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课件.ppt
194页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1—5章节章节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1 总则2010版规定: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与2000版相比: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罐、化工户外装置的条文已删去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原1.0.1条保留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采取防雷措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以及雷击电磁脉冲引发的电气和电子系统损害或错误运行,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 术语对雷电、防雷装置、被保护系统共作了50条定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 术语电气系统(低压配电系统)由低压供电组合部件构成的一个系统电子系统由敏感电子组合部件(如通信设备、计算机、控制和仪表系统、电力电子装置)构成的一个系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 术语接闪器用于拦截闪击的接闪杆(避雷针)、接闪线(避雷带、线)、接闪网(避雷网)以及金属屋面和金属构件等组成的这部分外部防雷装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 术语外部防雷装置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内部防雷装置由防雷等电位连接和与外部防雷装置的电气绝缘,即间隔距离组成。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 建筑物防雷分类建筑物防雷分类分类原则:分类原则: 根据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根据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 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分分 类:类: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具有0区或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原为0区或10区)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因电火花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损失和人身伤亡者 (原为1区,不含21区)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原 定义为0 区)2区:在正常运行时基本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 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 的环境原1区定义与2区定义的修改)注:正常运行——开车、运转、停车、装卸、密闭盖的 开闭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20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爆炸性粉尘云持 续(长期或经常短时频繁)存在的场所, 如粉尘容器内、料斗、料仓、施风除尘器 和过滤器、粉料传输系统、搅拌机、研磨 机、干燥机等。
21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爆炸性粉尘云很 可能偶尔出现的场所,如为操作而频繁打 开粉尘容器的周围22区:在正常运行时,空气中的爆炸性粉尘云不 太可能出现的场所,即便出现,持续时间 也是短暂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爆炸性粉尘环境四种粉尘——易爆炸性粉尘:在空气中氧气很少的环境也能着火,呈 悬浮状时能产生剧烈的爆炸,如镁、铝、铝青铜等粉尘——可燃性导电粉尘:与空气中氧起发热反映而燃烧的导电 性粉尘,如石墨、炭黑、焦炭、铁、锌、钛等粉尘 ——可燃性非导电粉尘:与空气中的氧起发热反映而燃烧的 非导电性粉尘,如聚乙烯、苯酚树脂、小麦、玉米、 砂糖 、可可 、木质、米糠、硫磺等粉尘——可燃纤维:与空气中的氧起发热反映而燃烧的纤维,如 棉花纤维、麻、丝、毛的纤维、木质纤维、人造纤维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一类与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区别1区、21区的建筑物可能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也可能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如: 易燃液体泵房: 1、在地面时为2区,属第二类; 2、当置于地下或半地下时,因其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的比重大于空气,不易扩散,要划为1区,属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增加:特级和甲级体育馆 具有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修改:11区改为21和22区 省、部级建筑物0.06次改为0.05次 住宅0.3次改为0.25次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修改:省部级0.012次改为0.01次住宅0.3次改为0.25次一般性工业建筑物0.06次改为0.05次[ [说明说明] ]修改后其实是降低了防雷类别的门槛修改后其实是降低了防雷类别的门槛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附录附录A 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 N=k Ng Ae其中:k: 2:位于山顶和旷野孤立的建筑物 1.7:金属屋面没有接地的砖木结构建筑 1.5:河(湖)边、山坡下、山地中ρ小处、地 下水露头处、土山顶、山谷风口及特别潮 湿的建筑物 1.0:一般情况 Ng=0.1×Td ((Ng=0.024Td 1.3)) Ae=[LW+2(L+W)· H(200-H)+πH((200-H))]·10-6L、W、H为长、宽、高。
适用于H<100m)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一类 防雷建筑物1. 制造(使用、贮存)炸药(火药、起爆 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的建筑物,因 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 身伤亡2. 具有0区或10(2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 物3. 具有1(或2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因电火花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 身伤亡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二类 防雷建筑物1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2 国家级会堂、办公、展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 宾馆、国家档案馆、大城市重要给水水泵房3 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4 特级和甲级体育馆5 制造(使用、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 不易引起爆炸6 具有1区(或2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 花不易引起爆炸7 具有2区或11(22)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8 工业企业内(删除)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9 预计N>0.06(0.05)次/a的部(省)办公建筑及重要 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10 预计N >0.3(0.25)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民用建 筑物或一般工业建筑物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第三类防雷建筑物1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省级档案馆2 预计N≥0.012(0.01)次/a,≤0.06(0.05)次/a的部 (省)办公建筑及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3 预计N≥0.06 (0.05)次/a, ≤0.3 (0.25)次/a的住 宅、办公楼等民建4 预计N≥0.06 (0.05)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5 (删去)综合评估后确定需防雷的21区、22区、23区 火灾危险环境6 Td>15d/a地区,≥15m的烟囱、水塔等孤立高耸建筑物 Td ≤15d/a地区, ≥20m的烟囱、水塔等孤立高耸建筑物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 建筑物防雷分类爆炸火灾危险环境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或频繁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偶然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或即使出现也仅 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20区:以空气中可燃性粉尘云持续地或长期地或频繁地短时存在于爆炸 性环境中的场所21区:正常运行时,很可能偶然地以空气中可燃性粉尘云形式存在于爆 炸性环境中的场所22区:正常运行时,不太可能以空气中可燃性粉尘云形式存在于爆炸性 环境中的场所,如果存在仅是短暂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 建筑物的防雷措施防直击雷和闪电电涌侵入:各类防雷建筑物防闪电感应:第一类和第二类中5、6、7款【说明】闪电电涌侵入:由于雷电对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或金属管道的作用,雷电波,即闪电电涌,可能沿着这些管线侵入屋内,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设备。
闪电感应:闪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雷电静电感应和雷电电磁感应,它可能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火花放电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 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设内部防雷装置:(各类防雷建筑物)——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地面层处设等电位连接,包括下面四方面:有建筑物金属体、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线——外部防雷装置与建筑物金属体、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间,应满足间隔距离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 建筑物的防雷措施防LEMP(雷击电磁脉冲) 第二类中的2.3.4款(会堂、展馆、火车站、机场、水泵房、计算中心、通讯枢纽、特甲级体育馆)必须采取措施 其它各类防雷建筑物,当系统所接设备重要、雷击磁场环境和加于设备电涌满足不了要求时,需采取措施说明】雷击电磁脉冲:雷电流经电阻、电感、电容耦合产生的电磁效应,包含闪电电涌和辐射电磁场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 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1)接地电阻值要求降低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1 接地电阻4.2.1中第8款规定: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但在3000Ωm以下地区,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1 接地电阻4.2.2中第3款规定: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的接地装置(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电气系统:则是由电源,用电装置,控制装置和线路组成, 并能完成特定功能的一个单元或整体电子系统:在电气系统中,如果电子元器件占主导地位的系统可称为电子系统 (只有少量电子元器件,不能叫电子系统)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1 接地电阻4.2.3中第5款规定: 7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离建筑物 100 m内的管道,应每隔 25 m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30Ω(20Ω),并应(宜)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电子系统不应设独立的接地装置 6.3.4 第5款电子系统的所有外露导电物应与建筑物的等电位连接网络做功能性等电位连接由于按照本标准规定实现的等电位连接网络均有通大地的连接,所有电子系统不应设独立的接地装置向电子系统供电的配电箱的保护地线(PE线)应就近与建筑物的等电位连接网络做等电位连接。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1 接地电阻在4.3.6和4.4.6中对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 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按50HZ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确定,以不大于其按人身安全所确定的接地电阻值为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新增内容(1)4.5.6 防接触电压1.利用建筑物金属构架和建筑物互相连接的钢筋在电气上是 贯通且不少于10根柱子组成的自然引下线,这些柱子包括 位于建筑物四周和建筑物内2.引下线3m范围内土壤地表层的电阻率不小于50kΩm 注:例如,采用5cm厚沥青层或15cm厚砾石层通常符合本要求3.外露的引下线,其距地面2.7m以下的导体用耐1.2/50μs冲 击电压100kV 的绝缘层隔离,例如用至少3mm厚的交联聚 乙烯层4.用护栏、警告牌使接触引下线的可能性降至最低限度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新增内容(2)防跨步电压: 1.利用建筑物金属构架和建筑物互相连接的钢筋在 电气上是 贯通且不少于10根柱子组成的自然引 下线,这些柱子包括 位于建筑物四周和建筑物内。
