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docx
2页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 2022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一 一、事故简要案情 07月31日07时25分,驾驶人罗某驾驶粤T/192**号大型客车(经检验车辆制动性能 不合格)载客从坦洲往中山市城区方向行驶,途经Y003线2KM+101M路段处,遇右前方 驾驶人冯某驾驶自行车从右往左横过机动车道,大客车避让不及与自行车发生碰撞事 故造成冯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 二、事故原因分析 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冯某驾驶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时,不按规定通行,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罗某驾驶制动不 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冯某承担此事 故的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三、相关法条摘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 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 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道路 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 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2022年交通安全事故案例及分析二 一、事故经过: 1月8日7:36分左右,在福建食堂西侧主干道上,泡花碱厂员工厉业忠在去往碱厂 上班的路上,被外来物流车辆车牌号为鲁D26276的送煤车在左拐弯的时侯碰倒,并被车 辆前轮轧断右腿 事发后,保卫部值班班长朱玉鹏在第一时间汇报保卫部主管孙昂,孙昂随即带领保 安到现场进行现场警戒和车辆管制,在7:40分拨打120,逐级向潘经理、林总汇报总 经办张宁在去食堂的途中,听到事故发生后分别向刘总、BOB汇报,刘总于7:46分左 右到达现场安环部付景海在接到现场目击者炼一车间员工张光慈通知后,随即向崔总 汇报,崔总于7:38分左右到达现场,7点54分急救车到厂将伤员往医院 二、事故调查: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2页 共2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第 2 页 共 2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