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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包装印刷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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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纸包装印刷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编《纸包装印刷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一)》参与编制人员严刚王凤蔡俊宁淼张国宁聂磊 叶代启秦承华壬浩江梅郑伟庄思源 马强王宁雷宇壬敏燕刘通浩刘锐源 黄皓旻统稿:宁淼郑伟目录第 1 部分 纸包装印刷 VOCS 排放控制技术指南 1一、源头削减 1(一) 含 VOCS原辅材料 1(二) 工艺改进 4二、过程控制 4(一)储存 4(二)调配 5(三)输送 5(四)印刷 5(五)复合 /覆膜/涂布 /上光 5(六)烘干 6(七)清洗 6三、末端治理 6(一)凹版印刷 6(二)柔版印刷 7(三)涂布 7(四)覆膜 / 上光 7(五)其他 8(六)非正常工况 8四、排放限值 8五、监测监控 8六、台账记录 9(一)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9(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 9第 2 部分 VOCS 相关标准内容要点 10一、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内容要点 10(一)标准 10(二)内容要点 10二、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解释说明 15第 3 部分 VOCS 末端治理技术选择与运行维护要求 22一、治理技术适用范围 22二、治理设施运行维护 28三、治理设施台账记录 36(二)非正常工况信息 37(三)日常维护信息 38第 4 部分 重点行业 VOCS 排放监测技术指南 39一、 监测内容、指标、频次的确定 39(一)监测内容的确定 39(二)监测指标的确定 39(三)监测频次的确定 401、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频次 402、监督帮扶抽查监测的频次 40二、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要求 40(一)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的通用要求 40(二)采样位置要求 42(三)采样平台要求 43(四)采样平台通道要求 43(五)采样孔要求 43三、 监测要求 44(一)手工监测要求 45(二)自动监测要求 471、自动监测的安装等管理要求 472、自动监测的关键技术要求 47四、 监测记录 48(一)手工监测的记录要求 48(二)自动监测的记录要求 49第1部分纸包装印刷VOCs排放控制技术指南####匚=> t流向图1 包装印刷行业生产工艺与 VOCs排放环节示意图原辅料贮存(泊墨、稀释剂、胶粘剂-尤汇、润版液煉液、清洗剂等)危废贮存〔废讪對定、废洁洗 剂、废擦机布、股显 影液、废活件炭等)##、源头削减(一)含VOCs原辅材料纸包装印刷企业在2021年4月1日起使用的油墨中VOCs含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在2020年12月1日起使用的胶粘剂、清洗剂和涂料中VOCs含量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包装印刷行业原辅材料 VOCs含量限值原辅材料名称类型VOCs含量限值油墨溶剂油墨凹印油墨< 75%柔印油墨< 75%喷墨印刷油墨< 95%原辅材料名称类型VOCs含量限值网印油墨< 75%水性油墨凹印油墨吸收性承印物< 15%非吸收性承印物< 30%柔印油墨吸收性承印物< 5%非吸收性承印物< 25%喷墨印刷油墨< 30%网印油墨< 30%能量固化油墨胶印油墨< 2%柔印油墨< 5%网印油墨< 5%喷墨印刷油墨< 10%凹印油墨< 10%胶粘剂溶剂型胶粘剂聚氨酯类< 4OOg/L丙烯酸酯类< 510g/L其他w 500g/L水基型胶粘剂聚氨酯类w 50g/L醋酸乙烯-乙烯共聚乳液类丙烯酸酯类其他本体型胶粘剂聚氨酯类w 50g/L其他清洗剂水基清洗剂w 50g/L半水基清洗剂w 300g/L有机溶剂清洗剂w 900g/L涂料水性涂料辊涂(片材)w 480g/L喷涂w 400 g/L溶剂型涂料辊涂卷材w 780g/L「 片材w 680g/L喷涂w 750 g/L无溶剂涂料w 100g/L辐射固化涂料水性喷涂w 400g/L其他w 150g/L非水性喷涂w 500g/L其他w 200g/L在同一个工序内,使用的油墨、清洗剂、胶粘剂、涂料等原辅 材料均符合表2中低VOCs含量限值要求,排放浓度稳定达标 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可不执行末端治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 80%的要求。

      在同一个工序内,使 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均小于10%,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 进行无组织废气收集表2 包装印刷行业低 VOCs含量原辅材料限值原辅材料名称类型VOCs含量限值油墨水性油墨凹印油墨吸收性承印物< 15%非吸收性承印物< 30%柔印油墨吸收性承印物< 5%非吸收性承印物< 25%喷墨印刷油墨< 30%网印油墨< 30%能量固化油墨胶印油墨< 2%柔印油墨< 5%网印油墨< 5%喷墨印刷油墨< 10%凹印油墨< 10%胶粘剂水基型胶粘剂聚氨酯类< 50g/L醋酸乙烯-乙烯共聚乳液类丙烯酸酯类其他本体型胶粘剂聚氨酯类< 50g/L其他清洗剂水基清洗剂w 50g/L半水基清洗剂w 100g/L涂料无溶剂涂料w 60g/L辐射固化涂料喷涂w 350g/L其他w 100g/L采用平版印刷工艺的纸包装印刷企业宜采用无 /低醇润湿液替 代传统润湿液(由润湿液原液和润湿液添加剂组成)无/低醇 润湿液原液VOCs质量占比应小于等于10%;无醇润湿液不含 添加剂,低醇润湿液以乙醇或异丙醇作为添加剂, 添加量应小 于等于2%纸包装印刷企业宜采用水性光油、UV光油替代溶剂型光油水性光油、 UV 光油 VOCs 质量占比应小于等于 3%二)工艺改进采用平版印刷工艺的纸包装印刷企业宜采用零醇润版胶印技 术、无水胶印技术以减少润版工序带来的 VOCs 排放。

