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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构件抗震设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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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混凝土结构构件抗震设计 11.1.1 抗震设防的混凝土结构,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 章至第10 章的要求外,尚应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规定的抗震设计原则,按本章的规定进行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11.1 11.1 一般规定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本章的抗震设计原则遵照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2008年版),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9度地区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 有关钢筋混凝土房屋建筑适用的最大高度,本次修订时不再列入,可直接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执行 11.1.2 11.1.2 抗震设防的混凝土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 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和相应的抗震设防标准注:本章甲类、乙类、丙类建筑分别为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 中特殊设防类、重点设防类、标准设防类建筑的简称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本条为新增内容本条为新增内容本条所说的抗震设防标准包括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的有关规定。

      11.1.3 房屋建筑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丙类建筑的抗震等级应按表11.1.3 11.1.3 确定 注:1 建筑场地为Ⅰ类时,除6 度设防烈度外应允许按表内降低一度所对应的抗震等级采取抗震构造措施,但相应的计算要求不应降低; 2 接近或等于高度分界时,应允许结合房屋不规则程度及场地、地基条件确定抗震等级; 3 大跨度框架指跨度不小于18m 的框架; 4 表中框架结构不包括异形柱框架; 5 对房屋高度不大于60m 的框架-核心筒结构,应允许按框架-剪力墙结构选用抗震等级 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本条与《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修订思路一致,加严框架结构的高度分界,改为 24m,并使各个烈度的分界一致;由于板柱-剪力墙结构的适用高度比 02 版规范增加较多,其抗震等级划分相应调整本次修订新增板柱-框架结构,其框架部分的抗震等级参照板柱-抗震墙的墙体加严 同时,考虑到国内低、多层框架-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运用的增多,此次修订增加低层房屋中这些结构的抗震等级:框架-剪力墙结构、剪力墙结构和部分框架剪力墙结构以 24m 为界,不大于 24m 的降低一级,但四级和框支层框架不降低。

      根据近年来的工程实践经验,本次修订明确了当框架-核心筒结构的高度低于 60m 并符合框架-剪力墙结构的有关要求时,其抗震等级允许按框架-剪力墙结构确定 11.1.4 确定钢筋混凝土房屋结构构件的抗震等级时,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对框架-剪力墙结构,在规定的水平地震力作用下,框架底部所承担的倾覆力矩大于结构底部总倾覆力矩的50%时,其中框架的抗震等级应按框架结构确定;2 与主楼相连的裙房,除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级外,相关范围不应低于主楼的抗震等级;主楼结构在裙房顶板对应的相邻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构造措施裙房与主楼分离时,应按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级;3 当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地下一层的抗震等级应与上部结构相同,地下一层以下确定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逐层降低一级,但不应低于四级地下室中无上部结构的部分,抗震构造措施的抗震等级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 条文说明:条文说明:规定的水平地震力,一般指采用振型组合后的楼层地震剪力换算的楼层水平力 裙房与主楼相连时,条文中的“相关范围”,一般指主楼周边外扩不少于三跨的裙房结构,该范围内结构的抗震等级不应低于按主楼结构确定的抗震等级,该范围以外裙房结构的抗震等级可按裙房自身结构确定的抗震等级采用。

      主楼和裙房由防震缝分开时,主楼和裙房分别按自身结构确定其抗震等级4 甲、乙类建筑按规定提高一度确定其抗震等级时,如其高度超过对应的房屋最大适用高度,则应采取比相应抗震等级更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 11.1.5 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2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框支层加框支层以上两层的高度和落地剪力墙总高度的1/10 (原1/8)二者的较大值(原有但不大于15m)其他结构的剪力墙,房屋高度大于24m 时,底部加强部位的高度可取底部两层和墙肢总高度的1/10 (原1/8)二者的较大值;房屋高度不大于24m 时,底部加强部位可取底部一层3 当结构计算嵌固端位于地下一层的底板或以下时,按本条第1、2 款确定的底部加强部位的范围尚宜向下延伸到计算嵌固端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本条由 02 版规范第 11.1.5 条修改而成本条第 3 款《抗规》的规定:当结构计算嵌固部端位于地下一层底板及以下时,底部加强部位尚宜向下延伸到地下部分的计算嵌固端 11.1.6 考虑地震组合验算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时,均应按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γRE 进行调整,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γRE 应按表11.1.6 采用。

      正截面抗震承载力应按本规范第6.2 节的规定计算,但应在相关计算公式右端项除以相应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γRE 当仅计算竖向地震作用时,各类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均应取 为此次修订,补充了受冲切承载力计算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RE 11.1.7 混凝土结构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的锚固和连接除应符合本规范第 8.3 节和第8.4 节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纵向受拉钢筋的抗震锚固长度 l aE 应按下式计算: l aE =ζaEla (11.1.7-1) 式中: ζaE ——纵向受拉钢筋抗震锚固长度修正系数,对一、二级抗震等级取,对三抗震等级取,对四抗震等级取; la ——纵向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按本规范第8.3.1 条确定2 当采用搭接连接时,纵向受拉钢筋的抗震搭接长度 l lE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l lE =ζl l aE (11.1.7-2)式中: ζl ——纵向受拉钢筋搭接长度修正系数,按本规范第8.4.4 条确定。

      3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可采用绑扎搭接、机械连接或焊接(原有按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连接方式)4 纵向受力钢筋连接的位置宜避开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应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5 混凝土构件位于同一连接区段内的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宜(原应)超过50%把02规范的规定单独列一条) 11.1.8 箍筋宜采用焊接封闭箍筋、连续螺旋箍筋或连续复合螺旋箍筋当采用非焊接封闭箍筋时,其末端应做成135°弯钩,弯钩端头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 10 倍;在纵向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宜大于100mm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箍筋对抗震设计的混凝土构件具有重要的约束作用,采用封闭箍筋、连续箍筋可以有效的提高对构件混凝土和纵向钢筋的约束效果,改善构件的抗震延性对于绑扎箍筋,对箍筋末端的构造要求,实验研究和震害经验表明,是保证地震作用时箍筋对混凝土和纵向钢筋起到有效约束作用的必条件 11.1.9 考虑地震作用的预埋件,应满足以下规定: 1 直锚钢筋截面面积可按本规范第9章的有关规定计算并增大25%,且应适当增大锚板厚度; 2 锚筋的锚固长度应符合本规范第 9.7 节的有关规定并增加 10%;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

      在靠近锚板处,宜设置一根直径不小于10mm的封闭箍筋; 3 预埋件不宜设置在塑性铰区;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条文说明:条文说明:(原提前到此)原提前到此)预埋件反复和在作用实验表明,弯剪、拉剪、压剪情况下锚筋的受剪承载力降低的平均值在 20%对预埋件,规定取 γRE 等于 ,故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预埋件的锚筋截面积,偏保守地取计算值的 倍构造上要求靠近锚板的锚筋根部设置一根直径不小于 10mm 的封闭箍筋,以起到约束端部混凝土、提高受剪承载力的作用 11.2 材料11.2.1 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剪力墙不宜超过C60;其他构件,9度时不宜超过C60,8度时不宜超过C70; 2框支梁、框支柱以及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梁、柱及节点,不应低于C30;其他各类结构构件,不应低于C203条文说明:条文说明:基于高强度混凝土的脆性及工艺要求较高,对高烈度地震区,高强度混凝土的应用应有所限制 11.2.2 梁、柱、支撑以及剪力墙边缘构件中,其受力钢筋宜采用热轧带肋钢筋;当采用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2 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 中牌号带“E”的热轧带肋钢筋时,其强度和弹性模量应按本规范第节有关热轧带肋钢筋的规定采用。

