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梯维修规范.doc
23页电梯维修规范》GB / T 18775 一 20022002 年 07 月 15 批准 2002 年 12 月 01 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乘客电梯及载货电梯维修应遵守的准则, 以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和防止维修时 发生伤害人员、损坏货物和电梯的事故本标准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曳引式或强制式乘客电梯及载货电梯本标准不适用于杂物电梯和液压电梯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 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的可能性GB / T 7024 . 1 一 1997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GB 7588 一 1995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3 定义本标准采用 GB 7588 中的定义、 GB / T 7024 中的术语及下列定义3 . 1 维修 Service狭义的维修是指维护和修理;广义的维修则是在电梯交付使用后的所有维护、修理和改装 服务本标准所提到的维修是广义的维修3 . 2 维护 maintenance维护亦称为保养,是指在电梯交付使用后,为保证电梯正常及安全的运行,而按计划进行 的所有必要的操作,如:润滑、检查、清洁等。
维护还应包括设置、调整操作及更换易损 件的操作,这些操作不应对电梯的特性产生影响3 . 3 修理 repair为保证在用电梯正常、安全运行,以相应的新的零部件取代旧的零部件或对旧零部件进行 加工、修配的操作,这些操作不应改变电梯特性3 . 4 改装 modification在电梯交付使用后,由于某种原因对电梯及其部件进行了一系列操作,这些操作对电梯的特性会产生影响,如改变额定速度、额定载重量、轿厢质量,更换曳引机、轿厢、控制系 统、导轨及导轨类型等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全面地或部分地改进在用电梯的功能、性能、可靠性、安全性和装演 的这类改造也属于改装范畴3 . 5 维修组织 service organization维修组织是指具备规定资格的承担电梯维修工作的法人或法人下属部门 根据所具备能力 的不同,维修组织又分为只具备电梯维护能力的维修组织及具备电梯维护、修理、改装能 力的维修组织3 . 6 业主 owner有权处置电梯及决定其使用的法人或自然人3 . 7 专门人员 special personnel经过电梯使用训练,并经业主批准负责电梯管理的人员3 . 8 危害 harm对人员身体或健康的伤害或对财产的损坏或对环境的破坏。
3 . 9 危险 hazard可能引起危害的根源3 . 10 风险 risk导致危害的危险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的综合3 . 11 风险评价 riskassessment对风险及可能引起的影响的全面评估4 一般要求4 . 1 总则4 . 1 . 1 电梯的制造及安装应符合 GB75884 . 1 . 2 电梯应由维修组织进行维护,维修组织应指定取得规定资格的维修人员根据第 5 章至第 15 章的要求按计划进行维护, 并且每年按 GB 7588 一1995 附录 E 进行一次全面 的安全检查4 . 1 . 3 只具备电梯维护能力的维修组织只能承担电梯维护工作;而具备电梯维护、修理、 改装能力的维修组织除能承担电梯维护工作之外还能承担电梯修理、改装工作4 . 1 . 4 经修理的电梯,应按本标准对所涉及部分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4 . 1 . 5 经过改装的电梯,应符合附录 A (标准的附录)的规定4 . 2 维修组织的责任4 . 2 . 1 应充分了解所维修电梯的原理、构造、维修要点、有关的安全法规和标准,能以 必要正确的操作来保证电梯的正常安全运行4 . 2 . 2 应对所维修的电梯制订正确可行的维修计划并予以实施。
4 . 2 . 3 应有能力提供维修所必需的备件4 . 2 . 4 应有能力对所维修的电梯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进行风险评价4 . 2 . 5 维修工作应由取得规定资格的维修人员根据电梯的运行情况,按照规定,并使用 符合要求的工具和设备来完成维修组织应对其派遣人员的工作给予全面支持并负责4 . 2 . 6 应有能力对业主或乘客的任何求援作出及时反应,其反应时间视报告的 严重程度定,营救人员的应优先处理鼓励使用能直接获得电梯使用信息的远程监视 系统4 . 2 . 7 应保存每一次排除故障记录(特别是故障的类型) ,在业主要求时应允许查阅4 . 2 . 8 应根据国家法规向保险公司办理必要而充分的保险4 . 2 . 9 能承担电梯改装的维修组织除应符合 4 . 2 . 1 一 4 . 2 . 8 的规定以外, 还应具有电梯系统设计的能力,以保证所改装的电梯能正常、安全运行4 . 3 业主的责任4 . 3 . 1 在电梯投入使用之前,应确定专门人员及确定称职的维修组织,并制定出管理规 定,以保证电梯正常及安全的运行如果几台电梯有共同的井道空间和/或机房,这些电梯宜委托同一个维修组织进行维修 在维修合同期内,业主不得允许非此合同的维修组织对电梯进行任何维修工作。
