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书(北京市2022年).docx
1页授权老重要提示: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 各条款如有疑问,请咨询经办机构本授权书中所指政务数据、征信数 据,是指本公司进行经营、交易、缴税等日常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数据, 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数据、税务数据、社保缴纳数据、公积金缴纳数据、海 关进出口数据、公共信用数据、人民银行征信数据等为便于在北京市贷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贷款中心”)办理本公司相 关业务,本公司同意向被授权单位授权以下内容:授权类型授权内容被授权单位数据授权1 .被授权单位可将本公司政务数据通过金融公共数据专区、 金融综合服务网向贷款中心进驻机构提供2 .贷款中心进驻机构可查询、使用本公司政务数据、公共信 用数据,用于审核本公司向进驻机构申请办理的贷款、担保 等相关资金业务;在其与本公司上述业务合作达成并签订业 务合同有效期内,根据上述业务贷后、保后、事后管理等需 要,可查询、留存并使用本公司政务数据、公共信用数据北京市政务 服务管理局、 北京市经济 和信息化局、 贷款中心进 驻机构资料文件 授权1 .贷款中心进驻机构可向被授权单位提供基于本公司与进 驻机构业务合作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放款凭 证、结息凭证等资料文件和利率、金额、期限、账户信息等 贷款业务信息和征信数据,用于办理本公司可享受的优惠政 策,提供资料文件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传文件扫描版。
2 .被授权单位可留存本公司征信数据、贷款业务信息,并根 据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供北京市经济 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政务 服务管理局、 贷款中心及 其进驻机构本公司声明:进驻机构已如实向本公司提示了上述条款,应本公司要求对 相关概念、内容及法律效果做了说明本公司已经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 被授权单位超出上述授权范围获取、使用本公司数据的,应承当相应法律 责任无论上述业务申请是否获得批准、业务合同是否终止,被授权单位 均有权以纸质或电子档案形式留存本公司上述授权范围内的资料文件、数 据等授权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