      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结构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变形性能直接影响结构构件在地震力作用下的延性考虑地震作用的框架梁、框架柱、剪力墙等结构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宜选用 HRB400 级、HRB500 级热轧带肋钢筋;箍筋宜选用 HRB400、HRB335、HRB500、HPB300 级热轧钢筋当有较高要求时,尚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 1499.2 中牌号 HRB400E、HRB500E、HRB335E、HRBF400E、HRBF500E、HRBF335E 等钢筋,其强屈比、屈强比、其强屈比、屈强比、强度设计值以及弹性模量的取值与不带强度设计值以及弹性模量的取值与不带“E”的热轧带的热轧带肋钢筋相同,肋钢筋相同,应符合本归规范第 4.2 节的有关规定 11.2.3 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其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 ;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 ; 3 钢筋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 9%条文说明:条文说明:对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各类框架构件(包括斜撑构件),要求纵向受力钢筋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的比值(强屈比)不应小于 ,目的是使结构某部位出现较大塑性变形或塑性铰后,钢筋在大变形条件下有足够的强度硬化过程,保证结构有必要的承载力;要求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的比值(屈强比)不应大于 ,主要是为了保证“强柱弱梁”、“强剪弱弯”的设计要求能够实现;钢筋最大力下的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主要为了保证在地震大变形条件下,钢筋具有足够的变形能力。

      11.3.1 梁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中, 计入纵向受压钢筋的梁端混凝土受压区高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级抗震等级 (11.3.1-1) 二、三级抗震等级 (11.3.1-2) 式中: x——混凝土受压区高度; h0——截面有效高度11.3 框架梁 考虑地震组合的框架梁端剪力设计值 Vb 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 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和 9 度设防烈度的一级抗震等级框架 (11.3.2-1) 2 其他情况 一级抗震等级 (11.3.2-2) 二级抗震等级 (11.3.2-3) 三级抗震等级 (11.3.2-4) 四级抗震等级,取地震组合下的剪力设计值。

      式中: —— 框架梁左、右端按实配钢筋截面面积(计入受压钢筋及有效楼板范围内的钢筋)、材料强度标准值,且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的正截面抗震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 —— 考虑地震组合的框架梁左、右端弯矩设计值; VGb—— 考虑地震组合时的重力荷载代表值产生的剪力设计值,可按简支梁计算确定; ln—— 梁的净跨 在公式(11.3.2-1)中, 与 之和,应分别按顺时针和逆时针方向进行计算,并取其较大值 公式(11.3.2-2)至公式 (11.3.2-4)中, 与 之和,应分别取顺时针和逆时针方向计算的两端考虑地震组合的弯矩设计值之和的较大值;一级抗震等级,当两端弯矩均为负弯矩时,绝对值较小的弯矩值应取零 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框架结构设计中,应力求做到这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框架形成接近梁铰型的延性机构为减少梁端塑性铰区发生脆性剪切破坏的可能性,对框架梁提出了梁端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该与正截面受弯承载力的要求,即“强剪弱弯”的设计概念。

      梁端斜截面受剪承载力的提高,首先是在剪力设计值得确定中,考虑了梁端弯矩的增大,以体现“强剪弱弯”的要求对9度设防烈度的各类框架和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还考虑了工程设计中梁端纵向受拉钢筋有超筋的可能,要求梁左、右端取用按实配钢筋、强度标准值,且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的受弯承载力值所对应的弯矩值Mbua,它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对其它情况的框架梁的剪力设计值得确定,则根据不同抗震等级,直接取用梁端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得平衡剪力值,乘以不同的增大系数 11.3.3 考虑地震组合的矩形、T 形和 I 形截面框架梁,当跨高比大于 2.5 时,其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条件: (11.3.3-1) 当跨高比不大于 时,其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条件: (11.3.3-2) 11.3 框架梁 11.3.4 考虑地震组合的矩形、T 形和 I 形截面的框架梁,其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1.3.4) 式中: cv ——截面混凝土受剪承载力系数,按本规范第条取值。

      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计算方法没有变化,仅公式与非抗震情况下的计算方法没有变化,仅公式与非抗震情况下的公式相一致公式相一致 11.3.5 框架梁截面尺寸宜符合下列要求: 1 截面宽度不宜小于 200mm; 2 截面高度与宽度的比值不宜大于 4; 3净跨与截面高度的比值不宜小于 4与02规范无变化 11.3.6 框架梁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表 规定的数值;2 表 11.3.6-1 框架梁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2 框架梁梁端截面的底部和顶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 ;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 ; 3 梁端箍筋的加密区长度、 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应按表采用;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 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应增大 2mm表 11.3.6-2 框架梁梁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 注:箍筋直径大于 12m、数量不少于 4 肢且肢距小于 150mm 时,一、二级的最大间距应允许适当放宽,但不得大于 150mm与02规范相比,仅上面的注为新增内容 11.3.7 梁端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原应)大于 2.5%。

      沿梁全长顶面和底面至少应各配置两根通长的纵向钢筋,对一、二级抗震等级,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14mm,且分别不应少于梁两端顶面和底面纵向受力钢筋中较大截面面积的 1/4;对三、四级抗震等级,钢筋直径不应小于 12mm11.3.8 梁箍筋加密区长度内的箍筋肢距:一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 200mm和20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50mm和20 倍箍筋直径的较大值;各抗震等级下,均不宜大于300mm11.3.9 梁端设置的第一个箍筋距框架节点边缘不应大于50mm非加密区的箍筋间距不宜大于加密区箍筋间距的 2 倍沿梁全长箍筋的配筋率 ρsv 应符合下列规定: 二级抗震等级 (11.3.9-2) 三、四级抗震等级 (11.3.9-3)一级抗震等级 (11.3.9-1) 11.3 框架梁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沿梁全长需配置一定数量的通长钢筋是考虑框架梁在地震作用过程中反弯点位置可能变化。

      这里“通长”的含义是保证梁各个部位的这部分钢筋都能发挥其受拉承载力 02规范修订时考虑到梁端箍筋加密,难于施工,对梁箍筋加密区长度内的箍筋肢距规定作了适当放松,且考虑了箍筋直径与肢距的相关性,此次维持02版规范规定 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1 除框架顶层柱、轴压比小于 0.15 的柱以及框支梁与框支柱的节点外,框架柱节点上、下端和框支柱的中间层节点上、下端的截面弯矩设计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和 9度设防烈度的一级抗震等级框架 (11.4.1-1)2 框架结构 二级抗震等级 (11.4.1-2) 三级抗震等级 (11.4.1-3) 四级抗震等级 (11.4.1-4) 3 其他情况 一级抗震等级 (11.4.1-5 ) 二级抗震等级 (11.4.1-6) 三、四级抗震等级 (11.4.1-7) 式中: ∑Mc ——考虑地震组合的节点上、下柱端的弯矩设计值之和;柱端弯矩设计值的确定,在一般情况下,可将公式(11.4.1-1)至公式(11.4.1-5)计算的弯矩之和,按上、下柱端弹性分析所得的考虑地震组合的弯矩比进行分配; ∑M bua —— 同一节点左、 右梁端按顺时针和逆时针方向采用实配钢筋和材料强度标准值, 且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计算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之和的较大值。

      当有现浇当有现浇板时,梁端的实配钢筋应包含现浇板有效宽度范围内的纵向钢板时,梁端的实配钢筋应包含现浇板有效宽度范围内的纵向钢筋;筋; ∑Mb ——同一节点左、右梁端,按顺时针和逆时针方向计算的两端考虑地震组合的弯矩设计值之和的较大值;一级抗震等级,当两端弯矩均为负弯矩时,绝对值较小的弯矩值应取零 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由于框架柱延性通常比梁的延性小,如果不采取“强柱弱梁”的措施,柱端不仅可能提前出现塑性铰,而且会伴随着产生较大的层间侧移,这不仅可能引起不稳定问题,而且危及结构承受垂直荷载的能力因此,在框架柱的设计中,有目的地增大柱端弯矩设计值,降低柱屈服的可能性,体现了“强柱弱梁”的设计概念对9度设防烈度的各类框架和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柱端弯矩设计值,除考虑弯矩增大系数以外,并取梁端出现塑性铰时代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Mbua 考虑到高层建筑底部柱的弯矩设计值的反弯点可能不在柱的层高范围内,在节点上、下柱端出现了反向弯矩为安全起见,柱端弯矩设计值可直接按考虑地震作用组合的弯矩设计值乘以增大系数确定 11.4.2 一、二、三、四级抗震等级框架结构的底层,柱下端截面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应分别乘以增大系数、1. 5、和 。

