年通过捐纳成为郎中等官职的,试用期完成后,也要再延长两年以观察 效果规定还指出,外放担任知府者须才能出众,业务熟练,在其原单位工作出色,若有不 法行为,或疏于职守者,则会被惩罚处分清代知府的任用,非常严格,首先体现在出身,出身多是正途,就是从科举制下出来的 人,先是进士,其次举人,从这一点上保证知府的文化水平以及综合素质举荐之人若担任 知府,对他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事迹,以及才能看的尤为重要,最好的就是德才兼备。
从对官 员的考察评选之中,选拔出类似于京察一等”的这样官员,将这类官员外放外地担任知府,一来将有才之人提供一个良好的施政环境,进行一番历练二来则是为国家选拔和储备人才,以此走上更高的政治舞台和行政职务论俸截取就是以资历和科举名次作为标准,这种方式,无非也就是将那些科道部院的能力出众之人,进行锤炼,为国尽忠这种方式,在最大程度上,选拔更多的人才,担任知府,所谓人尽其才”,也有利于吏治知府不仅仅是知府,更是沟通上级(总督,巡抚)和下级(州,县)的桥梁,是国家行政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所以,清代对知府的考核选用也看的尤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