2.引下线3m范围内土壤地表层的电阻率不小 50kΩm 注:例如,采用5cm厚沥青层或15cm厚砾石层通常符合本要求 3.用网状接地装置对地面作均衡电位处理 4.用护栏、警告牌使进入距引下线3m范围内地面的可 能性减小到最低限度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 外部防雷装置(6)修改:架空接闪网:截面≥50mm2(35mm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 外部防雷装置(8)接地体材料增加:铜材:水平接地体用铜绞线、单根圆铜和单根扁铜时,截面≥50mm2垂直接地体用单根圆纲φ≥15mm、用铜管时φ≥20mm不锈钢材要比热镀锌钢稍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新老规范对比结论1、由易燃易爆环境的划分可感觉:更清晰化;2、由防雷类别预计雷击次数的变化可感觉:门槛降低化;3、由接触电压、跨步电压等细节规定,包括后面所介绍的均压环规定可感觉:更具体化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宣贯材料•1、新规范中防雷措施防范的内容增加了 老规范GB50057-94制定的目的仅是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新规范增加了防止雷击电磁脉冲引发的电气和电子系统损坏或错误运行,这是国力、财力增强,国家发展的必然。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新规范使用的范围扩大了•老规范仅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新规范还适用于扩建、改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避雷针更名接闪杆、避雷线更名接闪线、避雷带更名接闪带、避雷网更名接闪网、浪涌保护器更名电涌保护器意义更确切•原规范“防雷电感应措施”现称为“防闪电感应措施”、“防雷电波侵入措施”现称为“防闪电电涌侵入措施”,但措施的实施手段未改变•老规范中“避雷”的真正意义是“接闪”雷电是“电涌”不是“浪涌”针”的意义不正确,接闪杆顶端应为半球状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对共用接地电阻值大小与以往提法不同•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按50HZ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确定,应为不大于人身安全所确定的接地电阻值设计者要求的功能性接地电阻为工频接地电阻,而电子系统的功能性接地是要流过直流至高频的电流随着频率的增加,接地阻抗和接地感抗将会增至很大所以,功能性接地电阻要求很低的直流至工频的接地电阻(如0.5-1欧姆)是毫无意义的,而且浪费了人力和财力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明确了外部防雷装置采用何种金属物?• 第5.4.5条 在敷设于土壤中的接地体连接到混凝土基础内起基础接地体作用的钢筋或钢材的情况下,土壤中的接地体宜采用铜质或镀铜或不锈钢导体。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6、明确了屋面是否需要敷设接闪网的算法•规范第5.2.12条说明中给出了计算公式,满足计算公式要求的屋面上可不敷设接闪网即S>hr-[hr2-(d/2)2]1/2•S—女儿墙上接闪带距屋面的垂直距离(m);•hr—滚球半径(m);•d—女儿墙上接闪带间的距离(沿屋面宽度方向的距离)(m)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7、对专设引下线位置做了规定•规范第5.4.7条防直击雷的专设引下线距出入口或人行道边沿不宜小于3m•取消了原规范人工接地体距出入口或人行道边沿不宜小于3m的规定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8、接地装置的焊接宜使用新的焊接方法•规范第5.4.8条 接地装置在土壤中的部分,其连接宜采用放热焊接;当采用通常的焊接方法时,应在焊接处做防腐处理•放热焊接是一种新的焊接方法,把焊接点包裹起来焊接、焊好后直接做好了防腐处理,因此,不用再做防腐处理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9 .关于接闪器电气连接规定•《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5.2.7条,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金属屋面的建筑物宜利用其屋面作为接闪器…板间的连接应是持久的电气贯通,可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
•老规范中金属板之间采用搭接时,还规定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00mm现在板间连接简单了•注意:本条规范中沥青层厚度由原来的0.5mm厚改为1mm,聚氯乙烯层厚度由原来的1mm厚改为0.5mm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10、关于引下线的电气连接问题•2011-02-01实施的新规范《建筑物防雷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第3.2.3条 除设计要求外,兼做引下线的承力钢结构构件、混凝土梁、柱内钢筋与钢筋的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或螺丝扣的机械连接,严禁热加工连接(采用焊接连接时可能会降低建筑物结构的负荷能力) •GB50057—2010第第4.3.5条条 6款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款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或成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筋、钢筋与钢筋钢筋或成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筋、钢筋与钢筋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螺丝、对焊或搭焊连接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螺丝、对焊或搭焊连接单根钢筋、圆钢或外引预埋连接板、线与构件内钢单根钢筋、圆钢或外引预埋连接板、线与构件内钢筋的连接应焊接或采用螺栓紧固的卡夹器连接构筋的连接应焊接或采用螺栓紧固的卡夹器连接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第4.3.5条条 条文说明第条文说明第133页页说明认为:说明认为:““在交叉点采用金属绑线绑扎在在交叉点采用金属绑线绑扎在一起,建筑物许许多多钢筋和连接点,它们一起,建筑物许许多多钢筋和连接点,它们保证将全部雷电流经过许多次再分流流入大保证将全部雷电流经过许多次再分流流入大量得到并联放电路径量得到并联放电路径””,因此,绑扎可以保,因此,绑扎可以保证雷电流的泄放证雷电流的泄放•GB50057—2010第第5.3.5条条 建筑物的钢梁、钢柱、消防梯等金属构件以及幕墙的金属立柱宜作为引下线,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贯通,可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各金属构件可被覆有绝缘材料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由此可见,引下线电气贯通的方法首推绑扎,卷边压接,螺丝、螺钉或螺栓连接这样的方法不损伤结构的承重力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11.关于接闪器的防腐处理规定•GB50057-2010第5.2.9条 除利用混凝土构件钢筋或混凝土内专设钢材作接闪器外,钢质接闪器应热镀锌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尚应采取加大截面或其他防腐措施•敷设在混凝土内的金属体,由于受到混凝土的保护,不需要采取防腐措施,但金属体从混凝土内向引出处,明敷接闪器均应做防腐处理。
•老规范中防腐处理的方法除热镀锌外,还有涂漆也可以,但新规范更改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1 总 则1.0.1为使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 采取防雷措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构 ) 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 损失,以及雷击电磁脉冲引发的电气和 电子系统损坏或错误运行,做到安全可 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说明]有人认为,建筑物安装防雷装置后就万无一失了从经济观点出发,要达到这点是太浪费了因此,特指出“或减少”,以示不是万无一失,因为按照本规范设计的防雷装置的防雷安全度不是10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构) 筑物的防雷设计 1.0.3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应在认真调查地 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等条件和雷 电活动规律,以及被保护物的特点等的基础 上,详细研究并确定防雷装置的形式及其布 置 1.0.4建(构)筑物防雷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2 术 语•2.0.7内部防雷装置•由防雷等电位连接和与外部防雷装置的间隔距离组成 规范中间隔距离这个概念是为了防止雷电流流经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时产生高电位对附近金属物或电气和电子系统线路的反击这条主要针对两种情况:一种是一类防雷建筑要求设置独立的外部防雷装置,才谈得上其与建筑物金属体、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之间的间隔距离但对于一类建筑物无法设置独立防雷装置、二类、三类建筑物,外部防雷装置与建筑物未分开时,可不考虑此条第二种是电子系统里的电气绝缘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14闪电静电感应•由于雷云的作用,使附近导体上感应出与雷云符号相反的电荷,雷云主放电时,先导通道中的电荷迅速中和,在导体上的感应电荷得到释放,如没有就近泄入地中就会产生很高的电位[说明] 这条文两层意思:即雷云对地面导体若放电,则属于雷击事件,若未放电,则导体就会产生高电位,会发生反击,无论哪一种,均会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这也是雷雨天气人要远离导体或者说金属物(如街道金属隔离带等)的原因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2.0.15 闪电电磁感应 由于雷电流迅速变化在其周围空间产生瞬变的强电磁场,使附近导体上感应出很高的电动势。
[说明]此定义用到了电磁感应定律:因磁通量变化产生感应电动势的现象,闭合电路的一部分导体在磁场里做切割磁感线的运动时,导体中就会产生电流,所以必须是闭合线路,这也应该是和静电感应最大的区别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16闪电感应•闪电放电时,在附近导体上产生的雷电静电感应和雷电电磁感应,它可能使金属部件之间产生火花放电•2.0.17闪电电涌•闪电击于防雷装置或线路上以及由闪电静电感应或雷击电磁脉冲引发,表现为过电压、过电流的瞬态波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18闪电电涌侵入•由于雷电对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或金属管道的作用,雷电波,即闪电电涌,可能沿着这些管线侵入屋内,危及人身安全或损坏设备 •2.0.25雷击电磁脉冲 (LEMP) •雷电流经电阻、电感、电容耦合产生的电磁效应,包含闪电电涌和辐射电磁场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 建筑物的防雷分类•3.0.1 建筑物应根据建筑物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 [说明说明] ]将工业和民用建筑物合并分类,分将工业和民用建筑物合并分类,分为三类•本规范对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二、三类本规范对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第二、三类的一部分(如爆炸危险环境、文物)仍沿的一部分(如爆炸危险环境、文物)仍沿用以往的做法,不考虑以危险度作为分类用以往的做法,不考虑以危险度作为分类的基础。
对于第二、三类中一些难于确定的基础对于第二、三类中一些难于确定的建筑物则根据危险度这一基础来划分的建筑物则根据危险度这一基础来划分对危险度的分析,见本规范第对危险度的分析,见本规范第3.0.33.0.3条的说条的说明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0.2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1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爆轰,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2 具有 0区或 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3 具有 1区或 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 [说明说明] ]增加了增加了““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第一款,第一款,爆炸物质:爆炸物质:炸 药炸 药────黑索金、特屈儿、三硝基甲苯、苦味酸、硝铵炸药等;黑索金、特屈儿、三硝基甲苯、苦味酸、硝铵炸药等;火 药火 药────单基无烟火药、双基无烟火药、黑火药、硝化棉、硝化单基无烟火药、双基无烟火药、黑火药、硝化棉、硝化甘油等;甘油等;起爆药起爆药────雷汞、氮化铅等;雷汞、氮化铅等;火工品火工品────引信、雷管、火帽等。
