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就是一把金锄头!
欢迎来到金锄头文库![会员中心]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怎样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doc

5页
  • 卖家[上传人]:夏**
  • 文档编号:416196472
  • 上传时间:2022-11-03
  • 文档格式:DOC
  • 文档大小:14.77KB
  • / 5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怎样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导读: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但是也存在交通肇事罪共犯的问题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还是实践中很常见的现象那么,怎么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有哪些情形?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必须具备哪些要件?   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但是也存在交通肇事罪共犯的问题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还是实践中很常见的现象那么,怎么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有哪些情形?交通肇事罪的共犯必须具备哪些要件?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共犯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1、我国现行刑法对共同犯罪及共同过失犯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共同犯罪的定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该条款揭示了共同犯罪必须具备的三个要件:  (1)二人以上,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者单位;  (2)共同的犯罪行为,从犯罪的客观要件上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

      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个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他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  (3)共同的犯罪故意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构成共同犯罪必须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认识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和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同时,尽管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在国外是个颇有争论的问题,在我国国内也有不同意见,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还是规定了,“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这就明确把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排除在共同犯罪之外因为共同犯罪的特点是二人以上通过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人的行为形成一个共同的有机整体,因而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并且在共同过失犯罪中,不存在主犯、从犯、教唆犯的区分,只存在过失责任大小的差别,因而也不需要对他们以共同犯罪论处,而只根据各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刑事责任就可以了  2、交通肇事罪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  犯罪构成,就是依照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统一。

        根据我国刑法,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其中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它包括罪过(即犯罪的故意或者犯罪的过失)以及犯罪的目的和动机这几种因素其中,行为人的罪过,即其犯罪的故意或者过失,是一切犯罪构成都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未明确规定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而根据我国刑法理论界关于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的通说,认为只能是过失,可以是疏忽大意,也可以是过于自信,即肇事人对自己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而未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这里过失是指肇事人对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至于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本身,则可能是明知故犯  从表面上看,交通肇事后,车辆的主管人员、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者逃逸,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行为,似乎符合共同犯罪的条件:从共同犯罪的主体条件上看,是二人以上,上述人员与肇事者都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从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上看,他们共同实行了“逃逸”行为。

      也就是说,在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上述人员唆使、帮助肇事者逃离事故现场,肇事者在上述人员的唆使、帮助下客观上实施了“逃逸”行为并且他们的共同逃逸行为造成了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结果  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从共同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上述人员与肇事者明知已经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上述人员仍唆使、帮助肇事者“逃逸”,主观上是故意的;肇事者在上述人员的唆使、帮助下对“逃逸”行为主观上也是故意的,即他们对“共同逃逸”行为主观上都是故意的但能否因此就认为他们的“逃逸”行为就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呢?其实刚才分析的车辆的主管人员、机动车辆的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与肇事者的主观故意仅是对“逃逸”行为而言的,但从前文第(一)点已可得知,“逃逸”行为仅仅是交通肇事罪的一个量刑情节,而并不是交通肇事罪的定罪情节换句话说,交通肇事的“逃逸”行为仅对本罪不具有定罪层面上的意义行为人对“逃逸”行为的共同故意,是重大交通事故发生以后,行为人为了自己或他人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仅以行为人对“逃逸”行为的共同故意,就认为他们是交通肇事共同犯罪的故意是不妥当的  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站的小编为您整理,希望对您了解交通肇事罪的共犯的有关规定有一定的帮助。

      交通肇事的共犯情形是很容易出现的,希望本文介绍的额内容对您以后遇到交通肇事的解决有一定的参考作用,以免出现有关的违反犯罪的情形     交通肇事逃逸怎样认定?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纵容他人醉酒驾驶构成交通肇事罪吗?。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