      底层柱纵向钢筋应按柱上、下端的不利情况配置 注:底层指无地下室的基础以上或地下室以上的首层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为了推迟框架结构底层柱下端截面和框支柱顶层柱上端和底层柱下端截面出现塑性铰,在设计中,对此部位柱的弯矩设计值采用直接乘以增大系数的方法,以增大其正截面承载力02规范上面的增大系数分别为:、、、 11.4.3 框架柱、框支柱的剪力设计值Vc 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 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和 9度设防烈度的一级抗震等级框架2 框架结构二级抗震等级 (11.4.3-2)三级抗震等级 (11.4.3-3) 四级抗震等级 ( 3 其他情况 一级抗震等级 (11.4.3-5)二级抗震等级 (11.4.3-6)三、四级抗震等级 (11.4.3-7) 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为使框架结构形成接近梁铰型延性结构,框架柱端设计原则除了应满足“强柱弱梁”要求以外,还应满足“强剪弱弯”的要求。

      在设计中,有目的地增大剪力设计值,对 9 度设防烈度的各类框架和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考虑了柱端纵向钢筋的实配情况和材料强度标准值,要求柱上、下端取用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的正截面抗震受弯承载力值所对应的弯矩值Mcua, 此处, 为偏心受压柱端截面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Mcua为柱的正截面受弯承载力标准值,取实配钢筋截面面积和材料强度标准值并按第 7 章的有关公式计算 11.4.4 一、二级抗震等级的框支柱,由地震作用引起的附加轴向力应分别乘以增大系数 、;计算轴压比时,可不考虑增大系数条文说明:条文说明:对一、二级抗震等级的框支柱,规定由地震作用引起的附加轴力应乘以增大系数,以增加框支柱轴向力承载能力 此条未做修改 11.4.5 各级抗震等级的框架角柱,其弯矩、剪力设计值应在按本规范第条至第 条调整的基础上再乘以不小于的增大系数条文说明:条文说明:对框架角柱,考虑到以往震害中角柱震害相对较重,且受扭转、双向剪切等不利影响,其受力复杂在设计中,当其内力计算按两个主轴方向分别考虑地震作用时,其弯矩、剪力设计值应取经调整后的弯矩、剪力设计值乘以不小于 1.1 的增大系数。

      02规范只对一、二、三级的框架柱,新规范扩展至四级 11.4.6 考虑地震组合的矩形截面框架柱和框支柱,其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条件:剪跨比 λ 大于 2的框架柱 (11.4.6-1) 框支柱和剪跨比 λ 不大于 2的框架柱 (11.4.6-2)式中:λ——框架柱、框支柱的计算剪跨比,取 M/Vh0;此处,M 宜取柱上、下端考虑地震组合的弯矩设计值的较大值,V 取与 M 对应的剪力设计值,h0为柱截面有效高度;当框架结构中的框架柱的反弯点在柱层高范围内时,可取λ等于 Hn/2h0 ,此处,Hn 为柱净高 11.4.7 考虑地震组合的矩形截面框架柱和框支柱, 其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1.4.7) 式中:λ——框架柱、框支柱的计算剪跨比。

      当λ小于时,取;当λ大于时,取; N ——考虑地震组合的框架柱、框支柱轴向压力设计值,当 N大于cA时,取cA 11.4.8 当考虑地震组合的矩形截面框架柱和框支柱,当出现拉力时,其斜截面抗震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1.4.8) 当上式右边括号内的计算值小于 时,取等于 ,且 值不应小于 式中:N —— 考虑地震组合的框架柱轴向拉力设计值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框架柱出现拉力时,斜截面承载力计算中,考虑了拉力的不利作用;同时,和轴向力作用下的情况类似,考虑混凝土项承载力降低60%以上三条(、、)没有变化 11.4.9 考虑地震组合的矩形截面双向受剪的钢筋混凝土框架柱, 其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条件: () () 式中:Vx ——x轴方向的剪力设计值,对应的截面有效高度为h0,截面宽度为b; Vy ——y轴方向的剪力设计值,对应的截面有效高度为b0,截面宽度为h; θ——斜向剪力设计值V的作用方向与x轴的夹角, θ= arctan( Vy / Vx )。

      11.4.10 考虑地震组合时,矩形截面双向受剪的钢筋混凝土框架柱,其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条件: (11.4.10-1) (11.4.10-2) () () 式中: λx 、λy ——框架柱的计算剪跨比,按本规范条的规定确定; A svx 、A svy ——配置在同一截面内平行于x轴、 y轴的箍筋各肢截面面积的总和; N ——与斜向剪力设计值 V 相应的轴向压力设计值,当N 大于0.3A fc时,取 c,此处,A为构件的截面面积。

      在设计截面时,可在公式()、()中近似取 Vuy/Vux 等于1后直接进行计算 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这两条是本次修订新增条文,是指非抗震双向受剪柱要求的基础上,考虑反复荷载影响得出的 根据国内最低周反复荷载作用下,双向受剪钢筋混凝土柱试验结果,对双向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仅占混凝土项折减,而不再箍筋项折减 与静力计算相同,考虑到计算方法的简洁,对于两向相关的影响,双向受剪承载力计算采用椭圆的模式 11.4.11 框架柱的截面尺寸宜符合下列要求: 1 矩形截面柱,抗震等级为四级或层数不超过 2 层时,其最小截面尺寸不宜小于300mm,一、二、三级抗震等级且层数超过2层时不宜小于400mm;圆柱的截面直径,抗震等级为四级或层数不超过2层时不宜小于350mm,一、二、三级抗震等级且层数超过2层时不宜小于450mm; 2 柱的剪跨比宜大于2; 3 柱截面长边与短边的边长比不宜大于3条文说明:条文说明:从抗震性能考虑,给出了框架柱合理的截面尺寸的限制条件 02规范中1为“柱的截面宽度和高度均不宜小于300mm;圆柱的截面直径不宜小于350mm” 11.4.12 框架柱和框支柱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框架柱和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表 规定的数值,同时,每一侧的配筋百分率不应小于 ;对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最小配筋百分率应增加 ; 代注3 ,实际为注1•框架结构的中柱和边柱,应按表中数值增加采用。

      2 框架柱和框支柱上、下两端箍筋应加密,加密区的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应符合表 的规定; 表 11.4.12-2 柱端箍筋加密区的构造要求注:柱根系指底层柱下端的箍筋加密区范围 3 框支柱和剪跨比不大于 2 的框架柱应在柱全高范围内加密箍筋,且箍筋间距应符合本条第 2 款一级抗震等级的要求;(原为且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0mm) 4 一级抗震等级框架柱的箍筋直径大于 12mm 且箍筋肢距小于150mm 及二级抗震等级框架柱的直径不小于10mm且箍筋肢距不大于 200mm 时, 除底层柱下端外,箍筋间距应允许采用 150mm;四级抗震等级框架柱剪跨比不大于 2 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 8mm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框架柱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是工程设计中重要的纵筋配筋量的下限 为了提高柱端塑性铰区的延性和受剪承载力,以及对混凝土和纵向钢筋的约束作用,防止纵向钢筋压屈高,对柱上、下端的箍筋加密区的箍筋最大间距、箍筋最小直径做出了规定 11.4.13 框架边柱、角柱及剪力墙端柱在地震组合下处于小偏心受拉时,柱内纵向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应比计算值增加25%。