引信、雷管、火帽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0.3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1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2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和飞机场、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大型火车站和飞机场、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的重要给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注:飞机场不含停放飞机的露天场所和跑道注:飞机场不含停放飞机的露天场所和跑道 •3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信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信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的建筑物义的建筑物 •4国家特级和甲级大型体育馆国家特级和甲级大型体育馆 •5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且电制造、使用或贮存火炸药及其制品的危险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 [说明说明] ] 有些爆炸物质,不易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但爆有些爆炸物质,不易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但爆炸后破坏力较大,如小型炮弹库、枪弹库以及硝化棉脱水炸后破坏力较大,如小型炮弹库、枪弹库以及硝化棉脱水和包装等均属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和包装等均属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6具有具有 1区或区或 21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且电火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7 具有具有 2区或区或 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区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物 •8 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9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预计雷击次数大于 0.05次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筑物和其他 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以及火灾危险场所灾危险场所 [ [说明说明] ]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列入,是考虑其所存放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列入,是考虑其所存放的文件和资料的重要性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的文件和资料的重要性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是指如集会、展览、博览、体育、商业、影剧院、是指如集会、展览、博览、体育、商业、影剧院、医院、学校等建筑物医院、学校等建筑物•10预计雷击次数大于预计雷击次数大于 0.25次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例如,易燃液体泵房,当布置在地面上时,其爆炸危险环境一般为2区,则该泵房可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但当工艺要求布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在易燃液体的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的比重重于空气,又无可靠的机械通风设施的情况下,爆炸性混合物就不易扩散,该泵房就要划为1区爆炸危险环境如该泵房系大型石油化工联合企业的原油泵房,当泵房遭雷击就可能会使工厂停产,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这类泵房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如该泵房系石油库的卸油泵房,平时间断操作,虽因雷电火花可能引发爆炸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但相对来说要少得多,则这类泵房可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0.4 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的地区,遇下列情况之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1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2 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0.01次次/a,且小于或等,且小于或等于于 0.05次次/a 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和其他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以及火灾危险场所以及火灾危险场所。
•3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0.05次次/a,且小于或等,且小于或等于于 0.25次次/a 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或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4 在平均雷暴日大于在平均雷暴日大于 15d/a的地区,高度在的地区,高度在 15 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 15 d/a的地区,高度在的地区,高度在 20 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说明说明] ]预计雷击次数的减少,其实减低了建筑物的预计雷击次数的减少,其实减低了建筑物的防雷门槛,提高了建筑物的防雷类别防雷门槛,提高了建筑物的防雷类别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建筑物的防雷措施•4.1基本规定•4.1.1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防直击雷的外部防雷装置,并应采取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置,并应采取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 3.0.3条条 5~~7款所规款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闪电感应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闪电感应的措施。
措施 •[ [说明说明] ]本条规定仅对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本条规定仅对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和爆炸危险环境采取防闪电感应其它的建筑物和爆炸危险环境采取防闪电感应其它防雷建筑物可以不防闪电感应闪电感应可能感防雷建筑物可以不防闪电感应闪电感应可能感应出相当高的电压而发生火花放电引发事故应出相当高的电压而发生火花放电引发事故•在一般性建筑物内,在不带电的金属物上闪电感在一般性建筑物内,在不带电的金属物上闪电感应所产生的火花放电,由于其能量小、时间极短,应所产生的火花放电,由于其能量小、时间极短,通常不会引发火灾危险在通常不会引发火灾危险在220220//380380V V系统的带电系统的带电体上的闪电感应,由于采取防雷电波侵入和防反体上的闪电感应,由于采取防雷电波侵入和防反击的措施,此问题也跟着得到解决击的措施,此问题也跟着得到解决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1.2 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内部防雷装置,各类防雷建筑物应设内部防雷装置,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地面层处,以下物体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或地面层处,以下物体应与防雷装置做防雷等电位连接:应与防雷装置做防雷等电位连接:•建筑物金属体。
建筑物金属体•金属装置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建筑物内系统•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线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线 •2除本条除本条 1款的措施外,外部防雷装置与建款的措施外,外部防雷装置与建筑物金属体、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之筑物金属体、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之间,尚应满足间隔距离的要求间,尚应满足间隔距离的要求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1.3本规范第 3.0.3条 2~4款(国家级、大型建筑物)所规定的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尚应采取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其他各类防雷建筑物,当其建筑物内系统所接设备的重要性高,以及所处雷击磁场环境和加于设备的闪电电涌无法满足要求时,也应采取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防雷击电磁脉冲的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 6章的规定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等电位是防雷装置与下列诸物体之间互相连接以实现等电位:金属装置、建筑物内系统,从外部引入建筑物的外来导电物体和线路 互相连接的方法可采用:在那些自然等电位连接不能提供电气贯通之处用等电位连接导体,在用等电位连接导体做直接连接不行之处用浪涌保护器(SPD)连接;在不允许用等电位连接导体做直接连接之处用隔离放电间隙(ISG)连接【间隔距离达不到要求之处】。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2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4.2.1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直击雷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装设独立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或网架空接闪网的网格尺寸不应大于 5 m×5 m或 6 m×4 m (应注意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的独立性,即接闪器与被保护建筑物脱离)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呼吸阀、排风管等的管口外的以下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当有管帽时应按表当有管帽时应按表 4.2.1的规定确定的规定确定•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当无管帽时,应为管口上方半径 5 m的半球的半球体•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本款第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本款第1项或项或第第2项所规定的空间之外项所规定的空间之外说明说明】】0 0、、1 1、、2 2、、2020、、2121、、2222区应该都包含区应该都包含在内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装置内的压力与装置内的压力与周围空气压力的压周围空气压力的压力差力差 (kPa)排放物对排放物对比于空气比于空气管帽以管帽以上的垂直上的垂直距离距离 (m)距管口处距管口处的水平距离的水平距离 (m)<<5重于空气重于空气1 12 25 5~~25重于空气重于空气2.52.55 5≤25轻于空气轻于空气2.52.55 5>>25重或轻于重或轻于空气空气5 55 5表表 4.2.1有管帽的管口外有管帽的管口外处于接于接闪器保器保护范范围内的空内的空间注:相注:相对密度小于或等于密度小于或等于 0.75的爆炸性气体的爆炸性气体规定定为轻于空气的气体;相于空气的气体;相对密度大于密度大于 0.75的的爆炸性气体爆炸性气体规定定为重于空气的气体。
重于空气的气体当以空气作为参考密度时,是在标准状态(0℃和101.325kPa)下干燥空气的密度,为1.293kg/m3(或1.293g/L)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说明]第二款,压力单位用Pa及kPa,它们是法定计量单位标准大气压力为非法定计量单位,一旦有关国际学术组织宣布废除时,我国也将随着停止使用因此,表3.2.1中的压力单位采用kPa一个标准大气压等于:• 1.01325×105Pa=1.01325×102kPa•“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设在上述空间之外”,接触点处于该空间的正上方之外也属于“在上述空间之外”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椭圆的标准方程分两种情况:椭圆的标准方程分两种情况:(1)当焦点在x轴时,椭圆的标准方程是:x2/a2+y2/b2=1,(a>b>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 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呼吸阀、排风管等,当其排放物达不到爆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炸浓度、长期点火燃烧、一排放就点火燃烧,以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烧,以及发生事故时排放物才达到爆炸浓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度的通风管、安全阀,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可仅保护到管帽,无管帽时可仅保护到管口。
口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独立接闪杆的杆塔、架空接闪线的端部和架空接闪网的每根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金属杆塔或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独立接闪杆和架空接闪线或网的支柱及其接地装置至被保护建筑物及与其有联系的管道、电缆等金属物之间的间隔距离(图 4.2.1),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但不得小于 3 m (另独立避雷针及接地装置与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距离应大于3m,否则采取均压措施或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1)地上部分:当 hx<5Ri时: Sa1≥0.4(Ri+ 0.1hx) (4.2.1- 1) 当 hx≥5Ri时: Sa1≥0.1(Ri+hx) (4.2.1- 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地下部分:• Se1≥0.4Ri (4.2.1- 3) •式中: Sa1—空气中的间隔距离 (m); •Se1—地中的间隔距离 (m); •Ri —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网支柱处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 (Ω);•hx —被保护建筑物或计算点的高度(m)。
