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doc
33页附件 1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征求意见稿)水利部财务司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2 0 1 4 年 1 2 月目录1 总 则 - 1 -2 工程分类分级 -4 -2.1 水源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 -4 -2.2 泵站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 -4 -2.3 输配水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 -4 -2.4 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 -5 -2.5 排水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 -6 -3 维修养护项目构成 -7 -3.1 水源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7 -3.2 泵站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8 -3.3 输配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9 -3.4 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10 -3.5 排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11 -4 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12 -4.1 水源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12 -4.2 泵站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12 -4.3 输配水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13 -4.4 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14 -4.5 排水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16 -5 灌区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17 -5.1 灌区分类分级 -17 -5.2 灌区维修养护项目构成 -18 -5.3 灌区维修养护定额标准 -19 -1 总则1.0.1 为科学规范地确定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 提高农田水 利工程维修养护 资金使用效益, 增强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的科 学性、针对性、精准性,结 合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作实际,制定 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 ( 以下简 称定额 )。
1.0.2 本定额以各类灌区及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为主要对象,侧重于 田间工程,适用 于已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水源工程、泵站工程、输 配水工程、 田间高效节水灌 溉工程、 排水工程等农田水利工程的年度 常规维修养护 (以下简称农田水利工 程维修养护) 经费预算的编制和 核定,不包含管理组织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农 田水利工程扩建、续 建、改造、因自然灾害损毁修复和抢险所需的费用,以及其 它专项费 用,不包括在本定额之内水源工程是指小( 2)型水库、塘坝、窖池、机井、滚水坝工程; 输配水工 程是指固定类渠(管)道,以及流量小于 500m 3/s 的水闸工 程,不包括临时渠 (管)道类的毛渠(管) 、灌水沟(管)工程;田 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是指田间 管道灌溉工程、 田间喷灌工程、 田间微 灌工程;排水工程是指固定类的沟道, 以及暗管、竖井工程,不包括 临时沟道类的毛沟、墒沟工程1.0.3 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是指为保持工程原设计功能、 规模和 标准而每年开展 的工程日常维护、局部整修和岁修1.0.4 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预算编制和核定, 应严格执行国家财 政预算政策和有 关规定, 按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内容, 完善和细化 预算定额及项目工程 ( 工 作) 量,做到科学合理, 操作规范,讲求实效。
1.0.5 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用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 税金和综合管理 费等组成直接工程费包括直接费 ( 人工费 +材料费 + 施工机械使用费 ) 、其 他直接费和现场经费; 间接费包括企业管理费、 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综合管理 费按直接工程费的 3? 5%+ 取,主要 用于维修养护工程的前期工作及建设管理等1.0.6 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可根据不同地区、工程使用年 限、等级标准、 工程类型和规模,按调整系数调整工程测算年限指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的年限, 若工程已加固或更 新改造, 则按加固或更新改造后的年限计算水源工程、水闸、泵站、渠道、排水工程测算年限标准以 15 年 为基准,超 过 15 年按每年增加 0.005 的年限调整系数;超过 25 年, 在 0.05 的年限调整 系数基础上, 按每年再增加 0.01 的年限调整系数, 最高不超过 0.1 管道灌溉工程测算年限标准以 10 年为基准,超过 10 年按每年增 加 0.005 的年限调整系数; 超过 20 年,在 0.05 的年限调整系数基础 上,按每年再增加 0.01 的年限调整系数,最高不超过 0.1 机组式喷灌、 微灌工程测算年限标准以 5 年为基准, 超过 5 年按 每年增 加 0.01 的年限调整系数调整;超过 10 年,在 0.05 的年限调 整系数基础上, 按每年再增加 0.02 的年限调整系数,最高不超过 0.15 。
