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葛市产业集聚区新型城市集中居住社区建设机制及办事流程.pdf
3页1 长葛市产业集聚区新型城市集中居住社区建设机制及办事流程围绕长葛城市总体规划,结合产业集聚区村庄实际,按照“逐步形成3-5 万人新型居住社区,三年实施、全部启动”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实施的原则,充分保障居民利益,解决好居民、农民工的居住条件,采取“统一规划,总体推动,分批实施”的办法,合理布局社区建设网点为加快长葛市产业集聚区内集中居住社区建设步伐,必须构建和完善长葛市产业集聚区新型城市集中居住社区建设机制一、工作机制(一)组建机构根据《中共长葛市委长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区新型集中居住社区建设的意见》,长葛市产业集聚区新型集中居住社区建设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办,办公室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二)成立组织产业集聚区新型集中居住社区建设领导组办公室下设宣传发动和建设指导两个工作组1、宣传发动组重点是引领、动员、帮助乡镇办事处进行社区建设产业集聚区各办公室一把手负总责,抽调专人,脱产包村、驻村,分包1-2 个行政村,按照社区改造的目标任务,深入到一期启动的行政村,配合乡镇办事处,帮助行政村进行宣传发动、 政策引导、 制定方案、 督导协调, 做到“四个到位”,即政策宣传到位、工作协调到位、业务指导到位、实施督促到位。
宣传发动组在培育先期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使整个2 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完成引领帮助、实施到位的职责2、建设指导组重点是统筹把握新型社区的政策落实、程序运行人员以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办为主,产业集聚区国土环保办抽调专人进行工作配合建设指导组下设三个小组一是规划建设小组主要负责社区的布点定位、规划方案的把关、建设程序的引导、工程质量的监管、社区功能的完善、地上建筑物的拆迁指导二是土地管理小组主要负责对原有村庄村民居住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的界定;按照规划要求,对社区建设中的安置用地及开发过程中的建设用地依据有关土地政策、改变土地性质的政策把握,完善程序,地上附属物的处理指导三是政策实施小组主要负责对人口、户数、宅基地、拆迁地上附属物、人均安置房面积等工作的界定指导;落实好在建设过程中应享有的优惠政策(土地零收益、行政规费减免、税金返还、配套设施的功能完善等);对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政策的宣传、解答工作;对社区建设以外多余土地的归属、社区内居民居住范围内的商业房屋、节余土地以及社区形成的物业管理等后续政策的运用、指导三个工作小组形成一个团队,分工协作,入村工作后对政策把关、方案审定进行总体把握,把问题、情况及时汇总,并上报社区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社区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认真把关后,按照“一村一策、一事一议”原则,提交社区建设领导组进行研究后予以实施二、工作流程3 1、由项目实施乡镇(办)对产业集聚区社区建设领导组提出书面申请;2、建设指导组进驻村庄工作,界定土地, 核对人口、 户数、宅基地等;3、产业集聚区社区建设领导组对项目实施村庄做出批复,建设指导组根据批复进行勘桩定界;4、乡镇(办)依据政策,根据界定土地、人口、户数、现有宅基地以及规划布点的实际情况,按照“4+2”工作法,制定村庄改造实施方案;10、方案制定后,提交产业集聚区社区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审核;11、方案审核后,在符合政策和基本认可情况下,将村庄改造实施方案提交社区建设领导组审批;12、社区建设领导组评审批过后,组织实施;13、实施过程中,按照社区的规划定位,乡镇(办)开始编制规划社区规划设计方案;14、编制完成后,乡镇(办)与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办进行对接、把关,对符合要求的,上报产业集聚区集中社区领导组讨论通过后,提交市技术委员会进行技术把关,再上报市规委会研究;15、在实施规划的同时,乡镇(办)根据规划、实施两个方案,负责组织拆迁和土地性质的变更;16、在改变用地性质后,产业集聚区根据工作程序,依法完善建设手续及小区的配套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