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制度-Microsoft-Office-Word-文档.docx
39页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提升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研发水平,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规范和加强科技项目及资金管理,确保科技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科技项目是指具有一定技术含量、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具有一定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本制度涉及的科技项目是指由公司技术开发费列支、纳入年度计划内以及根据生产实际需要临时立项开展的科技项目,包括科研开发、短平快、实验室建设等项目科研开发项目包括新产品开发、工艺技术研究、前沿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科技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是指为满足生产和科研工作需要而开展的检测、检验等仪器设备购置及相关条件建设项目;短平快项目是指技术相对成熟,实施周期短,见效快,支撑新产品开发、产品质量提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降低生产成本的产线填平补齐和装备改造项目,以及部分技术含量高,实施过程存在一定技术风险的重大技术措施项目第三条 纵向科技项目是指获得政府财政拨款资助,由政府行政部门组织和实施的各类科学技术活动,包括:国家重大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技术创新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河北省、北京市科技项目计划等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五条 技术质量部负责科技项目的立项论证、立项通知、科研开发项目进度控制、结题验收、后评价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起草、修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办理以公司名义对上、对外的有关业务工作第六条 计财部负责科技项目概算审查及资金的专业管理第七条 设备部负责科技项目设备采购、建安施工组织相关的对上、对外的业务工作商务合同签订后(标注项目编号),发技术质量部和项目单位各1份每月5日前按项目提供上月度设备采购资金支付及结算情况第八条 技改工程部负责较大工程类项目的招标相关的对上、对外的业务工作商务合同签订后(标注项目编号),发技术质量部和项目单位各1份每月5日前按项目提供上月度设备采购、建安资金支付及结算情况第九条 技术质量部、计财部、设备部、能源部、生产部、硅钢事业部、技改工程部、运营改善部等相关专业部门负责提出对于科技项目立项的会知意见第十条 项目实施单位编制“立项建议书”和“计划任务书”,按照计划开展工作,并建立技术档案;负责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负责编制项目验收及后评价材料第十一条 项目实施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科技项目的日常管理(可兼职),并于每月3日前将项目总结报送技术质量部。
第三章 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批第十二条 科技项目立项的基本原则:(一)符合国家产业发展和重大技术装备政策的项目二)符合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项目指南并已纳入上级机关科技项目年度计划的项目三)市场前景广阔、对公司产品结构调整有较大推动作用的新产品开发项目 (四)技术创新目标明确,技术含量高,对形成本产业核心技术,提升核心竞争力有重要作用的技术工艺攻关项目五)对提升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节能降耗、减少和消除污染有一定作用的适用性项目六)在引进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等过程中,消化吸收、二次创新的工艺及控制技术研究项目七)易于推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研究项目第十三条 科技项目的立项材料:由项目实施单位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提出项目,填写《科技项目立项建议书》(以下简称立项建议书),必要时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科技项目立项时要充分进行投入产出分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科技投入少、经济效益高的项目第十四条 科技项目立项审批:(一)资金小于50万元的科研开发、实验室建设项目和资金小于200万元的短平快项目,由项目单位填写立项建议书,主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会知技术质量部、计财部及相关部室审核,经批准后由技术质量部报上级机关备案,公司由技术质量部下发立项通知后方可实施。
二)资金大于等于50万元的科研开发、实验室建设项目和资金大于等于200万元的短平快项目,由项目单位填写立项建议书,主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会知技术质量部、计财部及相关部室审核,批准后向上级机关主管领导履行立项请示报告经上级机关批准后,公司由技术质量部下发立项通知方可实施第十五条 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4项目立项批准后,技术质量部网上发布立项通知,并建立内部订单,并于每月25日前将订单汇总报至计财部项目实施单位在立项建议书的基础上编制《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计划任务书)第十六条 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立项建议书和计划任务书明确的完成时限和攻关目标,开展工作。
第十七条 项目涉及的技术协议采取实施单位与技术质量部两级签订制,技术合同(含技术服务、技术合作、技术委托合同等)由技术质量部签订,技术合作方通过技术对比等方式产生技术合同统一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版本第四章 科技项目计划管理第十八条 科技项目通过年计划进行管理,进度计划与资金计划同步编制、执行第十九条 科技项目计划的编制:(一)每年5月份,各单位根据科技发展规划和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写《下半年度科技项目及资金计划》报技术质量部二)每年10月份,各单位根据科技发展规划和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写《下年度科技项目及资金计划》报技术质量部技术质量部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编制的总体要求及资金预算安排的技术开发资金额度,提出公司年度科技项目计划,经主管经理审核,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条 各项目实施单位对科技项目计划的贯彻执行要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严格按计划进度开展工作,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第二十一条 