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衢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北京公积金一次性提取.docx
12页浙江省衢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北京公积金一次性提取 金融网权威公布浙江省衢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更多浙江省衢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 导语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员缴存的长久住房储金大整理的浙江省衢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供参考! 衢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根据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下面,为大家介绍衢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有疑问,可向衢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衢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之住房消费提取 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到公积金中心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放余额 购置、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租赁住房自住,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职员购置、建造营业用房,中修、小修、装修住房,全部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放余额 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到公积金中心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放余额,并注销个人帐户。
退休的; 基础丧失劳动能力,且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 和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出国、出境定居的; 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迁入地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非本市户籍,和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到公积金中心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放余额,用于支付物业专题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符合上述提取条件的,如职员本人或配偶未还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在还清公积金贷款后,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专题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 1、新成立单位应该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 新成立单位应该自设置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缴存登记 2、新成立单位开户时应提供哪些相关材料?何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党政机关、机关或社会团体,需出具单位设置同意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独立核实企业需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外地派出机构代表处或办事处需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注册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记录表》、《汇缴清册》、《住房公积金缴款书》 单位开户时一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怎样确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员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要求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4、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怎样要求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5、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最低缴存基数仅适合用于因生产经营困难,根据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单位 6、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百分比是多少? 职员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百分比各为5%,最高百分比为12%,不得低于5% 7、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怎样要求的? 职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员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员住房公积金缴存百分比,并由所在单位每个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为职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员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百分比 8、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限是怎样要求的? 单位应该于每个月发放职员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员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新参与工作的职员从参与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员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9、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缴金额应该怎样确定?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数额,可依据实际采取不一样方法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标准上应该补缴自《条例》公布之月起欠缴职员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不提供职员工资情况或职员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员平均工资计算 10、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情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怎样确定?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情形的,应该为职员补缴以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合并、分立和改制时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该在办理相关手续前,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 11、单位发生撤销、解散或破产情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怎样确定? 单位发生撤销、解散或破产情形的,清算时应该优先偿还所欠职员住房公积金详细做法是由清算组按要求计算出所拖欠职员在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2、职员的住房公积金在同一缴存地单位之间调动及单位合并、分立的情况下怎样办理转移? 职员在同一缴存地单位之间调动及单位合并、分立的情况下,能够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
办理转移时,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加盖调入、调出单位公章 13、转出单位已注销的情况下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假如转出单位已注销,办理转移时,可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转出单位注销证实、职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上只加盖调入单位公章 14、职员的住房公积金在行政区域内怎样办理转移?假如新单位没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住房公积金能办理转移吗? 在调入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前提下,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事调动函或调入单位接收证实由调出单位办理转移 假如新单位没建立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只能由调出单位办理该职员的公积金封存手续,待新单位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时再进行转移并继续缴存 15、单位和职员终止劳动关系的,怎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单位和职员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该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职员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填写“变更清册” 16、封存账户的职员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时,怎样办理提取? 当封存职员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时,由该职员向原缴存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实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原缴存单位进行核实并出具提取证实,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办理提取手续。
17、单位名称变更后,应怎样办理变更登记? 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即可: 上级部门批文复印件及单位出具更名证实; 工商部门批文复印件及单位出具更名证实 18、住房公积金的对账年度是怎样要求的? 住房公积金对账年度为每十二个月7月1日至第二年6月30日 19、住房公积金怎样计算利息?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根据国家要求的利率计息中国的住房公积金实施低利率政策,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定时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结息日为每十二个月的6月30日 20、职员一次性付款购房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员一次性付款购置商品房,提供房产证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购房协议和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原件和复印件以房产证或发票的时间为准一年之内办理 一次性付款购置二手房,提供房产证、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房产证、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为准一年之内办理 21、职员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为何需要提供全额销售不动产发票? 要求在房产证的基础上另外提供发票,原因一是假如职员是经过赠予取得的房产,也有房产证但没有发票,没有发生实际的购房支出,根据要求是不符合提取条件的,但假如只提供房产证判定不出房产的取得方法;二是根据要求购房人及其配偶的累计提取数不能超出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提供发票作为审核依据。
22、贷款购建自住住房的提取范围有哪些? 贷款购建自住住房的,包含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且已按期还款满12个月的,在还款期内可申请提取贷款人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 23、职员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员申请提取,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 24、职员商业贷款购房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职员申请提取,填写《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提取申请表》,同时提供借款协议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前12个月的还款明细表、房管部门立案的购房协议原件 25-26项,假如是贷款人配偶提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25、出国定居的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出国定居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6、异地求学的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我国大学就读:提供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实; 出国留学:提供入学通知书和护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7、职员在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单位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实或医院出具的死亡证实或火化证实的原件及复印件 2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职员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实、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实或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判定证实的原件及复印件。
29、提前还清贷款本息的,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供银行出具的还款结清证实、最终一次还款金额对账单,在还清贷款的30天内由单位办理提取夫妻双方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出最终一次还款的金额 30、一次性付款购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怎样确定的? 一次性付款购置自住住房的,职员本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放余额,但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出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31、贷款购建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怎样确定的? 贷款人及其配偶的累计提取额不得超出当期还款总额 32、为何要规范贷款购房职员及其配偶每十二个月的提取额不能超出当年的还款支出? 原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委在05年联合下文要求:“职员使用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员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要求提取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不得超出当期应还款付息额”近几年伴随贷款需求和提取使用的大幅增加,开始出现资金担心的局面,为克服这一难题,首先加大征缴力度,其次规范提取条件,根据业务上级要求将以往资金充裕时太宽松的提取条件合适收紧部分这么才能更加好地表现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的性质,增加积累资金,为更多需要处理基础住房问题的中低收入职员提供帮助。
33、销户提取如退休、调离行政区域外等,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怎样确定的? 销户提取的,如退休、出国留学等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并注销该职员住房公积金账户 34、哪些单位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它城镇企业、机关、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35、《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什么时间以什么方法颁布?什么时间进行了修订? 1999年4月3日以国务院第262号令颁布实施,2021年3月24日以国务院第350号令公布了修改《条例》的决定 36、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员办理住房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