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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建立工业法庭制度构想及其当代价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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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列宁建立工业法庭制度构想及其当代价值    黄河 邝晓雄Summary:建立工业法庭制度是列宁在沙皇政府末期俄国工人受到残酷剥削、难以维护自身权利的情况下提出的旨在维护俄国工人权益的重要主张,他认为工业法庭能够比普通法庭更公正、更公开、更有效率地解决相关劳动纠纷,有利于实现工人合理诉求、有助于加强工人群体的法律意识与维权意识、有助于提升工人群体的社会地位借鉴列宁工业法庭制度的核心理念,将其与我国法治社会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相结合,在探索保障工人群体合法权益、发展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仍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Key:列宁;工业法庭制度构想;当代价值:A82:A:2095-6916(2021)21-0024-04建立工业法庭制度是列宁针对沙皇统治末期俄国工人工作与生活的现实状况提出的一项重要主张列宁呼吁由工人与工厂主选出代表来组建法庭,共同审理涉及双方的劳动纠纷问题,旨在通过工业法庭这种公开与民主的途径,维护工人群体的正当权益一、列宁提出建立工业法庭制度的缘由近代俄国在经历了1861年的改革后得到了一定发展,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这一时期俄国工人阶级人数也实现了快速增长。

      但与此同时,俄国工人劳动强度极大,却普遍待遇低下、生活困苦,工人与工厂主和统治阶级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一)俄国工人遭受残酷剥削,他们的正当权益被忽视、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这一时期的俄国工人工资待遇普遍不高,特别是女工与童工的工资非常低相关统计显示:当时俄国工人只有在年收入达到400至500卢布时才能养活家庭,而实际上工人的年平均工资只有240至250卢布,这也意味着仅靠有限工资至少一半以上的工人无力养家[1]在工作强度上,工人日均工作时长普遍在12至14小时,且往往被迫承担大量夜班加班工作工人正常的节假日休息时间也大多被工厂主以各种名目占用,但加班费却十分低廉许多工厂主还设立了大量不合理的罚款与赔偿名目,即使是工人们按照正常操作技术及程序进行生产产生的难以避免的材料损耗,也往往被强迫按“材料损坏费”在工资里扣除列宁这样评价愈演愈烈的剥削状况:“可以看到那些曾经是平等的宗法式的直接生产者在分化为富人和穷人,可以看到资本特别是商业资本的产生,它给劳动者布下天罗地网,吸吮他们的全部脂膏[2](二)沙皇政府不仅无视工人的正当权益,反而帮助大工厂主更严酷地剥削工人列宁曾指出:工人们必须看清楚沙皇政府的真实面目。

      以1896年彼得堡等地爆发的俄国工人春季大罢工为例,罢工是工厂主与工人之间矛盾不断激化的集中体现沙皇政府一方面野蛮地逮捕大批工人,并且不经审讯就进行流放;另一方面试图用“工厂主对工人怀有基督的博爱”之类的谎言来“感化”工人由此可见,沙皇政府明显是与资本家工厂主站在一边的1897年6月,沙皇政府颁布了所谓旨在缩短工厂工作日和规范节日休假的《新工厂法》,列宁迅速且毫不留情地揭露了这一法令的虚伪面纱,指出它本质上是沙皇政府极力维护工厂主利益、变本加厉剥削和压迫工人的工具在工人们的工作时长上,新法令限定俄国工人日班每昼夜的工作时间为11.5小时,星期六和节日前夕每昼夜为10小时,这超出了当时各国工人在努力追求的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的强度在节假日设定上,新法令规定的全年节假日为66天,但是以当时俄国莫斯科省为例,每年习惯上放假的节日,手工工厂是97天,使用机器的工厂是98天,新法令显然大幅度减少了工人们的节假日[3]更关键的是,《新工厂法》裁定权完全在沙皇政府官员与工厂主手中,工人对所谓的裁定只能被动承受由此可见,工人如果将改善自身工作与生活状况的希望寄托于沙皇政府无疑是天方夜谭三)对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来说,必须站在被压迫人民一边并领导他们做坚决斗争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建立后,列宁就强调必须把维护俄国工人、农民的平等权利与合理权益当作核心工作。

