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税务规划)邯郸市地税局行政职权目录.doc
10页邯郸市地税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职权目录一、各类行政职权数目(共64项) 1、行政许可4项; 2、行政处罚1项; 3、行政强制4项; 4、行政征收20项;5、监督检查7项;6、行政确认8项;7、非行政许可审批权6项; 8、内部管理权10项;9、其他4项; 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三、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有关制度 1、邯郸市地方税务局服务承诺 2、邯郸市地方税务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制度 3、邯郸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考评暂行办法 4、邯郸市地方税务局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绩效考核办法二00六年四月邯 郸 市 地 税 局 行 政 职 权 目 录单位:邯郸市地方税务局序号项目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 处室备注1.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使用税控装置的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二十三条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征管处 2.发票使用和管理审批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令第6号)第十八、二十四、二十五、二十七条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发票管理中心3.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1993年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令第6号)第十六条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发票管理中心 4.印花税票代售许可行政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令第41号第235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1998年国务院令第11号) 第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六条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税政三处 5.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权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十三条网络社会长期无征管处 6.加收滞纳税款滞纳金行政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网络社会长期按日万分之五征管处7.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有代位权和撤销权行政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条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征管处8.税收保全措施行政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征管处9.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征管处10.税收优先权行政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征管处 11.营业税征收行政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3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93]财法字第40号)网络社会长期依率计征 详见附表税政一处 12.企业所得税征收行政征收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4]第3号)网络社会长期依率计征 详见附表税政二处 13.个人所得税征收行政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网络社会长期依率计征 详见附表税政二处 14.资源税征收行政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 1993年 国务院令第139号)网络社会长期依率计征 详见附表税政三处 15.土地使用税征收行政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 1998年国务院令第17号)网络社会长期依率计征 详见附表税政三处 16.房产税征收行政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 1980年国务院令第90号 ) 网络社会长期房产余值:1.2%; 房产租金收入:18%税政三处 17.车船使用税征收行政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 》( 1986年 国务院令第90号)网络社会长期依率计征 详见附表税政三处 18.印花税征收行政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 1988年国务院令第11号)网络社会长期依率计征 详见附表税政三处 19.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行政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国发[1985]19号)网络社会长期依率计征 详见附表税政三处 20.土地增值税征收行政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国务院令第138号)网络社会长期依率计征 详见附表税政三处 21.城市房地产税征收行政征收《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财字[1951]第133号)网络社会长期房产余值:1.2%; 房产租金收入:18%涉外分局 22.车船使用牌照税征收行政征收《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秘字1951年第714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车船使用牌照税税额的通知》([59]河北省财税字第37号)网络社会长期依率计征 详见附表涉外分局 23.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行政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冀财税[1997]第42号)网络社会长期依率计征3%税政一处 24.教育费附加征收行政征收《河北省征收教育费附加实施办法》(冀政字[1986]81号)网络社会长期依率计征 详见附表税政三处 25.地方教育附加征收行政征收《河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规定 》 (2003年 省政府令第8号)网络社会长期依率计征 详见附表税政三处 26.义务教育费征收行政征收《河北省义务教育费征收管理规定》( 冀地税发[1995]第42号)网络社会长期依率计征 详见附表税政三处 27.养老保险费征收行政征收《河北省社保费征缴暂行办法》(2001年省政府令第25号)、《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冀地税发2002第19号)网络社会长期依率计征 28%税政一处 28.失业保险费征收行政征收《河北省社保费征缴暂行办法》(2001年省政府令第25号)、《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冀地税发[2002]第19号)网络社会长期依率计征 3%税政一处 29.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征收行政征收《河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实施办法》 ( 冀地税发[2003]第42号)网络社会长期依率计征 详见附表税政二处30.对未缴或少缴税款追征权行政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征管处31.税务登记证件定期验证、换证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九条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征管处32.纳税人合并、分立的管理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征管处33.欠税大户处分不动产或大额财产的管理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征管处34.税务检查权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五十五条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稽查局 35.税务登记证管理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国务院令第362号)十四条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征管处36.纳税申报的管理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征管处37.行政复议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法规处38.开业税务登记核准 行政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二条网络社会长期《关于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1996)154号 标准: 50元征管处39.变更税务登记核准 行政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四条网络社会长期《关于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冀价行费字(1996) 154号 标准: 50元征管处40.注销税务登记核准行政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五条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征管处41.停业登记的核准行政确认《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7号令)第二十三、二十四条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征管处42.复业登记的核准行政确认《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7号令)第二十六条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征管处43.核定应纳税额行政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征管处44.应纳税额的调整行政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征管处45.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报验的登记行政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02年国务院令362号)第二十一条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征管处46.社会保险费的缓缴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河北省社保费征缴暂行办法》(2001年省政府令第25号)第十四条、《保险费缓缴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地税发[2002]44号)、《河北省地税局关于社会保险费缓缴审批及公示的有关通知》(冀地税函[2004]169号)网络社会长期不收费税政一处 47.延期申报的核准非行政许可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