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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监督检查自查表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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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Mr****n
  • 文档编号:285746508
  • 上传时间:2022-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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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监督检查(自查表)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序号检查(自查) 内容检查(自查)要点检查(自 查)情况备注1清理整治未经 注册或者未备 案等化妆品(1)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率是否100%口是口否(2)是否存在备案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国产非特 殊用途化妆品口是口否(3)是否经营“三无”国产/进口化妆品口是口否(4)经营的特殊或进口化妆品是否取得批准文号 (备案号)口是口否(5)进口化妆品是否有中文标签,标注内容是否 齐全口是□否(6)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口是□否(7)特殊用途或进口化妆品是否有假冒文号情 况口是□否(8)是否经营国家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 知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的化妆品口是口否2清理整治标签 违法宣称的化 妆品(9)化妆品产品标签等信息是否按照《条例》规 定全面、真实、准确且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 料一致口是□否(10)化妆品的标签是否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 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违反社会 公序良俗的内容或者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标注的 其他内容口是口否(11)是否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 护肤等的化妆品口是口否3清理整治存在(12)是否存在利用网络销售的非法添加可能危 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使用禁用原料生产的口是口否质量安全风险 的化妆品化妆品、超范围或者超限量使用限用组分生产的 化妆品等。

      13)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变质、超过使用期限口是口否(14)经营的化妆品是否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口是口否(15)所经营的儿童化妆品是否标注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口是口否(16)电商平台是否在产品展示页面显著位置持 续公示儿童化妆品标志口是口否(17)儿童化妆品是否以“注意”或者“警告” 作为引导语,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应当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口是口否(18)是否有自制化妆品行为口是口否检查(自查)结果检查项目总数: 项,合理缺项数: 项,不合格项数: 项其他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内容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签名(盖章)检查时间年 月 日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自查阶段情况统计表单位名称(公章): 填报日期:项目组织开展自查的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数量清理违法化妆品产品数量建立化妆品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情况对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宣贯培训情况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数量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数量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 服务销售化妆品或者提供 相关服务的化妆品电子商 务经营者数量已建立制度的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数量已建立制度的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数量培训次数培训方式培训人员数量注:各县(市、区)局2022年1月25日前报送。

      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阶段工作情况统计报表(统计时间段: 年月日一年月日)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人: 报送日期: 年月日类别化妆品检查情况检查经营单位数(家)总数:其中: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家,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家,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 化妆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家发现问题单位数(家)发现问题产品数(批次)处置情况责令整改(家)已完成整改(家)立案查处案件数(起)涉案货值金额(万元)结案案件数(起)总数:()起其中:责令停产停业案件()起,处罚到人案件()起,对责任人从业禁止案件()起罚没款金额(万元)总金额:O万元其中:对责任人罚款总金额O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起)注:2022年3月、6月和9月份的每月30日前,各县(市、区)局报送阶段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至邮箱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案件查办台账序 号当事人案件名称适用 法律立案 时间办结 时间强制 措施价值货值 金额处理结果没收违 法所得 (元)罚款 (元)罚没合 计(元)办案机构经办人处罚决 定书文 号备注扣押没收(查封)财物注:2022年3月、6月和9月份的每月30日前,各县(币、区)局和市稽查支队分另报送阶段专项行动案件查办台账至。

      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表单位名称(公章): 填报日期:项目监督检查责令整改约谈案件查处情况企业数企业数企业数查处案件数罚没款 金额“处罚到人” 的人数移送公安 机关案件数化妆品经营者其中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 化妆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化妆 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数量注:各县(市、区)局2022年10月1日前报送桂药监办(2022)98号自治区药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国药监妆(2022)47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加强网络销售化妆品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在巩固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的工作基础上,自治区药监局定于2022年10月至2022年10月,在全区范围内再次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办法》正式实施为契机,全面自查、集中整治网络销售化妆品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办法》关于网络销售化妆品的各项规定有效落实,规范网络销售化妆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二、工作重点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重点提升电子商务平台监管能力,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组织开展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自查工作情况的监督和指导,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结合我区实际做好网络营销化妆品抽检计划,按要求完成抽检任务―)清理整治未经注册或者未备案的化妆品对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注册备案情况开展重点检查,清理整治利用网络销售的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冒用他人化妆品注册证的化妆品以及国家或者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的化妆品二)清理整治标签违法宣称的化妆品对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展示的化妆品产品标签等信息是否全面、真实、准确且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开展重点检查,对标签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违法宣称药妆、干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的化妆品进行清理整治三)清理整治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对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质量安全情况开展重点检查,清理整治利用网络销售的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化妆品、使用禁用原料生产的化妆品、超范围或者超限量使用限用组分生产的化妆品等,重点关注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等。

      三、工作内容本次专项行动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对违法行为的依法查处,分为工作部署和自查整改阶段、专项检查阶段、工作总结三个阶段一)工作部署和自查整改阶段(2022年10月至2022年2月)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计划和检查要求,分解落实监管责任按照本次专项行动工作重点,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法规培训,及时宣贯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的新规定、新要求,提高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二是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履行平台内经营者管理责任,自查设置化妆品质量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履行实名登记、建立管理制度、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等义务的情况三是督促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化妆品开展集中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经营未经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经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暂停或者停止经营的化妆品以及其他违反《条例》《办法》规定的行为,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依法或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及时制止,并报告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要求见附件1)。

      同时,将相关核查线索移交平台内经营者实际经营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交要求见附件2)四是督促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全面、真实、准确披露与所经营的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相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履行进货查验记录等义务二)专项检查阶段(2022年3月至2022年9月)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统筹协调、整体部署,结合地区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一是针对本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问题,对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自查整改阶段发现的核查线索要追根溯源,对违法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二是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对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其对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管理责任的履行情况,对违反《条例》《办法》规定的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法查处三是鼓励负责监督管理的部门利用技术手段开展网络监测,通过数据检索、大数据筛查等方式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靶向性,对网络监测发现的违法线索依法查处,涉及跨地区核查的,及时转送核查线索四是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实际需要,结合自治区级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对重点产品开展网络抽样检验。

      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根据我区实际情况,结合国家、自治区级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对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等化妆品开展网络抽样检验三)工作总结阶段(2022年10月)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填写相关情况统计表,梳理存在的问题,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按要求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及时汇总上报相关抽检情况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明确专人负责,明确负责电子商务平台监管相关科室积极配合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依职责全面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的监管力度,监督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落实管理责任,监督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对严重违法的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必要时约谈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要坚持问题为导向,针对网络销售儿童化妆品、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等重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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