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代卷三真题考点总结115.docx
22页专代卷三真题考点总结11[1].5 专代卷三真题考点总结11[1].5 专代卷三真题考点总结 1、201*年审查指南对卷三出题的影响 根据201*年新版的审查指南,是不能主动增加新的附属权利要求和新的独立权利要求的,也就是说假如不是为了克制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主动增加新的附属权利要求和新的独立权利要求是不予承受的 关于将说明书中的特征参加到原权利要求中,这并不属于”主动“增加新的权利要求的状况,这样修改实际上是针对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缺陷进展的修改,符合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审查员指出了独权无新奇性,那么为了克制该缺陷,可以参加原说明书和/或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内容,从而克制不具备新奇性的缺陷 2、三步法中的三步: 第一步,依据哪一篇比照文件公开的技术特征的数量最多,或者技术领域最为接近等缘由,将该篇比照文件作为最接近的比照文件考试的时候最多也就给三篇比照文件了,选择哪一篇作为最接近的比照文件应当是比拟简洁的事情。
写上“比照文件1公开了abcd技术特征,公开的技术特征数量最多,而且技术领域一样,可作为最接近的比照文件”于是,50分中的15分应当就到手了 其次步,依据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最接近的比照文件的比照,找到区分技术特征e,说明该区分技术特征e能够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什么 一般来说审查意见或者无效宣告中都会说比照文件2或者公知常识公开了技术特征e第三步,就是看比照文件2是否公开了区分技术特征e,是否起到一样的作用由于卷三考试的技术内容实在是太简洁了,所以针对修改之后的权利要求,具有一丁点代理实践的考生确定可以把权利要求修改到具有制造性的程度所以这一步的论述必定是“比照文件2没有公开区分技术特征e,因此不能得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的技术启发权利要求1具有制造性 3、模板 (1)实质审查意见陈述书敬重的审查员: 申请人认真的讨论了您对本案的审查意见,针对审查意见指出的问题,申请人对申请文件作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一、修改说明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增加了权利要求7作为独立权利要求;并增加了权利要求2,其技术方案××原先记载于说明书第2页第3行;增加权利要求3,其技术方案×××原先记载于说明书第3页第9行。
对权利要求所做的上述修改均在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修改没有超范围,因此符合专利法的规定二、关于新奇性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具有新奇性,详细陈述如下:权利要求1的必要技术特征包括abcde,依据单独比照原则,比照文件1公开了abcd,但是没有公开e因此相对于比照文件1来说,权利要求1具有新奇性在权利要求1相对于比照文件1具有新奇性的前提下,引用权利要求1的附属权利要求2,3,4,5,6相对于比照文件1都具有新奇性 依据单独比照原则,比照文件2公开了abc,但是没有公开de,因此相对于比照文件2来说,权利要求1具有新奇性同理,权利要求2,3,4,5,6相对于比照文件2也具有新奇性 综上所述,依据单独比照原则,权利要求1相对于比照文件1和比照文件2都具有新奇性,因此权利要求1具有新奇性权利要求2,3,4,5,6也具有新奇性三、关于制造性 审查意见通知书给出的比照文件,因D1公开了申请技术方案更多的技术特征可认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D1相比,方法or设备的区分在于...,具有...技术效果,解决了...技术问题 D1公开了一种...,通过...解决了...技术问题,没有公开区分技术特征,且不存在技术启发,不能解决本申请的技术问题。
D2公开了一种...,,通过...解决了...技术问题,没有公开区分技术特征,也不存运用在其区分技术特征解决上述技术问题,在本事域内,用于解决本创造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也不是公知常识因此是非显而易见的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实质性特点)申请文件具有...的效果,因此具有显著的技术进步(技术进步) 综上所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D1、D2和本事域常识具有是非显而易见具备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进步),因此具备制造性 权利要求2~n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的进一步限定,在独立权利要求1具备制造性的前提下附属权利要求2~n也具备制造性5)单一性 推断单一性主要从是否具备一样和相应的技术特征来处理,有则合并撰写无则进展分案处理 6)申请人信任,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已经消退了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指出的实质缺陷和其他形式缺陷,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假如审查员在后续的审查中认为还有其他缺陷,敬请联系本代理人,申请人及本人将尽力协作审查员的工作 权利要求常见的形式缺陷: 设备型号、宣传用语、目的效果不消失不用括号、权利引用主题名称全都部件连接关系错别字零散的阅历 比对特征也要留意附图,附图与文字一样都可以公开技术特征工艺方法类权利要求要留意其挨次 避开把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未公开但在另一篇比照文件中公开的技术特征作为区分技术特征。
归纳申请方案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必需结合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基于申请文件相对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所作出的改良,从爱护范围广的角度动身,确定所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分析比照文件是否可用,避开铺张时间 重要技术特征列表时分开写,避开在写附属权利要求时将其漏掉 一点小技巧 当看到技术交底书和附图的时候,要第一时间把看到的全部附图标记的名称都标到附图上去例如在附图1标上基板,2标上探测器,3标上温度计,这样的名词由于刚刚看到技术资料的时候还记不住这些部件名称,快速地标注好这些附图标记能够很快地进入状态 (2)针对无效宣告恳求的意见陈述书 思索要点:①恳求人提出的无效理由是否符合细则65条第2款②作为证据的比照文件是否构成现有技术,或者构成抵触申请③恳求人补充意见和补充证据的时间是否符合细则67条④权利要求在撰写上存在的问题专利复审委员会: 专利权人接到专利复审委员会转来的恳求人XX于xx年xx月xx日提交的《专利权无效宣告恳求书》及所附比照文件1和2现针对无效恳求人所提出的恳求宣告本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和证据进展辩论 详细辩论意见如下: 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书进展了修改,将独立权利要求1删除并将附属权利要求2、3合并形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
