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旧屋基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范本.doc
65页.旧屋基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范本-----------------------作者:-----------------------日期:.DOC资料. 六盘水市盘县大山镇旧屋基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六盘水市盘县大山镇旧屋基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核定资质单位负责人: 核定资质单位项目负责人: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及报告编制人员姓 名专 业职 称签 字陈 明采矿工程高级工程师肖 铸采矿工程高级工程师吴辉强采矿工程工程师刘见文采矿工程工程师周小谷通风工程工程师杨 露机电工程高级工程师彭昭龙机电工程工程师青 泉选矿工程高级工程师目 录第一章 概 述 1第一节 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 1第二节 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3第三节 核定主要系统环节及结果 5第四节 最终确定的煤矿核定生产能力 6第二章 煤矿基本概况 7第一节 自然属性 7第二节 矿井建设情况 13第三节 煤矿生产现状 14第三章 煤矿生产能力核查计算 19第一节 资源储量核查 19第二节 主井提升系统能力核定 22第三节 井下排水系统能力核定 24第四节 供电系统能力核定 26第五节 井下运输系统能力核定 31第六节 采掘工作面能力核定 33第七节 通风系统能力核定 37第八节 地面生产系统能力核定 45第九节 压风、灭尘、瓦斯排放、通讯等系统核查情况 47第十节 安全程度、监测监控等核查情况 48第四章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 50第一节 各环节能力核定结果分析 50第二节 煤炭资源保障程度分析 50第三节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 51第五章 问题与建议 52第一节 各生产系统(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52第二节 建议采取的整改措施 53附:一、附 表1、核井01表 井工矿生产能力核定人员登记表2、核井02表 煤矿基本情况表3、核井03表 上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4、核井04表 煤矿前3年实际产量和后3年预安排产量表5、核井05-1表 上年底煤炭资源储量表6、核井05-3表 上年底可采储量表7、核井06-4表 主井提升带式输运机能力核定表8、核井08表 供电能力核定表9、核井09-1表 井下运输能力核定表10、核井10表 采掘工作面能力核定表11、核井11-1表 通风能力核定表12、核井11-2表 采煤工作面通风参数表13、核井11-3表 掘进工作面通风参数表14、核井12-1表 地面生产系统能力核定表15、核井12-2表 汽车运输能力核定表二、附 件1、核定生产能力协议书2、矿井提供资料承诺书3、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批复文件4、2005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批复文件5、其它有关文件资料三、附 图1、井上下对照图2、采掘工程平面图3、矿井通风系统图4、矿井机电设备布置图5、矿井供电系统图6、避灾路线图 第一章 概 述第一节 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我院与旧屋基煤矿签订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协议书后,于2006 年8月至9月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到该矿进行实地核查,在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下井核查。
对矿井的提升系统、井下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和地面生产系统等各系统(环节)生产能力分别进行核定,所用参数,均为已公布或上报的生产技术指标、现场实测和合法检测机构的测试数据,经统计、分析、整理、修正,并进行现场验证确定,最终取各生产系统(环节)最低能力并按就近下靠的原则,初步确定矿井生产能力为9万t/a,矿井剩余服务年限19.25a,满足煤矿设计规范对生产能力核定服务年限要求规定,由于矿井生产许可证能力6万t/a,根据本次生产能力核定的有关精神,本矿井核定的生产能力不能越级,因此,最终确定煤矿的核定生产能力为8万t/a,相应的剩余服务年限为21.7a根据《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第2条的要求,对本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必备条件进行核查,核查结果见表:旧屋基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必备条件核查表旧屋基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必备条件核查表序号核查内容核查结果备注1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合法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煤炭生产许可证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合法有效2有无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生产管理机构有较健全技术管理机构有较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有较健全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有较健全3有无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有较完善技术管理制度有较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有较完善4各生产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情况。
生产系统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混合井提升系统基本运转正常井下排水系统基本运转正常供电系统基本运转正常井下运输系统基本运转正常采掘工作面基本运转正常通风系统基本运转正常地面生产系统基本运转正常安全监控系统基本运转正常第二节 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本次矿井生产能力核定严格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819号)和贵州省煤炭管理局、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认真开展全省煤矿生产能力复核工作的紧急通知》(黔煤办字[2006]123号)文件要求进行,该矿核定能力的主要依据为:一、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1、《煤炭法》、《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 2、《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法规、政策; 3、《煤矿安全规程》(2004版);4、关于开展全国煤矿生产能力复核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1019号);5、关于规范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和严格控制超核定能力生产的紧急通知 (发改运行[2005]819号);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819号文);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煤矿通风能力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矿字[2005]42号文); 8、国家发展改革委员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发改运行[2004]2544号文);9、《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10、原煤炭工业部制定的《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煤炭工业计划与统计常用指标计算方法》;11、采用或参考了在煤炭生产建设的实践中经实测、统计、分析、和总结,并已取得合法依据的有关技术参数; 12、其它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二、矿方提供的主要资料1、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协议书;2、矿方提供资料承诺书;3、旧屋基煤矿开采方案设计说明书;4、旧屋基煤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及批准文件;5、旧屋基煤矿安全程度评估报告;6、旧屋基煤矿2005年度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报告;7、旧屋基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及批准文件、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报告、煤尘爆炸性鉴定报告; 8、旧屋基煤矿日常生产用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运输和排水系统图、供电系统图、矿井井上下对照图等)9、相关证照: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0、旧屋基煤矿其它有关的经济技术参数及各种实测记录第三节 核定主要系统环节及结果我院工程技术人员通过现场收集有关技术经济资料、下井查看各个生产系统,并进行各系统(环节)有关参数测定或验证,认真分析矿井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819号文)文件精神,对矿井的主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系统、通风系统、地面生产系统以及灭尘、监测、监控等系统的能力进行了实事求是的核定。
核定程序严格,理由充分,所提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建议矿方对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予以高度重视并结合矿井实际实施经过技术专家会审,认定旧屋基煤矿各系统(环节)核定结果见下表:表1-3-1 各系统(环节)核定结果表 生产系统(环节)实际计算能力(万t/a)核定能力(万t/a)备 注主井(混合井)提升(运输)能力85.784排水系统能力自然排水供电系统能力22.522井下运输系统能力35.233采掘工作面能力9.189通风系统能力10.210地面生产系统能力15.8415第四节 最终确定的煤矿核定生产能力通过分析、计算,矿井生产系统最大能力为主井提升运输系统能力85万t/a ,最小能力为采掘工作面能力9万t/a,确定旧屋基煤矿的核定生产能力为9万t/a ,矿井剩余服务年限19.25a,满足煤矿设计规范对生产能力核定矿井服务年限规定,由于矿井煤炭生产许可证能力6万t/a,根据本次生产能力核定的有关精神,本矿井核定的生产能力不能越级,因此,最终确定煤矿的核定生产能力为8万t/a,相应的剩余服务年限为21.7a第二章 煤矿基本概况第一节 自然属性一、地理位置、企业属性、隶属关系、地形地貌、交通情况(一)地理位置旧屋基煤矿位于盘县南部大山镇播土村境内,直距盘县城关镇29km,红果30km,大山镇1km,盘县至兴义公路从井田外围大山镇经过,大山至响水公路从井田东部经过,南昆铁路从煤矿外围西部响水镇经过(煤矿直距小雨谷站8km),交通十分方便。
矿区地理坐标为:104°39′33″~104°39′55″,北纬25°31′16″~25°31′35″二)企业属性六盘水市盘县旧屋基煤矿属私营企业三)隶属关系六盘水市盘县旧屋基煤矿隶属盘县煤炭工业局管理四)地形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