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医科大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规定.doc
20页温州医科大学文件温医大〔2014〕57号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规定的通知各部门、单位:现将《温州医科大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规定》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温州医科大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规定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学校及附属医院卫生专业技术 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多出人才、多出成果,培养造就一支高 素质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 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 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及附属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一、基本条件(一) 思想政治要求申报对象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 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完成 工作任务,积极为卫生事业服务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二) 学历要求1. 主任(副主任)医(药、技、护)师申报主任(副主任)医(药、技、护)师,须具有大学本科 以上学历申报主任(副主任)医师还须掌握4-6 n研究生主干 课程,50周岁以下申报主任(副主任)医师须具备硕士学位2017年起,196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申报主任(副主任) 医师,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掌握4-6门研究生主干课程; 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申报主任(副主任)医师,须具备 硕士学位;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申报主任医师,须具备 博士学位;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申报主任药(技)师, 须具备硕士学位;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申报主任护师, 须具备硕士学位。
2. 主治(主管)医(药、技、护)师申报主治医师须具备硕士学位申报主管药(技、护)师须 符合报考卫生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学历要求2017年起,申报主管药(技)师、1977年1月1日及以后 出生的申报主管护师,合格学历均为本科3. 医(药、技、护)师申报医(药、技、护)师须符合报考卫生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的学历要求2017年起,申报医师须具备硕士学位,申报药(技、护)师, 合格学历均为本科三)任职年限要求1. 主任医(药、技、护)师受聘副主任医(药、技、护)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 年以上2. 副主任医(药、技、护)师受聘主治(主管)医(药、技、护)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受聘主治(主管)医(药、技、 护)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3. 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 聘任主治医师① 具有硕士学位,受聘医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 以上,取得中级资格;② 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2) 聘任主管药(技、护)师① 具有大专学历,受聘药(技、护)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6年以上,取得中级资格;② 具有本科学历,受聘药(技、护)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4年以上,取得中级资格。
4. 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1) 聘任医师具有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取得国家执业医师资格2) 聘任药(技、护)师① 具有大专学历,受聘药(技、护)士后,从事本专业技术 工作2年以上,取得初级(师级)资格;② 具有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取得初级(师级)资格四)岗位培训要求医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高校 教师教育理论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申报主治(中)医师,必 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五) 外语要求申报对象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取得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 语相应等级(正高A级、副高B级、中级C级)考试合格证书 免试条件按浙人专(2007〕80号文件规定执行六)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申报对象具备计算机应用能力,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 应用能力考试模块(高级4个模块、中级3个模块)合格证书 免试条件按浙人专(2006〕351号、浙人发(2008〕99号文件规 定执行七) 教学工作要求申报主任(副主任)医师,要求近5年每学年教学时数平均 不少于72学时;申报主治医师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教 学工作量的要求由各临床医学院结合实际工作自行确定。
八) 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均须按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 或中医药继续教育,每年须取得I类学分5-10学分,5年内累计 25-5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5年内累计75-100学分,学分 不能跨年度计算同时5年内须取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10 分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参加知识更新班学习并取得 合格证申报主管护师须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九) 下派基层服务的要求在晋升职称前必须达到规定的基层服务时间要求,是晋升 中、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申报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 师(含中医专业)的,下派基层服务时间累计不少于1年,分为 晋升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以前3个阶段每个阶段 4个月,原则上要求一次性完成,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段安排,但 连续下派不少于2个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不作下派基层服务要求:1. 至晋升当年年底男性年满55周岁者,女性年满50周岁 者;2. 受组织选派已参加援藏、援疆、援青、援外半年以上者;3. 受组织选派到基层工作1年以上者;4. 已在县(市、区)及县以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2年以上 者;5. 毕业后累计参加工作未满1年晋升中级职称者十)卫生专业技术考试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其专业实 践能力考试成绩当年有效,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十一)指导学生要求申报主任医师,要求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并在带教研究生 的导师团队中排名前二硕士生导师资格和研究生教学工作情况 由研究生院审核二' 能力业绩条件(一) 专业理论要求1. 