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docx
46页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生产许可证证换(发发)证实实施细则则 11 总总则 11.1为为了做好好摩托车车乘员头头盔产品品生产许许可证换换(发)证证工作,根根据国务务院授权权国家质质量监督督检验检检疫总局局管理工工业产品品生产许许可证工工作的职职能,依依据国务务院国发发[19984]]54号号《工业业产品生生产许可可证试行行条例》、国国家质量量监督检检验检疫疫总局第第19号号令《工工业产品品生产许许可证管管理办法法》等有有关规定定,特制制定本实实施细则则 11.2 凡在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境内生生产并销销售摩托托车乘员员头盔产产品的所所有企业业、单位位和个人人(以下下简称企企业),不不论其性性质和隶隶属关系系如何,都都必须取取得生产产许可证证才具有有生产该该产品的的资格任任何企业业不得生生产或销销售无生生产许可可证的摩摩托车乘乘员头盔盔产品 11.3 实施生生产许可可证管理理的摩托托车乘员员头盔产产品按材材质和结结构划分分单元,具具体划分分见附件件1 2 管理理机构和和检验机机构 22.1 国家质质量监督督检验检检疫总局局负责摩摩托车乘乘员头盔盔产品生生产许可可证的颁颁发和监监督管理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产品生产产许可证证办公室室(以下下简称全全国许可可证办公公室)负负责摩托托车乘员员头盔产产品生产产许可证证的颁发发和监督督管理的的日常工工作全国工业产产品生产产许可证证审查中中心(以以下简称称全国许许可证审审查中心心)为全全国许可可证办公公室下设设的办事事机构 22.2 全国国工业产产品生产产许可证证办公室室摩托车车乘员头头盔生产产许可证证审查部部(以下下简称审审查部)设设在河北北省产品品质量监监督检验验院,具具体职能能为: 负负责起草草《摩托托车乘员员头盔产产品生产产许可证证发(换换)证实实施细则则》(以以下简称称《实施施细则》;; 组组织或配配合组织织宣贯《实实施细则则》,指指导各审审查组按按《实施施细则》的的要求对对企业进进行审查查; 审审查、汇汇总各省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质质量技术术监督局局(以下下简称省省级质量量技术监监督局)受受理的企企业申请请; 组组织或配配合组织织对申证证企业的的生产条条件审查查; 推推荐承担担头盔产产品生产产许可证证检验工工作的检检验机构构; 负负责审查查和汇总总申证企企业的生生产条件件审查报报告、产产品质量量检验报报告,将将符合发发证条件件企业的的有关资资料报全全国工业业产品生生产许可可证办公公室。
承承担全国国工业产产品生产产许可证证办公室室交办的的其他事事宜 全国工工业产品品生产许许可证办办公室摩摩托车乘乘员头盔盔审查部部地 址:河河北省石石家庄市市工农路路3688号邮政编码::05000511电 话:003111-300553374传 真:003111-300106654Emaill: mmotoorheelmeet@ssinaa.coom联 系 人人:齐玉玉敏 22.3 各省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质质量技术术监督局局(以下下简称省省级质量量技术监监督局))负责受受理本行行政区域域内摩托托车乘员员头盔生生产企业业的生产产许可证证申请和和监督查查处工作作各省(自治治区、直直辖市)工工业产品品生产许许可证办办公室((以下简简称省级级许可证证办公室室)负责责受理本本行政区区域内摩摩托车乘乘员头盔盔生产企企业的生生产许可可证申请请和监督督查处的的日常工工作 22.5 摩托托车乘员员头盔生生产许可可证的检检验工作作由以下下单位承承担:河北省产品品质量监监督检验验院地 址:河河北省石石家庄市市工农路路3688号邮政编码::05000511电 话:003111-300309920传 真:003111-300106654联 系 人人:郑根根朝公安部交通通安全产产品质量量监督检检测中心心:地 址:江江苏省无无锡市钱钱荣路888号邮政编码::21441511电 话:005100-555116602传 真:005100-555031152联 系 人人:俞春春俊企业可将所所抽、封封的样品品送以上上批准承承担生产产许可证证检验工工作的任任意一个个检验机机构。
3 企企业取得得摩托车车乘员头头盔生产产许可证证的基本本条件企业取得生生产许可可证必须须具备以以下基本本条件:: 33.1 取得工工商行政政管理部部门核发发的有效效营业执执照,经经营范围围应当覆覆盖申请请取证产产品; 33.2 产品质质量符合合现行的的国家标标准或企企业明示示的标准准(见附附件1);; 33.3 具有正正确、完完整的技技术文件件和工艺艺要求;; 33.4 具有保保证该产产品质量量的生产产设备、工工艺装备备、计量量和检验验手段(见见附件22); 33.5 具有保保证正常常生产和和保证产产品质量量的专业业技术人人员、熟熟练技术术工人以以及计量量、检测测人员;; 33.6 具有健健全有效效的质量量管理制制度; 33.7 符合法法律、行行政法规规及国家家有关政政策规定定的相关关要求 4 申请请和受理理 44.1 企业业需提交交以下申申请材料料 44.1..1 《全全国工业业产品生生产许可可证申请请书》一一式三份份; 44.1..2 营营业执照照复印件件三份(企企业申请请时应携携带原件件); 44.1..3 换换证企业业提交生生产许可可证复印印件三份份; ((以上材材料省级级质量技技术监督督局、审审查部及及审查中中心各一一份。
