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独木难成林的“工资倍增计划”.docx
2页独木难成林的“工资倍增计划”所谓“工资倍增打算”,最早可从1960年12月日本政府实施的“国民收入倍增打算”找到依据该打算盼望通过硬性提高国民生活水平和实现充分就业的手段来实现充实社会资本、实现社会稳定、完善产业构造现代化、促进贸易与国际经济合作等多重经济目标实践证明,该打算最终造就了日本的经济奇迹 但我们应要明白,日本的“国民收入倍增打算”是包括最低工资制、社会保障打算、增加农夫收入、推动中小企业进展、削减个人收入调整税和企业税等一系列措施的“组合拳”更为关键的是,对于国民收入增长过程中最常见的“短腿”或最简单消失的薄弱环节,该打算着重致力于订正农业与非农业之间、大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地区相互之间及收入阶层之间的生活上的收入上的差距,使国民经济和国民生活得以均衡进展若无该均衡进展,形单影只的“工资倍增打算”明显独木难成林目前我国不仅存在与日本以往一样的城乡间收入差距大的问题,更有与日本所不同的是非垄断行业与垄断企业之间、公务员与一般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大的问题。
非但如此,外资和私营企业比国有单位就业人数更加浩大,莫非政府有权通过行政权力强制执行给职工每年提高14%工资的政策吗?这是否符合市场经济的规章?假如不能通过行政权力强制要求外资和私营企业执行,政府“有权”的就是“倍增”国有企业、吃财政饭的事业单位和政府公务人员的工资,这样一来,国有企事业单位及政府公务人员工资和其他行业岂不是连续加大了收入差距距离?这样的“工资倍增打算”即便能“打算”,又意义何在? 在物价飙升的今日,政府拟定企业职工工资增长的长远规划和详细目标,无疑是令人欣喜但欣喜之余又不免让人忧从心起?从本质上看,“工资倍增打算”与“工资指导”并无太大区分,一个是“短安排”,而另一个则是“长打算”然而疑问同样在于,谁为“工资倍增打算”埋单?是企业老板还是公共财政?又怎样才能使“工资倍增打算”落到实处?最关键的是,假如“倍增打算”到时被证明仅是“政绩筹划”而已,谁又来担当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