主任医(药、技、护)师申报主任医(药、技、护)师,要求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 专业知识,能分析国内外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 势,确定本专业工作和科学研究方向,在本专业领域内有独创的 见解,是本专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2. 副主任医(药、技、护)师申报副主任医(药、技、护)师,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 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研究现状和发 展趋势,能够吸收最新科研成果并应用于实际工作3. 主治(主管)医(药、技、护)师申报主治(主管)医(药、技、护)师,要求熟悉本专业基 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研究现状和 发展趋势,并能较好地应用于临床或技术工作中4. 医(药、技、护)师申报医(药、技、护)师,要求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 知识,了解国内外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并 能应用于临床或技术工作中。
二) 技术能力要求1. 主任医(药、技、护)师申报主任医(药、技、护)师,要求:(1) 完成本单位规定的业务工作量;(2) 有丰富的本专业疾病诊治经验或较强的业务能力,能 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对本专业业务工作有全面的组织管理 能力;(3) 具有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有带教 下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能对本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授课或 具有协助培养研究生的经历;(4) 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 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 力2. 副主任医(药、技、护)师申报副主任医(药、技、护)师,要求:(1) 完成本单位规定的业务工作量;(2) 有较丰富的本专业疾病诊治经验或较高的技术操作能 力,能解决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对本专业业务工作有一定的 组织管理能力;(3) 具有指导和带教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能 对本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授课或有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4) 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有结合工作实 际提出课题并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3. 主治(主管)医(药、技、护)师聘任主治(主管)医(药、技、护)师,要求:(1) 完成本单位规定的业务工作量;(2) 具有一定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在临床诊治、护 理及辅助诊断、治疗等工作中熟练掌握技术操作,并能独立处理 一般的专业技术问题;(3) 能较熟练的阅读各类专业书刊,了解并初步掌握国内 外本专业先进技术,结合实际工作能初步开展科学研究。
4. 医(药、技、护)师聘任医(药、技、护)师,要求:(1) 完成本单位规定的业务工作量;(2) 能在临床诊治、护理及辅助诊断、治疗等工作中,掌 握临床基本技能与正确处理流程;(3) 能阅读各类专业书刊,了解国内外本专业先进技术, 具有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三)论文要求1. 主任医(药、技、护)师申报主任医师,要求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并在一级 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申报主任中医师可用2篇一级 刊物论文代替1篇SCI收录论文申报主任药(技)师,要求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并 在二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其中在一级刊物发表学 术论文至少1篇申报主任护师,要求在二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其中在一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2. 副主任医(药、技、护)师申报副主任医(药、技)师,要求在二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 论文3篇以上,其中在一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或SCI收 录论文1篇申报副主任护师,要求在二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 上,其中在一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3. 主治(主管)医(药、技、护)师聘任主治(主管)医(药、技、护)师,要求在二级以上刊 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四)科研项目要求1. 主任医(药、技、护)师申报主任医师,要求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和市厅级项目 1项以上,且有1项已结题申报主任药(技)师,要求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1项或主持 市厅级项目2项以上申报主任护师,要求主持市厅级以上项目1项或参与省部级 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3位)2. 副主任医(药、技、护)师申报副主任医师,要求主持市厅级以上项目1项,并已结题 申报副主任药(技)师,要求主持市厅级以上项目1项或参 与省部级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3位)申报副主任护师,要求参与市厅级以上项目1项以上(排名 前3位)三' 破格申报要求(-)破格申报仅限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高、中级专 业技术职务不允许破格二) 学历未达到评审要求,但在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中成绩 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员近3年来年度考核必须 有一年为“优秀”任职年限未达到评审要求,原则上不允许破格三) 破格条件2015年起,破格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论文、科研项目或成 果等业绩须具备下列条件:1. 破格申报主任医师(1) 参加工作满25年以上,受聘副主任医师后,从事本专 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2) 发表SCI收录论文2篇以上(其中二区以上收录论文 至少1篇),并在一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3) 承担的科研项目和获得的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 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纵向经费达到50万元以 ±)和市厅级以上项目1项,且有1项已结题;② 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奖(排名第1);或省 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排名前2位);或省部级教学、科 研成果一等奖(排名前3位);或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排名前5位)。
2. 破格申报主任药(技)师(1) 参加工作满25年以上,受聘副主任药(技)师后,从 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2) 发表SCI收录三区以上论文2篇以上,并在一级以上 刊物发表学术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