      框架柱、框支柱中全部纵向受力钢筋配筋率不应大于 5%柱的纵向钢筋宜对称配置截面尺寸大于400mm的柱,纵向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当按一级抗震等级设计,且柱的剪跨比不大于2时,柱每侧纵向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大于1.2% 11.4.14 框架柱的箍筋加密区长度,应取柱截面长边尺寸(或圆形截面直径)、柱净高的 1/6 和 500mm 中的最大值;一、二级抗震等级的角柱应沿柱全高加密箍筋底层柱根箍筋加密区长度应取不小于该层柱净高的 1/3;当有刚性地面时,除柱端箍筋加密区外尚应在刚性地面上、下各500mm的高度范围内加密箍筋11.4.15 柱箍筋加密区内的箍筋肢距:一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00mm;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250mm和20 倍箍筋直径中的较大值; 四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300mm每隔一根纵向钢筋宜在两个方向有箍筋或拉筋约束;当采用拉筋且箍筋与纵向钢筋有绑扎时,拉筋宜紧靠纵向钢筋并勾住箍筋~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框架柱端箍筋加密区长度的规定,主要是根据试验及震害考虑柱端潜在的塑性铰区的范围,在此范围中箍筋需加密;同时,对箍筋肢距也做出了规定,以提高塑性铰区箍筋对混凝土的约束作用。

      11.4.16 一、二、三、四级抗震等级的各类结构的框架柱、框支柱,其轴压比不宜大于表 11.4.16 规定的限值对Ⅳ类场地上较高的高层建筑,柱轴压比限值应适当减小注:1 轴压比指柱组合的轴向压力设计值与柱的全截面面积和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之比值; 2 当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65 、 C70 时,轴压比限值宜按表中数值减小 ;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75 、C80 时,轴压比限值宜按表中数值减小 ; 3 表内限值适用于剪跨比大于 2、混凝土强度等级不高于 C60 的柱;剪跨比不大于 2 的柱轴压比限值应降低 ;剪跨比小于 1.5 的柱,轴压比限值应专门研究并采取特殊构造措施;(一行原为 ,08,;二行原为,现为 4 沿柱全高采用井字复合箍,且箍筋间距不大于 100mm、肢距不大于 200mm、直径不小于 12mm,或沿柱全高采用复合螺旋箍,且螺距不大于 100mm、肢距不大于 200mm、直径不小于 12mm,或沿柱全高采用连续复合矩形螺旋箍,且螺旋净距不大于 80mm、肢距不大于 200mm、直径不小于 10mm 时,轴压比限值均可按表中数值增加 ;(原有上述三种箍筋的配箍特征值均应按增大的轴压比由表确定 )5 当柱截面中部设置由附加纵向钢筋形成的芯柱,且附加纵向钢筋的总截面面积不少于柱截面面积的 0.8%时,轴压比限值可按表中数值增加 。

      此项措施与注 4 的措施同时采用时,轴压比限值可按表中数值增加 ,但箍筋的配箍特征值 λv 仍可按轴压比增加 0.10 的要求确定; 6 调整后的柱轴压比限值不应大于 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结构设计中轴压比直接影响柱截面尺寸考虑到2008年汶川地震中框架结构的震害事实,本次修订对框架结构的轴压比限制适当从严对于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主要依靠剪力墙和内筒承受水平地震作用,因此,作为第二道防线的框架,反映延性要求的轴压比给予放松,而框支剪力墙结构中的框支柱则必须提高延性要求,其轴压比应加严 11.4 框架柱及框支柱11.4.17 箍筋加密区箍筋的体积配筋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柱箍筋加密区箍筋的体积配筋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1.4.17) 式中: ρv —— 柱箍筋加密区的体积配筋率,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计算,计算中应扣除重叠部分的箍筋体积; f yv—— 箍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fc —— 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当强度等级低于 C35 时,按 C35 取值; λv —— 最小配箍特征值,按表采用。

      表 11.4.17 柱箍筋加密区的箍筋最小配箍特征值 λv注:1 普通箍指单个矩形箍筋或单个圆形箍筋;螺旋箍指单个螺旋箍筋;复合箍指由矩形、多边形、圆形箍筋或拉筋组成的箍筋;复合螺旋箍指由螺旋箍与矩形、多边形、圆形箍筋或拉筋组成的箍筋;连续复合矩形螺旋箍指全部螺旋箍为同一根钢筋加工成的箍筋; 2 在计算复合螺旋箍的体积配筋率时,其中非螺旋箍筋的体积应乘以系数; 3 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于 C60 时,箍筋宜采用复合箍、复合螺旋箍或连续复合矩形螺旋箍,当轴压比不大于 0.6 时,其加密区的最小配箍特征值宜按表中数值增加 ;当轴压比大于 0.6 时,宜按表中数值增加 2 对一、二、三、四级抗震等级的柱,其箍筋加密区的箍筋体积配筋率分别不应小于0.8%、0.6%、0.4%和0.4%; (02规范作为表的注3)3 框支柱宜采用复合螺旋箍或井字复合箍,其最小配箍特征值应按表中的数值增加采用,且体积配筋率不应小于1.5%; 4 当剪跨比 2 ≤ λ 时,宜采用复合螺旋箍或井字复合箍,其箍筋体积配筋率不应小于1.2%;9 度设防烈度时,不应小于1.5%原有一、二、三级,现为全部) 11.4.18 在箍筋加密区外,箍筋的体积配筋率不宜小于加密区配筋率的一半;对一、二级抗震等级,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0d;对三、四级抗震等级,箍筋间距不应大于15d,此处,d为纵向钢筋直径。

      条文说明:条文说明:本条规定了考虑了地震作用框架柱箍筋非加密区的箍筋配置要求未做修订未做修订 11.5 铰接排架柱11.5.1 铰接排架柱的纵向受力钢筋和箍筋,应按地震组合下的弯矩设计值及剪力设计值,并根据本规范第11.4 节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其构造除应符合本节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8 章、第9 章、第11.1 节以及第11.2 节的有关规定11.5.2 ((原有有抗震设防要求的原有有抗震设防要求的))铰接排架柱的箍筋加密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加密区长度: 1) 对柱顶区段,取柱顶以下500mm,且不小于柱顶截面度 2) 对吊车梁区段,取上柱根部至吊车梁顶面以上300 mm; 3) 对柱根区段,取基础顶面至室内地坪以上500mm; 4) 对牛腿区段,取牛腿全高; 5) 对柱间支撑与柱连接的节点和柱变位受约束的部位,取节点上、下各300 mm 2 箍筋加密区内的箍筋最大间距为100mm;箍筋的直径应符合表11.5.2 的规定表11.5.2 铰接排架柱箍筋加密区的箍筋最小直径(mm) 注:表中括号内数值用于柱根。

      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两条未做修订两条未做修订 11.5.3 当铰接排架侧向受约束且约束点至柱顶的高度不大于柱截面在该方向边长的两倍(原有排架平面:l<2h,垂直排架平面l<2b),柱顶预埋钢板和柱顶箍筋加密区的构造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柱顶预埋钢板沿排架平面方向的长度,宜取柱顶的截面高度h,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h /2 及300mm;2 当柱顶轴向力在排架平面内的偏心距e0 在h/6~h/4 范围内时,柱顶箍筋加密区的箍筋体积配筋率:一级抗震等级不宜小于1.2%;二级抗震等级不宜小于1.0%;三、四级抗震等级不宜小于0.8% 11.5.4 在地震组合的竖向力和水平拉力作用下,支承不等高厂房低跨屋面梁、屋架等屋盖结构的柱牛腿,除应按本规范第9.3 节的规定进行计算和配筋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承受水平拉力的锚筋:一级抗震等级不应少于2 根直径为16mm 的钢筋;二级抗震等级不应少于2 根直径为14mm 的钢筋;三、四级抗震等级不应少于2根直径为12mm 的钢筋; 2 牛腿中的纵向受拉钢筋和锚筋的锚固措施及锚固长度应符合本规范第9.3.12 条的有关规定,但其中的受拉钢筋锚固长度 la应以 l aE 代替; 3 牛腿水平箍筋最小直径为8mm,最大间距为100mm。