[ [说明说明] ]一、应取一、应取2 2者最大值;者最大值; 二、二、Ri Ri 为冲击接地电阻为冲击接地电阻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说明]第五款,为了防止雷击电流流过防雷装置时所产生的高电位对被保护的建筑物或与其有联系的金属物发生反击,应使防雷装置与这些物体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雷装置地上高度hx处的电位为: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由于没有更合理的方法,与原规范相同,安全距离仍按电阻电压降和电感电压降相应求出的距离相加而得因此,相应的安全距离为: •式中:UR──雷电流流过防雷装置时接地装置上的电阻电压降(kV);[即接地体上]• UL──雷电流流过防雷装置时引下线上的电感电压降(kV);[即引下线上]• Ri──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Ω);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雷电流陡度(kA/μs); • I ──雷电流幅值( kA );• L0──引下线的单位长度电感(μH/m),取其等于1.5μH/m;• ER──电阻电压降的空气击穿强度(kV/m),取其等于500kV/m;• EL──电感电压降的空气击穿强度(kV/m)•本规范各类防雷建筑物所采用的雷电流参量见附录F的附表F.0.1-1~附表F.0.1-3 。
•根据对雷电所测量的参数得知,雷电流最大幅值出现于第一次正极性或负极性雷击,雷电流最大陡度出现于第一次雷击以后的负雷击正极性雷击通常仅出现一次,无重复雷击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首次正极性雷击的雷电流参量首次正极性雷击的雷电流参量(附表附表F.0.1-1)雷电流参数(见图1)防雷建筑物类别一类二类三类峰值电流峰值电流I I((kAkA))200200150150100100视在波前时间波前时间T T1 1(μs)101010101010视在半峰值时间半峰值时间T T2 2(μs)350350350350350350短时雷击电荷量Qs(C)a)1007550单位能量W/R(MJ/Ω) b)105.62.5a 因为总电荷量Qs的大部分包含在首次雷击中,所以把所有短时雷击的电荷量都并入所给出的数值中b 因为单位能量W/R的大部分包含在首次雷击中,所以把所有短时雷击的单位能量都并入所给出的数值中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说明]对雷电流的电荷量QS和单位能量可近似按下列计算式计算:QS=(1/0.7)×I ×T2(A ·S)W/R=(1/2) ×(1/0.7)×I2 ×T2(MJ / Ω)例如一类防雷建筑物:QS=(1/0.7)×200KA×350us=100CW/R=(1/2) ×(1/0.7)×(200KA)2×350us =10 MJ/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首次负极性雷击的雷电流参量首次负极性雷击的雷电流参量(附表附表F.0.1-2)雷电流参数(见图1)防雷建筑物类别一类二类三类峰值电流峰值电流I I((kAkA))10010075755050波头时间波头时间T T1 1(μs)1 11 11 1视在半峰值时间半峰值时间T T2 2(μs)200200200200200200平均陡度I/T1(KA/μs)100755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后续负极性雷击以后的雷电流参量后续负极性雷击以后的雷电流参量( (附表附表F.0.1-3)F.0.1-3)雷电流参数(见图1)防雷类别一类二类三类峰值电流峰值电流I I((kAkA))505037.537.52525视在波前时间波前时间T T1 1(μs)0.250.250.25视在半峰值时半峰值时间间T T2 2(μs)100100100平均陡度Ⅰ/T1(kA/μs)20015010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长时间雷击的雷电流参量长时间雷击的雷电流参量( (附表附表F.0.1-4)F.0.1-4)雷电流参数(见图1)防雷类别一类二类三类电荷Ql/C200150100持续时间T/s0.50.50.5平均电流:近似等于Ql/T。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I I ——峰值电流(幅值)•T1T1——视在波前时间(波头时间)【10%-90%的T × 1.25】•T2T2——视在半峰值时间(半值时间)【0-50%的T】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一次闪击中可能的几种雷击一次闪击中可能的几种雷击(附图附图6.1)-i±i±i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IEC—TC81的有关文件提出电感电压降的空气击穿强度为 :(kV/m)•因此,根据附表F.0.1-1,当 T1=10μs时kV/m;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根据附表 F.0.1-3,当T1=0.25μs时•以附表F.0.1-1的有关参量和上述有关数值代人公式,得: kV/mkA/μs, [ [说明说明] ]这里用正极性雷击雷电流参数来计算,分析原因,这里用正极性雷击雷电流参数来计算,分析原因,正极性雷电比负极性雷电参数值正极性雷电比负极性雷电参数值[100KA/1us][100KA/1us]大,故取大值大,故取大值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考虑计算简化,取作Sal ≥ 0.4Ri+0.04hx因此,S Sa al l ≥ 0.4 ≥ 0.4((R Ri i++0.10.1h hx x )) 上式即规范(4.2.1-l)式。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同理,改用附表F.0.1-3及其它有关数值代人公式,其中 kA/μs, [ [说明说明] ]采用负极性以后雷击雷电流参数值,自然界负极性闪采用负极性以后雷击雷电流参数值,自然界负极性闪电居多,当建筑物高度电居多,当建筑物高度≥≥5Ri5Ri时,有被后续电流持续放电的时,有被后续电流持续放电的可能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因此, Sal≥0.1((Ri++hx)) ( 4.2.1-2 ) •(4.2.1-1)式和(4.2.1-2)式相等的条件为:0.4Ri+0.04hx =0.1Ri+0.1hx ,即hx =5 Ri 因此,当hx <5Ri 时,( 4.2.1-1 )式的计算值大于( 4.2.1-2 )式的计算值;当hx>5Ri时,( 4.2.1-2 )式的计算值大于( 4.2.1-1 )式的计算值;当hx =5 Ri时,两值相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根据《雷电》一书下卷第87页(1983年,李文恩等译,水利电力出版社出版,该书译自英文版《Lightning》第2卷,R.H.Golde主编,1977年版)土壤的冲击击穿场强为200~1000kV/rn,其平均值为600kV/m,取与空气击穿强度一样的数值,即500kV/m。
根据附表6.1,对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取I=200kA因此,地中的安全距离为:• 即Sel≥0.4Ri • 上式即规范( 4.2.1-3 )式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地下部分:•Sel≥0.4Ri ( 4.2.1-3 )•式中:Sa1──空气中距离(m);•Se1──地中距离(m);•Ri ──独立避雷针或架空避雷线(网)支柱处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Ω);•hx──被保护物或计算点的高度(m)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6 架空接闪线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间隔距离(图 4.2.1),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但不应小于 3 m •1)当(h+l/2)<5Ri时,•Sa2≥0.2Ri+0.03(h+l/2 ) (4.2.1-4)•2)当(h+l/2)≥5Ri时, •Sa2≥0.05Ri+0.06(h+l/2) (4.2.1-5) •式中: Sa2—接闪线至被保护物在空气中的间隔距离(m);• h—接闪线的支柱高度(m); •l—接闪线的水平长度(m)。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7 架空接闪网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间隔距离,应按下列公式计算,但不应小于 3 m •1)当(h+l1)<5Ri时, • Sa2 ≥1/n[0.4Ri+0.06 (h+l1)] (4.2.1-6) •2)当(h+l1)≥5Ri时, • Sa2 ≥ 1/n [0.1Ri+0.12 (h+l1)] (4.2.1-7) •式中: Sa2—接闪网至被保护物在空气中的间隔距离(m); •l1 —从接闪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最近支柱的距离 (m); •n —从接闪网中间最低点沿导体至最近不同支柱并有同一距离 l1的个数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8 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应设独立的接地装置,每一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10Ω在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可适当增大冲击接地电阻,但在 3000Ωm以下的地区,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30Ω如下表:一些设施接地电阻(或冲击接地电阻)允许值,平时我们实际检测的是工频接地电阻,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它们的换算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接地装置的主体允许值/Ω接地装置的主体允许值/Ω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装置≤10*天气雷达站共用接地≤4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雷装置≤10*配电电气装置总接地装置(A类)≤10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防雷装置≤30*配电变压器(B类)≤4汽车加油、加气站防雷装置≤10有线电视接收天线杆≤4电子计算机机房防雷装置≤10*卫星地球站≤5*:凡加*者为冲击接地电阻值。
注1: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波侵入时,距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每隔25m接地一次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20Ω注2: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波侵入时,架空电源线入户前两基电杆的绝缘子铁脚接地冲击电阻值不应大于30Ω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Ω注3: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中属于GB50057第2.0.4条第二款的建筑物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注4:加油加气站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共用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注5:电子计算机机房宜将交流工作接地(要求≤4Ω)、交流保护接地(要求≤4Ω)、直流工作接地(按计算机系统具体要求确定接地电阻值)、防雷接地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按其中最小值确定注6:雷达站共用接地装置在土壤电阻率小于100Ω·m时,宜≤1Ω;土壤电阻率为100Ω·m~300Ω·m时,宜≤2Ω;土壤电阻率为300Ω·m~1000Ω·m时,宜≤4Ω;当土壤电阻率>1000Ω·m时,可适当放宽要求注7:按GB50057规定,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的接地装置在一定的土壤电阻率条件下,其地网等效半径大于规定值时,可不增设人工接地体,此时可不计及冲击接地电阻值。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测量接地电阻所依据的基本原理是欧姆定律最初电力系统是为了安全而设置接地,对大地通以工频电流,测量此电流在大地中产生的电压,求出二者的比值而得出几十年来电力系统都是用摇表测大地的电阻,用的是工频电流但对于防雷来说显然不合适冲击电阻是接地体在泄散高幅值冲击电流时,接地体周围土壤放电击穿时产生火花效应表现的电阻值通常的仪表不易准确测得冲击接地电阻,因为仪表所通入大地的电流太小,与雷电流完全不同防雷规范中所规定的接地电阻是冲击接地电阻但是我们检测中所测出的是工频接地电阻,因此应进行换算实验表明,同一地方的散流电阻其冲击接地电阻阻常小于工频接地电阻)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与工频接地电阻的换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与工频接地电阻的换算算 • 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与工频接地电阻的换算应按下式确定:• R~=A × Ri (C.0.1)•式中: R~ ─ 接地装置各支线的长度取值小于或等于接地体的有效长度le或者有支线大于le而取其等于le时的工频接地电阻(Ω);• A ─ 换算系数,其数值宜按附图C.0.1确定;•Ri ─ 所要求的接地装置冲击接地电阻(Ω)。