      他明确提出:“党的活动应该是帮助工人进行阶级斗争党的任务不是凭空捏造一些帮助工人的时髦手段,而是参加到工人运动中去阐明这个运动,并在工人自己已经开始进行的这个斗争中帮助他们党的任务就是维护工人利益,代表整個工人运动的利益[4]列宁一再强调,俄国社会民主工党要致力于为工人实现合理诉求,要更加积极地领导与组织工人通过示威游行、罢工等方式来勇敢抗争1896年彼得堡等地爆发的俄国工人春季大罢工,迫使沙皇俄国政府不得不推出了《新工厂法》,虽然列宁指出这一法令带有极大的欺骗性,但是他认为新法令对俄国的工人和工人运动仍然有着积极意义:一方面,《新工厂法》的出台是工人阶级联合起来迫使政府作出的让步;另一方面,其再一次显示了工人阶级的团结与强大力量,推动了俄国的工人运动综上所述,这一时期列宁频繁地深入俄国城市和农村,对工人在沙皇政府统治下倍受剥削的现状进行了大量细致的调查研究,对其工作与生活状况有了更充分的认识他还对德国、法国以及西欧国家的工人状况加以了解与剖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维护俄国工人平等权益的主张,而工业法庭制度是其中的重要环节二、列宁提出建立工业法庭制度的主要构想及其设计优势分析十九世纪末的俄国,地方普通法庭是由政府任命或由有产阶级选出的一名法官审理案件,涉及工人权益案件审理结果往往受到官员及大工厂主的操控。

      列宁认为应该建立由工人和工厂主代表组成的法庭来审理双方间的劳动纠纷,它相比普通法庭在保障工人权益方面有五个方面的明显优势一)程序上更简化,有利于吸引工人通过这一渠道实现合理诉求俄国工人如果要通过普通法庭就工作中的不公平待遇来进行上诉,其过程是非常繁琐的首先,当时工人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无法独立写诉状,如果通过聘请律师完成的话则费用不菲其次,要向法庭缴纳手续费,再“耐心”地等待法庭召集出庭,而出庭时间基本在工作日,这意味着工人必须“旷工”来参加最后,如果工人对法庭的判决结果不服而上诉,案件就要转上一级法院重审,又要经历一次繁琐程序以上因素导致工人要通过普通法庭上诉来实现合理要求非常困难,其结果就是工人往往“打落了门牙往肚里吞”工业法庭”则是由被选为审判员的工厂主代表和工人代表组成,其中一半的成员是工人代表,在提起诉讼的初步环节中工人甚至无需准备诉状,仅仅通过口头的方式就可以向自己选出的工人代表伙伴提出申请和要求工业法庭”的开庭时间一般规定在假日或工人休息的时候,并不会影响正常工作由此可见,“工业法庭”审理过程的程序被极大简化了,它能有效地降低参与门槛,激发工人的参与意愿二)设计上更公平与科学,有利于审判过程更公正、更有效率列宁认为工业法庭的设计有利于高效与合理地解决纠纷。

      首先,沙皇俄国政府任命的法官在审理案件中不可能做到公平公正,这些法官本质上就属于资产阶级,在审理过程中他们必定先入为主地偏听偏信工厂主的一面之词工业法庭”的审判员中有一半是工人代表,他们一定会更加公平地对待工人其次,沙皇政府地方法官的官僚主义非常严重,他们并不关心如何更好地解决纠纷,甚至会故意拖延和刁难如果审判员由工厂主和工人双方选出,这些人比那些只会翻一翻工人手册或读一读规章的法官要强得多他们了解地方上的惯例,了解计算工资的方法,也了解工头是如何在不违反规章和克扣工资也能想出方法欺压工人的,他们不光是照章办事,而是更加了解工人的真正要求,致力于真正弄清楚问题,把纠纷调解好,保护工人不被压迫与欺骗三)能够帮助工人了解与学习相关法律知识当时俄国工人的教育水平普遍比较低下,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来自贫困家庭而没有受教育的条件,成年后大多是文盲或半文盲,更不用提了解与使用法律了列宁指出:工人不懂法律并不是他们本身的过错,错的是导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社会制度,错的是沙皇政府没有给工人、农民及他们的子女接受平等教育的机会虽然教育公平问题在沙皇政府统治下不可能得到根本解决,但通过工业法庭,工人可以选自己的伙伴担任审判员,并且定期改选,这样一来被选出来的工人就可以有机会运用法律,就有可能在实践中熟悉法律。