      11.5.5 铰接排架柱柱顶预埋件直锚筋除应符合本规范第11.1.9 条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一级抗震等级时,不应小于4 根直径16mm 的直锚钢筋;2 二级抗震等级时,不应小于4 根直径14mm 的直锚钢筋;3 有柱间支撑的柱子,柱顶预埋件应增设抗剪钢板说明:02规范的条关于铰接排架柱柱顶预埋件直锚筋的规定,调到此处,并增加了3 有柱间支撑的柱子 11.6 框架梁柱节点 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框架应进行节点核心区抗震受剪承载力验算;四级抗震等级的框架节点可不进行计算,但应符合抗震构造措施的要求框支层中间层节点的抗震受剪承载力验算方法及抗震构造措施与框架中间层节点相同11.6.2 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的剪力设计值Vj ,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 顶层中间节点和端节点1)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和9度设防烈度的一级抗震等级框架: •2)其他情况: 2 其他层中间节点和端节点1)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和9度设防烈度的一级抗震等级框架:2)其他情况:式中: ∑Mbua——节点左、右两侧的梁端反时针或顺时针方向实配的正截面抗震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之和,可根据实配钢筋面积(计入纵向受压钢筋)和材料强度标准值确定; ∑Mb——节点左、右两侧的梁端反时针或顺时针方向组合弯矩设计值之和,一级抗震等级框架节点左右梁端均为负弯矩时,绝对值较小的弯矩应取零;jb——节点剪力增大系数,对于框架结构,一级取,二级取,三级取;对于其他结构中的框架,一级取,二级取,三级取;(增加了框架结构和三级)as'——梁纵向受压钢筋合力点至截面近边的距离。

      hb0、hb——分别为梁的截面有效高度、截面高度,当节点两侧梁高不相同时,取其平均值;Hc ——节点上柱和下柱反弯点之间的距离;条文说明~116.2 02版规范对三,四级抗震等级的框架节点可不进行受剪承载力验算,仅需满足抗震构造措施的要求根据近几年进行的框架结构的非线性动力反应分析结果以及对框架结构的震害调查表明,对于三级抗震等级的框架节点,仅满足抗震构造的要求略显不足应此,本次修订增加了对三级抗震等级框架节点受剪承载力的验算要求,同时要求满足相应抗震构造措施 对节点剪力增大系数作了部分调整,即将二级抗震等级的调整为,三级抗震等级需要进行抗震受剪承载力计算后,增大系数取为 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的受剪水平截面应符合下列条件:式中: hj ——框架节点核心区的截面高度,可取验算方向的柱截面高度hc;bj——框架节点核心区的截面有效验算宽度,当 bb不小于bc / 2 时,可取 bc ;当 bb小于bc / 2 时,可取( bb c )和bc 中的较小值;当梁与柱的中线不重合且偏心距e0 不大于bc / 4 时,可取( bb c ) 、b + 0.5 bc c − e0 ) 和bc三者中的最小值。

      此处, bb 为验算方向梁截面宽度, bc 为该侧柱截面宽度;ηj——正交梁对节点的约束影响系数:当楼板为现浇、梁柱中线重合、四侧各梁截面宽度不小于该侧柱截面宽度1/2,且正交方向梁高度不小于较高框架梁高度的3/4 时,可取ηj ,对9 度设防烈度宜取ηj = 1.25 ;当不满足上述约束条件时,应取ηj 11.6.4 框架梁柱节点的抗震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和9度设防烈度的一级抗震等级框架2 其他情况式中:N ——对应于考虑地震组合剪力设计值的节点上柱底部的轴向力设计值;当N为压力时,取轴向压力设计值的较小值,且当N 大于0.5 fcbchc时,取 0.5 fcbchc;当N为拉力时,取为0;Asvj——核心区有效验算宽度范围内同一截面验算方向箍筋各肢的全部截面面积;hb0 ——框架梁截面有效高度,节点两侧梁截面高度不等时取平均值 11.6.5 圆柱框架的梁柱节点,当梁中线与柱中线重合时,其受剪水平截面应符合下列条件:式中: Aj ——节点核心区有效截面面积:当梁宽bbD时,取AjD2;当D ≤bbD时,取AjD(bbD) ;D——圆柱截面直径;bb——梁的截面宽度;ηj——正交梁对节点的约束影响系数,按本规范第11.6.3 条取用。

      11.6.6 圆柱框架的梁柱节点,当梁中线与柱中线重合时,其抗震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 9度设防烈度2 其他情况式中:hb0 ——梁截面有效高度;Ash——单根圆形箍筋的截面面积;Asvj ——同一截面验算方向的拉筋和非圆形箍筋各肢的全部截面面积条文说明~ 规定节点截面限制条件,是为了防止节点截面太小,核心区混凝土承受过大的斜压应力致使节点混凝土首先被压碎而破坏 11.6.7 框架梁和框架柱的纵向受力钢筋在框架节点区的锚固和搭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框架中间层中间节点处,框架梁的上部纵向钢筋应贯穿中间节点贯穿中柱的每根梁纵向钢筋直径,对于9度设防烈度的各类框架和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当柱为矩形截面时,不宜大于柱在该方向截面尺寸的1/25,当柱为圆形截面时,不宜大于纵向钢筋所在位置柱截面弦长的1/25;对一、二、三级抗震等级,当柱为矩形截面时,不宜大于柱在该方向截面尺寸的1/20,对圆柱截面,不宜大于纵向钢筋所在位置柱截面弦长的1/202 对于框架中间层中间节点、中间层端节点、顶层中间节点以及顶层端节点,梁、柱纵向钢筋在节点部位的锚固和搭接,应符合图的相关构造规定。

      图中llE按本规范第条规定取用, labE 按下式取用: 图11.6.7 梁和柱的纵向受力钢筋在节点区的锚固和搭接条文说明 (2为原2,3,4的合并,增加了公式)在本条规定中,对各类有抗震要求节点的构造措施作了以下调整:1 对贯穿中间节点梁筋粘结性能的限制条件,02规范主要是根据配置335MPa级钢筋梁柱纵筋节点的试验结果并参考国外规范的相关规定制定的为方便应用,原规定没有体现钢筋强度及混凝土强度对梁筋粘结性能的影响,仅限制了贯穿节点梁筋的相对直径 当梁柱纵筋采用400MPa级和500MPa级钢筋后,反复荷载作用下的节点试验表明,梁筋的粘结退化将明显提前、加重为保证高烈度区大震下使用高强钢筋节点中梁筋粘结新能不过度退化,本次修订9度设防烈度的各类框架和一级抗震等级框架结构中的梁筋相对直径的限制条件作了调整2 近几年进行的框架结构非线性动力反应分析表明,顶层节点的延性需求通常比中间层节点小框架震害结果也显示出顶层的震害普遍比中间层的震害轻为便于施工,在本次修订中,取消了原规范第第2款图中顶层端节点梁柱负弯矩钢筋在节点外侧搭接时柱筋向节点顶水平弯折12d的要求,改为梁柱负弯矩钢筋在节点外侧直线搭接。

      11.6.8 框架节点区箍筋的最大间距、最小直径宜按本规范表采用对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框架节点核心区,配筋特征值λv分别不宜小于、和,且其箍筋体积配筋率分别不宜小于0.6%、0.5%和.4%当框架柱的剪跨比不大于2时,其节点核心区配箍特征值不宜小于核心区上、下柱端配箍特征值中的较大值条文说明 本条对节点核心区的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做了规定,其目的是从构造上保证在地震和垂直荷载作用下节点核心区在剪压比偏低时具有足够的受剪承载力同时,考虑到节点核心区处于侧向约束状态,且减少节点核心区箍筋密集状态,提出了箍筋最小配筋特征值的要求,以保证箍筋对核心区混凝土的最低的约束作用节点核心区箍筋最小配筋率的规定,是为了防止混凝土强度等级较低时核心区配置箍筋过少,以保证节点必要的抗震性能本条未做修订本条未做修订 11.7.1 一级抗震等级剪力墙各墙肢截面考虑地震组合的弯矩设计值,底部加强部位(原有及以上一层)应按墙肢截面地震组合弯矩设计值采用;底部加强部位以上部位应按墙肢截面地震组合弯矩设计值乘增大系数,其值可取;剪力设计值应作相应调整11.7 剪力墙及连梁取消了原节取消了原节 11.7.2 考虑剪力墙的剪力设计值Vw 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 底部加强部位1) 9 度设防烈度的一级抗震等级剪力墙2)其他情况一级抗震等级 VwV (11.7.2-2)二级抗震等级 VwV (11.7.2-3)三级抗震等级 Vw V (11.7.2-4)四级抗震等级取地震组合下的剪力设计值。

