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营业部销售管理基本法.doc
13页ⅩⅩ证券营业部销售管理基本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公司在二级市场的经营目标,建立和培养一支证券二级市场专业化销售队伍,规范、强化业务人员的管理和考核,为向经纪人制度过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证券业务系列人员包括:兼职业务员、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以上人员均属于ⅩⅩ证券业务外勤系列员工,其数量不受人事编制限制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业务人员,是指依据本办法规定的要求,被公司录用并经过培训,专门从事为ⅩⅩ证券二级市场开拓客户,并为客户提供服务等工作的人员业务主管”,是指从业务主任中晋升上来的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组”, 是指业务经理或高级业务经理所直接管辖的业务单位;本办法所称“直辖”, 是指业务主管直接管理的业务员的业务单位 第五条 业务人员的责任和权利: 1、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业务规定;开拓ⅩⅩ证券公司二级市场业务;为客户提供日常服务;参加公司规定的各项活动 2、权利:根据所开拓的业务提取相应的业务佣金;接受公司提供的各种业务培训;享受公司规定的有关业务系列人员的福利待遇 第六条 业务人员不得借公司名义接受客户买卖证券的全权委托,且本公司不为其委托交易行为承担任何风险和责任。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定义的所有业务人员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八条 为加强营销管理力度,营销部将单独设立,不再隶属客户服务部提升营销主管的职级营销主管直接对营业部经理负责,如下图所示:营业部经理客户服务部营销部业务员队伍专管员柜台咨询岗第九条 业务人员的发展 业务人员分为: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三个级别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既要独立做业务,又要负责人员发展、培育和管理各层级人员主要依自身业务量的标准而晋升 具体发展路径如下图:营业部营销室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直辖组: 业务主任 业务经理 高级业务经理直辖组: 业务主任 业务经理业务主任 第十条 业务人员组织归属 1.业务人员(推荐人)增员新进业务员(被推荐人),若推荐人尚未晋升为业务经理时,被推荐人暂归属于推荐人的直属主管,当推荐人晋升为业务经理时,划归推荐人的辖下 2.公司安排新进业务员分配给业务经理或高级业务经理,归其培育和管理,形成直属关系第三章 职责 第十一条 业务主任职责: 1、拜访客户、发展客户、完成任务指标; 2、每周向直接管理的业务负责人提交客户访谈录;3、每日参加所在部门的晨会、二级早会,按时参加所在部 门的例会、业务员周会。
4、每天填写工作日志5、跟踪客户服务,听取客户意见、建议、提供咨询服务, 客户操作 第十二条 业务经理职责: 1、第十一条的职责内容; 2、对所辖业务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业务考核、考勤); 3、对所辖业务人员进行培训、经验传授;4、协助配合营业部招聘、发展、管理、考核营销人员,完 成增员指标 第十三条 高级业务经理职责: 1、第十二条职责内容;2、制定业务发展规划及展业策略; 3、协助营销管理负责人对所辖业务人员的行政、人事管理第四章 待遇 第十四条 业务人员工资待遇业务主任工资==底薪+浮动工资+推荐奖+超额奖业务(高级)经理工资==底薪+浮动工资+推荐奖+管理津贴 +超额奖 一、底薪:各营业部按照当地经济状况,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业务人员底薪水平,报交易推广部及财务部备案 单位:元类 别深、沪、穗、珠、京其 他 地 区业务主任 500A业务经理8001.8A高级业务经理12002.6A注:1、A表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上表标准为基本标准,各营业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 调整,但必须先征总部批准备案 二、浮动工资:按照所属客户交易净手续费的一定比例提取 浮动工资=所辖帐户月净手续费收入×提成比例 =(各交易品种交易量×券商实收手续费率 - 客户返还)×提成比例 1、各营业部可以根据当地情况适当调整计提比例,但 最高不得超过19%,但每个营业部的各级业务人员应按 统一标准,执行前报交易推广部备案 2、上年度全系统净创收前十名业务人员,当年提成比 例为22%,由总部审批后执行 三、推荐奖 各类业务人员均有推荐新业务员的义务,每位新业务员 转正之后,推荐人一次性可获得500元推荐奖金 四、超额奖 如在一年之内,业务员提取的提成总额超过人民币12万 元,则超额提成部分发放额外5%给该业务员作为奖励 五、管理津贴: 业务(高级)经理:按直辖组业务人员当月浮动工资总 和的2%核发不含本人) 该项津贴在核发时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则停发: 1.原经理离职时; 2.原经理转为内勤时; 3.晋升的经理降级为业务主任时;第十五条 高级业务经理特别规定为了吸引和稳定营销精英,增强其归属感和凝聚力,对符合要求的高级业务经理设定最底月收入标准,即对上年度月均收入1万元以上的高级经理提供最低收入保障,同时取消其底薪。
