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法规]076.《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1990剖析.doc
13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设计标准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HGJ 28-901 总则1.1 本规程适用于化工企业、工厂的静电接地设计1.2 化工企业的防静电设计,应由工艺、配管、设备、电气等专业相互配合,综合考虑,并采取下列防止静电危害的措施; (1)生产过程中尽量少产生静电荷; (2)泄漏和导走静电荷; (3)中和物体上积聚着的静电荷; (4)屏蔽带静电的物体; (5)使物体内外表面光滑和无棱角1.3 静电接地的主要作用是泄漏和导走带电物体上的静电荷静电接地连接系统是静电接地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1.4 本规程对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连接系统的设计技术要求作了具体规定而对增滑措施、静置时间、空气增湿和地坪导电等,仅作了原则性规定 1.5 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计算,可参照GBJ65—83《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2 一般规定 2.1 静电接地的范围 2.1.1 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内可能产生静电危害的物体,应采取工业静电接地措施(以下简称静电接地) 2.1.2 对无爆炸和无火灾危险环境内的物体,如因其带静电会妨碍生产操作、影响产品质量或使人体受到静电电击时,应采取静电接地。
2.1.3 在生产、贮运过程中的器件或物料,彼此紧密接触后又迅速分离,而可能产生和积聚静电,或可能产生静电危害时,应采取静电接地 2.1.4 在下列情况下,可不采取专用的静电接地措施(计算机、电子仪器等除外); (1)当金属导体与防雷、电气保护接地、防杂散电流、电磁屏蔽等的接地系统有连接时; (2)当金属导体间有紧密的机械连接,并在任何情况下金属接触面间有足够的静电导通性时; 2.1.5 对任何流送或喷射中的带电体,严禁用接地的导体去导走其静电荷 2.1.6 当设备及管道需作静电接地时,其金属外壳和零部件,应连接成一个导电整体,并与大地相导通严禁存在与地相绝缘的金属物体 2.1.7 各种静电消除器的接地端,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接地 2.2 静电接地连接方式 2.2.1 需要进行静电接地的物体,应按照其电阻率、表面电阻率或电导选择下列静电接地连接(以下简称接地连接)方式; (1)静电导体应直接接地 (2)静电亚导体应作间接接地 (3)下列静电非导体除应作间接接地外,尚应配合必要的静置时间: a.电阻率为1010~1012Ω·m的非金属体; b.表面电阻为1011~1013Ω的固体表面; c.电导率为1O-10~10-12S/m的液体。
2.2.2 对2.2.1(3)规定以外的静电非导体,除应作间接接地外,还应采取加静电消除器,加静电消除剂等其它措施来防止静电危害 2.3 静电接地连接系统的电阻值 2.3.1 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其接地电阻值,一般情况应小于100Ω在山区等土壤电阻率较高的场所,接地电阻值应小于1000Ω 2.3.2 静电接地支、干线等金属体的电阻值可忽略不计 2.3.3 单个静电连接点应按照2.7条的要求进行装配和维护其连接的电阻值可不考核 2.3.4 当其它接地装置用作静电接地时,其接地电阻值应根据该接地装置的要求确定 2.4 静电接地连接点和接地端头 2.4.1 应在设备、管道的一定位置上,设置专用的接地连接端头,作为静电接地的连接点设备内部有关部件间的连接点和钢筋混凝土基础接地引出点,可参照本规程有关条款设置 2.4.2 接地连接点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易受到外力损伤; (2)便于检查维修; (3)便于与接地干线相连; (4)不妨碍操作; (5)不易形成和积聚有爆炸、腐蚀等混合物 2.4.3 当设备直径大于和等于2.5m或容积大于和等于50m3时,其接地点应设两处以上。
接地点应沿设备外围均匀布置,其间距不应大于30m 管道接地连接点的要求见3.2.1 2.4.4 可供直接接地的接地端头有下列几种: (1)于设备、管道外壳(包括其支座)上预留出的裸露金属表面 (2)设备、管道的金属螺栓连接部位 (3)采用专用的金属接地板或螺栓,其具体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金属接地板或螺栓可焊(或紧固)于设备、管道的金属外壳或支座上 b.金属接地板或螺栓的材质,应根据设备、管道金属外壳的材质而定 (I)当设备、管道的金属外壳为黑色金属材质时,金属接地板应选用镀锌钢材 (II)当设备、管道的金属外壳为有色金属材质或不锈钢时,金属接地板应选用与设备、管道外壳相同的材质 (III)螺栓一般用镀锌钢材 c.金属接地板的截面不宜小于50×10mm接地连接用的最小有效长度,对小型设备宜为6Omm(1孔φ11),大型设备宜为110mm(2孔φ11) 接地用螺栓规格不应小于M10 d.当选用钢筋混凝土基础作静电接地时,应选择适当部位预埋200×200×6钢板,在钢板上再焊专用的金属接地板。