      2 其他部位 式中:Mwua ——剪力墙底部截面按实配钢筋截面面积、材料强度标准值且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计算的正截面抗震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有翼墙时应计入墙两侧各一倍翼墙厚度范围内的纵向钢筋;M ——考虑地震组合的剪力墙底部截面的弯矩设计值;V——考虑地震组合的剪力墙的剪力设计值公式(11.7.2-1)中,Mwua 值可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采用本规范第条有关计算框架柱端Mcua值的相同方法确定,但其γRE值应取剪力墙的正截面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11.7.3 剪力墙的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当剪跨比大于时当剪跨比不大于时式中: Vw——考虑地震组合的剪力墙的剪力设计值11.7.4 剪力墙在偏心受压时的斜截面抗震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式中:N ——考虑地震组合的剪力墙轴向压力设计值中的较小者;当N 大于0.2 fc bh 时取 0.2 fcbh ;λ——计算截面处的剪跨比, λ=M /(Vh0 ) ;当λ小于时取;当λ大于时取;此处,M 为与设计剪力值V 对应的弯矩设计值;当计算截面与墙底之间的距离小于h0/2 时,应按距离墙底h0/2处的弯矩设计值与剪力设计值计算。

      11.7.5 剪力墙在偏心受拉时的斜截面抗震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式中:N——考虑地震组合的剪力墙轴向拉力设计值中的较大值11.7.6 一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其水平施工缝处的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式中: N——考虑地震组合的水平施工缝处的轴向力设计值,压力时取正值,拉力时取负值;As——剪力墙水平施工缝处全部竖向钢筋截面面积,包括竖向分布钢筋、附加竖向插筋以及边缘构件(不包括两侧翼墙)纵向钢筋的总截面面积 11.7.7 筒体及剪力墙洞口连梁,当采用对称配筋时,其正截面受弯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式中: Mb ――考虑地震组合的剪力墙连梁梁端弯矩设计值; fy ――纵向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fyd ――对角斜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As ――单侧受拉纵向钢筋截面面积; Asd ――单侧对角斜筋截面面积,无斜筋时取0; zsd ――计算截面对角斜筋至截面受压区合力点的距离; α――对角斜筋与梁纵轴线夹角; h0 ――连梁截面有效高度本条在本条在0202规范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给出了计算公式,规范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给出了计算公式,假设混凝土与受压钢筋作用点相同。

      假设混凝土与受压钢筋作用点相同 条文说明11.7.7 与普通主要承受竖向荷载的深梁不同,以承受水平地震作用为主的连梁通常两侧梁段承受同向弯矩作用,反弯点位置居梁跨中附近,梁截面的上、下纵筋配筋量相等当反复荷载作用下发生正截面受弯破坏时,截面的受压区高度很小,如忽略梁截面中分布筋的作用,正截面受弯承载力计算时截面的内力臂可近似取为截面有效高度h0与a’s的差别在设置有斜向钢筋的连梁中,受弯承载力考虑了斜筋水平分量的抗弯作用 11.7.8 筒体及剪力墙洞口连梁的剪力设计值Vwb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 一级抗震等级的框架结构和9度设防烈度的一级抗震等级框架2 其他情况式中: Mlbua、Mrbua——分别为连梁左、右端顺时针或反时针方向实配的受弯承载力所对应的弯矩值,应按实配钢筋面积(计入受压钢筋)和材料强度标准值并考虑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计算;Mlb、Mrb ——分别为考虑地震组合的剪力墙及筒体连梁左、右梁端弯矩设计值应分别按顺时针方向和逆时针方向计算Mlb与Mrb之和,并取其较大值对一级抗震等级,当两端弯矩均为负弯矩时,绝对值较小的弯矩值应取零ln――连梁净跨;说明:为实现强剪弱弯,使连梁具有一定的延性,给出了连梁剪力设计值的增大系数。

      11.7.9 各抗震等级的剪力墙及筒体洞口连梁,当配置普通箍筋时,其截面限制条件及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 跨高比大于2.5 时1) 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2) 连梁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2 跨高比不大于2.5 时1) 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条文说明~11.7.11 02版规范缺少对跨高比l/h小于的剪力墙连梁抗震受剪承载力设计的专门规定在对试验结果及相关成果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本次规范修订补充了跨高比小于的连梁的抗震的受剪设计规定2) 连梁的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11.7.10 对于一、二级抗震等级的框架-剪力墙结构及筒体结构(原为各类结构)连梁,当跨高比不大于2.5 (原为2)时,宜根据结构类型、抗震等级以及作用剪力分别选择以下设计方案:1 当洞口连梁截面宽度不小于250mm(原为200mm)时,可采用交叉斜筋配筋方案(图),其截面限制条件及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2) 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2 当连梁截面宽度不小于400mm 时,可采用对角斜筋配筋方案(图)或对角暗柱配筋方案(图),其截面限制条件及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受剪截面应符合式(11.7.10-1)的要求。

      2) 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这条取消了这条取消了))3 当连梁截面宽度小250mm 时,可采用简单对角斜筋配筋连梁(图11.7.10-4),其受剪截面应符合下列要求:其斜截面受剪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 条文说明:跨高比小于时的连梁抗震受剪试验结果表明,采取不同的配筋方式,连梁达到所需延性时能承受的最大剪压比是不同的本次修订给出了2种不同配筋形式连梁各自适应的剪压比限制条件以及相应的配筋计算公式和构造措施各种配筋形式连梁发生破坏时其唯一延性能够达到地震作用时对连梁的延性需求,设计时可根据连梁剪压比的适应条件选择施工更为简便的配筋形式和相应的设计方法试验表明,在剪力墙洞口连梁中配置斜向交叉钢筋对提高连梁的抗震性能效果较为明显对一,二级抗震等级的筒体结构,当连梁跨高比不大于,而连梁截面宽度不小于400mm,宜设置交叉暗柱配筋,全部剪力由暗柱承担;而对一,二级抗震等级的一般剪力墙,但连梁跨高比不大于时,也可配置斜向交叉构造钢筋,以改善连梁的抗见性能 11.7.11 剪力墙及筒体洞口连梁的纵向钢筋、斜筋及箍筋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1 连梁沿上、下边缘单侧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且配筋不宜少于2 φ12;交叉斜筋配筋连梁单向对角斜筋不宜少于2φ12;单组折线筋的截面面积可取为单向对角斜筋截面面积的一半,且直径不宜小于12mm;集中对角斜筋配筋连梁和对角暗撑连梁中每组对角斜筋应至少由4根直径不小于14mm的钢筋组成。

      2 交叉斜筋配筋连梁的对角斜筋应在梁端部位应设置不少于3根拉筋,拉筋的间距不应大于连梁宽度和200mm的较小值,直径不应小于6mm;集中对角斜筋配筋连梁应在梁截面内沿水平方向及竖直方向设置双向拉筋,拉筋应勾住外侧纵向钢筋,间距不应大于200mm,直径不应小于8mm;对角暗撑连梁中暗撑箍筋的外缘沿梁截面宽度方向不宜小于梁宽的一半,另一方向不宜小于梁宽的1/5;对角暗撑约束箍筋的间距不宜大于暗撑钢筋直径的6倍,当计算间距小于100mm时可取100mm,箍筋肢距不应大于350mm 除集中对角斜筋配筋连梁以外,其余连梁的水平钢筋及箍筋形成的钢筋网之间应采用拉筋拉结,拉筋直径不宜小于6mm,间距不宜大于400mm 3 沿连梁全长箍筋的构造宜按本规范第条和条框架梁梁端加密区箍筋的构造要求采用;对角暗撑配筋连梁沿连梁全长箍筋的间距可按表11.3.6.2 中规定值的两倍取用4 连梁纵向受力钢筋、交叉斜筋伸入墙内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laE,且不应小于600mm;顶层连梁纵向钢筋伸入墙体的长度范围内,应配置间距不大于150mm 的构造箍筋,箍筋直径应与该连梁的箍筋直径相同5 剪力墙剪力墙的水平分布钢筋可作为连梁的纵向构造钢筋在连梁范围内贯通。