最低月收入=上年度总收入之和×60%/12 1、高级业务经理当月收入如果低于其最低月收入,则按最低 月收入发放;如果高于最低月收入则按当月实际收入发放 2、当高级业务经理连续六个月未达到高级业务经理的维持 标准,则取消其最低保障,按实际收入发放 第十六条 业务人员所获得的一切收入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本公司有权在业务人员提取工资前代扣并代缴第五章 考 核 第十七条 各营业部在按公司规定的考核标准执行的基础上,可参照各地区不同经济状况及现行员工评分标准制定符合营业部实际情况的管理办法报交易推广部备案 以下所列业务量维持与晋升条件为最低标准要求,营业部可按各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将标准提高,但不应超过原《营销管理制度》的标准兼职业务员不作考核)〖一〗 业务主任的维持与晋升条件 A 深圳、上海、北京、广州地区标准\项目月净手续费创收维持标准1000元晋升标准4000元1、 新招聘业务主任三个月内月平均净手续费创收不足维持标准,则予以解聘;2、 当业务主任某月净手续费创收达到晋升标准,从下月开始自动转为业务经理 B 其他地区 标准\项目月净手续费创收维持标准800元晋升标准3000元1、 新招聘业务主任三个月内月平均净手续费创收不足维持标准,则予以解聘;2、 当业务主任某月净手续费达到晋升标准,从下月开始自动转为业务经理。
〖二〗业务经理维持与晋升条件 A 深圳、上海、北京、广州地区标准\项目月净手续费业务管理能力维持标准4000元------晋升标准8000元直辖组人员不少于4名业务经理晋升 ①业务标准:本人当月净手续费创收达到晋升标准,则符合晋升为高级业务经理的业务能力条件;②管理能力:直辖组业务人员不少于4名符合上述的业务标准和具备管理能力的经理,由营业部提出申请,经考核报公司批准晋升业务经理降级 个人连续六个月月平均净手续费创收不足维持标准,或直辖组业务员少于2名,降为业务主任 B 其他地区标准\项目月净手续费业务管理能力维持标准3000元-----晋升标准6000元直辖组人员不少于4名 业务经理晋升 ①业务标准:本人当月净手续费创收达到晋升标准,则符合晋升为高级业务经理的业务能力条件;②管理能力:直辖组业务人员不少于4名符合上述的业务标准和具备管理能力的经理,由营业部提出申请,经考核报公司批准晋升业务经理降级 个人连续六个月月平均净手续费创收不足维持标准,或直辖组业务员少于2名,降为业务主任。
〖三〗高级业务经理的维持 A 深圳、上海、北京、广州地区标准\项目月净手续费创收管理能力维持标准 8000元 直辖组业务人员不少于4名高级经理降级 连续十二个月月平均净手续费创收不足维持标准,或直辖组业务员少于4名,降为业务经理 B 其他地区标准\项目本人月均净手续费管理能力维持标准6000元直辖组人员不少于4名 高级业务经理降级 本人连续十二个月月平均净手续费创收不足维持标准,或直辖组业务员少于4名 第十八条 晋级考核流程: 1、业务主任晋升为业务经理,由营业部审核决定,报证券公司交易推广部备案 2、业务经理晋升为高级业务经理,由营业部提出申请报交易推广部审核批准 第六章 业务人员的管理 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交易推广部负责业务人员管理制度及业务提成比例的制订,并监督制度在营业部的落实执行 第二十条 营业部负责业务人员日常业务管理,其中包括人员招聘、二级档案管理、绩效考核、佣金发放,业务训练等 第二十一条 业务人员由营业部营销部直接管理第二十二条 营业部须完成的日常管理工作如下:1、 业务人员的招聘2、 二级档案管理3、 业务员入司培训与在职训练4、 业绩考核5、 数据统计及上报6、 每月业务费的审核、发放7、 营销业务的督促与第二十三条 业务人员应参加所在营业部每日晨会与二级晨会,集中进行训练、或业务交流(兼职业务员不作要求)第二十四条 业务人员调整岗位或解聘时,必须归还有关的证件和财物,并结清有关帐务。
第二十五条 业务人员如遇有下列原因之一,公司将解除聘用合同:⒈由于精神或身体等原因无法胜任本职工作;⒉提出离职申请,获得批准;⒊违反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⒋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本制度;⒌给公司或客户造成财产或声誉上的损失,必须赔偿 (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⒍业绩持续不良,且无改进希望第二十六条 业务人员如有下列成绩,公司将采取特别提级,加薪、奖金、奖状等方式给予奖励:⒈业绩突出;⒉在社会上为公司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