预埋钢板的锚筋应与基础主钢筋(或通过一段钢筋)相焊接 (4)接地端子排板 2.4.5 可供间接接地的接地端头有下列几种: (1)贮藏液体、粉体的金属容器壁体 (2)埋设在带电体里并与带电体的接触面积大于2000mm2的金属物体 (3)采用专用的金属接地板,其具体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专用的金属接地板与非金属固体表面应紧密结合,其接触面积应大于2000mm2 b.结合面内可填充导电涂料、接触导电膏或金属箔等,其材质应使接触电阻不大于10Ω c.在金属接地板上应焊上挠性引出线或符合2.4.4(3)要求的金属接地板等 2.5 静电接地支线和连接线 2.5.1 作接地支线和连接线的导体,应采用具有足够机械强度、耐腐蚀和不易断线的多股金属线或金属体接地支线和连接线的长度应按实际需要,且留出必要的裕度 2.5.2 固定设备的接地支线,推荐按表3.1.3选用 2.5.3 大型移动设备的接地支线,应选用截面不小于16mm2的铜芯软绞线或铜芯橡套软电缆 一般移动设备的接地支线,应选用截面不小于10mm2的多股铜芯绝缘电线 2.5.4 振动、频繁移动的器件的接地支线,应选用截面不小于16mm2的铜芯绞线。
2.5.5 在设备、管道上作机械固定用的金属螺栓,可兼作被固定物体的静电连接用如需要另做静电连接线时,可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铜芯绝缘电线 2.5.6 不应采用链条类作接地连接导体 2.5.7 在设备内部有关部分之间的连接,可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软铜编织线 2.5.8 圆钢、扁钢、软铜编织线等材料应镀锌或涂防腐漆 2.6 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 2.6.1 在工程设计中,静电接地干线和接地体应与其它用途的接地装置综合考虑,统一装排 2.6.2 应将生产装置内的各个建(构)筑物适当地划分成若干组相对独立的建(构)筑物(群),并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静电接地干线的设计 各个相对独立的建(构)筑物(群)内静电接地干线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利于有关设备、管道和需要在现场作静电接地的移动物体等进行接地; (2)在不同标高的静电接地干线之间应不少于两处相连接; (3)静电接地干线与第一类工业建(构)筑物的独立防雷装置应符合GBJ57—83《建筑防雷设计规范》的要求,并保持必要的距离 2.6.3 可利用电气保护接地干线作为静电接地干线。
2.6.4 下列接地干线和线路不得用于静电接地: (1)照明回路的工作零线和三相四线制中工作零线; (2)整流所各级电压的交流、直流保护接地系统; (3)直流回路的专用接地干线; (4)电子线路的“工作地”干线; (5)雷电引流线(兼有引流作用的金属设备本体除外) 2.6.5 静电接地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静电接地干线在建(构)筑物内与保护接地干线有两点相连,或保护接地干线作为静电接地干线使用时,可不另设静电接地体 (2)当独立设备有防雷、防杂散电流等接地系统进行接地时,可不另设静电接地体 (3)除本款(1)、(2)项外,静电接地干线应在建(构)筑物(群)相对侧的适当位置至少各设一组独立的静电接地体,或通过邻近的建(构)筑物(群)内的静电接地干线引向独立的静电接地体 (4)除第一类工业建(构)筑物的独立防雷装置的接地体外,其它用途的接地体,宜作为静电接地用计算机和电子仪器等设备应考虑静电干扰 (5)当单个钢筋混凝土基础的接地电阻值满足2.3.1要求时,该基础可作为静电接地体用在同一组建(构)筑物(群)内,即使有数个此种合用的基础,并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但仍作为是一组静电接地体。
(6)每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和作为静电接地的其它用途的接地体,其接地电阻应符合2.3.1和2.3.4的要求 2.6.6 接地干线的接地体的钢材规格一般可按表2.6.6选用地上用的材料应镀锌或涂漆,地下用的材料应镀锌 表2.6.6 接地干线和接地体用钢材的推荐规格 名 称 规格及单位 地 上 地 下 室 内 室 外 扁 钢 截面积,mm2 100 100 160 厚度,mm 4(5) 4(5) 4 圆 钢 直径,mm 12(14) 12(14) 11 角 钢 规格,mm 50×5 钢 管 直径,mm 50 注:括号内数字为2类腐蚀环境中用钢村的推荐规格,其涂敷应符合CD90A6一85《化工企业腐蚀环境电力设计技术规定》的要求 2.7 静电接地连接的要求 2.7.1 静电接地连接系统的各个固定连接处,应采用焊接或螺栓紧固连接埋地部分应采用焊接 2.7.2 在设备、管道的接地端头与接地支线之间,一般可用螺栓紧固连接,不宜采用焊接固定对有振动、位移的物体,连接处应加挠性连接线过渡 2.7.3 对移动式设备及工具,应采用电池夹头、鳄式夹钳、专用连接夹头或蝶形螺帽等连接器具与接地支线(接地干线)相连接,不应采用接地线与被接地体相缠绕等方法进行连接。
2.7.4 接地连接的具体做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连接处采用搭接焊时,其搭接长度必须为扁钢宽度的两倍或圆钢直径的六倍 (2)当连接处采用螺栓紧固时,螺栓最小为M10(镀锌),有关金属接触面应去锈、除油污,并加防松螺帽或弹簧垫当被连接的两端为不同材质时,宜采取涂接触导电膏等措施,以防电化腐蚀 (3)当连接处采用电池夹头等器具固定时,有关连接部位应去锈、除油污 2.7.5 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相紧固时,一般情况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在腐蚀条件下,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的接触面,在安装前去锈和除油污,以及在安装时加防松螺帽等 2.7.6 当被接地的物体是由非金属材料制作时,应选定或设置间接接地用的端头进行接地,此间接接地措施应避免遭受机械振动、摩擦和拉压等损伤,并保证连接的完整性 2.7.7 与地绝缘的金属部件(如固定塑料法兰用金属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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