按照科技项目计划,项目实施单位每月3日前向技术质量部提交项目上月进度完成情况分析技术质量部对各单位的科技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向专业主管部门和主管经理反馈第二十二条 技术质量部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调整的总要求,每年6月份组织对科技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单位对其负责的项目确需调整的,应向技术质量部提出年度计划调整意见,经技术质量部审查后,报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 跨年度的科技项目,每年末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年度阶段总结及资金使用情况,并填写《科技项目执行情况报告书》报技术质量部第二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计划日期结题的项目,实施单位需向技术质量部提出延期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第二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实施的项目,实施单位需向技术质量部提出销项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第五章 科技项目资金管理第二十六条 公司每年在预算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科技项目研究的技术开发费,其数额根据纳入公司科技项目年度计划的项目总额度确定,技术开发费由公司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第二十七条 科技项目资金列支范围包括:调研费、资料费、咨询费、材料费、设备购置费、试验加工费、检化验费、合作费、其它费用等一)调研费:指项目在立项及开发过程中进行调研所发生的差旅等费用, 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8%二)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所发生的的出版费、资料费、印刷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学术会议费用、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5%三)咨询费:指项目在立项、实施、鉴定验收中所发生的咨询费用,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5%。
四)材料费: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试验所需的能源、材料、低值易耗品、零配件的购置费用五)合作费:指项目研究所需的与其它高校、研究院所或企业的技术合作等费用六)设备购置费:指研究、开发项目所必须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和改进维修费用;研究项目的样品、样机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输、包装费用其中从国外引进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的购置费用包括海关关税和运输保险费用等七)设计费:指实验室建设和短平快类科技项目发生的工程勘探勘察费、方案设计费、施工图纸设计费等费用八)建安费:指实验室建设和短平快类科技项目在建设中发生的土建费用及设备安装费用九)调试验收费:指实验室建设和短平快类科技项目进行调试验收的费用十)其它费用:指上述十类费用之外的其它费用第二十八条 科技项目资金的管理: (一)科技项目按立项批准内容启动科技项目资金科技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一次立项审批、按计划分期支付的办法二)计财部按科技项目的预算和决算相关规定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管理1、 项目实施单位每月上旬向计财部提出下月科技项目资金计划,要明确资金用途及去向,经技术质量部确认后,一份报计财部,一份技术质量部备案2、 计财部要按项目编号、订单号、用款类别及购物名称建立资金使用台帐,做到资金收支平衡、专款专用、帐物相符。
3、 计财部于每月3日前向技术质量部提交上月科技资金使用情况4、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建安等资金尾款结算时,均需出具项目结题验收意见(验收意见指由技术质量部或技术研究院组织的结题验收会等出具的结题验收意见) 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 第二十九条 项目实施单位承担的科研项目所需对外技术合作、大额(5000元以上)物资采购和外委检验,其合同内容需经技术质量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对外签订合同,未经审批发生的合同费用不予从技术开发费列支第六章 纵向科技项目管理第三十条 对公司承担的纵向科技项目,须以上级机关名义与纵向计划管理部门签署课题任务书技术质量部组织纵向项目的前期策划、内部专家评审、立项申请(申请书、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书及其他有关文件)、任务书和合同编写负责下达科研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协调的重大问题,组织结题及报奖项目组负责执行任务书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期完成预定的阶段目标和总目标,按要求编报执行情况及有关信息报表,提交全部文件资料并按规定完成归档工作。
第三十一条 纵向科技项目实行阶段评审制项目组在项目实施的适当阶段,组织对本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验证,确保满足计划任务要求;并组织有关人员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系统的评审,识别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同时确定下阶段实施方案第三十二条 纵向科技项目执行过程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对技术方案、技术路线、计划进度或主要研究内容进行调整或有其它重大改变时,须按照有关管理办法程序进行经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对当年任务未完成又无正当理由者根据具体情况,技术质量部可采取限期完成、撤换课题负责人、终止项目等措施第三十三条 纵向科技项目的政府拨款及自筹资金按照计划下达部门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首钢科技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课题经费专款专用,项目在研发阶段可跨年度使用经费不得挪用、冲抵、截留和浪费第三十四条 项目负责人根据需要向技术质量部提出所需资金计划,纳入公司科技资金月计划后进行使用第三十五条 纵向科技项目结束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计划下达部门要求,及时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结题一般采取验收形式,也可采取验收和成果鉴定同时进行的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