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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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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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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23日案例 案例主持人:副管理员:森林、阿毅 案例参加人:精品HR-人力资员沟通全体群员 案例记录人:本群小助理-雪 通知及引言 《劳动合同法》时代的到来,预示着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必需改消极、被动的管理为主动、主动的管理如何架构其主动、主动的管理模式,规章制度是关键因此,在《劳动合同法》时代,规章制度的重要性无论怎样被强调也不过分今日的劳动纠纷案例中,企业胜诉是为何,败诉又是为何呢? 案例起先时间:下午15:00,请大家踊跃发言 谢某是一家大型中外合资企业一位流水线上的员工,因对年终奖数额问题和单位领导发生争议由于一时心情难以限制,该员工将流水线上的关键生产设备拆下并躲藏起来,致整条生产线停工一天,单位无法按时交货,不得不担当延迟交货的违约金10万元企业当即确定解除与该名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员工不服,提起了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要求复原劳动关系 问题:一,员工的仲裁申请有站的住脚的地方吗? 二,仲裁会支持员工的申请吗? 三,企业是在仲裁过程中是否有胜算的把握?为什么? 假如没有的话,缘由是什么? 仲裁结果: 仲裁过程中,单位供应了经员工签字认可的《员工手册》,该《员工手册》中的奖惩制度里面明确规定了“破坏生产设备”属于违纪行为,而且也同时明确规定了关于“严峻”违反规章制度的标准,即对公司造成干脆经济损失达到3万元及以上者为“严峻”。

      最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了谢某的恳求小刘2005年7月进入某高科技公司工作,公司发放的《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2007年5月合同到期后,小刘离开公司,同时要求公司支付工作两年期间的周六加班工资近6万元,公司认为自己仅仅在《员工手册》上规定了周六工作,事实上公司并非每周六都支配员工工作,且即使支配周六加班,加班工资都已在平常的工资中支付,不同意支付协商不成,小刘提起劳动仲裁 问题一,小刘的仲裁申请是否合理?为什么? 二,企业须要为员工赔付这一部分的加班费吗?为什么? 三,假如企业以后还要坚持这样的工作制度与加班规定的话,如何进行相关的规定修改最合适? 仲裁结果: 案件经仲裁、一审,庭审中,小刘供应了公司的《员工手册》作为公司支配自己每周六加班的证据,在公司没有供应有力证据支持自己主见的状况下,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小刘加班工资的诉讼恳求 探讨:这两个案例,哪些是值得我们借鉴的阅历和值得牢记的教训??带给大家的思索都有那些?以后在工作中,有哪些是须要我们留意的? 群案例探讨篇: 菜菜:员工手册就是要发到个人手里,要不就不叫员工手册 露:在新劳动法出台以后,对员工的爱护加大了, 露:以前是谁告谁举证,现在是要求企业举证。

      添爱:因为要兼顾双方,所以有些难 添爱:就更有利于劳动者了 深海:现在企业在做任何工作的时候都要想到为以后一旦出现的争议做举证的打算 小新:这两个案子都是以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不过一个是公司拿出来,一个是个人拿出来案例其实都是很清楚的,第一个案例中,公司对严峻违犯规章制度的标准设置的很明晰是大家须要借鉴的,其次个案例里公司明显的在规章制度中违犯的劳动法,是HR应当警惕的 员工手册是要发给员工的 小女子:就算没有员工手册,员工可以供应考勤记录,也一样的能申请加班费的补偿吧 添爱:公司驾驭考勤记录,个人如何举证 小女子:要是他自己把考勤卡拿走了呢? 小新:公司要供应的是人家没上班的证据,而不是人家供应上班的证据! 筱燕:而且有时也会有干私事,晚下班打卡的 添爱:我们的员工没有半个有这样的维权观念 筱燕:我觉得应规范加班流程 小新:我们员工普遍没有这样的维权概念,就是我们HR的,清晰结果,也不会去找公司维权 添爱:加强行政工作现在看也很重要 老全:回答如下: 案例一: 一、员工的仲裁申请站不住脚,因为他的行为造成了企业重大损失; 二、仲裁会不会支持员工的申请,因为在《劳动合同法》里面规定,员工严峻违反规定制度的,企业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须要补偿费; 三、有,因为企业对员工的处理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因为这符合法律规定,再说了员工申请复原劳动关系,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企业有胜算。

      所以我们在企业制定制度的时候就必需要界定出严峻违反规章制度的详细标准,对以后发生问题的时候就很好对号入座了;再在处理事情上还是要人性化一点,毕竞员工是弱势群体,真正的产生纠份时候会赢得怜悯分数的 小新:问个问题,假如其次个案例里,小刘的岗位是不定时工作制,公司有可能会胜诉么?? 深海:案例2中,假如企业供应了经职工签字的出勤记录和已支付加班工资的证明,就可以不再另外再出这个冤枉钱了 添爱:所以对制定制度者的要求就更高了 深海:上诉的职工也是钻了企业的空子 添爱:有工资单就没问题了 苹果:而且工资表中必需要有加班费的体现 深海:不定时工作制是要经过劳动部门审批的 深海:并且双方的合同中要有约定 小新:假如不审批,就不能按不定时工作岗位计算,对么?? 深海:经过审批以及双方约定的不定时工作,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小新:合同确定会写明白,主要问题是劳动部审批的主要性 小女子:国家不是规定一周工作时间不能超过44小时,超过部分都应当算加班啊 阿毅:假如是不定时的话,也要做不定时用工备案,劳动合同里面可以约定不定时用工 小新:我跟律师聊过,他说制度中的违法条款可以写,只是打官司是,都不算数,这种说法,对么?? 深海:不算数的条款写了没用 深海:遇到官司没用 小新:对于不懂法的员工,就有震慑作用了。