      当梁的腹板高度hw不小于450mm时,其两侧面沿梁高范围设置的纵向构造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0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对跨高比不大于的连梁,梁两侧的纵向构造钢筋的面积配筋率尚不应小于0.3% 11.7.12 剪力墙的墙肢截面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剪力墙结构:一、二级抗震等级时,一般部位不应小于160mm,且不宜(原为不应)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三、四级抗震等级时,不应小于140mm,且不宜(原为不应)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5一、二级抗震等级的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原为不宜)小于20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当墙端无端柱或翼墙时,墙厚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2;2 框架-剪力墙结构:一般部位不应小于160mm,且不宜(原为不应)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200mm,且不宜(原为不应)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3 框架-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一般部位不应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20;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200mm,且不宜小于层高或无支长度的1/16筒体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上一层不宜(原为不应)改变墙体厚度。

      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四级抗震等级剪力墙不应;四级抗震等级剪力墙不应小于小于0.2%;;2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水平和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0.3%注:对高度小于注:对高度小于24m且剪压比很小的四级抗震等级剪力墙,其竖且剪压比很小的四级抗震等级剪力墙,其竖向分布筋最小配筋率应允许按向分布筋最小配筋率应允许按0.15%采用11.7.13 剪力墙厚度大于140mm 时,其竖向和水平向分布钢筋不应少于双排布置 11.7.15 剪力墙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300mm,直径不宜大于墙厚的1/10,且不应小于8mm;竖向分布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mm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底部加强部位,剪力墙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11.7.16 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其底部加强部位的墙肢轴压比不宜超过表11.7.16 的限值。

      表剪力墙轴压比限值注:剪力墙肢轴压比指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墙的轴压力设计值与墙的全截面面积和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乘积的比值条条文文说说明明::以以上上除除了了增增加加三三级级抗抗震震等等级级的的剪剪力力墙墙轴轴压压比比限限值值外外,,一一级级增增加加了了7 7度度设设防防的情况(板柱的情况(板柱- -剪力墙结构大于剪力墙结构大于35mm35mm时的剪力墙)时的剪力墙)抗震等级(设防烈度)一级(9 度) 一级(7、、8 度) 二级、三级轴压比限值0.4 0.5 0.6 剪力墙两端及洞口两侧应设置边缘构件,并宜符合下列要求:1 一、二、三级抗震等级剪力墙,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当墙肢底截面轴压比大于表规定时,其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以上一层墙肢应按本规范条的规定设置约束边缘构件;当墙肢轴压比不大于表规定时,可按本规范第条的规定设置构造边缘构件 表11.7.17 剪力墙设置构造边缘构件的最大轴压比抗震等级(设防烈度)一级(9 度) 一级(7、、8 度) 二级、二级、三级三级轴压比0.1 0.2 0.3 2 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中,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落地剪力墙的底部加强部位及以上一层的墙肢两端,宜设置翼墙或端柱,并应按本规范第11.7.18 条的规定设置约束边缘构件;不落地的剪力墙,应在底部加强部位及以上一层剪力墙的墙肢两端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3 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的一般部位剪力墙以及四级抗震等级剪力墙,应按本规范11.7.19 条设置构造边缘构件;4 对框架-核心筒结构,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核心筒角部墙体的边缘构件尚应按下列要求加强:底部加强部位墙肢约束边缘构件的长度宜取墙肢截面高度的1/4,且约束边缘构件范围内宜全部采用箍筋;底部加强部位以上宜按本规范图11.7.18 的要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11.7.18 剪力墙端部设置的约束边缘构件(暗柱、端柱、翼墙和转角墙)应符合下列要求(图11.7.18):1 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lc 及配箍特征值λv宜满足表的要求,箍筋的配置范围及相应的配箍特征值λv和λv/2的区域如图11.7.18 所示,其体积配筋率v应符合下列要求: 式中配筋特征值计算时可计入拉筋 计算体积配箍率时,可适当计入满足构造要求且在墙端有可靠锚固的水平分布钢筋的截面面积2 一、二、三级抗震等级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的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对图所示暗柱、端柱、翼墙与转角墙分别不应小于图中阴影部分面积的1.2%、1.0%和1.0%3 约束边缘构件的箍筋或拉筋沿竖向的间距,对一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100mm,对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150mm 注:1 两侧翼墙长度小于其厚度3倍时,视为无翼墙剪力墙;端柱截面边长小于墙厚2倍时,视为无端柱剪力墙;2 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长度lc除满足表的要求外,且不宜小于墙厚和400mm;当有端柱、翼墙或转角墙时,尚不应小于翼墙厚度或端柱沿墙肢方向截面高度加300mm;删除了(3 约束边缘构件的箍筋或拉筋沿竖向的间距,对一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100mm,对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宜大于150mm;)3 hw 为剪力墙的墙肢截面高度。

      11.7.18 剪力墙的约束边缘构件注:图中尺寸单位为mm1 -配箍特征值为λv 的区域; 2 -配箍特征值为λv/2 的区域 11.7.19 剪力墙端部设置的构造边缘构件(暗柱、端柱、翼墙和转角墙)的范围,应按图11.7.19 确定,构造边缘构件的纵向钢筋除应满足计算要求外,尚应符合表的要求表构造边缘构件的构造配筋要求注:1 Ac 为图11.7.19 中所示的阴影面积;2 对其他部位,拉筋的水平间距不应大于纵向钢筋间距的2 倍,转角处宜设置箍筋;3 当端柱承受集中荷载时,应满足框架柱的配筋要求 图11.7.19 剪力墙的构造边缘构件注:图中尺寸单位为mm图(c)中2bw>=bf, bf为翼缘厚 采取上述构造措施的目的,是使一、二、三级墙肢在地震作用下,处于可能出现塑性铰的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以上一层具有较好的延性和耗能能力,而剪力墙一般部位的四级抗震等级的剪力墙的塑性变形能力得到适当的改善剪力墙与楼面梁平面外连接时,在楼面梁端弯矩作用下,节点附近区域受力非常复杂;一方面需要承担楼面梁纵筋的局部拉拔力(局部作用),另一方面还需承受平面外弯矩引起的弯矩和扭转作用(宏观作用)从国内近期有关的试验结果来看,即使楼面梁纵筋伸入剪力墙的直段长度大于AE(按实际材料强度),试件仍然可能会发生“撕裂破坏”,这时剪力墙承受的平面外弯矩往往小于剪力墙本身的平面外抗弯承载力。

      撕裂破坏”是一种有别于传统平面外受弯破坏的形态,只有首先保证了节点不发生撕裂平破坏,才能充分发挥剪力墙抵抗平面外弯矩的能力本规范将墙-梁平面外连接节点发生撕裂破坏时所能承担的最大平面外弯矩称为剪力墙的抗撕裂承载力 11.8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11.8.1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可用于抗震设防烈度6 度、7 度、8 度区,当9 度区需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时,应有充分依据,并采取可靠措施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抗震设计,应符合专门规定11.8.2 抗震设计时,后张预应力框架、门架、转换层的转换大梁,宜采用有粘结预应力筋;承重结构的预应力受拉杆件和抗震等级为一级的预应力框架,应采用有粘结预应力筋条文说明11.8.2 框架梁是框架的主要承重构件之一,应保证其必要的承载力和延性试验表明,在预应力混凝土框架梁中采用配置一定数量钢筋的混合配筋方式,对改善裂缝分布,提高承载力和延性的作用是明显的应此,抗震设计的框架梁宜采用后张有粘结预应力,且应配置一定数量的钢筋 11.8.3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抗震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应力混凝土框架结构的阻尼比宜取;在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核心筒结构及板柱-剪力墙结构中,当仅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梁或板时,阻尼比应取;2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截面抗震验算时,在地震组合中,预应力作用分项系数,当预应力作用效应对构件承载力有利时应取用,不利时应取用;3 预应力筋穿过框架节点核心区时,节点核心区的截面抗震受剪承载力应按本规范第11.6 节的有关规定进行验算,并可考虑有效预加力的有利影响。