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C.0.2 接地体的有效长度可按下式计算:le≥ 式中:le —接地体的有效长度 (m); ρ—敷设接地体处的土壤电阻率 (Ωm)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C.0.3 环绕建筑物的环形接地体应按下列方法确定冲击接地电阻:1当环形接地体周长的一半大于或等于接地体的有效长度时,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应为从与引下线的连接点起沿两侧接地体各取有效长度的长度算出的工频接地电阻,换算系数应等于12当环形接地体周长的一半小于有效长度时,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应为以接地体的实际长度算出的工频接地电阻再除以换算系数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C.0.4 与引下线连接的基础接地体,当其钢筋从与引下线的连接点量起大于20m时,其冲击接地电阻应为以换算系数等于1和以该连接点为圆心、20m为半径的半球体范围内的钢筋体的工频接地电阻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第3.2.2条条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应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均应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现场浇制的或由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并应每隔18~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说明说明] ]被保护建筑物内的金属物接地,是防雷电感应的被保护建筑物内的金属物接地,是防雷电感应的主要措施本款还规定了不同类型屋面的处理无疑,主要措施本款还规定了不同类型屋面的处理无疑,金属屋面或钢筋混凝土屋面内的钢筋进行接地,有良好金属屋面或钢筋混凝土屋面内的钢筋进行接地,有良好的防雷电感应和一定的屏蔽作用对于钢筋混凝土预制的防雷电感应和一定的屏蔽作用对于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组成的屋面,要求其钢筋接地有时会遇到困难,但构件组成的屋面,要求其钢筋接地有时会遇到困难,但希望施工时密切配合,以达到接地要求希望施工时密切配合,以达到接地要求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二、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亦应跨接 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 [说明说明] ] 连接处过渡电阻不大于连接处过渡电阻不大于0.03Ω0.03Ω时,以及对有不少于时,以及对有不少于5 5根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可不跨接的规定,是参考国外资料和国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可不跨接的规定,是参考国外资料和国内的实践经验确定的内的实践经验确定的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第二款,本款规定距离小于100mm的平行长金属物,每隔不大于30m互相连接一次,是考虑到电磁感应所造成的电位差只能将几厘米的空隙击穿(计算结果如下)当管道间距超过100mm时,就不会发生危险交叉管道亦作同样处理• 两根间距 300mm的平行管道,与引下线平行敷设,距引下线3m并与其处于一个平面上如果将引下线视作无限长,这时在管道环路内的感应电压U(kV)为 ,它可能击穿的气隙距离d为: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公式(公式1)) •式中:l──平行管道的长度(m),取30m计算;• ──流经引下线的雷电流的陡度(kA/μs),根据表F.0.1-1的参量取200kA/μs计算;• M一一1m长两根间距300mm平行管道环路与引下线之间的互感(μH/m),经计算得M=0.019μH/m;•EL──电感电压的空气击穿强度(kV/m),与前面说明相同,取3000kV/m计算。
[后续负极性雷击,T1=0.25us] 将上述有关数值代人公式1得 m • 即使在管道间距大到300mm的情况下,所感应的电压仅可能击穿0.038m的气隙若间距减到100mm,所感应的电压就更小了(由于M值减小)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 [说明说明] ]单相二线制的电感计算: M=0.92×lg(D÷r)+0.05μ M—电感(mH/km) D—两导线的轴线间的距离(cm) r—导线半径(cm) μ—导线相对磁导率,对有色金属μ=1 以BVV 2×2.5(A)为例: D平均为1.055cm, r为0.089cm, 计算得 : M=0.00104(uH/m)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Ω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与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的接地装置之间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五款的要求•屋内接地干线与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2.3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低压配电线路应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处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等电位连接带或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2当全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并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架空线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5m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户外型电涌保护器电涌保护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宜大于 30Ω所装设的电涌保护器应选用Ⅰ级试验产品,其电压保护水平应小于或等于 2.5 kV,其每一保护模式应选冲击电流等于或大于 10 kA;若无户外型电涌保护器,应选用户内型电涌保护器,其使用温度应满足安装处的环境温度,并应安装在防护等级 IP54的箱内 当电涌保护器的接线形式为本规范表 J.1.2中的接线形式 2时,接在中性线和 PE线间电涌保护器的冲击电流 ,当为三相系统时不应小于 40 kA,当为单相系统时不应小于 20 kA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当架空线转换成一段金属铠装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时,其埋地长度可按下式计算: l ≥ (4.2.3)•式中:l—电缆铠装或穿电缆的钢管埋地直接与土壤接触的长度 (m); ρ—埋电缆处的土壤电阻率 (Ωm)。
•4 在入户处的总配电箱内是否装设电涌保护器应按本规范第6章得规定确定当需要安装电涌保护器时,电涌保护器的最大持续运行电压值和接线形式应按本规范附录J的规定确定;连接电涌保护器的导体截面应按本规范表5.1.2的规定取值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7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离建筑物 100 m内的管道,应每隔 25 m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30Ω,并应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 埋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等电位连接到等电位连接带或防闪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2.4当难以装设独立的外部防雷装置时,可将接闪杆或网格不大于 5 m×5 m或 6 m×4 m的接闪网或由其混合组成的接闪器直接装在建筑物上,接闪网应按本规范附录 B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当建筑物高度超过 30 m时,首先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垂直面外,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接闪器之间应互相连接。
•2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宜大于 12 m •[ [说明说明] ]从法拉弟笼的观点看,网格尺寸和引下线间距越小,从法拉弟笼的观点看,网格尺寸和引下线间距越小,对雷电感应的屏蔽越好,局部区域电位分布较均匀对雷电感应的屏蔽越好,局部区域电位分布较均匀• 雷电流通过引下线入地,当引下线数量较多且间距较雷电流通过引下线入地,当引下线数量较多且间距较小时,雷电流在局部区域分布也就较均匀,引下线上电压小时,雷电流在局部区域分布也就较均匀,引下线上电压降减小,反击危险也相应减小降减小,反击危险也相应减小•考虑到我国工业建筑物的柱距,一般均为考虑到我国工业建筑物的柱距,一般均为6m6m,因此,按,因此,按6m6m的倍数考虑,故本规范对引下线间距相应定为的倍数考虑,故本规范对引下线间距相应定为1212、、1818、、25m25m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附录 B 建筑物易受雷击的部位•B.0.1平屋面或坡度不大于 1/10的屋面,檐角、女儿墙、屋檐应为其易受雷击的部位(图 B.0.1) •B.0.2坡度大于 1/10且小于 1/2的屋面,屋角、屋脊、檐角、屋檐应为其易受雷击的部位(图 B.0.2)。
•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B.0.3坡度不小于 1/2的屋面,屋角、屋脊、檐角应为其易受雷击的部位(图 B.0.3) •B.0.4 对图 B.0.2和图 B.0.3,在屋脊有接闪带的情况下,当屋檐处于屋脊接闪带的保护范围内时,屋檐上可不设接闪带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4.2.1条 2、3款(即管口、管帽)的规定 •4建筑物应装设等电位连接环,环间垂直距离不应大于 12 m,所有引下线、建筑物的金属结构和金属设备均应连到环上等电位连接环可利用电气设备的等电位连接干线环路[ [说明说明] ]对于较高的建筑物,引下线很长,雷电对于较高的建筑物,引下线很长,雷电流的电感压降将达到很大的数值,需要在每流的电感压降将达到很大的数值,需要在每隔不大于隔不大于12m12m的高度处,用均压环将各条引下的高度处,用均压环将各条引下线在同一高度连接起来,并接到同一高度的线在同一高度连接起来,并接到同一高度的屋内金属物体上,以减小其间的电位差,避屋内金属物体上,以减小其间的电位差,避免发生反击免发生反击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外部防雷的接地装置应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Ω,并应和电气和电子系统等接地装置及所有进入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相连,此接地装置可兼作防雷电感应接地之用。
•[说明]第五款,关于共同接地:由于防雷装置直接装在建、构筑物上,要保持防雷装置与各种金属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已成为不可能此时,只能将屋内各种金属物体及进出建筑物的各种金属管线,进行严格的接地,而且所有接地装置都必须共用,并进行多处连接,使防雷装置和邻近的金属物体电位相等或降低其间的电位差,以防反击危险•一般说来,接地电阻越低,防雷得到的改善越多但是,不能由于要达到某一很低的接地电阻而花费过大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6 当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大于 10Ω时,外部防雷的环形接地体宜按以下方法敷设: •当土壤电阻率小于或等于 500Ωm时,对环形接地体所包围面积的等效圆半径小于 5 m的情况,每一引下线处应补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本款第1项补加水平接地体时,其最小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4.2.4-1)•式中: •lr —补加水平接地体的最小长度 (m); •A—环形接地体所包围的面积 (m2)•补加垂直接地体时,其最小长度应按下式计算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本款第1项补加垂直接地体时,其最小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4.2.4-2)•式中: lv —补加垂直接地体的最小长度 (m)。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 当土壤电阻率大于 500Ωm、小于或等于3000Ωm,且对环形接地体所包围面积的等效圆半径符合下式的计算值时,每一引下线处应补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 • (4.2.4-3)•5) 本款第4项补加水平接地体时,其最小总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4.2.4-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6)本款第4项补加垂直接地体时,其最小总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4.2.4-5)•注:按本款方法敷设接地体以及环形接地体所包围的面积的等效圆半径等于或大于所规定的值时,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可不作规定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按 50 Hz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确定,应为不大于按人身安全所确定的接地电阻值 [ [说明说明] ]就是接地电阻与人身的电阻并联后,通过就是接地电阻与人身的电阻并联后,通过人身的电流小于人身的电流小于30mA30mA以下,来保证人的安全。
以下,来保证人的安全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7当建筑物高于 30 m时,尚应采取下列防侧击的措施: •1)应从 30 m起每隔不大于 6 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接闪带并与引下线相连•2)30 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应与防雷装置连接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第4.2.5条 条 当树木高于建筑物且不在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内时,树木与建筑物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5m•[ [说明说明] ]根据原根据原《《建筑防雷设计规范建筑防雷设计规范》》编写编写组调查的几个例子,雷击树木引起的反击,组调查的几个例子,雷击树木引起的反击,其距离均未超过其距离均未超过2m2m,例如,重庆某结核病,例如,重庆某结核病医院、南宁某矿山机械厂、广东花县某学医院、南宁某矿山机械厂、广东花县某学校及海南岛某中学等由于雷击树木而产生校及海南岛某中学等由于雷击树木而产生的反击均未超过的反击均未超过2m2m考虑安全系数后,现考虑安全系数后,现规定净距不应小于规定净距不应小于5m5m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P18页略去了电子系统SPD的讲解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3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4.3.1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也可采用由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混合组成的接闪器。