      采用平版印刷工艺的纸包装印刷企业宜采用自动橡皮布清洗 技术以减少清洗剂的使用和清洗时间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宜优先选择水性柔版印刷、平版印刷、 水性凹版印刷等污染物产生水平较低的印刷工艺过程控制一)储存油墨、稀释剂、 胶粘剂等 VOCs 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或包 装袋中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 或存放于设置 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 盛装 VOCs 物料的容器 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废油墨、废清洗剂、废活性炭、废擦机布等含 VOCs 的危险废 物,宜分类放置于贴有标识的容器或包装袋内,加盖、封口, 保持密闭,并及时转运、 处置,减少在车间或危废库中的存放 时间调配油墨、胶粘剂等 VOCs 物料的调配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 闭空间内操作, 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无法密 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 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 处理系统三)输送液态 VOCs 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 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 移液态 VOCs 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向墨槽中添加油墨或稀释剂时宜采用漏斗或软管等接驳工具, 减少供墨过程中 VOCs 的逸散。

      四)印刷印刷过程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 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 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使用溶剂型油墨的凹版、 凸版印刷工艺宜采用配备封闭刮刀的 印刷机, 或采取安装墨槽盖板、 改变墨槽开口形状等措施,缩 小供墨系统敞开液面面积送风或吸风口应避免正对墨盘,防止溶剂加速挥发五)复合 /覆膜/涂布 /上光复合、覆膜、涂布及上光过程应在密闭设备或密闭空间内操作, 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无法密闭的, 应采取局 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使用溶剂型胶粘剂的复合或覆膜工序, 宜采取安装胶槽盖板或 对复合 /覆膜机进行局部围挡等措施,减少 VOCs 的逸散六)烘干应提高烘箱的密闭性, 减少因烘箱漏风造成的 VOCs 无组织排 放应控制烘箱送风、排风量,使烘箱内部保持微负压七)清洗集中清洗应在密闭设备或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 废气应排至 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宜根据生产需要和工作规程,合理控制油墨清洗剂的使用量三、末端治理(一)凹版印刷溶剂型凹版印刷无组织废气经收集后宜采用 “吸附 +冷凝”、“吸 附+燃烧”或“燃烧”的治理工艺进行处理。

      目前较为成熟的 治理技术路线为 “活性炭吸附 +热氮气再生 +冷凝回收”、“活性 炭吸附/旋转式分子筛吸附浓缩+RTO/CO”,或与烘干有组织废 气合并后通过“燃烧”工艺处理溶剂型凹版印刷烘干废气宜采用 “吸附 +冷凝”或“燃烧”的治 理工艺进行处理目前较为成熟的技术路线为“活性炭吸附 + 热氮气再生 +冷凝回收”、“减风增浓 +RTO/CO” 水性凹版印刷及烘干废气宜采用“吸附 +燃烧”或其他等效方 式处理二)柔版印刷溶剂型柔版印刷及烘干废气宜采用“吸附 +燃烧”的治理工艺 进行处理 目前较为成熟的技术路线为 “旋转式分子筛吸附浓 缩+RTO”、“活性炭吸附/旋转式分子筛吸附浓缩+C0”三)涂布涂布无组织废气经收集后宜采用“吸附 +燃烧”或“燃烧”的 治理工艺进行处理 目前较为成熟的技术路线为 “活性炭吸附 /旋转式分子筛吸附浓缩+RTO/CO” ,或与烘干有组织废气合并 后通过“燃烧”工艺处理涂布烘干废气宜通过采用 “燃烧”的治理工艺进行处理 典型 治理技术路线为“减风增浓 +RTO/TO”四)覆膜 /上光溶剂型覆膜、溶剂型上光及烘干废气宜采用“吸附 +燃烧”或 其他等效方式处理五)其他调配、清洗等工序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经收集后宜采用“吸附 + 燃烧”或其他等效方式处理, 或与印刷、涂布等废气合并处理。

      间歇式、小风量废气可采用活性炭吸附等治理工艺进行处理, 根据 VOCs 处理量、活性炭处理能力等对活性炭进行定期再生 或更换六)非正常工况VOCs 治理设施发生故障时,或由于非正常工况所产生的废气 超出治理设施处理能力时, 对应的生产设备或工艺操作应立即 停止,敞开的墨槽、胶槽等应采取措施进行封盖,待治理设施 或生产设施恢复正常后,再开始生产 做好非正常工况相关记录四、排放限值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的 VOCs 废气,以及厂界、厂区 VOCs 无组织废气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GB16297- 1996)、《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GB378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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