      11.8.4 预应力混凝土框架的抗震构造,除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预应力混凝土框架梁端截面,计入纵向受压钢筋的混凝土受压区高度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规定;按普通钢筋抗拉强度设计值换算的全部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不宜大于2.5%;2 在预应力混凝土框架梁中,应采用预应力筋和普通钢筋混合配筋的方式,梁端截面配筋宜符合下列要求;注:对二、三级抗震等级的框架-剪力墙、框架-核心筒结构中的后张有粘结预应力混凝土框架,式()右端项系数1/3 可改为1/4 3 预应力混凝土框架梁梁端截面的底部纵向普通钢筋和顶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应符合本规范第11.3.6 条第2款的规定计算顶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时,应将预应力筋按抗拉强度设计值换算为普通钢筋截面面积框架梁端底面纵向普通钢筋配筋率尚不应小于0.2%4 当计算预应力混凝土框架柱的轴压比时,轴向压力设计值应取柱组合的轴向压力设计值加上预应力筋有效预加力的设计值,其轴压比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的相应要求5 预应力混凝土框架柱的箍筋宜全高加密大跨度框架边柱可采用在截面受拉较大的一侧配置预应力筋和普通钢筋的混合配筋,另一侧仅配置普通钢筋的非对称配筋方式。

      条文说明为保证预应力混凝土框架梁的延性要求,当允许配置受压钢筋平衡部分纵向受拉钢筋以减小混凝土受压区高度时,试验研究表明,应对梁的混凝土截面相对受压区高度和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做一定的限制在部分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由于预应力筋轻度高、配筋率相对较低,截面配筋不至过于拥挤;但预应力筋预埋管道对施工有不利影响综合上述情况,对纵向受拉钢筋折算配筋率可比钢筋混凝土适当放宽并按不同强度类别钢筋,给出不同的折算配筋率限值采用有粘结预应力和非预应力钢筋混合配筋的部分预应力混凝土是提高结构抗震耗能的有效途径之一预应力强度比的选择要结合工程具体条件,全面考虑使用阶段和抗震性能两方面要求从使用阶段看,该比值大一些好;从抗震角度,其值不宜过大为使梁的抗震性能与使用性能较为协调,按工程经验不再区别预应力混凝土框架的抗震等级,统一规定λp不宜大于0.75.本条要求是在相对受压区高度、配筋率、钢筋面积As、A’s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得出的 梁端箍筋加密区内,梁下部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应符合一定的比例关系,其理由同非预应力混凝土框架梁本条给出的规定,参考了已有的试验研究和本规范有关钢筋混凝土框架梁的要求 11.8.5 后张预应力混凝土板柱-剪力墙结构,其板柱柱上板带的端截面应符合本规范第条对受压区高度的规定和公式()对截面配筋的要求。

      板柱节点应符合本规范第11.9 节的规定 条文说明11.8.5 根据我国地震区板柱结构的设计、施工经验及震害调查结果,在8度设防地区采用预应力多层板柱结构,当增设剪力墙后,其吸收地震剪力的效果显著因此,本条要求板柱结构用于多层及高层建筑时,原则上应采用抗侧力刚度较大的板柱-剪力墙结构 考虑到在6度、7度抗震设防烈度区建造多层板柱结构的需要,为了加强其抗震能力,本规范增加了板柱-框架结构,并根据工程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做出了抗震设计要求 11.8.6 后张预应力筋的锚具、连接器不宜设置在梁柱节点核心区内 11.9 板柱节点11.9.1 对一、二、三级抗震等级的板柱节点,应按本规范第11.9.3 条及附录F进行抗震受冲切承载力验算11.9.2 8度设防烈度时宜采用有托板或柱帽的板柱节点,柱帽及托板的外形尺寸应符合本规范第9.1.10 条的规定同时,托板或柱帽根部的厚度(包括板厚)不应小于柱纵向钢筋直径的16 倍,且托板或柱帽的边长不应小于4 倍板厚与柱截面相应边长之和11.9.3 在地震组合下,当考虑板柱节点临界截面上的剪应力传递不平衡弯矩时,其考虑抗震等级的等效集中反力设计值Fl,eq 可按本规范附录F 的规定计算,此时, Fl 为板柱节点临界截面所承受的竖向力设计值。

      由地震组合的不平衡弯矩在板柱节点处引起的等效集中反力设计值应乘以增大系数,对一、二、三级抗震等级板柱结构的节点,该增大系数可分别取、、 11.9.4 11.9.4 在地震组合下,配置箍筋或栓钉的板柱节点,受冲切截面及受冲切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1 受冲切截面2 2 受冲切承载力3 对配置抗冲切钢筋的冲切破坏锥体以外的截面,尚应按下式进行受冲切承载力验算: 式中: um ——临界截面的周长,公式()、()中的um ,按本规范第6.5.1 条的规定采用;公式()中的um,应取最外排抗冲切钢筋周边以外h0 处的最不利周长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板柱-剪力墙结构、板柱框架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度、抗震等级及受冲切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执行根据分析研究及工程实践经验,对一级、二级及三级抗震等级板柱节点,分别给出由地震作用组合所产生不平衡弯矩的增大系数,以及板柱节点配置抗冲切钢筋如箍筋、抗剪锚栓等受冲切承载力计算方法对板柱-框架结构及板柱-剪力墙结构,除在板柱节点处的板中配置抗冲切钢筋外,也可采用增加板厚、增加结构侧向刚度来减小层间位移角等措施,以避免板柱节点方发生冲切破坏。

      关于柱帽可否在地震区应用,目前尚存在不同看法国外有试验及分析研究认为,按抵抗竖向冲切荷载设计的柱帽较小,在地震荷载作用下,较大的不平衡弯矩将在柱帽附近产生反向的冲切裂缝因此,按竖向冲切荷载设计的小柱帽或平托板不宜在地震区采用第条给出了平托板或柱帽按抗震设计的边长要求11.9.5 无柱帽平板宜在柱上板带中设构造暗梁,暗梁宽度可取柱宽加柱两侧各不大于1.5 倍板厚暗梁支座上部纵向钢筋应不小于柱上板带纵向钢筋截面面积的1/2,暗梁下部纵向钢筋不宜少于上部纵向钢筋截面面积的1/2暗梁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3/4 倍板厚,肢距不宜大于2倍板厚;支座处暗梁箍筋加密区长度不应小于3 倍板厚,其箍筋间距不宜大于100mm,肢距不宜大于250mm 11.9.6 沿两个主轴方向贯通节点柱截面的连续预应力筋及板底纵向普通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1 沿两个主轴方向贯通节点柱截面的连续钢筋的总截面面积,应符合下式要求:式中:As——贯通柱截面的板底纵向普通钢筋截面面积;对一端在柱截面对边按受拉弯折锚固的普通钢筋,截面面积按一半计算;Ap ——贯通柱截面连续预应力筋截面面积;对一端在柱截面对边锚固的预应力筋,截面面积按一半计算;fpy ——预应力筋抗拉强度设计值,对无粘结预应力筋,应按本规范第10.1.16 条取用无粘结预应力筋的抗拉强度设计值pu;NG ——在本层楼板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的柱轴向压力设计值。

      2 连续预应力筋应布置在板柱节点上部,呈下凹进入板跨中;3 板底纵向普通钢筋的连接位置,宜在距柱面 laE及2 倍板厚的较大值以外,且应避开板底受拉区范围条文说明 公式()是为了防止在极限状态下楼板从柱上脱落,要求两个方向贯通柱截面的后张预应力筋及板底钢筋受拉承载力之和不小于该层柱承担的竖向荷载对于边柱和角柱,贯通钢筋在柱截面对边弯折锚固时,取其截面的一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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