接闪网、接闪带应按本规范附录 B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 10 m×10 m或 12 m ×8 m的网格;当建筑物高度超过 45 m时,首先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外接闪器之间应互相连接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3.2 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烟囱等物体,应按下列方式保护: •1 排放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等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 4.2.1条 2款(管口、管帽)的规定 •2排放无爆炸危险气体、蒸气或粉尘的放散管、烟囱, 1区、 21区、2区和 22区爆炸危险场所的自然通风管, 0区和 20区爆炸危险场所的装有阻火器的放散管、呼吸阀、排风管,以及本规范第 4.2.1条 3款(管口长期燃烧)所规定的管、阀及煤气和天然气放散管等,其防雷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物体可不装接闪器,但应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2)除符合本规范第4.5.7条的规定情况外,在屋面接闪器保护范围之外的非金属物体应装接闪器,并和屋面防雷装置相连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5.7 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没有得到接闪器保护的屋顶孤立金属物的尺寸不过以下数值时,可不要求附加的保护措施:•高出屋顶平面不超过 0.3 m。
•上层表面总面积不超过 1.0 m2•上层表面的长度不超过 2.0 m •2不处在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非导电性屋顶物体,当它没有突出由接闪器形成的平面 0.5 m以上时,可不要求附加增设接闪器的保护措施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二款,阻火器能阻止火焰传播,因此,在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中补充了这一规定•以前的调查中发现雷击煤气放散管起火8次,均未发生事故从这些事例中说明煤气放散管始终保持正压,如煤气灶一样,火焰在管口燃烧而不会发生事故,故本规范特作出此规定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3.3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宜大于 18 m当建筑物的跨度较大,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减小其他引下线的间距,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 18 m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3.4外部防雷装置的接地应和防雷电感应、内部防雷装置、电气和电子系统等接地共用接地装置,并应与引入的金属管线做等电位连接外部防雷装置的专设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3.5利用建筑物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顶、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
本规范第 3.0.3条 2~4款、第9款、第10款的建筑物,当其女儿墙以内的屋顶钢筋网以上的防水和混凝土层允许不保护时,宜利用屋顶钢筋网作为接闪器;本规范第 3.0.3条 2~4款、第9款、第10款的建筑物为多层建筑,且周围很少有人停留时,宜利用女儿墙压顶板内或檐口内的钢筋作为接闪器 •2当基础采用硅酸盐水泥和周围土壤的含水量不低于 4%及基础的外表面无防腐层或有沥青质防腐层时,宜利用基础内的钢筋作为接地装置当基础的外表面有其他类的防腐层且无桩基可利用时,宜在基础防腐层下面的混凝土垫层内敷设人工环形基础接地体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敷设在混凝土中作为防雷装置的钢筋或圆钢,当仅为一根时,其直径不应小于 10 mm被利用作为防雷装置的混凝土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时,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一根直径 10 mm钢筋的截面积•4、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 S≥4.24kc2 (3.3.5) 式中:S ── 钢筋表面积总和(m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五、当在建筑物周边的无钢筋的闭合条形混凝土基础内敷设人工基础接地体时,接地体的规格尺寸不应小于表4.3.5的规定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环形人工基础接地体的规格尺寸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环形人工基础接地体的规格尺寸 表表4.3.5闭合条形基础的周长(m) 扁钢(mm) 钢×根数≥直径(mm) ≥60 4×25 2×φ10 ≥40至<60 4×50 4×φ10或 3×φ12 <40 钢材表面积总和≥4.24m2•注:①当长度相同、截面面相同时,宜优先选用扁钢;•②采用多根圆钢时,其敷设净距不小于直径的2倍;•③利用闭合条形基础内的钢筋作接地体时可按本表校验。
除主筋外,可计入箍筋的表面积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6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或成网状的钢筋,其箍筋与钢筋、钢筋与钢筋应采用土建施工的绑扎法、螺丝、对焊或搭焊连接单根钢筋、圆钢或外引预埋连接板、线与构件内钢筋的连接应焊接或采用螺栓紧固的卡夹器连接构件之间必须连接成电气通路 •[说明]利用屋顶暗敷钢筋作接闪器,其前提是允许屋顶遭雷击时混凝土会有一些碎片脱开以及一小块防水、保温层遭破坏但这对结构无损害,发现时加以修补就可以了屋顶的防水层本来正常使用一段时期后也要修补或翻修高层不宜)•另一方面,即使安装了专设接闪器,还是存在一个绕击问题,即比所规定的雷电流小的电流仍有可能穿越专设接闪器而击在屋顶的可能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钢筋混凝土的导电性能,在其干燥时,是不良导体,电阻率较大,但当具有一定湿度时,就成了较好的导电物质,可达100~200Ω·m潮湿的混凝土导电性能较好,是因为混凝土中的硅酸盐与水形成导电性的盐基性溶液混凝土在施工过程中加人了较多的水分,成形后结构中密布着很多大大小小的毛细孔洞,因此就有了一些水分储存当埋入地下后,地下的潮气,又可通过毛细管作用吸人混凝土中,保持一定湿度•在混凝土的真实湿度的范围内(从水饱和到干涸),其电阻率的变化约为520倍。
在重复饱和和干涸的整个过程中,没有观察到各点的位移,也即每一湿度有一相应的电阻率国外有公式: ρρ==28000÷w28000÷w2.6 2.6 w为混凝土湿度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土壤一般可保持有20%左右的湿度,即使在最不利的情况下,也有5%~6%的湿度• 在利用基础内钢筋作接地体时,有人不管周围环境条件如何,甚至位于岩石上也利用,这是错误的因此,补充了“周围土壤的含水量不低于4%”混凝土的含水量约在3.5%及以上时,其电阻率就趋于稳定;当小于3.5%时,电阻率随水分的减小而增大根据图3.3,含水量定为不低于4%该含水量应是当地历史上一年中最早发生雷闪时间以前的含水量,不是夏季的含水量• 如矿渣水泥、波特兰水泥就是以硅酸盐为基料的水泥混凝土的电阻率还与其温度成一定关系的反向作用,即温度升高,电阻率减小;温度降低,电阻率增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绑扎解释] 混凝土内的钢筋借绑扎作为电气连接,当雷电流通过时,在连接处是否可能随此而发生混凝土的爆炸性炸裂为了澄清这一问题,瑞士高压问题研究委员会进行过研究,认为钢筋之间的普通金属绑丝连接对防雷保护说来是完全足够的,而且确证,在任何情况下,在这样连接附近的混凝土决不会碎裂,甚至出现雷电流本身把绑在一起的钢筋焊接起来,如点焊一样,通过电流以后,一个这样的连接点的电阻下降为几个毫欧的数值。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日本对试样做过试验,其结果是,有一试样的一个绑扎点通过48kA和两个试样的各一个绑扎点通过61kA后,采用绑扎连接的这三个钢筋混凝土试样才遭受轻度裂缝的破坏这说明一个绑扎点可以安全地流过若干万安培的冲击电流• 从以上试验可以认为,在雷电流流过的路径上,有一些并联的绑扎点时就会是安全的• 许多国家的建筑物防雷规范和标准均允许利用绑扎连接的钢筋体作为防雷装置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3.6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按 50 Hz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确定,不应大于按人身安全所确定的接地电阻值在土壤电阻率小于或等于 3000Ωm的时,外部防雷装置的接地体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以及环形接地体所包围面积的等效圆半径等于或大于所规定的值时,可不计及冲击接地电阻;但当每根专设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 10Ω时,可不按本条 1、2款敷设接地体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1 当土壤电阻率 ρ小于或等于 800Ωm时,对环形接地体所包围面积的等效圆半径小于 5 m的情况,每一引下线处应补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当补加水平接地体时,其最小长度应按本规范式(4.2.4-1)计算;当补加垂直接地体时,其最小长度应按本规范式 (4.2.4-2)计算。
•2当土壤电阻率大于 800Ωm、小于或等于 3000Ωm时,且对环形接地体所包围的面积的等效圆半径小于按下式的计算值时,每一引下线处应补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 (4.3.6-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本条第2款补加水平接地体时,其最小总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4.3.6-2)•4本条第2款补加垂直接地体时,其最小总长度应按下式计算: (4.3.6-3)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在符合本章第 4.3.5条规定的条件下,利用槽形、板形或条形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或在基础下面混凝土垫层内敷设人工环形基础接地体,当槽形、板形基础钢筋网在水平面的投影面积或成环的条形基础钢筋或人工环形基础接地体所包围的面积符合下列规定时,可不补加接地体: •1) 当土壤电阻率小于或等于 800Ωm时,所包围的面积应大于或等于 79m2; •2) 当土壤电阻率大于 800Ωm且小于等于 3000Ωm时,所包围的面积应大于或等于按下式的计算值: (4.3.6-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6在符合本规范第 4.3.5条规定的条件下,对 6 m柱距或大多数柱距为 6 m的单层工业建筑物,当利用柱子基础的钢筋作为外部防雷装置的接地体并同时符合下列规定时,可不另加接地体: •1)利用全部或绝大多数柱子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
•2)柱子基础的钢筋网通过钢柱,钢屋架,钢筋混凝土柱子、屋架、屋面板、吊车梁等构件的钢筋或防雷装置互相连成整体•3)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 0.5 m,每一柱子基础内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大于或等于 0.82 m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3.7本规范第 3.0.3条 5~7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其防雷电感应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等主要金属物,应就近接到防雷装置或共用接地装置上 •2除本规范第 3.0.3条 7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可外,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应符合本规范第 4.2.2条第2款的规定,但长金属物连接处可不跨接 •3建筑物内防闪电感应的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2处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3.8防止雷电流流经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时产生的高电位对附近金属物或电气和电子系统线路的反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金属框架的建筑物中,或在钢筋连接在一起、电气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的建筑物中,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的间隔距离可无要求[是否可理解为屏蔽体];在其他情况下,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的间隔距离应按下式计算:• Sa3≥0.06kclx (4.3.8)•式中: Sa3—空气中的间隔距离 (m); •lx —引下线计算点到连接点的长度 (m),连接点即金属物或电气和电子系统线路与防雷装置之间直接或通过电涌保护器相连之点。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当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有自然或人工接地的钢筋混凝土构件、金属板、金属网等静电屏蔽物隔开时,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的间隔距离可无要求 •3当金属物或线路与引下线之间有混凝土墙、砖墙隔开时,其击穿强度应为空气击穿强度的 1/2当间隔距离不能满足本条第 1 款的规定时,金属物应与引下线直接相连,带电线路应通过电涌保护器与引下线相连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3.9高度超过 45 m的建筑物,除屋顶的外部防雷装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4.3.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3.1当建筑物高度超过 45 m时,首先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外接闪器之间应互相连接 •1对水平突出外墙的物体,当滚球半径 45 m球体从屋顶周边接闪带外向地面垂直下降接触到突出外墙的物体时,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高于 60 m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 20%并超过 60 m的部位应防侧击,防侧击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各表面上的尖物、墙角、边缘、设备以及显著突出的物体,应按屋顶的保护措施考虑。