      工人可以从与法庭审判员的交谈中得到必要的知识,在工业法庭开庭时去旁听,通过这样的锻炼,在短期内就可以熟悉相关法律四)能够推动工人们参与政治活动,提升他们维权意识这一时期俄国工人阶级的政治参与度是普遍偏低的,大多数工人没有参与社会事务和国家事务的能力与意识列宁指出:“工业法庭的好处是,它们使工人习惯于独立参与社会事务和国家事务(因为法庭是国家机关,它的活动是国家活动的一部分),使工人习惯于选举更明智、更正直、更坚决捍卫工人事业的伙伴去担任这种职务,使整个工人阶级都可以看到这些工人的活动,而工人的代表也可以提出全体工人的需要和要求[5]工业法庭的工作首先就是要由工人推选出群体中的优秀人物作为代表,他们会更信任这些人,而工人代表也可以提出更符合全体工人权益的要求通过一段时间的实践,看到工业法庭里有捍卫他们利益的伙伴,俄国工人阶级将不会甘心处于无权的地位,不会甘心被统治阶级和工厂主视作驮载重荷的牛马,他们将更积极地参与社会事务,更主动地提出自己的需要和愿望五)让社会更加了解当时俄国工厂及工人的实际状况,有利于提升工人的社会地位列宁认为,工业法庭可以使工厂事务和工人生存状况更多地公之于世沙皇政府与工厂主禁止报刊登载工人罢工的消息,不再发表工厂视察员关于工人状况的报告,目的是使工厂主一切胡作非为的现象不被社会知晓,而由官吏尽快私下里秘密处理了事。

      如果设立了工业法庭公开地审理案件,就能促使一切胡作非为的现象公之于世同时,工业法庭能有效地迫使工厂主和官吏改变对工人粗暴的态度,因为在法庭上担任审判员的工厂主跟工人是平等的,他们一起讨论案件和进行表决,因此作为當事人的工厂主就不得不给予工人代表足够的尊重,工厂主或工头欺辱工人而受到法庭的传讯时,就不敢再耍无赖和傲慢不逊了也正因为有工人担任审判员,有需要的工人就可以无拘无束地向法庭控诉自己受到不公正待遇,至少工人审判员会永远站在他们这一边的正是有了上述的科学分析,列宁提出:通过借鉴西欧国家的经验并结合俄国现实国情,及时地在俄国推进工业法庭对工人阶级来说十分有利及必要他认为:以当时俄国客观条件来看,推进这一工作必将是难以实现的,其根源就在于俄国现行的政治制度和腐朽政府1905年之后,随着俄国工人运动的发展,列宁将重心转向领导工人参与罢工、游行及武装斗争十月革命胜利后俄国废除了私有制,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工人不再受到沙皇政府及工厂主的剥削,因此工业法庭制度并没有完整地推行,但列宁将工业法庭制度构想的积极因素融入了他指导下的多项政策之中苏维埃政权在建立之初就通过了许多新的法令保障工人权益,并鼓励群众更加主动地参与政治生活与经济管理,例如颁布《工人监督条例》,开展了“工人监督”活动等。

      列宁高度地评价此类活动,认为从这里可以看到社会主义的因素或者社会主义的事物,人民群众正以实践创立“生气勃勃的创造性的社会主义”[6]三、列宁关于工业法庭制度构想的当代中国价值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得以确立,党和政府重视工人权益,在提升工人地位、保障工人群体合法权益上实现了质的飞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人群体数量不断增长,整体收入水平逐步提升,但是一些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下属工人产生的各类纠纷问题也有增加趋势近年来,在中央的决策部署下,各级有关部门着力加强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仍然有部分问题亟待解决,例如社会比较关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996工作制”、不正当罚款等列宁关于工业法庭制度的构想,在当前我国调节企业与工人关系及保障工人合法权益等方面仍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一)将列宁工业法庭制度构想与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相结合在依法治国与建设法治国家的战略引导下,我国法制建设日趋完善在解决劳资纠纷、维护工人权益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陆续颁布,但现实中仍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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