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陀区启星学校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学年工作计划.docx
4页普陀区启星学校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学年工作计划- 普陀区启星学校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2019学年工作计划为了进一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的精神,积极贯彻《普陀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及《普陀区特殊教育发展计划》中对于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努力提升特教新上岗教师的思想素质、职业素养,积极发挥区见习教师培训基地的作用,根据上海市教委《进一步推进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意见(试行)》(沪教委人〔2013〕56号文件)和《普陀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普教发〔2012〕17号)文件精神,现制订启星学校2019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计划一、培训对象普陀区启星学校2019学年录用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上海市健康医学院2名应届生,未获得《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社会招聘人员2名和1名专技转岗教师人员二、培训时间从2019年6月到2020年6月,学校培训时间与区级集中培训时间合计不少于总培训时间的50%每周5个半天)三、培训目标(一)熟悉相关教育法规政策,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增强残疾人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教师职业感悟和师德修养;(二)参与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培训活动,熟悉特殊教育课堂教学常规,了解并初步掌握任教学科的教材和教法,掌握语言表达、课堂板书、学情分析、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基本功;(三)增强对德育工作的认识,培育新教师“爱心、耐心、细心、恒心”的师德品质,掌握特殊学生的身心特点,关注特殊学生的情绪、行为,熟悉特殊学生班级工作的基本要点,学会与家长合理沟通;(四)参与教学研究,关注自身的专业发展,进一步激发入职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的知识能力发展。
下载文档原格式(Word原格式,共6页)付费下载普陀区启星学校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2019学年工作计划为了进一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的精神,积极贯彻《普陀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及《普陀区特殊教育发展计划》中对于特殊教育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要求努力提升特教新上岗教师的思想素质、职业素养,积极发挥区见习教师培训基地的作用,根据上海市教委《进一步推进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意见(试行)》(沪教委人〔2013〕56号文件)和《普陀区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意见(试行)》(普教发〔2012〕17号)文件精神,现制订启星学校2019学年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计划一、培训对象普陀区启星学校2019学年录用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上海市健康医学院2名应届生,未获得《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社会招聘人员2名和1名专技转岗教师人员二、培训时间从2019年6月到2020年6月,学校培训时间与区级集中培训时间合计不少于总培训时间的50%每周5个半天)三、培训目标(一)熟悉相关教育法规政策,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增强残疾人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教师职业感悟和师德修养;(二)参与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培训活动,熟悉特殊教育课堂教学常规,了解并初步掌握任教学科的教材和教法,掌握语言表达、课堂板书、学情分析、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基本功;(三)增强对德育工作的认识,培育新教师“爱心、耐心、细心、恒心”的师德品质,掌握特殊学生的身心特点,关注特殊学生的情绪、行为,熟悉特殊学生班级工作的基本要点,学会与家长合理沟通;(四)参与教学研究,关注自身的专业发展,进一步激发入职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的知识能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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