•2) 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布置接闪器应符合对本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接闪器应重点布置在墙角、边缘和显著突出的物体上•3)外部金属物,当其最小尺寸符合本规范第 5.2.7条第2款的规定时,可利用其作为接闪器,还可利用布置在建筑物垂直边缘处的外部引下线作为接闪器•4)符合本规范第 4.3.5条规定的钢筋混凝土内钢筋和符合本规范第 5.3.5条规定的建筑物金属框架,当作为引下线或与引下线连接时,均可利用其作为接闪器 3外墙内、外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应与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说明](1)占建筑物高度20%和高于60m,这两者是且的关系,必须同时满足2)外部金属物,符合本规范第5.2.7条第2款规定: 2、金属板下面无易燃物品时,铅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2mm,不锈钢、热镀锌钢、钛和铜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0 .5mm,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0.65mm,锌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0.7 mm3)符合本规范5.3.5条规定的建筑物金属框架 5.3.5 建筑物的钢梁、钢柱、消防梯等金属构件以及幕墙的金属立柱宜作为引下线,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贯通,可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其截面应按本规范表 5.2.1的规定取值;各金属构件可被覆有绝缘材料。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由于两端连接,使其与引下线成了并联路线,必然参与导引一部分雷电流,并使它们之间在各平面处的电位相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3.10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在其高度小于或等于 60m的、罐顶壁厚不小于 4 mm时(应注意应为罐体顶部的厚度) ,或其高度大于 60 m的条件下、罐顶壁厚和侧壁壁厚均不小于 4 mm时,可不装设接闪器,但应接地,且接地点不应少于2处,两接地点间距离不宜大于 30 m,每处接地点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30Ω当防雷的接地装置符合本规范第 4.3.6 条的规定时,可不计及其接地电阻值,但本规范第 4.3.6 条所规定的 10Ω可改为 30Ω放散管和呼吸阀的保护应符合本章规范 第4.3.2条的规定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4.4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4.4.1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外部防雷的措施宜采用装设在建筑物上的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也可采用由接闪网、接闪带或接闪杆混合组成的接闪器接闪网、接闪带应按本规范附录 B的规定沿屋角、屋脊、屋檐和檐角等易受雷击的部位敷设,并应在整个屋面组成不大于 20 m×20 m或 24 m ×16 m的网格;当建筑物高度超过 60 m时,首先应沿屋顶周边敷设接闪带,接闪带应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上,也可设在外墙外表面或屋檐边垂直面外。
接闪器之间应互相连接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4.2 突出屋面的物体的保护措施应符合本规范第 4.3.2条的规定 •4.4.3 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并应沿建筑物四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间距沿周长计算不宜大于算不宜大于 25 m当建筑物的跨度较大,无法在当建筑物的跨度较大,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时,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跨距中间设引下线时,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减小,其他引下线的间距,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减小,其他引下线的间距,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距不应大于 25 m •4.4.4防雷装置的接地应与电气和电子系统等接地共用接地装置,并应与引入的金属管线做等电位连接外部防雷装置的专设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突出屋面的金属物体如太阳能热水器主要安装在多层建筑物顶,遭受雷击的危险较突出,一般情况下防雷设计也未考虑对其的防护(建筑设计不可能考虑到个体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等的问题)要减少雷击隐患,可考虑降低热水器的安装高度,加高避雷针的高度,并应考虑将热水器金属支架与避雷带相连。
• 建筑物顶的风机、热泵、航空灯等电气设备设备外壳与避雷带连接是通常的做法,但这些电气设备的电源线未加保护不能直接与配电装置相连接,还应考虑设备的电源线的防雷保护问题• 【供参考】若用铜绞线作女儿墙的避雷带,造价高,但对把雷电流引入到地是有利的:一是铜导线比圆钢电阻小;二是考虑到雷电流趋肤流效应,铜绞线的表面积远大于铜棒(圆钢)的表面积,有利于雷电流的流动;三是从接头多少考虑,铜棒(圆钢)长度受运输条件的限制,屋顶避雷带必须用多根连接,增加了接头铜绞线的长度几乎不受限制,从避雷的角度看接头越少越好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4.5建筑物宜利用钢筋混凝土屋面、梁、柱、基础内的钢筋作为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当其女儿墙以内的屋顶钢筋网以上的防水和混凝土层允许不保护时,宜利用屋顶钢筋网作为接闪器,以及当建筑物为多层建筑,其女儿墙压顶板内或檐口内有钢筋且周围除保安人员巡逻外通常无人停留时,宜利用女儿墙压顶板内或檐口内的钢筋作为接闪器【即暗敷条件】,并应符合本规范第 4.3.5 条第2款、第3款、第6款的规定,同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一、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作为接地体时,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0.5m,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 S≥1.89kc2 (4.4.5)•式中 S ── 钢筋表面积总和(m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 当在建筑物周边的无钢筋的闭合条形混凝土基础内敷设人工基础接地体时,接地体的规格尺寸应按表 4.4.5的规定确定表表 4.4.5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环形人工基础接地体的最小规格尺寸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环形人工基础接地体的最小规格尺寸闭合条形基础的周长(m) 扁钢(mm) 圆钢×根数≥直径(mm) ≥60 1×φ10 ≥40至<60 4×20 2×φ8 <<40 钢材表面积总和≥1.89m2•注:1当长度相同、截面相同时,宜选用扁钢; •2采用多根圆钢时,其敷设净距不小于直径的 2倍; •3利用闭合条形基础内的钢筋作接地体时可按本表校验,除主筋外,可计入箍筋的表面积。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4.6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按 50 Hz电气装置的接地电阻确定,不应大于按人身安全所确定的接地电阻值在土壤电阻率小于或等于 3000Ωm时,外部防雷装置的接地体当符合下列规定之一以及环形接地体所包围面积的等效圆半径等于或大于所规定的值时可不计及冲击接地电阻;当每根专设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 30Ω,但对本规范 3.0.4条第2款所规定的建筑物则不大于 10Ω时,可不按本条1款敷设接地体: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1对环形接地体所包围面积的等效圆半径小于 5 m时,每一引下线处应补加水平接地体或垂直接地体当补加水平接地体时,其最小长度应按本规范式 (4.2.4-1)计算;当补加垂直接地体时,其最小长度应按本规范式 (4.2.4-2)计算 •2在符合本规范第 4.4.5条规定的条件下,利用槽形、板形或条形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或在基础下面混凝土垫层内敷设人工环形基础接地体,当槽形、板形基础钢筋网在水平面的投影面积或成环的条形基础钢筋或人工环形基础接地体所包围的面积大于或等于 79 m2时,可不补加接地体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在符合本规范第 4.4.5条规定的条件下,对 6 m柱距或大多数柱距为 6 m的单层工业建筑物,当利用柱子基础的钢筋作为外部防雷装置的接地体并同时符合下列规定时,可不另加接地体: •1)利用全部或绝大多数柱子基础的钢筋作为接地体; •2)柱子基础的钢筋网通过钢柱,钢屋架,钢筋混凝土柱子、屋架、屋面板、吊车梁等构件的钢筋或防雷装置互相连成整体; •3)在周围地面以下距地面不小于 0.5 m深,每一柱子基础内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大于或等于 0.37 m2。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4.7防止雷电流流经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时产生的高电位对附近金属物或电气和电子系统线路的反击,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符合本规范第 4.3.8条第1~5款的规定,并应按下式计算: Sa3≥0.04kclx (4.4.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低压电源线路引入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处装设I级实验的电涌保护器,以及配电变压器设在本建筑物内或附设于外墙处,并在低压侧配电屏的母线上装设I级实验的电涌保护器时,电涌保护器每一保护模式的冲击电流值,当电源线路无屏蔽层时可按本规范式(4.2.4-6)计算,当有屏蔽层时可按本规范式(4.2.4-7)计算,式中的雷电流应取等于100kA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3在电子系统的室外线路采用金属线时,在其引入的终端箱处应安装 D1类高能量试验类型的电涌保护器,其短路电流当无屏蔽层时,可按式 (4.2.4-6)计算,当有屏蔽层时可按本规范式(4.2.4-7)计算,式中的雷电流应取等于100kA;当无法确定时应选用1.0kA•4 在电子系统的室外线路采用光缆时,其引入的终端箱处的电气线路侧,当无金属线路引出本建筑物至其他有自己接地装置的设备时,可安装 B2类慢上升率试验类型的电涌保护器,其短路电流宜选用 50A。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输送火灾爆炸危险物质和具有阴极保护的埋地金属管道,当其从室外进入户内处设有绝缘段时,应符合本规范第 4.2.4条第13款和第14款的规定,当按本规范式(4.2.4-6)计算时,雷电流应取等于100kA•4.4.8高度超过 60 m的建筑物,除屋顶的外部防雷装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4.4.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水平突出外墙的物体,当滚球半径 60 m球体从屋顶周边接闪带外向地面垂直下降接触到突出外墙的物体时,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高于 60 m的建筑物,其上部占高度 20%并超过 60 m的部位应防侧击,防侧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各表面上的尖物、墙角、边缘、设备以及显著突出的物体,应按屋顶的保护措施考虑 •2) 在建筑物上部占高度20%并超过60m的部位,布置接闪器应符合对本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接闪器应重点布置在墙角、边缘和显著突出的物体上•3)外部金属物,当其最小尺寸符合本规范第 5.2.7条第2款的规定时,可利用其作为接闪器,还可利用布置在建筑物垂直边缘处的外部引下线作为接闪器。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符合本规范第 4.4.5条规定的钢筋混凝土内钢筋和符合本规范第 5.3.5条规定的建筑物金属框架,当其作为引下线或与引下线连接时均可利用作为接闪器 •3外墙内、外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顶端和底端,应与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4.4.9 砖烟囱、钢筋混凝土烟囱,宜在烟囱上装设接闪杆或接闪环保护多支接闪杆应连接在闭合环上•当非金属烟囱无法采用单支或双支接闪杆保护时,应在烟囱口装设环形接闪带,并应对称布置三支高出烟囱口不低于 0.5 m的接闪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钢筋混凝土烟囱的钢筋应在其顶部和底部与引下线和贯通连接的金属爬梯相连当符合本规范第 4.4.5条的规定(女儿墙暗敷等要求)时,宜利用钢筋作为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可不另设专用引下线•高度不超过 40 m的烟囱,可只设一根引下线,超过 40 m时应设两根引下线可利用螺栓或焊接连接的一座金属爬梯作为两根引下线用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金属烟囱应作为接闪器和引下线[ [说明说明] ]国内砖烟囱的高度通常都没有超过国内砖烟囱的高度通常都没有超过60m60m国家标准图也只设计到国家标准图也只设计到60m60m60m60m以上就以上就采用钢筋混凝土烟囱。