修改后的独立权要求1没有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也没有扩大原专利的爱护范围,符合专利法、细则和审查指南中关于无效期间对专利文件进展修改的规定 专利权人恳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根底上进展审查专利权人信任,经过修改的独立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第3款及细则第21条第1款的规定详细理由如下: 一、独立权利要求1符合细则第21条第1款的规定 独立权利要求1明确了,并清晰记载了,该权利要求所恳求爱护的范围是清晰的,符合 二、比照文件1不能破坏独立权利要求1的新奇性和制造性 抵触申请只可能被用于评价本专利的新奇性,而不行能用于评价本专利的制造性因此恳求人认为本专利相对于比照文件1不具备制造性的理由不能成立 独立权利要求与比照文件1相比,存在以下区分:上述内容并没有被比照文件1所披露,所以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比照文件1而言具备了专利法第22条第2款所规定的新奇性 三、比照文件2不能破坏独立权利要求1的新奇性和制造性 关于制造性,专利权人认为与比照文件2相比,存在以下区分:这些区分特征的引入不仅可以有效,还可以,解决了问题。
比照文件2没有给出任何相关启发,采纳这些区分特征解决上述问题也并非本事域技术人员简单想到的独立权利要求1所属在有效解决的前提下,还带来了的有益效果因此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比照文件2而言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具备制造性,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综上所述,专利权人认为修改后的独立权利要求1符合专利法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恳求人所提出的无效理由不成立,由于恳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维持专利权有效 专利代理人:XXX (3)无效宣告意见陈述书(还未考到) 本恳求人XXX恳求宣告专利号ZL01234567.8,名称为“”的专利全部/局部无效依据专利法45条、细则65条,提出无效宣告恳求,认为上述专利的权利要求1-3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和第3款有关新奇性和制造性的规定,权利要求2、3不符合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恳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全部/局部无效本恳求人宣告该专利无效的详细理由如下: 一、该专利权利要求1-3不具备新奇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 比照文件1公开了 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是:。
通过比照可以看出,权利要求1的技术内容已经完全被比照文件1公开了详细地说,可见,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与比照文件1公开的技术方案完全一样,并且二者实现了完全一样的目的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比照文件1而言不具备新奇性,不符合专利法22条第2款的规定,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 同理,比照文件1公开的内容也完全破坏了权利要求2、3的新奇性二、该专利权利要求1-3不具备制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如上述所述,比照文件1已经公开了与权利要求1技术方案完全一样的方案,破坏其新奇性,则比照文件1也固然破坏权利要求1的制造性 对于权利要求2、3,虽然增加了许多其他详细技术特征,但是这些特征都是本事域的常规技术,并没有带来什么有益效果,由于权利要求2、3同样不具备制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三、该专利权利要求2、3爱护范围不清晰,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详细是什么部件,链接关系如何,限定的部件在权利要求1中根本没有等等 综上所述,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3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第3款规定的新奇性和制造性,权利要求2、3不符合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由于恳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全部/局部无效。
恳求人:XXX x年x月x日 【作为考试,想用新奇性干掉对方的专利权根本上是不行能的,出题者必定要考制造性以下给出否认制造性的答题格式,供参考】 (1)独立权利的制造性 ①依据技术领域、技术特征、解决的技术问题,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②权1vs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假设是比照文件1)本专利是一种,技术特征为 比照文件1公开了一种,公开了技术特征(参见第页),相当于本专利的权1与比照文件1的区分在于,由此确定其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③权1vs其它比照文件(假设是比照文件2) 比照文件2公开了一种,公开了技术特征(参见第页),相当于本专利的可见,上述区分特征已被比照文件2公开,并且这些已知技术特征所起的作用与权1实际要解决的问题一样,即给出了将比照文件2的上述特征应用于比照1的启发④权1又没有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这句也可能占分的哦】 因此,本事域人员结合比照文件1、2得到权1的技术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