      妞:证据,有时候是一把双刃剑 小新:我想第一案例公司HR也有处理不当的地方,假如能避开这个状况发生,公司也能削减损失,大家觉得呢?? 老全:案例二: 一、小刘的仲裁申请是合理的因为公司制定任何制度都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法律有明确的工作时间规定 二、要赔付加班费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就行给加班费 三、假如说企业非得这样的工作制,也不是没方法规避,只要在工资条上作一下手脚就OK了,还有就是将员工手册进行肯定的修改 从这个案例我们得到一个教训就是,我们不要用签商业合同的思维去签劳动合同,并以这种思维方式来制定一些凌驾于法律之上的规章制度,就是员工签名确认了,也将是无效的! 佩佩:怕就怕员工手册内有我没想到的,不合法规的 阿毅:但许多企业在编制奖惩制度时,有许多是与法律规定相违反的,例如规定罚款,解除合同的条件加重等等,你们在制定的时候是如何看待的 老全:复原劳动关系是不行能的,因为劳动合同法里面有规定 筱燕:其次个案例中假如公司与小刘的劳动合同中签定的上班时间不是,公司也有可能胜诉 老全:公司在这种状况下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是合理地 老全:劳动合同与商业合同是不一样的 格物:分析角度是,是以员工手册还是以劳动合同为主产生法律效力 老全:都有法律效力,只有是有效的 筱燕:对,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应当高于员工手册 老全:只要是有效的,但劳动合同却不能凌驾于劳动合同法之上 格物:企业可以说,员工手册是之前制定的,还没有更改 老全:那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 筱燕:假如小刘签的劳动合同是五天八小时制的,或是其他方式的工作时间,公司就有可能胜诉 小新:说明公司应当把考勤都整理好,假如考勤记录上小刘是每周五天上班的,就可以驳倒他的要求。

      格物:事实上上许多用人单位即不在员工手册上标注也不在劳动合同上标注工作时间,事实上是六天制,这种状况怎样办 小新:但是案例里面公司是供应不了对方的考勤记录的 筱燕:公司的考勤记录最少要保留两年,怎么会供应不少呢? 阿毅:其次个的致命点就是企业把6天制写明在手册上 老全:(假如小刘签的劳动合同是五天八小时制的,或是其他方式的工作时间,公司就有可能胜诉)假如公司能供应小刘的考勤记录,的确没有加班,当然可以胜诉 快乐:假如合同上规定星期六上班,那么合同上给出的工资是不是就应当已经包括星期六的加班费? 筱燕:我觉得在员工手册中规定:员工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有点画蛇添足的味道 老全:这根本就不应当写,写上去是束缚企业的 格物:事实上的工资是按国家法定工作日基础来定的 筱燕:不管你支配周六加不加班,按劳动法支付加班费就行了 快乐:我以为包括在里面了,那以后签合同也可以注明吧? 小新:案例里明确写出了:仲裁结果: 案件经仲裁、一审,庭审中,小刘供应了公司的《员工手册》作为公司支配自己每周六加班的证据,在公司没有供应有力证据支持自己主见的状况下,法院最终判决支持了小刘加班工资的诉讼恳求。

      老全:建议你不要注明 小新:公司是没有供应有理证据的 小新:所以大家还是要记得保留证据 格物:还有就是销售人员(尤其是门店的)大部分是6天制,可以想象,别人休息的时候他们忙,平常轮休一周也只有1天或不定期,这样合理吗 小新:比如工资条,案例中小刘是拿了加班费,但是公司是没有证据给了加班费 快乐:那就在工资条上加一栏,加班费多少 老全:因为现在规定举证是公司的义务 格物:还有就是销售人员(尤其是门店的)大部分是6天制,可以想象,别人休息的时候他们忙,平常轮休一周也只有1天或不定期,这样合理吗,不合法,但是这是公司要求,民不举,官不究,主要在于员工的行为 妞:上次听仲裁课说,假如以前企业没有完善制度员工没有加班费的就要从2008年1月1日起的工资条增加一条,说明已结清所以的加班工资要不,有得纠纷 小新:我们有些员工,近3个月一天都没休息,但是人家是为了挣钱,所以自己不休息的是不是公司必需要求他休息呢?? 老全:格物,你那种状况可以申请不定时工作制 格物:那销售人员在周末的时候上班,不给加班工资,即便是弹性工作制,合理吗 阿毅:其次个也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做了好人反而不买帐,他既然给了加班费,为什么供应不了证据呢/ 老全:(小新我们有些员工,近3个月一天都没休息,但是人家是为了挣钱,所以自己不休息的。

      是不是公司必需要求他休息呢??)对,不过你在他工资条里面作一下手脚就OK了 小新:那员工个人意愿的加班,公司没有给加班费,人家是可以要求补的吧? 老全:格物,只要你申请到不定时工作制就是合法的 老全:这里不讲合不合理了 小新:就看合法不合法 快乐:加班工资可以统一规定吗?例如休息天加班50元? 格物:对于管理人员,在新劳动法之前大部分是没有加班费的 佩佩:要有规定:经过审批同意的才能给加班费,反之不给,应当不用补的 佩佩:我们管人员也没加班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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