1.0.7 本定额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维修养护施工过程,除说 明主要工序外, 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定额中1.0.8 本定额中人工用量已考虑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特点, 人 工预算单价不分 专业按 135 元 / 工日综合取定1.0.9 本定额除列出材料用量外,零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均以辅助 材料计费1.0.10 在灌区维修养护定额标准的计算中, 对于灌区内规模较小的 引水闸、泵 站和水源工程,可与输配水工程视为一体,计入渠系及建 筑物工程维修养护内容 之中2工程分类分级2.1 水源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2.1.1 小( 2)型水库工程(10万m< Vv 100万用)维修养护不分 等级2.1.2 塘坝工程(0.05万mw Vv 10万m)维修养护不分等级2.1.3 窖池工程(30m < Vv 500用)维修养护不分等级2.1.4 机井工程包括管井、大口井、辐射井,维修养护不分等级2.1.5 滚水坝工程维修养护等级按坝体积规模分为七级, 其中一级~五级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2004年,水利部、财政部) 的规定执行,六级、七级具体划分标准按表 2.1.5执行表2.1.5 滚水坝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维修养护等级六七坝体体积V (m3)2200 > V> 1000Vv 10002.2 泵站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泵站工程维修养护等级,按泵站装机功率规模分为六级,其中一 级~四级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2004年,水利部、财政部) 的规定执行,五级、六级具体划分标准按表 2.2执行。
表2.2泵站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维修养护等级五六装机功率P ( kw)100 > P> 50Pv 50注:装机功率系指单站指标,包括备用机组在内2.3 输配水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2.3.1 渠道及建筑物工程维修养护等级按设计流量规模分为 八级,其中一级〜八级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2004年,水利部、财政部)的规定执行,九级 ~~ 一级具休划分标准按表 231执 行表2.3.1渠道及建筑物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维修养护等级九十十一设计流量Q ( m3/s)1 > Q> 0. 50.5 > Q> 0.2Qv 0.22.3.2 管道及建筑物工程维修养护等级按管径规模分为三级,具休划分标准按表2.3.2执行表2.3.2 管道及建筑物工程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维修养护等级— 一 —-三管径①(mm)①> 10001000 >Q >500500 > Q > 3002.3.3 流量小于500m1/s的水闸工程维修养护等级按流量规模和孔 口面积规模分为五级,其中一级、二级分别按《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 额标准》(2004年,水利部、财政部)中规定的六级、七级划分标准 执行,三级~五级具体划分标准按表2.3.3执行。
表2.3.3 水闸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维修养护等级三四五3流量Q (m /s)10>Q>55 >Q>1Qv 1孔口面积A (m)10> A>55> AA2A< 2注:(1)同时满足流量及孔口面积两个条件,即为该等级水闸;(2) 当流量及孔口面积分属两个不等级时,应以其中的低等级确定其维修养护等级(3) 水闸流量按校核过闸流量计,无校核过闸流量以设计过闸流量为准2.4 田问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2.4.1 田间管道灌溉工程维修养护等级按管径规模分为三级,具体划分标准按表2.4.1执行维修养护等级— 一 —-三管径①(mm)300 > Q > 200200 >@ > 100① V 1002.4.2 田问喷灌工程维修养护等级按灌溉面积规模分为三级,具休划分标准按表2 .4.2执行表2.4.2田间喷灌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维修养护等级— 一 —-三灌溉面积A (亩)A> 500500 > A> 300AV 3002.4.3 田间微灌工程维修养护等级按灌溉面积规模分为三级具休划分标准按表2 .4.3执行表2.4.3田间微灌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维修养护等级— 一 —-三灌溉面积A (亩)心 10001000 > 心 300AV 3002.5 排水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2.5.1 明沟排水工程维修养护等级按设计流量规模分为五级,具休 划分标准按表2.5.1执行表2.5.1 明沟排水工程维修养护等级划分表维修养护等级— 一 —-三四五设计流量Q ( m7s)100> Q> 2020 > Q> 1010> Q>55> Q>1Qv 12.5.2 暗管、竖井排水工程不分等级3 维修养护项目构成3.1 水源工程维修养护项目3.1.1 小( 2)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包括坝体维修养护、 溢洪道 维修养护、放水设施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和库内清淤等。
1 坝体维修养护包括坝顶维修养护、坝坡维修养护、排水沟维 修养护和白蚁防治等2 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包括管理房养护、坝区绿化、水位设施维 修和标志牌维护等3.1.2 塘坝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包括坝体维修养护、 溢洪道维修养护、 放水设施 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和清淤等1 坝体维修养护包括坝顶维修养护、坝坡维修养护和排水沟维 修养护等2 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包括水位设施维护和标志牌维护等3.1.3 窖池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包括主体工程维修养护、集流工程维 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和清淤等1 主体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包括土方养护、砂浆防渗抹面及破损 修补等2 清淤包括主体工程清淤和沉砂池清淤3 集流工程维修养护包括集流面、 汇流沟、 输水渠等维修养护4 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包括闸阀、进出水管、排水管、溢流管、 通风管、爬梯等维修养护3.1.4 机井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包括井口建筑物维修养护、井体维修 养护、机电设备维修养护、洗井和清淤等1 井口建筑物维修养护包括井房维修养护、井台维修养护和防 护设施维修 养护等2 井体维修养护包括井管维修养护、井筒维修养护和辐射管维 修养护等辐射管维修养护包括清洗和更换3 机电设备维修养护包括机组维修养护、配电设备及线路维修 养护、泵管 维修养护和配件更换等。
机组包括水泵、 电机及其电缆线4 洗井包括管井洗井和大口井洗井5 清淤包括管井清淤、大口井清淤和辐射井清淤3.1.5 滚水坝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包括坝体工程维修养护、坝前护挡 工程维修养 护和坝后防冲工程维修养护等3.2 泵站工程维修养护项目3.2.1 泵站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包括机电设备维修养护、辅助设备维 修养护、泵 站建筑物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辅助材料、检修 闸维修养护、 进出水管 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