对第三类防雷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烟囱对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高于物高于60m60m的部分才考虑防侧击钢筋混凝的部分才考虑防侧击钢筋混凝土烟囱其本身已有相当大的耐雷水平故土烟囱其本身已有相当大的耐雷水平故在本条文中不提防侧击问题在本条文中不提防侧击问题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5 其他防雷措施•4.5.1当一座防雷建筑物中兼有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时,其防雷分类和防雷措施宜符合下列规定: •1当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 30%及以上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2当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 30%以下,且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 30%及以上时,或当这两部分防雷建筑物的面积均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 30%,但其面积之和又大于 30%时,该建筑物宜确定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但对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防雷电感应和防闪电电涌侵入,应采取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保护措施 •3当第一、二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之和小于建筑物总面积的 30%,且不可能遭直接雷击时,该建筑物可确定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但对第一、二类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防雷电感应和防闪电电涌侵入,应采取各自类别的保护措施;当可能遭直接雷击时,宜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雷措施。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5.2当一座建筑物中仅有一部分为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时,其防雷措施宜符合下列规定: •1当防雷建筑物部分可能遭直接雷击时,宜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雷措施 •2当防雷建筑物部分不可能遭直接雷击时,可不采取防直击雷措施,可仅按各自类别采取防闪电感应和防闪电电涌侵入的措施 •3当防雷建筑物部分的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 50%以上时,该建筑物宜按本规范第 4.5.1条的规定采取防雷措施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5.3 当采用接闪器保护建筑物、封闭气罐时,其外表面外的 2区爆炸危险场所可不在滚球法确定的保护范围内 •4.5.5粮、棉及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当其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 0.05时,应采用独立接闪杆或架空接闪线防直击雷独立接闪杆和架空接闪线保护范围的滚球半径可取 100 m在计算雷击次数时,建筑物的高度可按可能堆放的高度计算,其长度和宽度可按可能堆放面积的长度和宽度计算 •4.5.6在建筑物引下线附近保护人身安全需采取的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接触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1)利用建筑物金属构架和建筑物互相连接的钢筋在电气上是贯通且不少于 10根柱子组成的自然引下线,作为自然引下线的柱子包括位于 建筑物四周和建筑物内的。
•2)引下线 3 m范围内地表层的电阻率不小于 50 kΩm,或敷设5 cm厚沥青层或 15 cm厚砾石层 •3)外露引下线,其距地面 2 .7 m以下的导体用耐 1 .2/50μs冲击电压 100 kV的绝缘层隔离,或用至少 3 mm厚的交联聚乙烯层隔离 •4)用护栏、警告牌使接触引下线的可能性降至最低限度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5.7 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没有得到接闪器保护的屋顶孤立金属物的尺寸不过以下数值时,可不要求附加的保护措施:•高出屋顶平面不超过 0.3 m•上层表面总面积不超过 1.0 m2•上层表面的长度不超过 2.0 m •2不处在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非导电性屋顶物体,当它没有突出由接闪器形成的平面 0.5 m以上时,可不要求附加增设接闪器的保护措施 •4.5.8在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架空接闪网的支在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架空接闪网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柱上,严禁悬挂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线等低压架空线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4.5.7 对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没有得到接闪器保护的屋顶孤立金属物的尺寸不过以下数值时,可不要求附加的保护措施:•高出屋顶平面不超过 0.3 m。
•上层表面总面积不超过 1.0 m2•上层表面的长度不超过 2.0 m •2不处在接闪器保护范围内的非导电性屋顶物体,当它没有突出由接闪器形成的平面 0.5 m以上时,可不要求附加增设接闪器的保护措施 •4.5.8在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架空接闪网的支在独立接闪杆、架空接闪线、架空接闪网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柱上,严禁悬挂线、广播线、电视接收天线及低压架空线等低压架空线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防雷装置•5.2.2接闪杆宜采用热镀锌圆钢或钢管制成时,其直径应符合下列规定:•1杆长 1 m以下时,圆钢不应小于 12 mm,钢管不应小于为20mm•2杆长 1~2 m时,圆钢不应小于16 mm;钢管不应小于25 mm•3独立烟囱顶上的杆,圆钢不应小于20 mm;钢管不应小于 40 mm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2.3 接闪杆的接闪端宜做成半球状,其最小弯曲半径为宜为4.8 mm,最大宜为12.7 mm •5.2.4 当独立烟囱上采用热镀锌接闪环时,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 12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 100 mm2,其厚度不应小于 4 mm •5.2.5 架空接闪线和接闪网宜采用截面不小于 50 mm2热镀锌钢绞线或铜绞线。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2.6明敷接闪导体固定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表 5.2.6 的规定固定支架的高度不宜小于 150 mm间距必须满足直线 0.5m~1.5m,拐角0.3m~0.5m,竖直间距1.5m~3.0m(GB 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2.7 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外,金属屋面的建筑物宜利用其屋面作为接闪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板间的连接应是持久的电气贯通,可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 2金属板下面无易燃物品时,铅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2mm,不锈钢、热镀锌钢、钛和铜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0 .5mm,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0.65mm,锌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0.7 mm•3金属板下面有易燃物品时,不锈钢、热镀锌钢和钛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4 mm,铜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5 mm,铝板的厚度不应小于 7 mm •4金属板无绝缘被覆层•注:薄的油漆保护层或 1 mm厚沥青层或 0.5mm厚聚氯乙烯层均不属于绝缘被覆层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2.8除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和本规范第 4.3.2条 第1 款的规定外,屋顶上永久性金属物宜作为接闪器,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贯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旗杆、栏杆、装饰物、女儿墙上的盖板等,其截面应符合本规范表 5.2.1的规定,其壁厚应符合本规范第 5.2.7条的规定。
•2输送和储存物体的钢管和钢罐的壁厚不应小于 2.5 mm;当钢管、钢罐一旦被雷击穿,其内的介质对周围环境造成危险时,其壁厚不应小于 4 mm•3利用屋顶建筑构件内钢筋作接闪器应符合本规范第 4.3.5条和 第4.4.5条的规定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2.9除利用混凝土构件钢筋或在混凝土内专设钢材作接闪器外【即暗敷时】,钢质接闪器应热镀锌在腐蚀性较强的场所,尚应采取加大其截面或其他防腐措施 •5.2.10不得利用安装在接收无线电视广播天线杆顶上的接闪器保护建筑物 •5.2.11 专门敷设的接闪器应由下列的一种或多种组成: •1 独立接闪杆 •2 架空接闪线或架空接闪网 •3 直接装设在建筑物上的接闪杆、接闪带或接闪网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3 引下线•5.3.1 引下线的材料、结构和最小截面应按本规范表 5.2.1的规定取值 •5.3.2 明敷引下线固定支架的间距不宜大于本规范表 5.2.6的规定 •5.3.3 引下线宜采用热镀锌圆钢或扁钢,宜优先采用圆钢•当独立烟囱上的引下线采用圆钢时,其直径不应小于 12 mm;采用扁钢时,其截面不应小于 100 mm2,厚度不应小于 4 mm。
说明】《民用建筑设计规范》要求:柱筋规格≥16mm2,利用2根做为引下线;柱筋规格10mm2~16mm2,利用4根做为引下线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3.4专设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外表面明敷,并经最短路径接地;建筑外观要求较高者可暗敷,但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 10 mm,扁钢截面不应小于 80 mm2 •5.3.5建筑物的钢梁、钢柱、消防梯等金属构件以及幕墙的金属立柱宜作为引下线,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贯通,可采用铜锌合金焊、熔焊、卷边压接、缝接、螺钉或螺栓连接;其截面应按本规范表 5.2.1的规定取值;各金属构件可被覆绝缘材料做接闪器不可敷设绝缘材料,引下线可以】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3.6 采用多根专设引下线时,应在各引下线上于距地面 0.3 m至 1.8 m之间装设断接卡•当利用混凝土内钢筋、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础接地体时,可不设断接卡,但利用钢筋作引下线时应在室内外的适当地点设若干连接板当仅利用钢筋作引下线并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在每根引下线上于距地面不低于 0.3 m处设接地体连接板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应设断接卡,其上端应与连接板或钢柱焊接。
连接板处宜有明显标志 •5.3.7 在易受机械损伤之处,地面上 1.7 m至地面下 0.3 m的一段接地线应采用暗敷或采用镀锌角钢、改性塑料管或橡胶管等加以保护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3.8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或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为钢结构或钢筋混凝土建筑物时,在其钢构件或钢筋之间的连接满足本规范规定并利用其作为引下线的条件下,当其垂直支柱均起到引下线的作用时,可不要求满足专设引下线之间的间距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4.3人工钢质垂直接地体的长度宜为 2.5 m其间距以及人工水平接地体的间距均宜为 5 m,当受地方限制时可适当减小 •5.4.4人工接地体在土壤中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 0.5 m,并宜敷设在当地冻土层以下,其距墙或基础不宜小于 1 m接地体宜远离由于烧窑、烟道等高温影响使土壤电阻率升高的地方• 5.4.5在敷设于土壤中的接地体连接到混凝土基础内起基础接地体作用的钢筋或钢材的情况下,土壤中的接地体宜采用铜质或镀铜或不锈钢导体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5.4.6在高土壤电阻率的场地,降低防直击雷冲击接地电阻宜采用下列方法: •1采用多支线外引接地装置,外引长度不应大于有效长度,有效长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C的规定。
•2 接地体埋于较深的低电阻率土壤中 •3 换土 •4 采用降阻剂 •5.4.7 防直击雷的专设引下线距出入口或人行道边沿不宜小于 3 m【防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 •5.4.8 接地装置埋在土壤中的部分,其连接宜采用放热焊接;当采用通常的焊接方法时,应在焊接处做防腐处理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谢 谢!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