4 . 3 . 2 层门、机房和为维修人员保留的通道门的钥匙应交专门人员专职保管 4 . 3 . 3 电梯上的紧急报警装置应与可随机响应的服务系统相连接,以保证乘客被困时能迅速解困业主可授权专门人员(应经维修组织进行营救培训)在紧急情况下营救乘客如果该专门人员不能按照 GB 7588 一 1995 中 12 . 5 规定的紧急操作或 GB 7588 一 1995 中 14 . 2 . 1 . 4 规定的紧急电动运行使轿厢移动到电梯层站或井道安全门处以解救乘客, 则应求助于维 修组织4 . 3 . 4 应保证房屋的安全,提供必要的保护,保证底坑、井道、机房无漏水或渗水现象, 并通告可能存在的问题应保证通往保留给维修人员的房间、井道、机房和滑轮间的通道安全、畅通,并具有充分 的照明;在明显并且容易接近的地方放置适用的消防器材应向维修组织特别通告下述信息:a )要使用的通道和在大楼发生火灾时的撤离途径;b )维修人员所用钥匙的放置处,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取用;c )陪同维修的人员(如有必要) ;d )要使用的个人保护用品及其放置处(如有必要) 4 . 3 . 5 应保持轿厢、层门、地坎以及候梯厅的清洁,每天全程乘电梯上下各一次以评估 运行质量,并进行下述观察:a )平层情况;b )层门的总体性能以及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c )层站及轿厢操纵箱的按钮是否工作正常;d )层站指示器是否工作正常;e )紧急报警装置是否工作正常;f )轿厢及层站是否具有正常照明。
业主应将任何不正常情况及时通知维修组织,必要时应立即停止电梯运行上述项目并不代替维修组织应完成的工作4 . 3 . 6 应向维修组织及时通告下述情况:a )对电梯或电梯的工作条件将要采取的变动;b )将要做的任何与电梯相关的维护和/或修理4 . 3 . 7 应限制非维修人员进出井道、机房和滑轮间,并保证在维修井道、机房和滑轮间 时有维修组织的取得规定资格的维修人员参加4 . 3 . 8 应在轿厢内的显著位置设有维修组织的名称和等内容的标志,使乘客能够清 楚看到4 . 4 风险评价4 . 4 . 1 维修组织和业主应共同进行电梯维修操作全过程的风险评价对于每一个电梯维 修现场应根据附录 B (提示的附录)中的规定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相 应制定合适的安全措施,以排除风险或降低风险到可以接受的安全水平附录 C (提示 的附录)中给出了安全措施的提示4 . 4 . 2 对电梯维修进行风险评价,限于:a )对于安装合格的电梯所进行的必需的维修操作;b )对于某些指明的关键零部件(如钢丝绳) ,在其 “有效寿命 ”期内所进行的必需的维修 操作对这些关键零部件应采取措施确定其 “有效寿命 ”的时刻,在该零部件达到其 “有效寿命 ”时 (或在此之前)及时地予以更换。
4 . 4 . 3 维修组织应能证明符合要求的各项保证措施已经执行5 电梯井道5 . 1 总则本章的各项要求,适用于装有单台或多台电梯轿厢的井道5 . 2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及检修活板门5 . 2 . 1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及检修活板门的门锁应保持可靠,符合 GB 7588 一 1995 中5 . 2 . 2 . 2 . 1 的要求5 . 2 . 2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及检修活板门关闭位置的电气安全装置应保持有效, 符合 GB7588 一 1995 中 5 . 2 . 2 . 2 . 2 的要求5 . 3 底坑5 . 3 . 1 确保底坑区域清洁、干燥5 . 3 . 2 底坑内的电梯停止开关应保持有效, 符合 GB 7588 一 1995 中 5 . 7 . 3 . 4 的要求5 . 3 . 3 底坑内的电源插座应保持有效5 . 4 照明井道内的永久性电气照明装置应保持有效,符合 GB 7588 一 1995 中 5 . 9 的要求5 . 5 通风井道通风孔应保持畅通,不被堵塞,如有防护网应保证其完整6 机房和滑轮间6 . 1 导向滑轮和曳引轮6 . 1 . 1 对在井道内的导向滑轮和曳引轮应设有防护装置以避免:a )伤害人体;b )悬挂绳或链条因松弛而脱槽;c )杂物落入绳与槽之间。
6 . 1 . 2 轮槽应无异常磨损,轮子运转时应无异常声音和明显跳动6 . 2 通道6 . 2 . 1 从公共通道到机房和滑轮间内的通道中所设的永久性电气照明装置应保持有效, 以获得适当的照度6 . 2 . 2 用于人员进入机房和滑轮间的专用梯子(如设有时)应在通道地面附近,且保持 随时可用6 . 2 . 3 通道禁止堆放杂物,应保持畅通6 . 3 机房6 . 3 . 1 通道门或供人员进出的检修活板门的门锁应保持可靠,符合 GB 7588 一 1995 中6 . 3 . 3 . 3 的要求6 . 3 . 2 机房通风应保持有效,通风设备(如设有时)应保持运行正常6.3.3机房内的温度应保持在(5 一 40 )C之间,为此而设置的设备(如设有时)应 保持运行正常6 . 3 . 4 机房照明应保持有效, 照度应符合 GB 7588 一1995 中6 . 3 . 6 的要求6 . 3 . 5 电 源插座及控制机房照明的开关应有效6 . 3 . 6 如同一机房中有两台以上的电梯,各台电梯的部件应有明显的区别标志,并保持 清晰6 . 4 滑轮间6 . 4 . 1 通道门和供人员进出的检修活板门的门锁应保持可靠,符合 GB 7588 一1995 中6 . 4 . 3 . 3 的要求。
6 . 4 . 2 停止开关应保持有效,符合 GB 7588 一1995 中 6 . 4 . 5 的要求6.4.3如果滑轮间内设有电气设备,则环境温度应保持在( 5 一 40 )C之间,为此而设置的设备(如设有时)应运行正常6 . 4 . 4 永久性电气照明装置应有效,以获得足够照度6 . 4 . 5 控制照明的开关及电源插座应有效7 层门7 . 1 总则层门关闭后, 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 门嵋和地坎之间的间隙应符合 GB 7588 一 1995 中 7 . 1 . 1 的要求7 . 2 导向装置和门悬挂装置7 . 2 . 1 导向装置应保持清洁,保证层门在其正常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