)) 44.2 申请和和受理程程序 44.2..1企业业应到其其所在省省级质量量技术监监督局领领取《全全国工业业产品生生产许可可证申请请书》,并并按规定定要求填填写申申请书中中"产品品名称""一栏填填写申证证单元,""规格型型号"一一栏填写写产品规规格,每每一申证证单元填填写申请请书一式式三份 4.22.2 企业应应在20003年年4月11日前将将申请材材料报送送所在省省级质量量技术监监督局 4.22.3 省级质质量技术术监督局局对上报报的申请请材料进进行审查查,并在在7个工工作日内内对符合合申报条条件的企企业发放放《生产产许可证证受理通通知书》;;对不符符合要求求的申请请材料立立即退回回企业重重新填写写因退退回申请请材料而而贻误申申报生产产许可证证的责任任由企业业自负 4.22.4 省级质质量技术术监督局局在符合合要求的的申请书书上签署署意见,留留存一份份申请书书备案,并并在受理理企业申申请后115日内内将相关关材料转转交审查查部 4.33 无无论其性性质和隶隶属关系系如何,凡凡企业具具有独立立的营业业执照,均均可单独独申请生生产许可可证。
4.44 经经济联合合体有关关企业生生产许可可证的申申请对于能依法法独立承承担法律律责任的的经济联联合体的的子公司司或生产产厂,应应单独申申请生产产许可证证,其产产品应标标注各自自的生产产许可证证编号经经济联合合体也可可申请生生产许可可证,但但必须将将全部所所属子公公司及生生产厂在在申请时时注明,全全部所属属子公司司及生产产厂都取取得了生生产许可可证或经经审查全全部达到到合格要要求时,经经济联合合体方可可取证,只只有以经经济联合合体的名名称出厂厂的产品品,方可可标注经经济联合合体的生生产许可可证编号号对于不能依依法独立立承担法法律责任任的经济济联合体体的分公公司或生生产厂、点点,可由由经济联联合体分分别和每每一个分分公司(生生产厂、点点)一起起申请生生产许可可证(持持经济联联合体营营业执照照复印件件和该经经济联合合体的证证明),其其产品应应标注各各自的生生产许可可证编号号也可可由经济济联合体体统一申申请生产产许可证证,但必必须将其其全部的的分公司司及生产产厂、点点在申请请时注明明,全部部分公司司及生产产厂、点点都必须须接受审审查,并并全部达达到合格格要求方方可取证证,其产产品可以以标注经经济联合合体的生生产许可可证编号号。
5 企业业生产条条件审查查 55.1 由审查查部组织织审查组组,审查查组的组组成应符符合下述述原则:: 55.1..1 审审查组成成员必须须严格遵遵守《发发放生产产许可证证工作人人员守则则》(见见附件77)所所有审查查组成员员的身份份应具有有公正性性,与企企业有利利益关系系者应予予回避;; 55.1..2 审审查组应应由生产产许可证证审查员员及具有有相关专专业能力力的专家家组成,并并请企业业所在省省级质量量技术监监督局的的代表参参加; 55.1..3 审审查组实实行组长长负责制制; 55.1..4 审审查组成成员一般般为2--4人 55.2 现场审审查 55.2..1 审审查部自自接到省省级质量量技术监监督局报报送的材材料之日日起2个个月内组组织对申申请取证证企业的的生产条条件进行行审查 55.2..2由审审查部确确定现场场审查日日程安排排,制定定审查计计划,并并提前通通知企业业所在省省级质量量技术监监督局及及企业 55.2..3 现现场实际际审查时时间一般般为1--3天 55.2..4 审审查组的的现场审审查活动动应覆盖盖企业生生产条件件中有关关申证产产品的全全部要求求,按《摩摩托车乘乘员头盔盔生产许许可证企企业生产产条件考考核办法法》(见见附件44)进行行审查,并并做好记记录。
审审查组组组长应确确保审查查活动符符合审查查计划要要求 55.2..5 审审查组在在现场审审查结束束前向企企业宣布布审查结结果对对现场审审查合格格企业中中所存在在的问题题,企业业应在规规定时间间内向审审查部提提交整改改报告 55.2..6 对对于已受受理申请请,但拒拒不接受受生产条条件审查查的企业业应视为为不合格格 55.2..7 对对于不合合格的企企业,审审查部应应向企业业所在省省级质量量技术监监督局通通报,并并由省级级质量技技术监督督局在接接到审查查部通报报之日起起3个工工作日内内向企业业发出《生生产许可可证审查查不合格格通知书书》,同同时收回回《生产产许可证证受理通通知书》企企业自接接到《生生产许可可证审查查不合格格通知书书》之日日起,应应进行认认真整改改,2个个月后方方可再次次提出取取证申请请 6 产品抽抽样与检检验 66.1 对于生生产条件件审查合合格的企企业,审审查组在在现场审审查同时时,根据据《摩托托车乘员员头盔产产品生产产许可证证换(发发)证抽抽样及检检验规则则》(见见附件33)抽样样,并填填写抽样样单(见见附件55)一式式三份。
审审查组应应对抽样样过程的的真实性性负责 66.2 企业应应在封样样后155日内将将样品送送(寄))至检验验机构 66.3 检验机机构在收收到企业业送交的的抽样产产品后,应应确保产产品检验验活动符符合《摩摩托车乘乘员头盔盔产品生生产许可可证换(发发)证抽抽样及检检验规则则》(见见附件33)的要要求,在在规定的的期限内内完成检检验工作作,并提提交产品品质量检检验报告告一式三三份,企企业、检检验机构构、审查查部各一一份检检验机构构应对检检验报告告数据的的真实性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